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事迹用学习型组织创建的音符谱写新时期证券监管的华彩乐章——第二届全国金融系统“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开展“创争”活动的事迹 深圳证监局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事迹【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事迹
用学习型组织创建的音符谱写新时期证券监管的华彩乐章 ——第二届全国金融系统“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开展“创争”活动的事迹 深圳证监局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过程中,并非一般意义上强调组织对学习的重视。而是针对员工队伍的特点,以人生观、价值观为切入点,以学习体系为平台,以组织制度为保障,把培养、锻炼员工队伍放在首位,全面打造学习型团队。 一、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使命感 (一)树立共同目标。 目标是未来的一幅蓝图,是明日的梦想与机会。深圳证监局充分认识到目标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中的凝聚作用、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要求全局员工在资本市场的建设中,应该提倡避事为耻、勇于担当的精神,志存高远,做事、尽责、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地书写自己的人生,为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端正价值观。 不同的价值观对个人和组织有着不同的导向,证监局要求全局员工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学习中,都要注重实效,不摆花架子,树立起“追求卓越”的价值观,创造出“与众不同的作风、与众不同的观念、与众不同的思路、与众不同的素质和与众不同的创新。” (三)增强使命感。 强烈的使命感是学习的强大推动力。深圳证监局每年坚持组织全局员工进行大运动量的徒步“重走长征路”,通过“吃苦磨练”,使全局员工切身感受党在残酷环境中生存、在艰苦奋斗中壮大的历史,增强继承光荣革命传统的历史使命感。 二、把监管事业和个人的价值结合起来,鼓励自我超越 (一)压担子挖潜力,提高政策水平,促进自我实现。 新兴加转轨的资本市场,为证券行业员工队伍的自我实现留下了大量的空间。深圳证监局充分认识到,一个人自我实现的程度有多大,很大程度上要看他们的潜能开发程度有多大。为充分挖掘员工队伍的潜能,证监局不断给大家压担子,要求大家学习研究与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但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又缺乏政策依据的新问题,提高政策水平。在解决无法可依、无例可循的疑难问题时,要求大家运用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三个原则”:一是遵照法律法规和遵循法理精神,二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三是促进市场效率。鼓励大家在符合“三原则”的条件下,大胆闯、大胆试、大胆作为,在监管实践中历练,增长才干,实现自我。 (二)在工作中理解生命的价值和体验生活的意义。 启发员工在实践中认识证券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效率,又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通过案例讨论等多种形式增加工作吸引力和乐趣。以此激发全局员工的主动监管热情,实现两个转变,即将“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将被动的“尽力而为”转变为主动的“全力以赴”。 三、构建学习体系,将持续学习与监管工作相结合 (一)树立危机意识,激发个人学习潜能。 个人学习是一切学习的基础。为激发个人学习的潜力,深圳证监局开展了以“比照”为特点的一系列主题活动:一比照岗位,看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是否存在问题,认识学习的重要性;二比照形势,看自己在新形势下对监管工作的适应性是否存在问题,认识学习的紧迫性;三比照同事,看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是否存在差距,认识学习的持续性和竞争性。通过“看”、“比”,自己发现问题,选择变更目标,分析原因、制定对策、组织落实。
(三)搭建高速信息平台,提升学习效率。 深圳证监局建立了证监会系统派出机构第一个国际互联网站,为全局员工搭建多元化的“学习信息网”,实现从传统学习方式到现代学习方式的转变。以处室为单位开发办公信息系统、信访系统、案件管理系统等一整套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个人办公、信息共享、管理拓展等方面的整合。以全局为基础开发内部网,为全局员工提供扁平化的信息交流渠道,创造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其中“证券期货市场新闻”、“市场信息”、“监管工作信息”等栏目承载量大,贴近市场,动态更新快,达到主动监管目的。“处室栏目”、“培训简报”、“业务专题”等栏目充分实现学习资源实时共享;办公事务平台、绩效考核系统等多个管理子系统,成为科学管理的有力助手;“五味子”电子杂志成为员工工作之余,沟通思想、提高素养的平台。
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深圳证监局已经成长为一支有持续的学习力、较强的执行力、迅捷的创新力、牢固的凝聚力的专业化监管劲旅,无论是监管实效,还是队伍建设,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以学习促监管,创造性开展工作,监管实效不断提升 (一)创新监管理念成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思想基础。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日新月异的资本市场向监管部门不断提出新的挑战,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创新,深圳证监局实现了监管理念的“四个转变”: 一是变重审批为重监管。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之初,法律法规赋予一线监管大量的审批职能,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张使审批一度成为深圳证监局的主要工作。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深圳证监局在全局范围开展了一场转变监管理念的教育活动,围绕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使全局员工变重审批为重监管,看淡权力,将工作重点转到一线监管之中。 二是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监管工作性质本身带有滞后于市场的特性,深圳证监局曾提出“与市场相比,最多只能慢半拍,不能差一步”的口号,但事后监管在特定情况下还是会使正常的监管工作陷入被动。深圳证监局突破思维定势,将监管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争取工作主动。 三是变直接监管为借力监管。日趋多元化的市场环境使监管要素也日益复杂,仅凭证监局“单打独斗”,不仅效率较低,而且达不到预期效果。深圳证监局开动脑筋,尝试借助中介机构、媒体、其他监管机关的力量,延伸监管触角,增强监管合力,实现借力监管。 四是变单纯的监管为监管与服务并重。监管机构与监管对象是对立统一体。监管机构既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还应为监管对象提供有效的服务。深圳证监局注重为监管对象服务,解决其实际困难。针对上市公司股改清欠中遇到的政策及技术性障碍,提供多种形式的帮助:邀请券商、律师等专业人士就有关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寻找解决的方案。 (二)创新监管思路成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 一是主动出击,勤勉履职。深圳证监局监管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局面,早期靠领导出思路、下任务、教方法、支点子,员工被动接受执行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大家都认真勤勉地履行自己的监管责任,都在琢磨如何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新的监管思路、点子和方法不断涌现。主动查处了中科创业股价操纵案、三九医药巨额资金占用案、华泰证券高级管理人员盗转巨额资金案、取缔非法网点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 二是敢用价值判断“三原则”。 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三个原则”,为深圳证监局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思想方法,不仅切实提高了监管队伍的政策水平,而且提高了监管效率。在“三个原则”指导下,即使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也阻挡不了监管者的步伐。在“三九医药”案件的查处中,深圳证监局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价值取向出发,保持高度的职业敏感,充分认识查处“三九医药”案件的典型意义,打击此类行为对规范市场、保护投资人利益的积极意义,保证了“三九”案很快顺利突破,揭开了近年在全国大规模展开的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清欠”序幕。
二、以学习促团队建设,团队战斗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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