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20229篇
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2022篇1
通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求信访工作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纾困。作为一名信访工作者,要牢记职责使命,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要强化法治思维,加强信访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信访事项办理中,应当根据职责和有关规定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并对生活却有困难的信访人,可以帮助依法申请社会救助。这些规定均体现了信访工作一切以人民为中心。
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2022篇2
贯彻落实《条例》、实现新旧衔接,需要一个统一思想、完善提高的过程。信访部门作为“推动”部门,要积极开展调研,密切关注《条例》学习、宣传、推进情况,做好综合指导、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要利用好《条例》赋予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的权限,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建议等职能作用,帮助有关机关、单位解决好具体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督查指导,利用信访部门熟悉法规政策的优势,督促有关机关、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为《条例》落实落地提供坚强保障。
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2022篇3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们要充分结合新《条例》做好网上信访工作,要用好信访网络,全面实行阳光信访,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随时就地反映问题,随时就地了解问题处理进度,把群众吸附在基层,减少矛盾上行。要用好互联网,关注互联网上有关舆情动态,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对信访工作的评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做好网上信访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2022篇4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2022篇5
通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求信访工作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纾困。作为一名信访工作者,要牢记职责使命,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要强化法治思维,加强信访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信访事项办理中,应当根据职责和有关规定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并对生活却有困难的信访人,可以帮助依法申请社会救助。这些规定均体现了信访工作一切以人民为中心。
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2022篇6
通过这次学习,了解到各级机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作为一名党员,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于心,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2022篇7
自治区司法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突出“三个聚焦”,把《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访工作水平。
第一,聚焦思想引领,确保学习贯彻到位。司法厅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抓实“关键少数”,召开厅党委会专题学习《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条例》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抓实“教育培训”,落实“大培训”工作,将《条例》列为必修课程,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在全系统分层级分步骤开展教育培训。厅机关党支部召开“贯彻落实信访条例 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深入学习,推动入脑入心。组织监狱戒毒单位全员集中学习,做到职责明、程序清、工作实,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抓实“宣传引导”,制定司法行政系统《条例》宣传方案,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中心作用,统筹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力量和资源,推出“小司说信访”“给你说信访”等更多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宣传产品,网上网下宣传一体推进,形成强大声势。
第二,聚焦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司法厅切实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推动和督办落实作用,逐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提高信访案件化解质效。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三级接访工作制度、司法厅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考核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建立化解责任清单,厅领导和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领导带头包案、接访下访。召开信访专题会议8次、调度会9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压实工作责任,司法厅成立信访接待中心,实行实体化运作,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对待信访问题不等不靠,是我们的主动认领、积极解决,不是我们的耐心疏导,帮助上访人解决实际困难,以“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的通知》,安排律师、人民调解员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和重点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全区103个旗县(市、区)中覆盖94个,覆盖率91%。压实督导责任,司法厅成立7个督导指导组13个小组,对各盟市司法局、监狱戒毒单位开展信访化解工作督导,印发信访事项督办通知16份,催办、督办函48份,一抓到底、督办到位。2021年以来,司法厅办理中央第八巡视组、中央第四督导组、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涉法涉诉类、大讨论督导类、治重访、化积案、促稳定专项活动等信访案件166件,已化解165件,化解率99.4%。
第三,聚焦职能职责,确保作用发挥到位。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司法行政信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重大使命任务结合起来,与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结合起来,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维稳安保电视电话会,对学习贯彻《条例》、做好信访化解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既要做好本系统信访化解工作,也要积极服务社会信访工作。聚焦行政立法,加强立法衔接,进一步对我区信访相关法规进行研究梳理,着力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同时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涉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聚焦法治宣传,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四制度一评议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条例》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送《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企业、进单位,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聚焦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资源,组织开展服务信访工作系列活动。抓好“12348”热线平台,重点关注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依法引导当事人就地解决问题,努力减少因民生问题引发的上访。聚焦源头治理,按照王莉霞主席的工作要求,我们召开基层治理推进会,对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以“基层治理提升年”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嘎查、村居(社区)每半月,苏木、乡镇(街道)每月,旗县(市区)每季度大排查制度,扎实有效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和减少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信访问题。
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2022篇8
山东省信访工作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学习,我认识到以下几点:
一、必须维护信访秩序。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信访条例》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
二、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 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第三要落实信访责任。凡是出现重大信访问题,年终落实一票否决,取缔一切评先树优资格。
学信访条例心得体会2022篇9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组织部门的信访工作也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党的政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组织工作中心任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组织部门要不断提升对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实现信访工作“三变”,将自身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努力为组织工作整体的创新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变“百姓上访”为“干部下访”。
“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主动下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每个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组织部门在与干部群众打交道时,要自觉摆正位置,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把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组织工作改进服务质量的“助推器”,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力争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协调处理,在一线排查化解,真正做到时刻与群众保持“同频共振”。同时,要通过“下访”督促组工干部努力学习有关组织工作的政策规定,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使组工干部特别是信访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态度进一步改善、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变“无备应访”为“热情迎访”。
信访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组织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行“组织部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领导阅批来信制度”“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有效处理信访工作制度,形成人人有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组工干部特别是接访干部要不断优化服务干部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从接听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人员等小事做起,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一张笑脸迎人,一句问候待人,一杯茶水敬人,一颗诚心感人,既要确保案件能快查快结,取信于民,又要摸清具体情况,保证信访案件处理质量、不留任何尾巴,让来访的党员干部群众体会到组织部的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真正让服务对象有困难愿找、有委屈愿诉、有成绩愿分享,增强对组织部门“家”的归属感、依赖感、信任感。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预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