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发言(7篇)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发言(7篇)【优秀范文】

时间:2022-07-14 20:2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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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发言(7篇)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发言(7篇)【优秀范文】

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发言(7篇)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XX自贸港法治体系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推动新时代XX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XX加快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和法治保障

5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6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7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XX自贸港法治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一个地区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内容。XX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自贸港法治体系建设,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XX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加快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良法是善治之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构建XX自贸港法治体系的制度基础。《XX自由贸易港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改革开放领域的新体现,为XX自贸港建设作出国家立法层面的制度安排,既夯实了自贸港建设的法治根基,又为改革发展预留了空间。要用足用好自贸港法规制定权,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上,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立改废释并举,将XX自由贸易港法确定的原则和要求细化分解为有抓手、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制度措施,尤其是要制定简明管用的“短条例”,与时俱进做好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清理废止不合时宜的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加大自贸港法律规范的解释力度。要统筹用好自贸港立法权、地方立法权、特区立法权,对标国际先进经贸规则,紧扣贸易、投资及相关管理活动制定配套法规,加快建立以XX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部分的自贸港法律规范体系。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加快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建设XX自贸港法治体系的核心所在。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有法可依,实现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对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事情,各级政府必须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止任性执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抓住影响XX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的突出问题,加强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民商事审判、海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涉外商事审判,依法审理金融案件,妥善处理旅游纠纷,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仲裁规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实效,推动XX自由贸易港法及配套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加快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笼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构建XX自贸港法治体系的有力保障。要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发挥整体监督效能。要实现监督全覆盖,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确保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XX自贸港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依法扩大公开范围,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健全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

加快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XX的坚实后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构建XX自贸港法治体系的重要支撑。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强化引进与培养力度,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
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全省赋能工程、强基工程来抓,深入研究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规律特点,认真解决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一支适应XX自贸港建设的政法铁军。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落实全国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智慧XX总体方案的相关任务,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推动XX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加快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构建XX自贸港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党内法规制度,在职权范围内不断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增强党内法规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狠抓党内法规执行,以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XX自贸港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以优良作风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强化党内法规建设保障,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突出政治标准,加强专业化建设,充实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聚集和培育一批党内法规研究人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完善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我国法治建设进行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20XX年XX月XX日至XX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深刻理解和牢牢把握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与根本原则,回答了“必须坚持什么”的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根本立场;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目标和战略部署,回答了“推进建设什么”的问题: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活动准则;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地位;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回答了“如何贯彻落实”的问题: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主力军作用”;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凸显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头雁效应”。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具体体现在上述“十一个坚持”之中,这“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新时代背景下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擘画了蓝图、明确了保障力量。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开放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市法治战线的重大政治任务,不仅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更要在做实上出实招,把博大精深的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要依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创新发展,推动形成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聚焦协调发展,助推国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
聚焦绿色发展,用法治呵护绿水青山蓝天;
聚焦开放发展,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聚焦共享发展,依法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聚焦安全发展,防范新技术新领域安全隐患。要依法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善于运用法治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打击处理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法治权威;
善于运用法治化解社会矛盾,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力争把重大矛盾风险防控化解在市域;
善于运用法治维护公共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依法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深入贯彻《民法典》,弘扬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等理念,维护公正增民富;
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化共治促民享;
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推出法治惠民便民举措,为民办事解民忧。要促进队伍素质高水平提升。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确保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提升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加强法学教学研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要推动学习宣传高标准开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重点课程,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宣传,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列入年度全民普法计划,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持续推进、不断深化,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们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谋划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法治领域改革,研究解决法治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
建立完善各层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制,把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确保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推动新时代XX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实践中,只有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的精神实质并落实于检察工作,才能保证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实现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的切入点在于提升政治自觉、融入法治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全市检察机关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作为解决司法检察领域突出问题和提升工作质效的思想武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体工作中,要锚定市委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自贸区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切实强化诉讼监督,推进营造公信公正的法治环境;
强化生态公益保护,推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环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营造共治共享的社会环境。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的着力点在于提升监督质效、保障人民权益。习近平总书记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每一项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构,无论是司法办案还是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客观公正立场,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做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的关键点在于提升素质能力、打造过硬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实践中,全市检察机关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要全方位开展教育和培训,重点提升干警准确把握大势、把握方向的政治能力,精准发现问题、主动调查处理的法律监督能力,知民忧、解民难、护民利的群众工作能力,以能力全面提升为基础,推动专业精神、业务水平、团队协作、工作氛围等薪火相传。同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纪律规矩立得更严,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牢,把“关键少数”管得更紧,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健康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XX加快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和法治保障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确保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XX落地生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擦亮XX绿色生态城市名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进一步阐释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要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围绕落实“生态强省”战略部署和“十四五”目标任务,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XX。

要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坚持把“绿色”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着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

要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主动查摆、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全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总抓手,抓紧制定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XX行动计划,为国家和省如期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要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正向引领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环境保护考核权重,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等,不断夯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岗位责任。

要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出行的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力戒奢侈浪费,努力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有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法治信仰、强化法治自觉、提高法治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XX落地落实。

要找准法治建设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统筹考虑法治XX建设和人民群众需求,把握重点环节和重点任务,认真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立法上,要聚焦经济发展高质量和社会治理高效能,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地方立法质效;
在执法上,要积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好市区权力衔接机制,加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力度,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司法上,要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等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司法运行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要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发挥依法治市委员会作用,指导、推动、督促各协调小组和有关部门落实好党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法治XX建设的政治责任。

