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12篇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1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权利: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3.请求复查权;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义务: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信访条例学习心得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内容显示中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2
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访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二、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省领导下访活动。完善信访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借鉴江苏省宿迁市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宁波市的试点,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
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一般信访问题的处理要先"块"后"条",垂直管理系统的信访问题,以"条"为主,由该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根据上述原则,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五个不出":该乡(镇、街道)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乡(镇、街道);该县(市)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县(市);该省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省(区、市);该部门和企业解决的问题不出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制,努力将当前信访问题化解在县(市、区)以下基层。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四、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3
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访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二、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省领导下访活动。完善信访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借鉴江苏省宿迁市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宁波市的试点,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一般信访问题的处理要先"块"后"条",垂直管理系统的信访问题,以"条"为主,由该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根据上述原则,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五个不出":该乡(镇、街道)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乡(镇、街道);该县(市)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县(市);该省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省(区、市);该部门和企业解决的问题不出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制,努力将当前信访问题化解在县(市、区)以下基层。
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四、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
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
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4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5
按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计划,我参加了8月x日进行的第五期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学习《广东省信访条例》。《条例》已经20xx年x月x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步骤,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依法规范源头预防,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为群众敞开信访“大门”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制定信访条例是为了不让当事人上访,部分群众认为是提高了信访的门槛。制定信访条例不是把信访的
大门关闭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围、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畅通群众上访、信访的渠道,敞开“大门”,降低门槛,方便信访群众的信访活动与表达合法诉求。
“现在有些群众到有关部门去信访,但迟迟得不到解决,随后群众信访的层级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来越乱,条例的制定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让群众的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访工作必须畅通渠道。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同时必须维护信访秩序。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我想信访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能要算是面对家长的各种投诉了,如何正确处理好家长的投诉,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依法办事。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诉访分离、强化网络信访、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听证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明确,让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访人要依法信访。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20xx年x月x日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纵深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区公安机关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记自治区“五大政治责任”,坚持政治第一、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民警第一,推动新时代全区公安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在福建宁德工作时,提出了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的“四下基层”工作法;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到浦江县下访、接待来访群众,开创了省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的先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做好人民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区公安机关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本质属性、根本立场、领导体制、功能定位、重点任务、改革方向、方式方法、发力重点和组织保证,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集中统一领导,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扎实工作、勇毅前进,为将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科学高效的社会治理效能贡献积极力量;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做“两个屏障”忠诚卫士的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牵引,全面提升全区公安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信访工作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坚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信访工作突出问题、加强改进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全区公安机关要将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调研指导、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性、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建立完善党委会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支持和督促下级做好信访工作等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等配套措施,分解细化《信访工作条例》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健全化解机制,完善处理程序,构建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要始终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一定要真正把群众当作我们的亲人,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坚决守牢网络信访阵地,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用实际行动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全力以赴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今年召开党的二十大,在这样一个特殊而重要的年份,全区公安机关要增强守土有责的政治意识和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以内蒙古之稳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要把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安保维稳工作的治本之策,带着深厚的感情和沉甸甸的责任做好群众工作,深入推进“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行动,攻坚化解人民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心安定、社会才能稳定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到位。要扎实开展“三查一控”专项行动,加强信访源头预防、前段化解、重点群体稳控,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努力将风险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严密防范信访工作领域“灰犀牛”“黑天鹅”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从政治上分析信访形势,分专题、分地区、分部门警种研判信访问题,更好支撑政治安全统领党的二十大安全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要以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的意见》为抓手,压紧压实接访约访下访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初信初访首接首办责任、属地化解责任,严格重点时期增加接访频次制度,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坚持“管业务必须管信访”“系统抓、抓系统”,预防化解条线信访问题。要压实监督追责,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的刚性规定,高效运行“大监督”格局及十项运行机制和“六约谈”机制,对信访问题反映突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该挂牌督办的挂牌督办,该查处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力争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公安信访事项基本化解完毕。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7
