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精选推荐】

时间:2022-07-08 20:1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精选推荐】

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6篇

第1篇: 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领导和同志们:

大家好,下面由我向大家汇报一下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社会期盼,不断深化“放管服”等改革,我国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不仅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大幅跃升,多项改革举措还被列入世界银行的政策推荐目录,“中国经验”已成为全球营商环境优化的一大亮点。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而制定的法规。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切实提升广大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既有指导性又具普适性。此外,《条例》还对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创新监管执法等作出明确要求,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掷地有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条例》要求,我们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模式。

一是完善“店小二+专业式”服务机制,发扬“店小二”式服务精神,成立重点项目服务小组,制定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现场解疑。

二是推出XXX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疫情期间,我们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推出了采用告知承诺制办法,延长缴纳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办法,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三是推出10项“周末预约服务”事项,服务企业不打烊。

四是积极推进“多测合一”,将XXX申请材料由10件减少为6件,通过并联受理、压缩办事流程、减少申请材料,达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限的目的。

五是通过开展走访调研、现场服务、服务对象座谈会等方式,倾听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企业需求、服务企业发展。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了高效便捷、温暖细致的服务新模式,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身力量。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组的坚强领导,是领导和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没有休止符的系统性工程。根据《条例》和我市一系列文件要求,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站位。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专业水平,为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理论支撑。

二是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落实行业政策,支持重点项目,多层次、全方位服务好企业。

三是进一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的服务队伍。

四是进一步对标对表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做法,逐条逐项进行系统分析,结合自身实际精准借鉴。

以上是我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有不对或不妥的地方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第2篇: 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目录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2

二、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 3

三、补短板更要抓落实 4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5

2、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

5

3、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

5

4、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

5

5、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

6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 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优 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 用。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 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 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 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以下简称《条 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 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充分凝聚了全 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

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近年来, 党中央、 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 以深化 “放 管服 ”为主要抓手, 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推出了诸多富有 成效的改革举措,打出一整套有力有效的组合拳,各地区、 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方共同 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问题,必 须坚持不懈地再发力、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 点就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 轨道。

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 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 环境的法规,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 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 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 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 保障和支撑;
另一方面, 《条例》的出台也向外界展示了党 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 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 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于稳 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中 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 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 进一步推进 “放管服 ”改革的系统集成、 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

作为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法规, 《条例》总结了近 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 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 化下来,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 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 体措施留出了空间。

《条例》涵盖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 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当前优 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同时聚焦市 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 国内最佳实践,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

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 制度设计, “比如, 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 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 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企 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具 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有助于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 获得感 ”。

《条例》起草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广泛 征求了 60 个中央有关部门、 37 个地方政府、 11 个研究机构、 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 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 150 个单位的意 见,还召开了 17 场专题会,听取了 150 家内外资企业、 50 个城市分管市领导、 50 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美国驻华 商会、欧盟驻华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7063 条,为良法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补短板更要抓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重点要抓好《条例》 的贯彻实施。

《条例》以立法形式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 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 “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 决心,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庄严承诺,要以《条例》出 台为新起点,努力实现 5 个“进一步 ”——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

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 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推动 “非禁即入 ”普遍落实。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

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 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共 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 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

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 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 2020 年 6 月底前全面 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 “奇葩 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加快整合政务信息系统, 构建全国政务服务 “一张网 ”,力争到 2022 年前,全国所有政 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 “一网通办 ”,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 腿。

四是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

落实缩减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 “证照分离 ”、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措 施,今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 5 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 45 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抓好 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 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 本。

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

《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 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 有必要加快配套制度 “立改废 ”, 对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性做法和具体程序、条件仅作原则性 规定的,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 神的法规文件要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 《条例》保持一致。

