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条例心得体会【完整版】

时间:2022-06-17 16:3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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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条例心得体会【完整版】

政法条例的心得体会5篇

第一篇: 政法条例的心得体会

学条例心得体会

  学条例心得体会(一)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
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参加此次“学、学条例、严纪律、严规矩”党纪条规警示教育月活动,让我更深刻地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干部,学、守纪律、守规矩是多么的重要。

  改革开放的浪潮带来了经济改革、税收改革的新局面,推动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新的飞跃,但是同时也带来各色各样的生活方式,这就需要我们党员干部在“潮头”上站稳脚跟,端正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性和警惕性,以免“翻船落水”。作为一名国税系统的干部,通过这次学习,我深深感受到加强思想纪律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只有坚持“依纪履职、依法行政”才能抓住整个国税工作的生命线,才能在形形色色的物欲、、利欲面前不动摇,才能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勇立潮头,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行政行为的实施都是由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操作的,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操作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税务干部作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践行者,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其中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依纪履职,依法行政,坚持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守小节、明底线、知敬畏,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规矩是根本,清廉是关键,作风是保障,发展是目的。四者相互联系,其根本目的就是促进发展。规矩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他既包括国家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也包括道德规范和礼仪要求。习主席指出,要“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办事要守规矩,就是遇到事情,首先要想到政策法规是怎么规定的,然后严格依法行使职责,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到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就要熟知规矩要求,准确理解把握规矩执行的标准和尺度,让规矩了然于胸,内化于心;
强化规矩意识,时刻紧绷规矩这根弦,不以领导交办而盲从、不以情况特殊而越线、不以事情紧急而破例,始终不逾越雷池半步;
认清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摒弃“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培养依法用权的习惯,确保时时事事都在规矩之内合理有序运行。

  为此,我作为一名长期战斗在税务工作岗位上的共产党员,深刻认识到必须时刻提高思想认识,形成敬畏规矩、遵守规则的自觉。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坚决抵制在税务工作中存在的脱离群众、以权牟私、吃拿卡要、办事拖拉、态度恶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践行和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廉洁从税的自觉性,严格依法行政,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情系民所想,权为民所用,做好人民大众心中信赖的税务官。

  学条例心得体会(二)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开展“双学双严”党纪条规警示教育月活动,本人作为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的一名中层干部和一名共产党员,通过先后参加卫生局党委组织的“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自己再一次对严守党纪条规的认识得到新提高、头脑得以清醒,思想得以净化。“学、学条例、严纪律、严规矩”犹如一把高悬头顶的“利剑”,时刻警醒和鞭策我必须严守纪律、遵守规矩。工作作风建设是我党一以贯之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个单位是否有活力、是否有战斗力,工作作风永远是第一法宝。尤其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己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会直接影响到全县新农合工作能否健康有序进行。因此,铭记条例、恪守纪律规矩,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仅使全体工作人员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而且还能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朋友们心情愉悦,高兴而来,满意而去。现将我这次学习的体会梳理如下:

  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作为新农合的一名工作人员,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自己,更重要的是代表了新农合人的形象,因此,必须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来要求自己。我也深刻体会到,要提高自身素质,必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加强自身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提升自身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工作上,把功夫下到抓贯彻落实上,释放出自己的最大能量,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尽最大的努力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我力求做到未雨绸缪,积极主动。自己的工作不是“过得去”,而是“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同事的榜样,敢于说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同时,还要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困难任务挑得起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敢于迎难而上,在棘手任务面前,能够挺身而出,把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事抓在手上,一件一件去落实,一项一项来解决。

  三、严守党纪条规,绝不碰高压线。严明的工作纪律是一切工作成败的关键。作为新农合工作人员,我深知,纪律严明尤其重要。首先,我要特别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规范着装,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特别是电子游戏、看电影、上网一定要坚决杜绝。其次,不会对农民朋友吃、拿、卡、要,绝不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对熟人法外开恩,对陌生人吹胡子瞪眼。再次,时刻提醒自己在工作中切忌懒散拖沓,要敢于担当,绝不推诿扯皮,要善于作为,但绝不乱作为,力求做到让农民朋友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法外授权不可为”,把自己打造成廉洁奉公,乐于奉献的新农合战士。

  一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如果每个人都坚守职业操守,那将意味着一个机关的效率提升了,如果每个机关的作风提升了那就意味着整个国家机构的作风提升了。道理就如此简单。没有转变不了的作风,没有提高不了的效率。“双学双严”党纪条规警示教育月活动不是阶段性的活动,它是一项持久的、长期的工作,是我们更好服务于新农合、服务于参合农民的坚强后盾。我们每个人只有兢兢业业,勇于创新;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尽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第二篇: 政法条例的心得体会

