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述职述廉报告今年以来,县检察院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基层组织建设年”作为创先争优的主线,以“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以“双学双提”活动为动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述职述廉报告,供大家参考。
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述职述廉报告
今年以来,县检察院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基层组织建设年”作为创先争优的主线,以“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以“双学双提”活动为动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一、抓动员部署,组织领导到位
在县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后,院党组及时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对活动内容、时间、组织领导等进行了详细安排。并要求总支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作动员,亲自作辅导报告,各支部书记率先垂范,带头参与,带头学习,带头宣讲,较好地发挥了表率作用。各机关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书记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活动展开后,建立了院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确定了每个支部的党组成员联系点。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先后深入联系点,参加学习,深入调研,督查指导工作。院总支采取明查与个别了解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对各支部基层组织建设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议,通报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基层组织建设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二、抓阵地创新,党员队伍建设到位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目标,全面建立健全了总支议事制度,严格落实支部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和听辅导讲座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习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坚持一月一次集中学习,以学习促进思想的进一步更新,促进素质和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是强化党员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党员干警观看和聆听全省检察机关马俊欣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明确执法责任,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开展五好党员评选,每季度由各支部评选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报院党总支,党总支最后评选出一名共产党员立榜介绍事迹,用身边的人感染人,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教育人,引导全院党员干警的创先争优。
三是积极推进党建新举措。以分类整改促提高。采取领导干部联系包干方式,实行分类分批整改制,对评定为“好”等级的党支部进一步整转为示范党支部;对评定为“较好”或“一般”的党支部,力求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新的提高,达到“好”的标准。以公开承诺明责任。实行公开承诺,将各支部晋位升级情况在院局域网中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让每一名基层党员都知晓所在支部晋级升级情况。以督促检查抓落实。建立晋位升级台账,实时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机制,每月通报晋位升级推进情况,整改工作完成后召开基层党员、群众测评会和座谈会,对整改结果满意度达到85%以上的给予晋位升级。
四是持续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机关总支对XX年党员发展工作,专门开会进行研究,要求各支部早计划、早安排、抓好落实。大力加强对非党员干警的宣传教育,着力通过党员干警的先进性感染他们、鞭策他们,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进而产生加入党组织的愿望。今年来,6名非党员干警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最终确定2名干警为党员发展对象。
继续落实党费管理制度,坚持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党费的管理规定,要求全体党员严格按标准缴纳党费,做到不迟缴、不跨月缴,各支部及时集中把党费逐级上缴。
三、抓载体活动,创先争优措施到位
一是开展向马俊欣同志学习活动。XX年2月6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了题目为《钢铁这样炼成》的文章,介绍了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检察院检察官马俊欣的先进事迹。我院组织党员干警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集中学习马俊欣同志先进事迹,把开展向马俊欣同志学习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强化党员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廉洁从检教育。
二是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把开展学雷锋活动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抓手,在全院掀起学习雷锋、争当雷锋的热潮。一是组织雷锋事迹学习讨论活动,让干警广泛了解雷锋的成长经历和感人事迹,感受雷锋的高尚品格、崇高境界和人格魅力,从而更好地领会雷锋精神的真谛、把握雷锋精神的实质。二是开展 “学雷锋、见行动、比奉献”活动,以岗位竞赛、业务比武等形式引导干警将学习雷锋精神与立足岗位实际结合起来,倡导敬业奉献,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三是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干警深入县敬老院开展爱老、敬老、服务老人志愿服务,向留守儿童、困难儿童捐助书包、文具,向需要帮助的老人、儿童伸出援助之手。四是开展法律宣传月活动,组织10名法律专业娴熟的的党员干警组成专业服务队,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连续一个月在城关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解答群众疑问,提供法律咨询。四是开展树立文明意识、美化周边环境活动,开展植树造林,对办公地点门前卫生进行定期清扫,对沿街的“小广告”进行清理,捡拾“白色垃圾”。
三是开展走访活动。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十件实事”,确定50个村(社区)进行重点走访,组织干警进企业、进社区、进农家,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帮助排忧解难,服务“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截止目前共组织14个部门,干警67人次,共走访行政村100个,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35场次,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46条,采纳整改31条;开展涉检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66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法制宣传67次;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的规定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人员管理教育工作进行检查180次31人。
四是开展帮扶农村困难党员活动。按照县委安排,及时开展这项活动:一是及时走访慰问。在县委安排后一周之内,所有参与帮扶的党员领导干部都主动“认门攀亲”,和帮扶对象交流谈心,倾听帮扶对象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帮扶对象困在哪里,难在何处。并要求每位领导干部初次慰问金不得少于200元,全院共捐助慰问金9300元。二是制订解困措施。要求参与帮扶的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在走访之后,每人提交一份具体详细、切时可行的帮扶方案,力所能及地帮助帮扶对象解决生活难题,增强致富能力。三是大力支持帮扶。院党组全力支持帮扶人员开展的各项帮扶活动,尽力为帮扶人员提供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支持,帮助帮扶人员解决帮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高帮扶活动的成效。
六是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制定“业务培训年活动”计划和“学习贯彻新刑诉法”方案,以执法办案第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以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核心,按照检察人员类别、岗位和工作要求,合理确定培训的内容和重点,大力开展培训活动。组织参加了省院、市院、县委党校等不同层次的素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政治理论培训以及上岗、晋级等培训。大力加强岗位练兵,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考试和业务研讨等活动。
七是举办演讲会。在五四前夕,举办了以“迎五四,青年干警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演讲会,19位青年干警结合工作实际,饱含深情地向大家讲述了青年干警立足本职、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诠释了检察干警对党的无限忠诚,对检察工作的无限热爱,充分展现了青年干警爱岗敬业、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抓机制建设,巩固扩大成果到位
创先争优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院全面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总结了一整套务实管用的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使创先争优融入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工作,以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实现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成果化,逐步建立起创先争优活动常抓不懈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五、抓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推进到位
我院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机遇和强大动力,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用工作的实际成果,衡量和检验活动成效,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不误、两促进”。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活动中,党员干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截止目前,我院共查办职务犯罪10案25人,其中大案9案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在查办职务犯罪中,既严格遵守法律,又灵活运用刑事政策,做到了惩治与保护并重;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注重案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赢得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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