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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的目标,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部署推进。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X次市委常委会、X次市政府常务会,X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X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X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关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组长的“XX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顺利完成了市及县(区)乡村振兴机构调整设置。强化政策规划设计,聚焦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明确了2025年具体目标任务和2035年目标,对照中央和省级政策文件,结合XX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了X份涉及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市级文件,及时完善了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确保了XX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主要工作,编制完成了《XX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规划设置了X个主要发展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X个、预期性指标X个)。
(二)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将防止返贫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头等任务抓紧抓实,督促指导各县(区)和行业部门聚焦“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员”,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的生活条件大幅下降的农村家庭。以村为单位,建立针对“三类人员”的风险排查台账和帮扶台账。对符合标准的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对于已经消除致贫和返贫风险的,通过召开评议会议进行审核研究,并做好消除风险评议记录;
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对象,制定“一户一策”,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医疗救助、临时救济、政策兜底等多种方式进行帮扶。截止X月末,全市2021年以来新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X户X人,边缘易致贫户X户X人,突发重点困难户X户X人;
全市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X户X人,已消除返贫风险X户X人,纳入监测的边缘易致贫户X户X人,已消除致贫风险X户X人;
突发严重困难户X户X人,已消除致贫风险X户X人,通过扎实认真的监测和及时有效的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深入推进“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积极推广使用“XX政府救助平台”,印发了《XX市宣传推广“XX政府救助平台”工作方案》,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政府救助平台”,提高“XX政府救助平台”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确保“政府救助平台”惠及人民群众,截至X月X日,全市申请X件,办结X件,办结率X%。建立健全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脱贫户建立紧密“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截至X月末,全市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X户X人,目前已实现产业全覆盖;
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全覆盖机制,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破解村级无钱办事的有力抓手、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有效载体,大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截至X月末,全市已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村集体总资产达X亿元;
建立健全培训就业全覆盖机制,结合市场就业需要和脱贫劳动力的技能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确保年度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低于去年,截至X月末,全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X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全市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X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
(四)持续增强巩固帮扶力度。按照“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稳定帮扶政策不变,加大资金支出力度,2021年1—XX月,全市实际到位各级财政帮扶涉农资金X万元(含中央、省、市、县四级投入资金);
持续增强驻村帮扶力量,对中央、省、市、县X个挂钩单位全部进行新一轮挂钩村调整,实现全市X个行政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全覆盖,做到了“政策不变、机构不撤、队伍不散、投入不减”。
(五)全面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坚持“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标准不降低,不断提升“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保障水平。截至X月末,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X条底线要求,全市均已达标;
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全市建档立卡人口四重保障待遇综合报销比例达X%;
住房安全保障方面,2021年下达农房抗震改造计划数X户,已开工X户,开工率X%,已竣工X户,竣工率X%;
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全市所有脱贫人口饮水安全保障均达标。
(六)全面启动“十百千”工程和美丽村庄规划。全面启动“十百千”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打造X个示范乡镇、X个精品示范村、X个美丽村庄、X个达标村庄,打造“一二三产”整合发展的田园综合体;
派出考察组到临沧学习先进经验,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集农村产业发展、基层党建、人才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为一体的美丽村庄规划。自2021年起,计划利用X年时间完成规划任务,其中,2021年底前完成X%、2022年底前完成X%,通过规划引领,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民族风格的美丽村庄。
(七)切实加强乡村治理。在全省率先出台《XX市关于党建引领边疆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1+3”系列文件,建立健全“政治”为引领、“自治”促和谐、“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智治”增活力的“五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全力推进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落地落实见效,建立优秀人才信息库X人。建强X个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培养村组后备力量X名。整顿完成各领域软弱涣散党组织X个,实现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防止返贫致贫仍然存在隐患。经过脱贫攻坚,我市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得到了很大改善,但脱贫基础脆弱、发展基础不够稳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部分边境一线、高寒山区村寨的公路等级、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基础设施,还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如遇地震、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仍然存在返贫风险;
部分脱贫村特色产业规模较小、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不健全,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强。二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对标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还有待加强,如:农业产业化需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需进一步整治、乡村治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三是推进工作不平衡。县(区)与县(区)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推进工作进度不平衡,部分地方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重视不够、帮扶措施不到位;
部分县(区)、乡镇、村对监测户“应纳尽纳”的政策理解不到位、认识不足,对排查出来的预警户风险消除措施不具体、不精准、不彻底。
三、2022年度工作打算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XX市现场办公会精神,以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松劲、不懈怠,进一步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确保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提升。
(二)加大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监测和帮扶力度。围绕“政府救助平台”建设,结合“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及“全国防返贫监测APP”的推广使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人群的监测和帮扶力度,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的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帮扶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持续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持续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对县(区)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督促指导。2022年度计划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少于X亿元,督促指导县(区)组织实施项目不少于X个;
计划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不少于X亿元,惠及不少于X户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四)加快特色优质产业发展。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推动产业帮扶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重点培育粮食、蔗糖、茶叶、蚕桑、果蔬、咖啡、坚果、肉牛等特色产业链;
积极推动XX“一县一业”申报和XX乡村振兴示范园打造,通过现代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增产、增收,
(五)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村庄全要素普查,加快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确保实现2022年度所有村庄规划全覆盖;
2022年度计划建设X个示范乡镇、X个精品示范村和X个美丽村庄;
认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力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六)全面推进数字乡村智慧农业。科学编制XX市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实施方案,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健全和完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和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完善数字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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