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心得5篇
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心得篇1
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力争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100%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 100%,行政争议总量和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逐步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达到 100%,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职责关系,着力厘清政府和X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更加注重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完善各级政府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
二是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做到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专家论证独立客观、风险评估“应评尽评”,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推广应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智慧化水平。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向乡镇延伸,逐步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争议协调机制。健全行政强制执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全面推动“两法衔接” 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和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边境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明确轻微违法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适用范围、程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五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 营商环境条例》《XXX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实施统一的 X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优化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贯彻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加快“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等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幅清理证明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科技创新+政府革命”,巩固提升全X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化“一部手机”系列产品推广运用,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区域 办理”“最多跑一次”。
六是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正义的主渠道作用,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加大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力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行政复议质量和公信力,到2022年年底基本形成公证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其他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移民搬迁安置、旧城改造等社会关注度高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出庭应诉,鼓励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逐年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力争到2025年年底全X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心得篇2
加强法治XX建设的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理论等方面保障,各县(X、区)至少建成 1 家“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力争律师万人比达到1.6,公职律师总数达100人,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率达到100%,培养和引进一批法治高端人才,形成一系列法治XX建设理论研究成果,为法治XX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支持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要支持加强法治监督,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为法治XX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撑。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运用好新媒体力量,营造良好舆论环境。X级党政部门要明确负责本部门法治工作的机构。各级立法、执法、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政治保障和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建立健全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和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落实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制度。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大法治专门队伍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加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培养使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发展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加强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健全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惩戒机制,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推进教师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双向交流互聘机制。
加强装备经费和科技保障。加强法治XX建设经费保障,统筹资金重点保障信息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执法司法装备配备等工作,强化经费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智慧法治”,推进法治XX建设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推动科技创新手段深度应用,加快政法大数据平台、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
加强理论和智库保障。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占领法学研究阵地,组织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法学会以及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实证研究,产出更多凝聚群众智慧和实践理性的法学理论成果。加强治理现代化和立法基础研究工作,加强法学会等法治研究阵地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咨询服务专家库,组织法学法律专家积极参与人大、政府立法,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调研论证、起草、成效评估等 工作,拓展咨询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心得篇3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解释、评估、清理工作机制,狠抓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规治党水平进一步提升。
健全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完善清理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处理不适应形势要求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注重党内规范性文件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衔接协调。
狠抓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加强学习教育,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必修课,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党内法规普及率和知晓率。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探索建立X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执行不到位、执行有偏差、执规能力弱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法规制度的各种行为,充分释放党内法规制度威力。
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心得篇4
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利行使进一步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全面依法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 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推动落实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探索建立立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 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工作。
加强立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立法工作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推进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工作。依法处理有关地方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对法规规章等书面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备案审查程序,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纠正措施。强化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 案审查。将法院、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本级人大常 委会备案审查范围。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推广运用 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年报告制度。
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全面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统一规范法官检察官办案权限。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明确法院院长、庭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完善对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配套建立内部公示、定期通报机制。健全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规范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健全侦查机关办理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移送、复查机制。推进X、县(X、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派驻检察室建设。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建立对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制度。完善看守所管理制度。完善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
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心得篇5
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深刻的认识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讲话中深刻指出:“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按照中国人民的决定选择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要在这条大道上走的稳,走的远,走的坚定要把握好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个新事物,也是个好事物,新就新在他在不断的发展,好就好在他在不断的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仅党中央部门就集中进行了五次改革,国务院机构集中进行了八次改革,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要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物,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三是必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如果这一点把握不好、不牢,走偏了方向,不仅政治文明建设很难搞好,而且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害。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要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