呼伦贝尔地处祖国北疆,经济主体多元共融、社会治理结构多样、深化改革任务艰巨,做好信访工作始终是全市化解风险、维护稳定、服务民生、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底线任务。面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谋划新举措、有效应对新挑战,扎实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落实,着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呼伦贝尔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政治引领,高站位把握《条例》重要意义。《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理顺了体制机制、优化了资源配置,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有力制度保障,对于提高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对于推动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信访工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聚力理念更新,高水平推进《条例》组织实施。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规律特点,扎实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解难题,全面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能力水平。一是以系统理念确保部署落实广度。信访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多个层面,要强化全局系统思维,从多角度多维度统筹谋划部署、合力推动落实,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检等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和律师、社工等各类资源,用足用好联席会议、多点触发、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动形成纵横联系、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二是以民本理念提升服务群众温度。信访反映民生、民生关乎民心、民心连着党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推动关口前移、力量下沉、触角延伸,引领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政策宣传下基层,有效防治干群沟通不畅、表达渠道受阻等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的家门口、庭院里、心坎上,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三是以创新理念保证源头治理精度。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结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广非诉纠纷调处中心典型经验和领导包案、现场办公、数字信访、网上信访、集中攻坚等有效做法,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初始,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呼伦贝尔模式”。四是坚持法治理念维护权益保障法度。坚持依法解决问题、规范信访秩序,在善用法治方式上发力,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同时,以宣传解读《条例》为抓手,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切实以“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决”。
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紧紧围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在领导机制、工作作风、干部队伍、责任落实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条例》在呼伦贝尔落地生根,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一是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党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要充分发挥市委统筹调度作用,严格落实各级党委领导责任,支持和督促下级党组织做好信访工作,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总体要求和市委具体安排落地落细落到位。二是促进信访工作高效率。以“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推动全市信访系统树牢拉高标杆、跳起摘桃的创优意识和干字当头、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引领带动各级信访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发加快发展正能量,切实以务实作风和勤政形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三是强化信访工作硬支撑。坚持大抓基层、强基固本的鲜明导向,培树践行宗旨、真情为民的信访文化,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培养渠道、提高业务能力,积极鼓励更多善于与群众打交道、能做好群众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队伍,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四是确保信访工作见实效。围绕“事要解决”的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监督体系,将信访工作纳入组织监督、纪检监察和常态化大督查范畴,倒逼信访工作责任有力落实,以实际行动、突出成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8
《信访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下面工作范文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五篇汇总,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9
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指导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各项要求,切实把这件“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第一,始终坚持信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强化群众工作意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系统解决问题为衡量标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方法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全力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要多跟群众沟通。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要充分尊重民意、多和群众商量,经常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深入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要求什么、反对什么,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做好工作;特别是注重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与群众当面推心置腹沟通,讲透政策措施,讲明工作出处,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认同。要多与群众见面。变“上访”为“下访”,经常深入老百姓家中,拉家常、问实情、交真心,以“面对面”换取“心连心”;同时严格落实值班接访制度,盟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次、旗县市领导干部每月至少2次到信访大厅接待信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说得上话、泄得了气、息得了怨,有效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要多为群众解难题。全面梳理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行“一线工作法”,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急难愁盼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第三,立足源头治理解决信访问题。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关键也在基层。我们要聚焦夯实基层基础,以创建信访工作示范县和示范乡镇为引领,着力提高源头治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排查与化解相结合,全面落实四级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健全完善各类风险隐患应对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做到心中有数、手上有招。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城乡“网格化”管理作用,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着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严格执行镇村两级初信初访首问负责制,做到事事明责、人人有责、易于问责,推动信访问题首先在基层解决。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加快推动“一网管全盟”平台建设运行,抓好网络信访“三个一”建设(健全一个全覆盖的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创建一个网上群众之家、设立一个人民满意的网上信访代理窗口),推动更多信访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让群众少跑路,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和“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处理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第四,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压实信访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把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构建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要把贯彻落实《条例》、开展信访工作情况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述责内容,做到信访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狠抓能力和作风建设,落实关爱激励保障措施,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10
信访工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党委政府,是调节社会矛盾的“缓冲器”、缓解群众情绪的“减压阀”。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和全面规范,这是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第一,做好信访工作,关键要站稳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深刻指出“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和为政得失的重要窗口”,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问题汇集社情民意,反映的是群众需求、面临难题、矛盾焦点,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探测仪”、洞察社情的“显微镜”。信访工作说到底就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老百姓话有地方说、苦有地方诉、理有地方讲,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守护首府群众幸福安康,是我们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与群众结友交心、赤诚相见,想方设法、设身处地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解决到位,真正让群众因生活在首府而感到有尊严、因工作在首府而感到生活有奔头、因学习在首府而感到未来可期。
