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信访工作条例心得3篇
学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1
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全文公布,条例共6章50条,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9000多字的条例详尽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各环节事项,一些重点信息值得关注。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通读学习,受益良多,现浅谈几点体会:
一、畅通信访渠道,倾听民众心声。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信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的“耳朵”,倾听群众心声,决不能闭眼塞聪。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于信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信访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畅通信访渠道,既方便了人民群众,也加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善用工作方法,发挥主观能动性。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条例明确信访办理流程,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办理时限,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中,没有良好的工作方法,必将举步维艰,只有科学健全的工作制度,才能形成整体联动,有效运转,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一方的和谐稳定。
三、压实信访责任,增强工作使命感。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办理;明确因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责任人的责任,以督促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履行职责,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信访事项的发生,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明确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直接转送、督办信访事项的责任,重点突出督查、督办等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作用;强化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的责任,以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强化源头管控责任,加大领导包案力度,限期化解稳控。基层不稳,地动山摇,作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使命必达,每每看到信访人来反映的问题被妥善解决,心中总是满满的成就感,信访人心暖了,我们也就暖心了。
四、自觉维护信访秩序,推动解决到位。
条例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基本要求,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从我做起,走街串巷向群众广泛宣传,在信访过程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明确告知权利和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合法、理性、逐级上访。对待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善待上访群众,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棘手的信访事项,一时得不到解决,信访户变成了老访户,容易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不仅要规范办理流程,更要注重时效,在办理的过程中,及时跟踪进度,反馈结果,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多学、多做、多思,在实际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梦的实现,献出一份满意答卷。
学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2
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学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时代信访事业发展新要求,在深入总结我国信访事业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基础上,形成了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信访工作条例》,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入学习领会《条例》,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自觉从大局大势中谋划推进信访工作,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信访工作重点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内容,用心用情、抓实抓细信访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社会稳定的前端性、基础性工作,主动融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城乡基层治理,坚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狠抓源头化解治理、信访形势研判、矛盾纠纷排查、领导接访包案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去年以来,乌海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机制,深入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有力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字当头,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全力以赴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一要抓好学习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信访干部掌握《条例》、运用《条例》、落实《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把《条例》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要提升工作效能。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统筹做好信访领域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工作,确保顺畅衔接、平稳过渡。着力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牢牢把握网上信访主导权。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加强初信初访案件办理,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和积累。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信访干部政治业务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三要凝聚工作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以上率下、强力推动,切实解决好各类信访问题。强化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严格督导检查,完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条例》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推动全市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