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精选推荐】

时间:2022-06-26 16:1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精选推荐】

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6篇

【篇一】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

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心得体会

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心得体会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命脉,第一次将水利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这样的定位是对我国基本国情和基本水情的准确把握,是对长期治水经验的提炼总结。

淡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水利设施薄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制约之一。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为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全社会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水资源形势深刻变化,水安全状况日趋严峻,水利内涵不断丰富、功能逐步拓展、领域更加广泛,传统任务与新兴使命叠加,现实需要与长远需求交织,水利对全局影响更为重大,地位更加凸显。

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有目标、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一个总目标就是,力争通过5年到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具体任务是到2019年基本建成4大体系:一是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二是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三是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四是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这些目标任务近期与长远统筹,硬件与软件兼顾,定性与定量结合,体现了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要求,既鼓舞人心、令人振奋,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20xx年是水利事业迎来又一个春天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我们年轻人的一个机遇,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把所学更好的用于工程建设当中,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篇二】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

学习“1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

根据上级文件的学习要求,莲城中心学校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和2020年7月13日两次学习“1号检察建议”,并通过各班班主任、全校师生大会等多种方式对师生进行防性侵教育。当下社会,性侵案件时有发生,对儿童的心理和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如何保护儿童,预防儿童受到侵害,经过多次的学习,我对防止小学生性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现在谈谈我的学习心得:

1、认识小学生性侵害

为防止小学生被性侵,要对小学生开展教育活动,让其知晓什么是性侵害,对其能够有正确的认识。清楚的告诉孩子,身体哪些私密部位是不能碰的。如果遇到在隐秘地方触碰私密部位、带着看一些绝情视频、 让孩子触碰其隐私部位向孩子展示棋私密部位等行为的皆属于性侵害事件。从而让孩子们能够自我界定什么行为属于性侵害,应该及时作出正确的行为保护自己。

2、让小学生知道潜在的性侵害群体

小学生比较纯真,从小教育告诉他们对于陌生人都要做好防范。实际上大多数侵害者都是看上去不像坏人的熟悉的人。好多小学生往往对他们缺乏警觉意识从而发生悲剧。

3、如何预防性侵害的发生

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在日常的生活中,教会孩子们如何保护好自己显得尤为重要。孩子们应该做到:

(1)时刻结伴而行,不到四周没有人的地方去。

(2)不接受陌生人或者他人给的饮料和食品。

(3)出门前一定告诉父母返回的时间,同行的伙伴是谁,联系方式等信息。

(4)当遇到不舒服或者不当的身体接触要勇敢大声的喊”不”。

(5)遇到情况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联系110或者父母。

4、遇到性侵害应该怎么做

我们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培训,让他们知道在遇到性侵害时候如何做出正确的行为,避免再次受到伤害。

(1)遇到性侵害时,及时告知父母,无论是谁都不替他保守秘密。

(2)及时报警,不能让其逍遥法外。

(3)学校和家庭加强防范,保护好孩子。

5、家庭与学校共同防范。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和学校要紧密合作,注意观察孩子的情绪、行为等。遇到问题要及时了解孩子的情况,做孩子的朋友,疏导并了解原因。

【篇三】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

“一号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本刊记者 王纯

【摘 要】近年来,低龄未成年暴力事件频发,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犯罪多具有隐蔽性、侵害时间长、次数多、人数多等特点,对未成年人身体和心理造成难以磨灭的伤痛。特别是学校教职工等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性侵未成年学生犯罪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更为恶劣。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

【期刊名称】《人民周刊》

【年(卷),期】2019(000)011

【总页数】2

【关键词】检察建议; 教育部; 未成年人检察; 最高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暴力事件频发,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犯罪多具有隐蔽性、侵害时间长、次数多、人数多等特点,对未成年人身体和心理造成难以磨灭的伤痛。特别是学校教职工等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性侵未成年学生犯罪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更为恶劣。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

去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以及分析我们这些年办理未成年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家部委发送检察建议,这在最高检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因此被称之为“一号检察建议”。

筑起校园性侵防火墙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教育部高度重视,迅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工作。半年多来,各地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从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到严把教师入口关,再到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检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性侵防火墙。

新余市检察院夏添处长曾经办过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至今提起仍觉得如鲠在喉。那是一起小学副校长猥亵儿童案,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一年有期徒刑。检察机关认为量刑太轻,提出抗诉后二审法院改判三年有期徒刑。虽然案件结果算是大快人心,但是对于参与此案的检察人员来说,其实是有遗憾的,当时检察机关指控了两起犯罪事实,但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否定了其中一起,因为那起案件中被猥亵的孩子没有立即报案,到案发时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时间,被害人的陈述已经无法得到更多证据印证。如果这个孩子当时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在被性侵害后立即报警,那么这个罪犯就肯定会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遗憾的是,孩子缺乏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上家长监护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现难、取证难。

在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后,在最高检的带动下,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联手社会各界,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救助。浙江、上海、河南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建立被害人需求转介机制,根据被害人需要,通过工作平台及时连接社工、医疗、心理干预、教育、就业等有关社会资源介入。泸州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总结梳理相关案件,找准问题关键,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并与泸州市教育局会签下发《关于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校园性侵工作方案》,实现辖区校园全覆盖。检察机关还联合教育部门走访调查幼儿园、中小学校,特别是对发生过教职工性侵害学生案件的学校重点调查,针对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两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责任,同时联合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开展入职查询,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禁止入职。目前,已对3名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保安取消了从业资格。

