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法治思维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法治思维心得体会4篇
第1篇: 法治思维心得体会
结果导向思维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
——参加《结果思维》培训学习体会
最近,公司组织新员工进行了一次有关管理技能的培训,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受益匪浅,感触也很多。特别是让我明白了做一个负责任且敢于承担责任的人和有执行力的人对一个公司的发展和员工自身价值实现的重要性。
一个企业的成功是要靠出色的执行力来作保证的,提高执行力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竞争力,也就没有发展力,只有那些建立了执行力文化的企业才可能长久发展。企业的发展历史证明:执行力抓得好,职工队伍就充满朝气和活力,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执行力抓得不好,干部职工队伍就缺乏朝气和活力,事业就会受到挫折。企业面临着人才、管理、机制等方面的竞争,这种竞争最终体现在执行力上。真正把企业做精做强,提高执行力是关键。
而正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执行力才能有效果,现在许多公司执行力不强,最根本的原因,执行思维不是以结果导向为中心,导致执行走偏。执行力的核心是结果导向,以结果为目的,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因此,结果导向思维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执行就是有结果的行动。
第一,态度不等于结果。作为一名员工,可能会经常说这句话:“我没功劳也有苦劳,为什么还对我不满意?”或“我已经尽最大努力了。”觉得自己很委屈。试问:一个企业的部门经理工作态度非常好,每天上班都是第一个到,每天下班都是最后一个走,而且每天上班都是埋头苦干,但这个部门的工作却时时跟不上来,那么你觉得这个部门经理合格吗?他有没有给公司和他人提供具有明确价值的结果呢?答案是肯定的:没有。如果每一个员工都是只求苦劳,不求功劳,试问:这个企业还能长期发展下去吗?因此,态度和结果是两个独立的系统,态度好固然重要,但同时也要注重结果。作为一个企业,对态度好的员工要表扬,同时也要处罚达不到结果的员工。
第二,职责不等于结果。所谓职责就是对工作范围和边界的抽象概括。老师在课堂上讲了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个人到俄罗斯去旅游,他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他看到一个人在前面拼命地挖坑,又看到一个人在后面拼命地向坑里填土。他感到很纳闷,就上前去问这个挖坑的人:“你们是不是在庆祝什么节日呀?”挖坑的人回答说:“没有呀,我们在种树。”他就更纳闷了,“可树在哪里呢?”这个挖坑的人很轻松地解释说:“是这样的,我的职责是挖坑,他的职责是填土,而把树苗放到坑里的那个人今天生病了没来。”试问:他们种树的结果达到了吗?他们有没有完成他们各自的职责呢?答案也是肯定的,没有。因此,没有结果意识,职责就是一纸空文。该做的都做了,有没有结果呢?完成职责固然重要,但同时也要有结果意识。作为一个企业的员工,完成职责的结果是让客户满意。只有让客户满意,才能说我们完成了职责,做好了工作。
第三,任务不等于结果。我们会经常说:“我已经按照您说的做了。”比如:领导让你给客户发传真,你很快就发了,然后就认为任务完成了。试想:领导交待你这项任务的结果、目的是什么呢?领导要的结果是必须让这份传真达到客户手中。而你有没有达到这个结果呢?显然没有落实。因此,完成任务不等于拿到结果,完成任务只是对程序、过程负责,只有收获结果才是对价值、目的负责。
只有做出结果的员工才是好员工,做出完美结果的员工才是优秀的员工。作为员工要切记:上班不是拿工资的理由,为企业提供结果才是得到报酬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快的成长,才能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
第2篇: 法治思维心得体会
結果思維心得體會
什麼是結果,如何取得結果,看似簡單卻意義深遠。通過對結果思維の學習,改變了以往我對問題の看法和思維方式,讓我開始從新の角度來思考工作,思考生活。下面就是我對結果思維學習の一點心得體會。
如何學好結果思維,我認為可以分為三步:第一步是要知道什麼是結果,結果以什麼為導向,以及為什麼做結果;
第二步是要考慮如何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員工工作執行力;
第三步是如何實現結果管控。
首先要知道結果必須是有價值の、可交換の、客戶認可の。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常常容易陷入の誤區有五種——態度等於結果、職責等於結果、任務等於結果、目標等於結果、借口等於結果。作為管理者,我們經常會遇到諸多此類說辭:我已經盡力了、我積極去做了、我已經打電話催問了等等,只是在敘述過程,卻無法提供結果。單位需要の不僅僅是執行,更需要の是執行の結果,沒有結果の執行對單位沒有意義。只有把工作落實到位,贏得結果,單位才有生命力。結果是單位與個人需要共同實現の目標,做大做強是一個結果,但如果沒有對結果負責の員工,單位の強大就只會是一句空話。我們每個人從參加工作開始,就意味著在人生中,每天都要用結果來交換自己の報酬,上班也要用結果來證明自己の價值,結果怎樣,與他人無關,只關乎自己是否是一名合格の員工,關乎自己是否在單位中有存在價值!因此我們做事必須作結果,有結果才是對自己負責。
但是,就算個人能力超強,又能為單位提供多少結果呢?所以單位必須要有強大の中層及基層員工,要從思想上打造要求絕對成長の員工。一是要求員工深刻理解,“所謂失敗,就是不能鎖定目標,就是不能貫徹執行の結果。今日事今日畢就是鎖定目標、貫徹執行の唯一實現方式”。工作就是要做結果,今日事今日畢是成功の唯一途徑。二是個人創造の結果,組合成部門の結果,部門の結果在一起才能實現單位の結果,一環扣一環,最終實現雙贏,只有單位有了結果,創造了單位の價值,個人才能得到對等の勞動報酬,實現個人の價值。讓“結果證明價值、結果證明尊嚴”烙印在每一位員工心中,提高員工做結果の意願度。三是堅定“既然已經在路上,就不要忘記當初の目の”,這個信念,克服幹擾,做堅持與執著於結果の人。
其次,在行動上予以方向性の指導,提高員工の執行力。一是明確每一件事所要達到の結果標准;
二是制定完成結果の措施,使完成結果の過程標准化、規範化、流程化;
三是強有力の檢查,再好の措施都得靠檢查落實。人性中都有弱點,每個人都有可能犯錯誤,如果不檢查,犯錯誤の機會就會加大。檢查是結果の保障。四是公平公正の激勵,不合理の獎罰會打擊員工の積極性,引發矛盾。獎一人能引發多人多次貢獻,罰一人能避免多人多次損失。
最後,結果管控。一是強調不要過程,要結果。真正有意義上の執行,是做結果,而不是去執行過程,過程再多再豐富只能證明自己花了時間沒有完成任務,沒有結果の執行過程無價值無意義。二是如果員工拿不出結果,就必須要求拿出三個解決方案來,培養其作決策の能力,提高其責任心和管理能力。三是出現問題不要首先去追究責任大小,要多問接下來怎麼辦?著眼當下,尋找方法,把握未來。不能混淆和推卸責任,焦點向內,責任向己。四是杜絕大家做等於人人做,別人在做,我可以不做の錯誤認識。在工作中找准自己の位置,鎖定任務,鎖定結果。
管控結果の目標就是為了實現單位の目標。如何實現結果目標,具體可以凝練為二十八個字——匯報工作說結果、請示工作說方案、檢討工作說流程、指導工作說方向。匯報工作不說結果,就會陷入過程與原因の爭執中,忽視了結果;
請示工作不要把問題踢給上級,只有不斷思考,解決問題の方法才會更多,思維才會變得更加活躍,自己才會具有解決問題の能力;
檢討工作必須從流程著手,因為結果是行動做出來の,行動是受方案、計劃、措施指導の,流程是保證執行結果の,從流程上層層剖析,才能找到問題の所在,並徹底解決;
布置工作、安排任務時,管理者把握好方向就可以了,對下屬の工作事無巨細、指導到底,就會使下屬缺乏責任,一味地依賴,喪失主動思考問題の能力。
結合我の實際工作以前常出現の是這樣幾種情況:1.有些時候向上級匯報工作,沒有強調結果,只是一味地講困難,為自己找理由;
有些時候對問題不做分析或分析不透徹,不考慮解決方案,就直接把問題交給上級。2.每當同事和下級提及問題怎麼辦の時候,之前の做法往往就是直接給他們提供方法,忽視了對於下級責任意識和處事能力の培養,削弱了他們の職責。3.出現問題往往是先追究是誰の責任?為什麼會這樣?而沒有先考慮該怎麼解決問題?接下來怎麼辦?導致不能及時進入處理問題の狀態。4.員工在工作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當最終の結果沒有達成或者出現問題時,常常鑒於其平時良好の工作態度,而不再去追究。始終認為員工“沒有功勞有苦勞”,忽略了任務完成不等於取得結果這一事實。
