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18年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根据《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对照自查,现将我局开展“两个责任”、深化“四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局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环保局2018年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对照自查,现将我局开展“两个责任”、深化“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情况
根据《中共合浦县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决定》(合发〔XX〕7 号)文件精神,我局党组和纪检组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最突出的大事、要事,务必抓住、抓紧、抓好,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情况
为落实我局党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选好管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强化全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责任制考核、加强党内监督、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履行我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我局采取的措施有:
1、落实领导责任。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规划,部署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充实了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职责。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做到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班子成员监督分管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每季度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
4、落实承诺制。实行党风廉政责任承诺制并签字备案,
落实决策记实制。
5、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行风建设,落实业务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责任,把纠查不正之风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
6、落实台账制。局党组如实记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将任务逐项分解,制定工作措施,限时完成,责任到人,使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工作留痕,倒查有据。
(二)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情况
为更好落实的我局党组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我局采取的措施有:
1、履行组织协调责任。我局纪检组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2、履行执纪监督责任。我局纪检组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把监督的重心转向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承担监管职能情况的监督上来,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
3、履行查办案件责任。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有案不查是失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要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4、履行警示教育责任。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
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大预防教育力度,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5、履行检查考核责任。积极协助党组量化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我局党组、纪检组和下属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尤其注重日常检查考评工作。
二、“四个着力”方面的情况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方面
我局党组一直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在加强党组领导班子的党性修养的同事,积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加强修养,积极向共产党靠拢,与腐败进行斗争。我局不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也不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党委工作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解决“四风”问题为抓手,严格按照既定动作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狠查“四风”问题,有的放矢,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以求活动实效。经调查,我局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也不存在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
(三)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我局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阳逢阴违的问题,也不存在党的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涣散、纪律松的问题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四)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政府的根本政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不断营造民主集中制氛围,让大家有话愿讲,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体系。同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x提出的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免程序、民主推荐和考察办法,完善干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有进有退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经调查,我局不存在独断专行、严重不团结等问题;也不存在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没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超编制配干部和“裸官”问题。
三、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面的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剖析出的“四风”问题,确定我局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任务及分工。
(一)“文山会海”问题
我局严格控制文件和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尽量少开会,多做工作,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解决了“文山会海“问题。
(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上,我局采取如下针对性的措施:
1、认真自查并纠正环保工作人员有否对待群众咨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时态度生硬、冷漠推诿的现象,完善机关作风制度,推行阳光政务、热情服务,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你好问候、一杯清茶请坐、一次说清告知、一句再见送行”,热情服务群众。
2、严肃环境执法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现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行为。
3、切实整治“庸懒散”,进一步严肃上班纪律,严查无故旷工、退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严令禁止工作时间上网聊天、上网购物、玩游戏等行为。
通过整治,已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三)“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
在“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上,我局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大力建设节约型单位,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2、禁止公款大吃大喝,严禁进行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
3、加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的教育培养,加强队伍管理,管好水、电、办公用品和仪器设备,杜绝浪费。
通过整治,“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已解决。
(四)“超标配备公车、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
在“超标配备公车、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上,我局采取如下措施:
1、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使用超标车,不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管理制度,确保公车费用不超预算。
2、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不超面积使用公房,不搞豪华装修,不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用品。
3、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报销任何超标准、超范围或与公务无关的费用。
4、严格规范因公、因私出国(出镜)管理。认真执行上级相关规定。
5、严格规范国内差旅管理。严格按规定、按标准安排出差活动和报销差旅费用,不巧立名目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不变相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
6、严格实施公务卡制度。
通过整治,“超标配备公车、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已解决。
(五)“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
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上,我局采取如下措施:
1、严禁进行违背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行为,严禁盲目上项目等行为。
2、严格杜绝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和虚报工作业绩等情况。
3、坚决制止在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绚私舞弊等行为。
通过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已解决。
(六)“会所中的歪风”、“收受红包及购物卡”、“参加天价培训”等问题
在“会所中的歪风”、“收受红包及购物卡”、“参加天价培训”等问题上,我局采取如下措施:
1、认真按要求整治“会所歪风”,全局工作人员作出“零持有会员卡”、“严守纪律、不出入私人会所”的承诺。
2、严肃纪律,深入整治“收受红包”、“收受商业预付卡”等行为,确保全局无违规的情况。
3、不举办、不参与天价培训。
通过整治,我局不存在“会所中的歪风”、“收受红包及购物卡”、“参加天价培训”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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