实际工作中,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以《条例》 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 ‘放管服 " 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 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3篇: 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充分凝聚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
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深化"放管服"为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打出一整套有力有效的组合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再发力、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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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经验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另一方面,《条例》的出台也向外界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
作为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法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空间。《条例》涵盖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有助于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条例》起草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广泛征求了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机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150个单位的意见,还召开了17场专题会,听取了150家内外资企业、50个城市分管市领导、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美国驻华商会、欧盟驻华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7063条,为良法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补短板更要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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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重点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以立法形式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庄严承诺,要以《条例》出台为新起点,努力实现5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加快整合政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力争到2022年前,全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落实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措施,今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抓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有必要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对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性做法和具体程序、条件仅作原则性规定的,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法规文件要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件与《条例》保持一致。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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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和同志们:
大家好,下面由我向大家汇报一下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社会期盼,不断深化"放管服"等改革,我国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不仅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大幅跃升,多项改革举措还被列入世界银行的政策推荐目录,"中国经验"已成为全球营商环境优化的一大亮点。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而制定的法规。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切实提升广大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接地气"的具体规定,既有指导性又具普适性。此外,《条例》还对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创新监管执法等作出明确要求,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掷地有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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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条例》要求,我们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模式。
一是完善"店小二+专业式"服务机制,发扬"店小二"式服务精神,成立重点项目服务小组,制定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现场解疑。
二是推出XXX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疫情期间,我们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推出了采用告知承诺制办法,延长缴纳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办法,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三是推出10项"周末预约服务"事项,服务企业不打烊。
四是积极推进"多测合一",将XXX申请材料由10件减少为6件,通过并联受理、压缩办事流程、减少申请材料,达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限的目的。
五是通过开展走访调研、现场服务、服务对象座谈会等方式,倾听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企业需求、服务企业发展。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了高效便捷、温暖细致的服务新模式,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自身力量。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组的坚强领导,是领导和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没有休止符的系统性工程。根据《条例》和我市一系列文件要求,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站位。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专业水平,为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理论支撑。
二是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落实行业政策,支持重点项目,多层次、全方位服务好企业。
三是进一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务实高效的服务队伍。
四是进一步对标对表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做法,逐条逐项进行系统分析,结合自身实际精准借鉴。
以上是我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有不对或不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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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要引导村民向经济型农作物转型,为它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也要营造一个优质环境给蔬菜农户,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1.
合理流转土地带领村民"转型"
这次街道办事处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谈"活动,主要为深化2018年营商环境再提高,充分发挥全街道办事处各界力量再创造一个好的环境招商引资,提高服务职能,形成尊商爱商亲商的好氛围,促进企业发展,为同和再发展、再扩大创造一个有利的基础。
我们村地处与蓼兰镇交界处,主要以农业为主,我们把我们村千百年的传统种植逐渐向经济型转变。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重点,统筹共建农村经济建设。以优先发展实现与"四化"同步,以融会发展实现城乡均衡,以全民发展实现利益共享。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使我村经济建设有新的突破,使村民经济收入有一个飞跃提高。
今年以来,我们村重点引导村民向经济型农作物转型,把外村有种植经济作物经验的农民引到我村来,把土地流转给他们,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感觉到在我们村像在自己村一样。种植的农作物生长的要好,争取卖个好的价钱。只要他们感觉环境好,就会有长期住下的信心,就能带领我村村民向经济型转移,使村民彻底转变千百年的种植传统。
我们以新技术为支撑,强化新技术应用,大力发展终端型、循环型新产业。我们今年成功地引进新型猕猴桃栽培技术,共计栽培新型猕猴桃三万余株,将60亩土地流转给栽培葡萄和花卉,每亩地年收入5万余元。将20余亩土地流转给草莓种植,计划建栽培大棚10余个。让村民向人家学习,向经济型作物转型,让村民富起来,为我村经济转型助一臂之力。
我们要为引进种植蔬菜农户营造一个优质环境,争取上级政策,成立蔬菜专业合作社。现在我们村有40%的土地流转给种植蔬菜大户,今年春天种植土豆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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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亩。今年土豆收成不错,每亩地光土豆收入利润1500余元,我们村也有5户村民开始种植土豆和大葱。
我们对引进的蔬菜种植户、草莓种植户多次走访,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联系保险公司帮助他们把经济作物投上保险,使他们经济损失降到最低,使他们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巩固和发展起来,进一步带动我村经济转型,造福广大村民,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2.
踏踏实实做事明明白白做人
最近街道党工委指出登高才能望远,思想要解放,不仅要头脑清醒,更要看实际行动。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用心情做事情,努力提高店小二保姆式的服务,多为振兴乡村经济做些"雪中送炭"的实事,要让投资者放心、生活舒心、发展安心。这就要求我们村庄基层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践行好"快字当头、先人一步、马上就办"的要求。务求敢于担当,打造最佳营商环境。解放思想,决策事情要快,绝不拖泥带水。凡是涉及项目推进和投资人的决策工作。①要及时开会,不积压会议议题;②要果断决策,不议而不决;③要迅速形成并下发通知,不影响执行。中间协调要快,基层的落实要快。具体负责落实的项目推进和投资服务部门的干部,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会前有谋划,凡事心中有数;二是会后不等待,会上定了就去干,不要等;三是办事不拖拉,在工作上要养成"事不过夜,案无积卷"的好习惯。
踏踏实实做事,明明白白做人。作风务实,控除病灶,大力整改干事激情不足,作风慵懒,缺乏担当的问题。推动项目的工作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作为村庄干部,我们要把群众的表情包当做工作的晴雨表。多干有利于农村发展的大事,多干有利于民生的实事。工作干得好干得漂亮,至少要符合三条标准:一是按程序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村干部在项目推进和干事创业工作中,履行好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遵从组织原则,不破坏纪律底线,经得起推敲和检查。二是要凭专业说话,也就是在技术标准上要做得好。三是要优化政务环境,建立健全创业项目管理服务体系,着力营造开放、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强化和规范"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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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把营商环境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挖"慵、懒、散、漫、拖、瞒"等问题,就要从日常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断地用一些小事情打动投资者和创业者,消除他们的顾虑,更好地发展本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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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目录 、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1、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 、补短板更要抓落实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2、 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