通過這次對結果思維の學習,給了我很大の啟示,在日常工作中,有些事每天都在上演,但我以前沒有認識到這些現象の本質和事物發展の規律,通過學習我將會逐漸將結果思維慢慢運用到生活中,工作中,逐步養成以結果為導向の工作習慣、不斷提升自己,成為一名合格の管理者。
第3篇: 法治思维心得体会
法治思维,心得体会
篇一:法治思维学习体会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为贯彻落实海门市普法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我认真学习了《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学习宣讲活动》的所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直指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并成为国家与公民的政治常识。法治思维的形成,不能依靠几个文件和会议,而是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实践,在“倒逼”机制下,培育和形成法治思维。就我们卫生院而言,应重点抓好以下重要环节:
第一,要真抓实干,做到说实话、办实事。
习近平同志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就要求我们要避免说空话,说大话,否则就会像赵括一样,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兵败而亡,误己误国。我们抓管理创新,就是要做到说实话、办实事,在法律的框架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在创新卫生管理上真抓实干,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医院和谐稳定。
第二,各种制度和规章,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要求,让全院的各项工作步入到正常、有序的法治化道路上来。任何医务人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触犯法律底线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既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又要有“作茧自缚”的精神,按章办事,规矩自我。
第三, 加强卫生院的法治教育,开展一定时间的法治教育活动;
要加强全院医务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培训,鼓励参加法学课程学习,接受系统法律思维训练。
倒逼运用法治思维,将法治指标作为医务人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对有法不依、滥用职权,造成严重损失后果者,依法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总之,我们推进“法治医院”建设, 需要营造依法办事、懂法守法的法治医院意识与氛围,让法治思维成为思维定势,让法治精神成为每个人赖以生存的空气和阳光。
篇二:法治思维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法治思维学习体会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为贯彻落实海门市普法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我认真学习了《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学习宣讲活动》的所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直指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并成为国家与公民的政治常识。法治思维的形成,不能依靠几个文件和会议,而是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实践,在“倒逼”机制下,培育和形成法治思维。就我们卫生院而言,应重点抓好以下重要环节:
第一,要真抓实干,做到说实话、办实事。
习近平同志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就要求我们要避免说空话,说大话,否则就会像赵括一样,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兵败而亡,误己误国。我们抓管理创新,就是要做到说实话、办实事,在法律的框架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在创新卫生管理上真抓实干,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医院和谐稳定。
第二,各种制度和规章,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要求,让全院的各项工作步入到正常、有序的法治化道路上来。任何医务人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触犯法律底线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既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又要有“作茧自缚”的精神,按章办事,规矩自我。
第三, 加强卫生院的法治教育,开展一定时间的法治教育活动;
要加强全院医务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培训,鼓励参加法学课程学习,接受系统法律思维训练。
倒逼运用法治思维,将法治指标作为医务人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对有法不依、滥用职权,造成严重损失后果者,依法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总之,我们推进“法治医院”建设, 需要营造依法办事、懂法守法的法治医院意识与氛围,让法治思维成为思维定势,让法治精神成为每个人赖以生存的空气和阳光。篇二: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深入开展党内法制教育不可忽视。其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则是题中要义。
一、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理论蕴涵及实践意义
公民权利是指为公民所拥有、为>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公民权利意识主要指公民对公民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公民所应有的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知、主张和要求;
二是敬畏意识和责任意识。所谓敬畏意识体现为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地位,坚持公民权利本位的价值旨归,对权力行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可能性时刻保持慎独之心。所谓责任意识具体体现为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法律义务的高度自觉和勇于担当;
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宪法精神的坚守;
对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与实现人民利益内在同一性的深刻认知。在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内涵中,后一方面更应该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所重视。这是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所决定的,是由他们所遵循、坚持的宗旨和理念所决定的。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显著的标志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党的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现代社会治理条件下,公民权利是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法律规
