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年检自查报告根据融教[20XX]48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学校基本情况。二、加强学校管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1、学校认真落实董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民办学校年检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民办学校年检自查报告
根据融教[20XX]48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 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二、加强学校管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1、学校认真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切实加强校级班子和内设机构建设。校长、副校长任职资格达到规定要求,并通过福州市校长班岗位培训。配置学校内设机构科学合理并认真落实内设机构岗位责任制。 2、学校把安全工作当成第一要务来抓,配备有探头300多粒,消防灭火器200箱,做到层层签订责任状,校长、德育处、年段、班主任四级抓安全格局,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进课表,还配备了保安9人,三班倒值勤巡逻,生管6人,日夜坚守学生宿舍,校医3人,24小时值班,还切实加强了交通管理,食堂、小超市、水吧服务业管理。突出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远离毒品等九项安全专题教育和消防防震逃生演练,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将法制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共建和谐校园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常态,确保了整个学校安定稳定,师生年年安全,人人平安。20XX年被市综治委授予平安先行校荣誉称号。 3、加强学校法制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成立文光中学法制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设立标准心理辅导室(名曰心情驿站), 聘请10位专兼职辅导老师,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心理咨询活动,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3)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德育工作体系,建立起分管校长负责,德育工作教师为主体,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充分认识涉校涉生犯罪的严重性与危害性,提高对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4、学校设立有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3人,实行三班倒工作制, 24小时为师生服务。高度重视学生入学体检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对患有严重疾病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配备生管教师9人,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规范,全天候为寄宿生服务。学校食堂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坚持每餐消毒,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三、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办学资金监管。 1、我校一贯坚持依法收费,亮证收费。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都经市物价局审定,实行亮证收费,实行通过兴业银行交款收费,学生凭银行交款回执单凭证,到学校注册,财务室换给市财政局使用的收费票据,做到了手续简化,家长放心。学校能及时将学生注册款存入兴业银行文光中学基本帐户,不存在收费不入帐,收费存入个人帐户等违法现象。 2、我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配齐财会人员,并持证上岗。学校教育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1、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每学年除通过招生简章安民告示外,注册时,还通过校务公开栏、校长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布,而且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不存在巧立名目乱收费,也不存在虚假广告等问题。 2、学校的代办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也经市物价局审定,实行单独立帐户,按学期进行结算,多还少补,做到了公开、透明,得到广大家长好评。 3、我校严格按一学年收费一次的收费办法,不存在跨学年收费,也不存在收取教育储备金、赞助费等违规问题。 4、学校一贯严格按《福州市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收费、退费协议书》的规定,开学初已与全体初一新生家长签订了退费协议书、签订率达100%,而且严格按协议执行,不存在对学生做虚假承诺,或擅自签订非法协议等现象,所以,我们从未发生家校退费纠纷案件。 5、我校能根据《福州市民办学校受监控办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在兴业银行开设文光中学监控资金专户,及时存入受监控资金,目前帐户上尚有存款3605000元。 6、我校按市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为8600元/学年,实际收费标准旧生为6000元/学年,新生为7800元/学年,所以,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国家发给学生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学生减免费学费费可以不必发给学生。但招生简章承诺的优秀生、特长生优惠减免学费,我们都按时兑现,绝不食言,不仅如此,王长斌董事长今年还为慈善事业做贡献,斥资30万元,资助300名小学贫困生就学。 五、规范学校招生和广告行为。 1、我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按面向全市,自愿报名,双向选择,自主招生的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地域范围招收学生,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没有通过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招收学生,积极树立诚信意识。在每年招生期间,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召开生源校领导和家长会议,引导家长正确了解每年招生政策,没有宣传与政策相悖的任何招生信息。 2、我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严格按照《福州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管理规定》(榕教民[20XX]52号)进行备案。每年招生简章和广告均经过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发布的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与审核备案的内容相一致。推荐访问:民办学校 自查 年检 民办学校年检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