3、 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

4、 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

5、 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 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优 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 作用。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 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 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
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 智慧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充分凝聚 了全 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

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深化 “放 管服”为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 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打出一整套有力有效的组合拳, 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 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问题,必 须坚持不懈地再发力、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 点就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 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 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 环境的法规,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 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 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 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 保障和支撑;
另一方面,《条例》的出台也向外界展示了党 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 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 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于稳 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中 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 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统 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 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 作为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法规,《条例》总结了近 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 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匡 化下来,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 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 体措施留出了空间。

《条例》涵盖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 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当前优 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同时聚焦市
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厂 国内最佳实践,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 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 制度设计, “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 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 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 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 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有助于切实提升市场主体 获得感” O 《条例》起草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广泛 征求了 60个中央有关部门、37个地方政府、11个研究 机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和5个民主党派中央共计150个 单位的意见,还召开了 17场专题会,听取了 150家内外资 企业、50个城市分管市领导、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 及美国驻华商会、欧盟驻华商会等机构的意见,并向社会公 开征求意见17063条,为良法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补短板更要抓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重点要抓好《条例》 的贯彻实施。《条例》以立法形式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持 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坚
定 决心,是对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庄严承诺,要以《条例》 出台为新起点,努力实现5个“进一步” 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 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 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 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 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 慎 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做到简政便民。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 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2020年6月底前全 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 葩 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加快整合政务信息系 统,构建全国政务服务“ 张网”,力争到2022年前, 网通办”,让信息多 全国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 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落实缩减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 措施,今年底前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 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 抓好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知识产权质
押融资等相关政策落实,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融 资成本。

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 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有必要加快配套< cla>< cla>< cla>< cla>U! 制度“立改 废”,对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性做法和具体程序、条件仅作 原则性 规定的,需要加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 例》精神的法规文件要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确保相关法规文 件与《条例》保持一致。

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条 例》出台为契机,找短板、补弱项、抓落实,持续深化"放 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 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5篇: 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领导,维护政府诚信,明确专业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一致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通过制度创新,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地位,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


