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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区信访局局长
罗健
按照全区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统一部署,对照八类“微腐败”典型问题,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梳理自身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自查和反思。现将“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根源方面。缺乏迎难而上的勇气和对问题“亮剑”的精神,工作思路不宽、不活,很多时候还是循规蹈矩,只安于表面,认为把自己份内的事情做好就可以了,缺乏创新意识,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视角去审时度势,开拓创新意识不强。虽然在工作中力争做到事必躬亲,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调查研究不够深入。
(二)工作作风方面。作为经常和群众接触的窗口单位“一把手”,在接待群众时存在语气生硬等问题,有时为了“接地气”,用词不够标准。对治理全局干部工作作风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和思考,未形成长久有效、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操作措施和奖惩模式,对一些小的问题,处理起来怕影响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存在“好人主义”现象。
(三)遵纪守法方面。防微杜渐思想警觉不够,执行纪律的标准不够彻底。责任意识不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明
显。具体表现在自己能做到遵纪守法,也能在工作范围内向服务对象宣传,但是在生活中还缺乏一种时时处处维护法律的勇气,看到一些反面行为没有及时加以制止。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
(四)履职尽责方面。缺乏执着追求的激情和向更高目标努力奋斗的动力,敬业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信访和群众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导致履新后部分问题处置未尽善尽美。工作推进重形式、轻落实,缺乏盯紧抓死劲头。深入基层不足,陪同上级领导调研多、主动下基层调研少的现象,导致有时决策不切实际,工作走了过场。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存在以上问题的表现,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够系统,思考认识还不够到位。在思想上长期自我放松,认为时间少工作任务重,导致学习要求不严,学习质量不高,主动学习不够,被动学习不深,缺乏感悟性和提高性的总结,致使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长期在中度徘徊。
二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不紧密,实践不够全面彻底。总是认为信访和群众工作规律性不强,把握问题本质的难度大,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固定,轻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一味的闷着头苦干,从而导致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在工作中缺乏创新。工作推进重形式、轻落实,缺
乏盯紧抓死劲头。习惯坐堂办公、台上讲话、电话指挥。工作安排多、要求多、批评多,但对具体推进落实情况检查少、指导少、帮助少。更多地都是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工作,忽视了各项工作会出现的新要求,创新意识不足。在具体落实和执行中,没有用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一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化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掌握省委十一次、市委十三次和区委党代会精神,加强理论武装,主动对照党章和先进楷模,把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强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纠正过去存在的放松学习的思想和现象,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间的矛盾,挤时间,静下心,主动深入加强理论学习。
三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在实践中充实、丰富和发展自己 (二)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一是通过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立足自身岗位实际、工作实际,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强化自己的服务能力,各项工作都以人民满意为目标。
二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在构建“阳光信访”、落实“责任信访”、推进“法治信访”等专业性知识方面下工夫,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自己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三是发挥表率作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面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进全区信访和
群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贡献新力量。
(三)加强自省自律,切实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结合工作实际,把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从自查自纠、履行职责等方面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踏踏实实抓整改,集中力量抓好“微腐败”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认真吸取腐败案例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自觉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严于律己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