定、现实载体,贯彻党的宗旨制度化、法治化的途径就是实现公民权利。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民基本权利问题是我国宪法的核心问题。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种权利集中体现在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中。坚持依宪执政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遵循。保障公民权利是实现人民利益的重要路径,是坚持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和时代要求。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强化公民权利意识是贯彻党的宗旨的重要认识前提和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人民利益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强化公民权利意识,坚决维护公民权利。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表明,法治的重要文化基础是权利文化。权利文化欠缺,是法治表层化的重要客观原因。贯彻和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其中关键环节之一是培育公民权利意识。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会有力地推动法治化的进程。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主体,他们的公民权利意识强弱不仅关系到法律实施的程度,而且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理念倾向往往会对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起导向作用;
他们有无公民权利意识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程度的高低会对普遍的公民权利意识产生重要影响,并且会深刻影响法治化进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有利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法治建设文化基础的发展,从而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实施。
二、用党内法制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势在必行
从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现状来看,随着现代治理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公民权利意识已经大大提高,但仍有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远远落后于实践要求,无论是思想认识还是实践能力都亟待提高。对公民权利认识和实践方面的偏差突出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权力本位意识浓厚。确立权利本位价值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内在要求,其中关键是正确认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仍存在着很强的等级观念,不能正确看待与合理解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甚至不断放出“雷语”,引起社会和网民的热议。在雷人言辞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一些党员干部浓厚的官本位意识。他们强调权力和自己的权利,甚至认为民众的法定权利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权力予以随便干涉。还有个别领导干部自诩父母官,把为民造福、为民做主当成口头禅和现代观念宣传与提倡,表明他们并没有理解和把握法治精神的要义。
二是公民权利意识淡薄。一些领导干部往往看重法律对公民义务的强制性规定,而忽视了对公民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这种认识偏差导致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相关工作实践中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影响依法执政成效。譬如,在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有些基层干部在潜意识中甚至把公民应当享有的最低生活保障权利当作一种恩赐。尤其是选择和核定救助对象环节,存在利用价值取向和道德评判来选择救助对象的现象。
更加重视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权益,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中存在的错位现象,对多数人来说,主要与自身能力不足直接相关。当下中国社会矛盾突出,消弭冲突亟待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但实践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党员干部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在现代治理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党员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强化这方面的能力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党员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不足,是党内法制教育应当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的着力点
造成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决定性的因素应当从管党治党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就党内法制教育而言,应该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宏观规划的制定、教学体系的调整、>培训力量的形成,构建有利于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长效机制。为此,应该从以下方面着力。
首先,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
在党内法制教育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首要目标在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为此,必须深刻认识公民权利教育在党内法制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把公民权利意识教育作为党内法制教育的重要课题,从而奠定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观念基础。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能力主要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公民权利理念的思维能力。而党内法制教育成效对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应当看到,在这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为了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通过互联网对近年来党校系统的教学专题设计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搜索。