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03 12:3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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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总结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总结4篇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总结篇1

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学院及各部门同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本学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由学院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坚持为学院的大局服务、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的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文明的接待秩序。要关心群众疾苦,认真为信访人解决问题,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检查指导学院和本部门的信访工作。

第五条 我院信访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层面的来信、来电处理和来访接待以及全院范围内有关信访问题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学院其它各部门应当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

第二章信访人

第六条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本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学院各部门提出:

(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对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三)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监督和揭发;

(四)对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且属学院解决范围的行为的控告;

应由学院各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院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走访学院领导,须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一般安排在院领导接待日内进行。
第九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学院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不得拦截学院领导及其车辆,不得冲击会场,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第十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
需要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一条  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  受    理
第十二条  学院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事项以及由上级机关批转和下属部门上交的信访事项。
第十三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凡是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建议、劝告信访人向相应机关提出;
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对于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需要由学院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受理;
需要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请示有关院领导后进行处理;
属于不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分别批转所涉及部门受理,若需要协调,则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召集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
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有关部门受理。
第十五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本部门负责受理;
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给有关部门受理;
需要由学院解决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精神不正常时,应当通知病人所在部门或其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病人,可通知学院保卫处将其带离接待场所,进行适当处理;
对有传染病或疑有传染病的信访人,应通知院卫生所按照有关卫生防疫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部门在获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后,应当果断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首先控制好局面,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领导。
第四章  办    理
第十八条  信访事项的办理一般采用登记、编号、调查、转阅、领导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及回复等程序,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第十九条  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二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第二十二条  由学院各部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情况复杂的,在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三条  对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学院各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
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人对学院或各部门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应当遵守、执行;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外,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请示原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复查。原办理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经复查,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就不再重新办理;
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确有错误,应当重新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分析信访事项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和师生群众的愿望,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由学院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并在实践中证实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富有贡献的,由学院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工作,或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总结篇2

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全面推进公安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期刊名称】《山东信访》

【年(卷),期】2006(000)006

【摘要】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根本,以有效遏制群众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深入开展“大接访”活动,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面推进公安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页数】2页(12,22)

【关键词】《信访条例》;信访工作;公安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公安机关;信访问题;集中处理;查处力度;合法权益

【作者】无

【作者单位】烟台市莱山区委区政府信访局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632.8

【相关文献】

1.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新修订《信访条例》五年情况综述 [J],

2.信访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工作成效扫描 [J], 金艳丽; 孙英杰

3.我国市级公安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J], 黄晓洁

4.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孙守刚到市信访局调研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努力做好信访工作 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J], 王淑华

5.冠县公安局大力加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把握公安信访主动权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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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总结篇3

抓住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的重点

柴晓东;牛强

【期刊名称】《基层政治工作研究》

【年(卷),期】2006(000)005

【摘要】自去年底《党支部工作条例》颁发以来,各级对学习贯彻《条例》非常重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党支部整体建设。但还需进一步把住关键、抓住重点,提高贯彻落实的质量。

【总页数】1页(11)

【关键词】党支部工作;《条例》;整体建设

【作者】柴晓东;牛强

【作者单位】68252部队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912.5

【相关文献】

1.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坚持依法修志 [J], 阿克苏地区地方志办公室

2.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坚持依法编修《人大志》 [J], 张记显

3.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应着力解决的重难点问题 [J], 王文全

4.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J], 郭占海

5.深入贯彻落实《条例》 推动我市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 [J], 薛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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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总结篇4

**镇贯彻落实
全市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汇报材料
全市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召开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召开镇两委班子成员会议,初步传达了市委的会议精神,2月16日上午召开了工作区、综治办、经发办、规划办、国土资源所、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向大家传达了全市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和部署了我镇下一阶段的信访稳定工作,现将会议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坚持辖区负责制,建立健全维稳网络,做到镇机关、单位、农村层层有信访领导机构,层层有维稳工作人员,层层有维稳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原则,各单位、各村主要负责人是维稳和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涉及稳定的重要工作,要身临一线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要将上访变为下访和主动约访,将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预防,将独家受理变为协调配合处理,将信访积案变为息案罢访。
二、深入排查分析,明确工作重点。
从我镇信访人员多、信访事件多、信访骨干多的高压状况中理出头绪,全面掌握镇内各种信访问题动态,坚持抓小、抓早、抓了原则,对可能发生信访的各种苗头问题及时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化解措施、明确结服时间,防范矛盾升级恶
化,维护全镇稳定大局.高度重视群众的初信、初访工作。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提高群众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
三、实行“一岗双责",不留责任空白。
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处理制度。班子成员一是按照领导分工抓好分管工作方面的信访稳定,二是对重点信访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越级上访的案件、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案件、领导下访时接访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做到包接待、包处理、包稳定,制定限期解决的方案并及时给予答复。做到每个领导包案1-2人,每个信访对象、信访案件至少有1名干部负责. 四、完善风险评估,强化源头预防。
村级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果园流转等合同的见证公证机制,建立健全村级闲置资产“阳光拍卖”及重大招标项目的主持公证机制,对有可能产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做到制度完善,程序规范,减少矛盾案发源.
五、抓住防控重点,化解积案老案。
镇村两级成立“化解信访积案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对全镇的老案积案进行梳理,明确镇级包案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积案推进年”活动台账,予以集中明则交办。镇“化解信访积案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每周对工作区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听取交办案件办理情况汇报,检查稳控措施落实清况,对结服案件进行个案回访。对多次越级上访骨干分子,采取“专人盯防、陪同外出、杜绝串联
"的办法,随时掌握信访动态、处理情况、人员行踪等。对市里交办的重点案件, 六、做好群防群治,确保信息畅通. 一是实行信访问题每日报告制,单位、村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网络职能,保障信访信息畅通,对本辖区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苗头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内向镇有关领导和镇综治办报告,并积极做好稳控工作.坚持发动群众参与的办法,对信访稳定工作做到群防群治。二是强化应急处理.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班子,明确处置工作的原则、程序和部门责任。农村及各双管单位在第一时间,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准备好资金、车辆,做好劝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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