XX政法心得体会

  XX政法心得体会  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最根本的在于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政法机关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
  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法干警绝对忠诚可靠。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政法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只有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新形势下,党和人民的奋斗目标越宏伟,政法机关肩负的任务越繁重,就越要讲规矩、守纪律,一切行动听党指挥。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更强的党性原则、政治觉悟、组织观念要求自己,打牢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远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
  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腐败现象是侵入党的健康肌体的毒瘤,坚持不懈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割除腐败毒瘤,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当前,政法战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腐败问题,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要把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增强党性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来抓,提高政法干警业务能力。面对繁重的政法工作任务、复杂的执法司法环境,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政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任务繁重。政法机关要把专业化作为政法队伍核心战斗力来抓,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管理模式,努力使干警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专业水平、高尚的职业操守。
  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关心爱护干警,最大限度激发政法队伍生机活力。基层干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要在思想政治上更关心、工作生活上更关爱他们。要更加注重科学用警,合理安排干警工作生活。要突出人文关怀,完善干警生理和心理健康干预机制。要加快推进干警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把优抚政策落到实处。要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凝聚人心。要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引领干警健康的精神生活。
  “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事业成败的决定因素在于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力量是一支忠诚专业的政法工作队伍。XX年,政法机关要把队伍建设摆到更高的位置,下大力气锻造一支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高质量政法队伍,切实提高政法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XX政法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因此,我们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坚定理想信念,打造政治过硬队伍。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政法机关的性质决定了在理想信念上必须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要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的第一位,组织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要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和“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始终保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抵制干扰的定力,坚守“法不阿贵、绳不绕曲”的法治精神。要以更高的标准推进职业道德建设,着力培育职业良知和职业操守,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修养,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注重能力建设,打造业务过硬队伍。政法机关要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任,迫切需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与时俱进地加强能力建设。要着力提高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破解难题的能力,做到既守住政策法律底线,不以牺牲法律为代价换取一时一事的解决,又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秩序与活力的关系,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体现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善于通过教育、协商、疏导、服务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要着力提高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能力,坚持一手抓公正执法司法,一手抓舆论引导能力提升。要坚持与岗位特点衔接、与实战需求对接,建立健全定期轮训制度,切实抓好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析案明理”,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弘扬担当精神,打造责任过硬队伍。敢于担当就是要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要强化政治担当,面对大是大非的政治考验,能够旗帜鲜明、挺身而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强化职责担当,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能够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忠实履行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强化为民担当,面对人民群众的困难和求助,能够敢于负责、乐于奉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强化道德担当,面对各种诱惑和干扰,能够挺直脊梁、秉公执法,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强化正义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和消极腐败现象,能够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敢于同破坏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行为作斗争。
  坚持从严治警,打造纪律过硬队伍。纪律严明是政法队伍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要严格纪律约束,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要严格落实铁规禁令,坚持纪律约束没有例外、执行纪律没有变通,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各项规定措施及政法各部门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禁令的落实。要严格监督检查,强化内外监督职能,积极拓宽举报渠道,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一查到底、一办到底。要坚持对各种腐败现象做到“零容忍”,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
  坚决革除“四风”,打造作风过硬队伍。作风过硬是政法队伍完成职责使命的根本保障。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和坚决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要强化群众观念,通过深入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使广大政法干警自觉把群众观点深深植根于思想中,把执法为民的观念深深铭刻在灵魂中。要突出民意导向,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要完善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健全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爱民实践活动,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 政法条例的心得体会

学习《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今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固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开创性的里程碑意义。《条例》的出台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
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
是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制度保障。

一、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条例》凸显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这一鲜明的政治主题:一是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关键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政法机关要厘清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是高度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三是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党的明确主张,各级党委政法委指导、支持、监督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二、打造能力素质过硬的政法工作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规矩框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忠诚可靠的政法干部队伍是实现党的政法事业发展目标的关键。首先是重视政法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注重政法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优化班子成员结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好领头雁、排头兵;
其次是重视队伍建设。新时代,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过硬”的要求,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进取,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再次是加强作风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新时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

三、强化在“法治”建设中推进《条例》贯彻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条例》的颁布提高了政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也对政法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有的政法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主要是在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不同程度存在本领不足现象。所以,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并在工作中不断强化,形成自觉,要带头守法、模范守法,严守文明公正执法,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人民真正的“父母官”,保障人民行使监督的权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筑建公平堡垒。

新时代,政法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新挑战,作为基层政法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抓手,把条例精神吃透摸准、学懂弄清;
我们要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具体实践中,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出完美“答卷”。

第四篇: 政法条例的心得体会

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条例》明确“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政法工作关系群众合法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公平正义,时刻受人们群众关注,也是国外敌对势力长期诋毁的对像,加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不但可以提升人民全安全感和获得感,更能让敌对势力无机可乘。在司法体制不断改革深化的进程中,在西方敌对势力肆意污蔑的环境下,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应对,适当其时。

《条例》总则第一条就明确了新时代政法工作,要依靠党的绝对领导,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本准则,详细述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中心、道路、目标、目的、分工、队伍建设要求等基本原则,条理分明的告诉世人,政法工作遵循的原则,使政法工作清晰明确。

《条例》也分层分级的明确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责任清晰、目的明确。接着又通过从请示报告、 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三章,具体表述了政法工作的各项运行机制。

《条例》积极响应了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加强党对政法机构的领导,将政法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法治性三者有机结合、融合一体,必将指引新时代政法工作跨上新台阶,成为法治中国的最强基石头。

第五篇: 政法条例的心得体会

政法干警 心得体会

我们广大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在各项政法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

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是党的先进性和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历史地位决定的,也是政法工作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使命决定的。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干警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能有丝毫动遥否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法干警,也不可能完成好肩负的职责和任务。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政法机关的广大干警,就要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努力在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认真学习党章的各项规定,忠实履行党员的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马克思主义对政法工作的指导地位,最根本的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牢占领法学舆-论阵地,武装广大政法干警的头脑。这是落实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思想保证。我们广大干警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和含义,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努力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议、决定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各项政法工作中,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同时,要自觉服从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党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各级政法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作为政法干警,要敢于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不正当的干预,既是法律观念的表现,也是党的观念的表现,广大干警都有责任抵制这种干预,维护党的威信,维护-法律权威。

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是对政法干警的根本政治要求,每一名政法干警都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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