从我们的初步调查中发现,无论是总体教学规划还是微观教学活动安排,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并没有成为教学设计重点,主要表现是涉及公民权利的教育课程稀少。党校是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党内法制教育方面承担重要责任。上述情形表明,党内法制教育在对党员干部公民权利意识培育方面还有待强化。应当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加强“顶层设计”,以创新思路推进党内公民权利意识教育。针对这个问题,应当进一步加大党校法制教育特别是公民权利意识教育的培训力度。新形势新任务对党校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新课题,仅设置有限的必修专题远远不能满足学员对法律知识学习的要求,不能帮助学员走出公民权利意识不足的窘境。因此,各级党校应审时度势,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理论探索,增加法制专题课程及原理课程的设置,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增加法律知识储备。特别是增加公民权利内容的教学专题,加大公民权利知识体系的教学分量,形成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公民权利意识教育的长效机制。
其次,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
在党内法制教育中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必须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践能力统一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职责,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为此,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需求调研。应当把需求调研作为开展党内法制教育的首要环节,做到不调研不立项、不调研不培训,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组织需求,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大局,着眼解决当前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让党员领导干部了解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新精神,把握宪法和法律基本原则,明白在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解决现实问题。
二是整合培训资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运用能力,需要长时期研习和应用法律的训练和经历。因此,公民权利意识培育具有很强的实效性要求。为了弥补现有培训资源的不足,应当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所谓“走出去”,即组织学员进入相关工作部门和工作现场,通过实际体验,不仅能够深化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而且有利于提升实际操作能力。所谓“请
进来”,即调整和优化培训资源。通过选聘司法部门领导干部、知名法律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等担任兼>职教师,让社会优秀法学人才为党内法制教育贡献才智。
三是创新培训方法。比如在相关培训方面,应当加大案例教学比重,不仅有利于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强化实效性。还有,充分利用互联网络优势,建立网络教育平台。可以利用互联网开设专门的法制教育网校,通过视频讲座、在线解答、学法论坛等技术手段,增强党内法制教育的互动性。此外,有组织地开展专题活动,包括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以活动促学习,以活动带学习,助推党内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
强法治学习心得体会(二)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我们必须深入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把握群众方法、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坚持依法行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在93年的奋斗历程中,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铸就了密不可分的血肉联系。正是因为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深刻认识、对群众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党才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新阶段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顺应人民意愿、更好实现人民利益的生动实践,也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奋斗过程。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当前,随着党情、国情、世情的深刻变化,我们党统筹协调群众工作的难度在加大,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法治思维缺乏,办事方式粗糙,法治意识不强,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不高。面对严峻的任务和挑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把握群众方法、健全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不断获得最广泛、最深厚、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只有在思想深处真正理解和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会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才会有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自觉。要把群众观点贯穿到加强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渗透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不断增强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群众观点学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必修课程,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群众观点的自觉意识。要把尊重群众、服务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要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深入社会生活最基层,切身体验基层工作的实际,把握群众思想的脉搏,在深入人民群众中保持对人民群众的赤诚情怀。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定的群众立场是我