第二,做好信访工作,重点要解决群众诉求。我们将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积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访和疑难访问题,继续集中开展信访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严问责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每个案件难点、堵点和问题症结,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化解工作,确保群众反映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对已化解的事项认真开展“回访”,逐一评估化解效果,确保所有信访案件“案结事了”“事了心平”。我们将全面摸排群众信访诉求,按照自治区“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行动的要求,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领导接访责任制”,坚持靠前工作、接访下访、主动作为,深入一线听民意、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加快构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真正让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信访“有门”、信访有果、处置满意。我们将依法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引领,强化法律权威地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律平等、程序公开、实体公正理念,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切实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第三,做好信访工作,根本要强化基层治理。基层是群众信访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的关键。我们将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建引领,把党组织建在群众身边,健全“有事找支部”为民服务机制,全力以赴解决群众身边大事小情,真正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我们将着力构建扁平化治理格局,健全基层治理的网格化体系,全面开展社区“组网并格”、小区“封闭围合”、农村“整合并院”等工作,有机整合公安、卫生、综治等基层力量,充分运用大数据构建“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新模式,加快数字化、信息化赋能,提升基层为民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我们将提升信访干部做好群众工作能力水平,时刻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上,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事情当家事,扎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不断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11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开创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施行,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切实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科学指引,始终牢牢把准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政治性。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是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问题,是事关党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核心问题,是事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一项为党长期执政服务的重要政治工作,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人民性。人民属性是信访工作的根本特点,坚持人民至上,是信访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我们将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真正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信访群众的事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带着情怀、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听民意、解民忧、纾民困,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三是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性。实践属性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将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学用贯通、知行合一,时刻关注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精准分析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群体性问题,把理论成果和实践要求细化实化为具体现实的解决措施,不断增强把握信访工作全局的能力。
坚持把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制定出台的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为有效聚集民情民智、务实高效解决问题、科学精准服务决策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我们将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各项任务,全力推动信访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一是用心用情推动“事要解决”。信访工作的本质要求就是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我们将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专项攻坚行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来信制度,全面排查梳理各级各类信访案件,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要做到信访人基本信息清楚、诉求清楚、信访情况清楚、处理情况清楚、主办责任单位清楚、化解措施和时限清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息诉罢访。二是持续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方法。我们将以《信访工作条例》为依据,解决所有信访问题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明确工作职能定位、厘清职责边界、明晰权责清单,教育领导干部善于用法治思维来处理维权与维稳、治标与治本、信访部门与责任主体的关系,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行为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加强源头预防、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触角延伸、关口前移,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机制,畅通群众合理诉求表达通道,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等活动,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力推动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四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高位推动,严格执行接访、下访、包案、阅批群众来信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严格政府系统依法履职,多方化解矛盾、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全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坚持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作为根本任务,全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信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是群众信访的客观因素。我们将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持续推动信访形势平稳向好。一是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我们将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聚焦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紧抓快干“四个千方百计”,推深做实“五大行动计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二是持续用力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提升“软环境”与改善“硬环境”同步推进、协同发力,聚焦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违规收费整治力度,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化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切实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持之以恒增进民生福祉。立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更高要求,持续加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保障改善力度,下大气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用心解决群众就业、教育、住房和医疗等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加投入,高质量解决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常态化建立群众监督举报生态环保问题渠道,及时治理污染、修复生态,着力从政策层面推动解决层面性群体性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新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12
一、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二、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省领导下访活动。完善信访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借鉴江苏省宿迁市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宁波市的试点,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
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一般信访问题的处理要先"块"后"条",垂直管理系统的信访问题,以"条"为主,由该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根据上述原则,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五个不出":该乡(镇、街道)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乡(镇、街道);该县(市)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县(市);该省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省(区、市);该部门和企业解决的问题不出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制,努力将当前信访问题化解在县(市、区)以下基层。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四、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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