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黄打非先进个人事迹(完整),供大家参考。
化市 2009 年“扫黄打非” 先进个人推荐材料
——-记**县文化稽查大队***同志 ***同志, 男, 侗族, 1960 年 8 月出生, 大专文化, 中共党员, 现任**县文化局文化稽查大队大队长。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 注重对政策理论和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 不断在提高自身 素质上下功夫, 尤其是在“扫黄打非” 工作中, 扎实肯干, 吃苦耐劳, 公正执法, 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保障了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文化稽查部门的权威。
他所带领的稽查队 2003 年来连续 5 年被省、 市评为“扫黄打非” 及文化市场执法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大家争得荣誉, 赢得了 广大文化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广泛赞誉。
一、 勤于工作, 净化社会环境。
一年来, 他组织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把管好我县 134 家文化经营户摆在“扫黄打非” 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 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坚持每周对网吧、 娱乐场所、 印刷复制单位、 演出场所开展检查。
全年立案查处了 23 家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 2 家印刷企业。
其中被处以罚款的有 19 家, 被处警告的有 21 家。
在“扫黄打非” 工作上, 他强化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力度, 组织执法人员经常对音像店、 书报刊店、 “三印” 单位和印刷企业以及车站、 集贸市场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全年查处新闻出版(版权)
案件 2 起。
同时, 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
4 月 26 日, 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 活动, 运用墙报、 电视、 宣传标语、 宣传车、 山歌赛等多种形式大势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活动期间共发放图片和文字宣传资料 800 多份, 营造我县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增强了 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
在对网吧管理上, 他强化网吧管理措施, 一是完善监管职能。
落实县、 乡 镇两级管理责任制。
二是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
对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实行责任制, 指定监管区域, 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的有效结合。
根据我县实际, 将网吧分成两大块:
一块为乡 镇网吧, 一块为城区网吧。
实行分片包干, 按户定人。
实行谁管理, 谁负责, 责任到人、 处罚到位。
三是完善和推行网吧量化管理机制。
对网吧业主违规经营行为制定相应的违规扣分标准, 当违规所扣分值达到一定标准,对经营单位予以立案查处。
一年来, 共立案查处了 23 家网吧, 其中被处罚款的有 19 家, 被处警告的有 21 家。
在对演出娱乐场所管理上, 他严格把好“三关” 。
一是严把剧团演出准入关。
制定严格的审批准入手续, 对演出单位予以告知, 不能有色情、 低俗表演活动, 否则追究责任。
二是严把内部管理关。
对直接接纳表演团体的县影剧院加强管理,并对参与剧院管理的工作人员提出严格要求, 发现淫秽色情表演活动苗头及时制止, 对管理失职的, 追究当班管理人员责任。
三是严把市场监督关。
一年来, 他经常组织文化市场稽执法人员对淫秽色情表演活动进行明查暗访外, 还会同公安、 工商对城区娱乐场所及其 KTV 包厢、 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乡 镇进行了 3 次联合检查, 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行为。
另外, 组织联合公安、 工商等开展各项文化环境整治的专项行动, 从严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打击淫秽色情表演活动、 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和打击网络侵权活动。
在专项行动期间, 行迹遍及全县 23 个乡 镇, 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 165 家(次)
, 依法对 12 家违法违规经营业主进行处罚, 收缴非法音像制品 13667 张、电子出版物 21 件、 盗版图书 1342 册。
二、 铁面无私, 敢于公正执法 在 2009 年“扫黄打非” 执法工作中, 姚培生同志立场坚定, 严格执法, 一身正气。
他侦破案件、 查处案件时铁面无私、 公正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 曾有些朋友、同学找他说情, 或以情感施加压力、 或以金钱物质作为交换条件, 但是都被他委婉地拒绝了。
为此, 他落下了“死心眼” 、 “忘恩负义” 等诸多恶评。
他为此难过, 但是也为此欣慰。
欣慰的是他还没有忘本, 没有忘记自己是党员, 没有忘记领导的谆谆教诲, 没有忘记妻子父母在等待他坦坦荡荡的下班回家。
3 月份, 他组织执法人员查处了县城沙洲路展销会市场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收缴非法出版物《科学生男生女》 、 《林彪传》 、 《小学生多用词典》 等五种计 200 余册。
6 月间, 他又带领执法人员在 50 余公里边远的步头降乡 进行执法检查时, 查处了 320余册非法出版物。
他对待工作, 一丝不苟, 许多事情他都亲自出马, 亲自动手,特别是在一些细节问题上, 亲自 把关。
就是这样, 在“扫黄打非” 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的为党和人民事业无私奉献, 无怨无悔。
三、 廉洁奉公, 不计个人得失 ***同志在在文化系统工作多年来, 严于律己、 克己奉公, 团结同事。
也热心帮助同志, 把自己所掌握的工作执法经验, 手把手、 毫不保留的传授给同行们。
他同时更爱自己的家, 干这项工作是一行常常没有具体的上下班时间, 大部分都要在星期六、 星期天去检查文化市场, 家里的重担都落在多病的妻子一个人身上。在元旦、 春节、 清明节、 五一节、 国庆节假日人家都在家里陪同家人说说话、 逛超市、 走亲戚, 他却都带头同队友们一道坚持组织开展“扫黄打非” 各项整治行动, 打击淫秽色情表演活动、 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 打击网络侵权活动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整治的工作中。
工作之余, 他时常说起:
自己欠家里的, 也欠妻子的太多……, 一个人默默地承受着愧疚, 同事们都很同情、 理解他, 在单位同志们没人不由衷地称赞、 钦佩他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
在他的带动下, 在同事们的努力下, 文化稽查大队获得 2003-2004 年和 2005-2006年省目标考核先进集体、 2005 全省“扫黄打非” 先进集体、 2007 年省文化执法先进集体、 2008 年省文化市场执法先进集体, 2004-2005 年“扫黄打非” 市级先进集体、 2005 年全市目标考核先进集体、 2008 年全市“扫黄打非” 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 自己, 以真诚带动了 大家, 以执著的热情奉献在平凡的执法岗位上。
他在众多荣誉面前, 没有丝毫骄矜。
他说, 成绩只代表过去, 目标永远在前面, 追求永无止境。
这就是一名执法者的写照, 他用对“扫黄打非” 工作的执着点燃了激情, 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抒写了永恒的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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