们党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石。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我们党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站稳群众立场,才能制定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正确对待事业、对待群众,才能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当前和今后,必须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群众的就坚决支持,不利于群众的就坚决纠正。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要着眼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依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依法切实解决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生活质量、提高幸福指数。
科学把握群众方法。科学的群众方法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证。只有不断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才能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使群众工作常做常新、充满生机活力。当前社会成员的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法治意识、参与意识、独立意识日益增强,迫切要求我们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有的放矢地开展群众工作,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要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运用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帮助群众提高认识、化解疑虑,正确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知法、信法靠法、守法用法,依照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运用和管理,丰富与群众联系沟通、互动交流的载体,畅通群众表达意见诉求、参政议政渠道,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事业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是提高群众工作科学化程度的必然要求。强化法治意识,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既需要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也需要依靠法律规章制度来规范、来约束。强化法治意识,就是要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的本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制度,按法律规章制度办事。要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坚持群众路线,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必须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和普法力度,增强人民对法律法规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干部坚守一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要健全信访制度,保证群众提出的重要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同时,要坚决维护法律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法律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强化法治意识、坚持和践性行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
篇三: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学习心得体会
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学习心得体会
十八大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党代会报告,说明了法治在当今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性,也说明了法治思维的培养必须作为一项非常急迫的任务来完成。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而领导干部只有在工作中运用所法治思维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才能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职权,才能维护政府的威信。所以,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在政府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具体而言
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体制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来引导,而目前我国的法律体制还不是很完善。虽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时代的需要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不同的法。但是,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规章之间、行政权与司法权依然有许多冲突存在。这让法律变得复杂,于是学习这些法也会变得复杂。所以,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使相关法律更加清晰明了,给领导干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会更有利于领导干部来学习法律,从而明确自己的权与责,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思维来做价值判断。
2、 注重法律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2020年依法治国的方略基本实现。而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最重要的。当前很多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之风屡禁不止。这些现象都突显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方式亟待提高。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相关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后的检测考核体系。完善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体系,通过专家面授和专家网上教学多种方法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从法律理论上对领导干部实行武装,让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以杜绝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 提倡外部监督,尊重外部约束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培养,除了自身的学习和自身的约束外,还必须有来自于外部的监督。领导干部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同时也是法律的监督对象。能否消除领导干部自身的特权思想,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效果。消除特权思想,领导干部就要坚持群众路线,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倾听群众的声音。利用外部力量来约束自己,把领导干部的行为都纳入在法治轨道中,这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需要当今各级领导干部共同的努力,共同去培养和提升自身的法治思维。完善的法律体系、系统的法律学习和外部监督是培养和提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可或缺的途径。