第六条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工作,对维护和侵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客观公正报道,肯定改善营商环境的行为,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条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投资者或者企业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其依法做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书面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一条投资者、企业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二条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构建统一、公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状况有关的贷款、担保、合同履行等交易记录,以及环境保护、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及查询制度,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十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行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办事指南,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将行使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办结时限、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投资限制、技术性审查、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指定。


鼓励支持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第十七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事项网上办理和预审咨询服务建设,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应当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企业设立登记应当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第十九条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者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


第二十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建立重大落地项目巡访服务机制,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第二十一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并执行。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
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对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的依法给予追究。


第二十三条财政、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核定,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收费。




第6篇: 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而制定的法规。
《条例》总结了见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办法固化,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提供制度性保障,充分反应了市场诉求,凝聚了社会共识,切实提升了广大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我感觉优化营商环境不单纯是一个政府机构或一个系统的工作,而是要靠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改善营商环境,从宏观上看的是地区政府、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行为,但是如果没有我们每个人在政务服务一线人员的积极参与,我想也很难得到真正的改善,我认为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营?商环境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
素质,二是树立营商环境创新意识,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业务整合,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提高效率,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自己的精神面貌。
通过自此的自学,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的营商环境意识和政务服务意识。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我作为德泰小窑湾污水处理公司登沙河污水厂一名普通员工,学习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我看到了咱们辽宁省经济复苏的希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复苏不可或缺的基础,而《条例》的颁布实施正是打好这一基础的重要保障。
人人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窗口更是营商环境。《条列》第十二条提到:“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行业的监督管理。”
这一条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意义也很大,我曾有这样一段经历:为
了送孩子上学方便,家里买了一台车,在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工作人员连头都不抬地同我说话,把我递上去的材料随手扔给我,冷冰冰地说:“少XX材料......”。设想一下,假如你是投资人,面对这样冷冰冰的态度,你还会不会来大连投资? 《条例》的实施说明辽宁开始重视服务窗口建设,对于人民群众监督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如《条例》第三十二条提到:“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信息网络平台,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网站、民心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投诉、举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并自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诉者、举报者。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劳动模范、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优化发展境作为各地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举措,其具有重大意义。首先优化发展环境是经济快速发展的的必备条件,其次优化发展环境可促进招商引资,再就是优化发展环境还可作为培养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一条有效途径。对于优化发展环境来说各地都有着不同的
举措,然而不管实施什么举措,优化发展环境需要的的都是每一个人的参与,作为党员,我认为在优化发展环境中我们应更积极的参与到其当中去,并且在其中起到领导示范作用。为更好地发挥在优化发展环境中的作用,本人将根据自己对“优化发展决定成败“的学习探讨一下个人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在当今社会中存在诸多对阻碍优化发展环境的因素,其中如下几方面尤为显着:
一、在日常工作中自身存在着为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服务观念淡薄的问题,办事拖拉现象。
二、在廉洁自律等制度方面,自我要求不严,标准不高。

三、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能深入基层等现象。
作为一个党员我认为应该做到从以下几方面才能避免出现以上这些问题:
一、增强责任心,办事讲效率。对工作多用心、多用脑,对企业的任务和自己份内的事要做好计划,使其有序、有时、有步骤地完成,树立强烈的时间观、效率观、质量观,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自身能力的不断提高。
二、强创新意识,提高办事水平。在工作中勤观察、多思考,根据企业及当地实际情况改进计划安排,改进办事方法,形成适合自己、
适合企业、适合当地的实际的办事作风和方法。
三、纪律观念进一步加强。加强学习党委及企业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执行各项,在工作时间杜绝干一切与工作无关事项工作日中不做影响工作学习的事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四、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机关人员思想实际相结合,使学习计划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考勤落实、制度落实。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终身学、学终身“的思想,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相信通过不断地自我学习、自我监督、自我批评改正。作为党员,我们可以更好地为优化发展环境作出贡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
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充分凝聚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

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深化“放管服”为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打出一整套有力有效的组合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但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再发力、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另一方面,《条
例》的出台也向外界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有利于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针对我国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用实践夯实良法基础
作为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法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有原则规定又有具体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空间。
《条例》涵盖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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