要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大“八五”普法力度,突出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出一批法治惠企利民务实举措,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观念、优化法治环境。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推动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保持政治底色,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等错误思潮。必须毫不动摇地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更好更优地实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让检察业务工作更深更实地体现政治要求。

二、坚决站稳人民立场,把立足职能服务大局落到实处

要更加坚定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要更加有力地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投身市域社会治理,努力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龙江建设。要更加高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及时出台服务政策,高效办理典型案件。要更加用心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践行“群众身边无小案”理念,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把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要始终站稳客观公正立场,努力成为法治进步的促进者。要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要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不断强化司法制约监督,积极投身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牢牢抓住有利契机,把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落到实处

要努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要努力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要努力推动内部监督制约走深走实,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全程覆盖、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要努力推动素能提升工程走深走实,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要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奋斗解题,以实干作答,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时代的发展对法治建设、法治环境提出了更多更高的新要求,在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矛盾的凸显期,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治国理政考验前所未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人类法治文明史的高度,以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准确把握了法治的基本原理和深刻内涵,提出了一系列开创性的法治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拓展了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视野、布局、格局,创新了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方法、路径、措施,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指导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和检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新的视野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以创造性的探索开拓社会主义国家走向法治强国的途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理念、中国方案。

一、理论源流的探索与创新

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不断与时俱进地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他们追溯者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吸收和借鉴人类法治史上的一切优秀法治文化成果的法学理论。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后,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共产党人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世界形势和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创新性地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又一次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蕴含的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党带领人民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经验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广阔视野和长远眼光认识把握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涉及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在理论上不断探索新视野,作出新概括,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这些原创性理论贡献系统涵盖了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方方面面,以全新的视角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新认识,谱写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新篇章。

二、实践成就的探索与创新

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国家发展的长远目标、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布局作出战略规划,明确新时代法治国家的实践路径,凸显了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实践性。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由于历史的局限,没有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实践。苏联共产党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政党依法执政的崭新历史,在国家建设实践中取得了不少依法执政的经验,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怎样依法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国家等问题。实践证明,长期依法执政是巩固政权最有效的法宝之一。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不断开拓对执政规律的认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着眼于长期执政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党执政规律的理论探索与实践,通过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体制、法治程序开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党的建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伟大成就的开创性思想。这一思想明确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和重点任务,深化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和充分调动各方面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一思想贯穿于治国理政各环节,贯穿于改革发展全过程,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这一思想构成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工作格局,从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方面为新时代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指导方针。这一思想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作为有机联系、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整体,并通过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系统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的实践问题,创新了实践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措施,深化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国实践。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意义

 

2020年XX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新的里程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先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的历史意义,这需要我们在大历史观的视野下,从不同的历史层次来深刻洞察,从而更好地理解其提出背景及核心要义。

第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历史上来看,党中央关于为什么要依法治国、如何依法治国的论述和指示也很多,但是,在体系化的总结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中国法治建设最根本的规律,进而形成一个指导思想的,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我们党执政历史里,第一次把有关法治建设规律的观点、命题、理论上升为具有标识性概念与体系性框架的指导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这标志着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20XX年X月XX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我们党执政XX多年来,虽历经坎坷但对法治矢志不渝”。这一判断高度符合历史——在我们党建党、建国、治国的历史过程中,探索法治建设规律的重要实践一直不曾停止。19XX年X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的革命纲领。“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这一提法本身,就蕴含着建设法治国家的理念;
19XX年,我们党还没有取得全国范围内的执政地位时,就在江西瑞金颁布并实施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了在苏区执政、建立红色政权的国体、政体、民众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精神的一次伟大的实践。在迎接新中国成立的伟大时刻,以中国共产党人为代表建立起来的民主统一战线,通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形式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宣告国家成立。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亲自领导和起草五四宪法——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指导方针。此后,

我们对五四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形成了八二宪法。进入XX世纪XX代,随着对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日渐深入、体系化,19XX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其写入宪法的第五条。20XX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第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创举。原创性地回答了社会主义政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为什么要依法执政,如何依法执政”这样一个重大问题,深刻回答了法治对于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属于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是科学社会主义指导下的产物。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史上,不少社会主义政党因为没有很好地回答共产党执政条件下为什么要法治,以及如何搞法治,搞什么样的法治这个问题,困扰于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问题,致使政党下台,国家解体,人亡政息;
还有一些国家因为没有实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自己国家的国情、党情相结合,探索出适合本国发展的法治建设道路,导致社会主义事业受挫,最终离开了世界社会主义阵营。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坚定选择法治道路,探索出一条与我们国情、党情相适应,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与水平的康庄大道,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对这样一段历史道路背后规律与原理的根本提炼、揭示,它成功回答和解决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进行法治建设的大问题,正确、深刻地处理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这个重大问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里关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阐述得非常多,也非常深刻,它的核心观点在于反对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理解和比较,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加强党的领导必然组成部分,而党的领导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历史成就和经验的总结、提炼与升华。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权力清单制度,简政放权,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司法领域改革,废止劳教制度,推进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
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加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等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全面依法治国历史成就的经验总结、规律提升和内容的升华,是国家重大法治建设与改革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产物。

第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的一般原理一脉相承,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继承;
另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律学说的重大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的观点形成于19世纪中叶,认为法律具有阶级性,是阶级镇压的工具。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了法的阶级性,但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里,强调了法的人民性和公共治理功能,并对其作出了深刻阐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本质上是强调要“坚持以不断满足人民的美好需要”为中心,这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方向——全面依法治国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服务人民,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成效的根本判断标准。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刻洞察中国国情的条件下继往开来、推陈出新,对马克思主义法律原理充分继承、发展和升华,从而成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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