第4篇: 法治思维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内在观念式和外在行为方式,不仅是公民作为“法律人”、“政治人”存在的标识,而且构成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体基础。换言之,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公民的存在是其应当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直接依据,而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则是其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基础条件。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
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只有公民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才能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保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才能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法治化进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是法治建设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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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使广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和民族走向现代文明的必然趋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
使他们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
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成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楷模;
使他们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三、强化xx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司法是保证权利得以合法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实现、维护和争取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只有保证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只有保证司法公正,公民才会相信法律是限制、约束权力,保护权利和自由的,才会将纠纷诉诸法律,法治建设才能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要推进法治建设,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严格地适用法律,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正确、合理、及时,真正做到既合法,又公正,从而达到司法的最佳效果。与此同时,司法机关还必须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进行诉讼的各种制度,加大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当事人的救助,逐步建立起以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机制,认真做好裁判后的息诉工作,妥善处理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稳步强化和推进司法公正,促成法治价值目标的实现。
四、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都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人、财、物的支持和保障。法治建设也不例外。法治建设的过程是一个大力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法治权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都离不开必要的人、财、物作后盾。具体来看,人作为最根本的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宏观上,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需要采取贯彻落实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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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需要不断分析总结、完善提高法治建设的质效,这一切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因素,所以必须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设置一定的编制,配置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人员,明确职责任务,使工作人员的职能作用与依法治理的地位相适应;
微观上讲,无论哪一类学法对象的学法,都必须有一去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能将法律正确地传授给每一位有接受能力的学法者的专业普法队伍,能真正把法治的精神传播给广大群众;
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如何营造氛围、如何展示法治权威,也都必须要有具体的人员来操办。法治建设点多、面广、量大,所以人员的充分配置显得十分关键和重要。同时,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财力和物力的保障也显得尤为重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法治建设,在确保了人员配置的同时,也必须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从法治建设的主体来看,必须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提高普法工作的能力,这不仅要从实践中获取经验,更要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接受一定的培训和教育,这需要财力和物力的支持;
从法治宣传的载体来看,宣传场地的建立、宣传硬件设施的配备、宣传资料的印刷发放、宣传设备的配置无不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
从法治建设本身来看,必须建立起一整套监督、完善和考评、激励机制,推动和促进建设进程及质量。
加强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之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贵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贵在求真务实,贵在坚持不懈。相信,只要上下齐心协力、不懈奋斗,法治建设必将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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