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事迹材料(全文)

时间:2022-08-29 20:3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事迹材料(全文),供大家参考。

法院事迹材料(全文)

 

 法院事迹材料 国徽, 在奋进中闪光--滦县法院开拓创新求发展

 滦水浩浩, 见证着滦州大地上无数忠义的故事; 岩山巍巍, 记载着这片热土上无数正义的誓言。

 山之下、 水之滨, 滦县人民法院悬挂的国徽写就着公正和庄严。

  2002 年 8 月 1 日, 时任唐海县法院院长的杨景明怀揣一纸调令奔赴滦县,经过深入基层、 细致调查, 他与班子成员达成共识:

 要改变滦县法院的现状, 就必

 须要抓队伍建设, 树法官形象, 促进司法公正; 抓法院改革, 强业务审判, 提高工作效率; 抓服务意识, 讲大局观念, 维护社会稳定。

 要通过全院上下的努力, 力争使法院半年出低谷, 一年上台阶, 两年求发展。

  一支政治坚定、 业务精通、 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根本所在。

 一年多来, 滦县法院先后组织开展了“我是法院干警, 我是法院形象”大讨论、 “树讲求集中教育”、 “学习培训月”、 “执法大检查”、 “执法为民集中教育”等一系列活动, 不断统一干警思想, 凝聚合力, 使干警的素质进一步提高, 作风进一步转变,使感情系民、 热情助民、 司法为民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

 滦县法院还从全县的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企业、 镇村等聘请了 31 名执法监督员, 以加强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

 同时, 滦县法院紧贴管理的难点、 群众反映的热点, 制定并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党组会议制度》、《中层干部例会制度》 等项制度, 严格落实了《法官法》 “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 省政法委“约法三章”、 省高院“六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变“人管人”为“规章治事、 制度管人”, 并从长远着眼, 敢碰硬, 敢较真, 严肃了追究制度,今年以来已对一名庭长、 一名干警追究了责任。

  在从严治警的同时, 院党组时刻不忘从优待警:

 每年为干警休检一次, 新建了食堂, 每位干警家中婚丧嫁娶, 院领导都会到场送一份关心和情谊……这些工作, 无不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把关心和爱护化作了党组细致入微的关怀。

  班子的表率, 队伍的加强, 使滦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执法担道义, 躬身作公仆”已成为全院干警的铮铮誓言, “实践‘三个代表’ , 一切为了 群众”已化作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今年 8 月的一天, 一位妇女来到法院要求立案。

 她的女儿因交通事故受伤, 治疗已花尽积蓄, 借遍亲友, 面对 2. 3 万元诉讼费, 她欲哭无泪。

 在立案庭干警主动帮她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后, 这位母亲拉着立案庭干警的手, 热泪盈眶, 激动得无以言表。

 仅今年以来, 县法院已办理诉讼费减、 缓、 免案件 136 件, 金额达到 46 万元。

 司法救助, 已成为彰显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严厉打击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是滦县法院坚持不变的信条。

 他们集中人力、 物力, 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 打出了声威, 打出了效果。

 李翔、 赵顺庆抢劫案, 仅用二十天就审理完毕, 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 并被分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 体现了打击暴力犯罪、 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

 把“涉黑”等七种犯罪作为打击和整治重点, 审结了一批影响广泛、领导和群众关注的案件。

 今年 10 月审结的李某、 吉某等四人妨害公务案, 涉及到来滦投资客商的利益, 本着打击犯罪, 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目的, 依法判处李某和吉某拘役六个月。通过做另外在逃二人家属的工作, 二人投案自首, 被分别单处了罚金。

 强有力的刑事审判和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 确保了我县政治安定、 社会稳定, 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为营造秩序井然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 创造良好文明的投资环境, 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经济审判结出硕果。

 今年已审结各类经济商事案件 566 件, 涉案标的额 6000 余万元。

 为充分保护县支柱企业的合法权益, 机电办案组于去年 9 月设立, 专门审理机电公司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

 自设立以来, 机电公司已六次给法院写来表扬信, 两次向县委和县人大为法院请功;今年 10 月, 由 4 名精干干警组成联社办案组, 专门解决贷款回收难问题; 为促进县经济体制改革, 成立了三个合议庭, 正在积极审理 26 件企业破产案件, 预计可于今年底明年初全

 部审结。

  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 滦县法院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 狠抓法院改革, 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推广了简便快捷办案方式, 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了 81. 2%, 平均审限缩短了 30 天。

  今年 2 月 20 日, 辽宁省锦州市的洪某某来新城法庭, 状告马庄子村马某某拖欠其饲料款。

 按照特案特办的原则, 办案人员不顾当时已是下班时间, 立案后顶着寒风赶到被告家里, 在被告家就案件进行调解, 直到深夜十二点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曾几何时, “执行难”这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深深地困扰着法院。

 对此, 滦县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下定决心:

 必须彻底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

 从 2002 年 10 月开始, 滦县法院开展了“办案突击月”、 “执行周”两次大规模集中执行, 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打开了执行工作的局面。

 在县委、 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今年 5 月法院执行局成立, 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 规章制度, 使执行工作进一步向高效、 规范、 科学的轨道迈进。

 在执行中, 干警们加班工作, 放弃双休日, 连续作战, 无怨无悔。

 今年 10 月, 执行干警两下东三省, 行程 4000 多公里, 历时 18 天, 为唐山北极熊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执行回欠款近 50 万元。

 对此,该企业总经理张振秋深有感触地说: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

 几年来, 法院为我们挽回的经济损失数百

 万元。

 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法院, 已成为我们企业的保护神!

 ”

 执行干警的努力工作, 终于取得了骄人战绩:

 今年以来, 共受理执行案件 266 件, 执结 265 件, 结案率达到 99. 6%, 解决执行标的额达到 1400 余万元。

  “宝剑锋从磨砺出, 梅花香自苦寒来。

 ”全院干警的共同拼搏和不懈努力, 终于使滦县法院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 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今年以来, 法院已受理各类案件 2131 件, 结案 1884 件, 结案率达到 88. 4%;解决涉案标的额达 7700 余万元。

 有 32 个集体和 54 名干警立功受奖, 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 36 封, 镜匾 9 块, 锦旗 29 面。

  对今后的工作, 滦县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杨景明说:

 “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 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 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 更好地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 以改革的精神状态、 创新的工作思路、 务实的工作作风,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彰显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努力拼搏, 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

 巍峨的岩山脚下, 美丽的滦河水畔, 滦县人民法院正勇立时代的潮头, 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和热情, 正视困难, 勇搏激流, 在奋进中上台阶, 在创新中求发展, 在跨越中求超越, 用金色的国徽铸就着明天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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