国务院参事、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充满温情、功在千秋的伟业。30余年的司法实践表明,充分吸纳社会力量介入,可以弥补检察机关知识结构的局限性与人力资源的有限性,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可以说,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是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必要条件。

亟待建立全社会支持体系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中央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统筹协调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事宜,并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一批工作基础较好的代表性地区开展试点。目前,全国检察机关依托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开展社会调查、提供心理援助等,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行为矫治、文化学习、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但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法律依据、资源整合、配套机制等仍不健全。

甄贞说,当前阶段迫切需要建设和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具体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下发或者联合会签的规范性文件,效力层级较低,推进力度有限。社会力量的发展程度及参与未检工作的主观意愿左右着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状况,造成社会支持的预期性与持续性缺乏保障,各地发展水平更是严重失衡。

二是检察机关作为专业司法机构,权责边界较为清晰,并不具有充分调动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政府作为社会资源调配主责单位,参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职责不明,财政预算未予专门列支,经费保障力度不够。

三是由于缺少转介中枢,未检社会支持的供给与需求脱节,重复供给频繁发生,需求空白得不到及时填补,资源的利用效率与产出效益大打折扣,造成稀缺社会资源的闲置与浪费。

四是司法类社工机构和队伍是构成现代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重要力量,理应成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中流砥柱,但因认可度不高、待遇较低等原因,难以产生强大的职业吸引力,且参与司法工作存在专业法律知识较为匮乏的短板,目前高水平社工机构和队伍缺口较大,且分布不均。

甄贞说,由于目前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评价机制尚未建立,建议大力培育未检社会支持工作机构和社工队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对于社工机构发展,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予财政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倾斜之外,鼓励市场化运营,畅通资金筹措渠道,提高职业待遇,积极帮助创造媒体宣传机会,扩大知名度与认可度。对于社工培养,要顺应司法工作需求,在专业教育中增设刑事法、少年法等作为必修课程,引入案例式教学法,职业资格认定增加专门法律知识的考核内容。同时,探索构建社工机构与队伍的区域对接帮扶机制,促进均衡发展。

她呼吁尽快研究制定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评价标准,引入优胜劣汰机制,奖惩并用,从供给侧的角度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同时依托政府专项预算,向社会发布项目名录,公开招标,根据社会组织的资质、声誉、人力、设备、技术等确定中标机构,编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接受委托承担相应工作,项目运行、经费支出执行地区同一标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定期公布社会支持工作考核方案与实施细则,结合年度统计数据与抽查结论,确定社会支持工作质效,优秀的奖励,差的整改甚至淘汰。

甄贞说,“一号检察建议”对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意义重大,要尽可能通过多元化手段让“一号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切实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篇四】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

**小学

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

全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为全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校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一 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使广大教职员工全面了解“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作用。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采取措施对在校学生定期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等自护自救教育。专题会议重点要将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落实,以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微信群、QQ群、发放宣传单、告家长的一封信、承诺书

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利用国旗下讲话、征文比赛、手抄报、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在校园内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

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

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校园欺凌和性侵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 通过主题班会深入人心。

开展预防性侵主题班会活动。各班围绕主题,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开展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引导学生了解了什么是性侵、性侵的主要形式以及对性侵害的认识误区。使全体学生进一步掌握了基本的防性侵知识以及紧急情况下的避险策略,增强了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为防止学生被伤害筑起了一道防线。”

四是专题讲座呵护成长。

聘请法制副校长为学生开展了预防性侵讲座。深入浅出重点讲解了性侵的含义,以及如何防范性侵、性侵发生如何更好保护自己等知识。通过专题讲座加深了学生对性侵的认识,懂得在危险面前该如何冷静从容应对,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篇五】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

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

这是在 2016 年发生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例,在校教师强奸、猥亵三年级女学生的案件,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性侵学生案件虽少,然而一旦发生,不仅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给被害学生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严重败坏了教师和学校的良好形象, 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必须要走在前面。

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 我想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加强自身师德教育, 切实抓好思想建设, 教师队伍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决定因素。

要办好教育, 要稳步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 必须坚定不移地建设和造就一支师德优、 业务精、作风正、能够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防患于未然。

二、学校应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1.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的危害, 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2.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3.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4.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5.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6.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三、净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空间, 对可能影响其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因素如网络媒体中对青少年健康人格形成带来阻碍的消极内容, 要及时发现和排除, 避免其行为偏离社会规范,提高儿童的辨别是非和反抗能力。

四、及时处理,教育惩戒。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学校保卫处应及时调查处

置并报区教育主管部门。

涉嫌违法犯罪的, 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

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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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只有从自我做起,才能逐渐减少并彻底消除侵犯学生性权益犯罪案件,

才能让祖国的花朵真正露出灿烂的笑脸、无忧无虑地享受生活。

2019年 5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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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

学习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心得体会

“一号检察建议”这份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源起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成功抗诉的一起校园内老师性侵未成年学生案,该案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大,针对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以此推动校园安全建设。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
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教师为人师表,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而教师队伍中的个别败类无视国法、色胆包天,将贪婪的黑手伸向天真无邪的学生,严重损害了教师的形象,从严管理、溯本清源势在必行。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我想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加强自身师德教育,切实抓好思想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二、净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空间,提高儿童的辨别是非和反抗能力

三、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性侵害在一定的程度是因为性教育的缺乏。很多孩子在被性侵害的时候,都会选择隐瞒大人,这是让人痛心不已的。

1.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 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宿舍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2.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3.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4.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团委。

5.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
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6.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7.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8.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9.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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