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药品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依安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自 2010 年 3 月 我县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 全县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责、 监管部门各负其责、 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的工作机制, 立足实际, 突出重点, 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使我县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 进一步提高, 现在将我县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自 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2010 年 3 月 25 日 , 县政府组织召开了 全县药品安全工作会议, 会议成立了 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 药监、 工商、 公安、 卫生、 邮政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的全县药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了 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会后由县政府下发了《依安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明确了 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二、 召 开联席会议, 建立联合打假治劣制度 2010 年 5 月 5 日 , 县药监、 工商、 卫生、 公安、 邮政等有关部门召开了 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 会议确立了 药品整治联席会议制度, 讨论并通过了 《县药品专项整治各部门联合打假工作制度》。
截止目 前, 我县共召开药品整治联席会议3 次, 研究讨论了 各阶段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和任务。
三、 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 一)
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监管
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 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为基础, 以超方式、 超范围经营、 挂靠经营、 异地经营、 出租柜台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不合法为重点的整顿行动。
在检查中,我局始终把药品安全放在第一位, 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惩。开展整治工作以来, 进行GSP跟踪检查4次, 专项检查11次, 检查覆盖率100%。
查处超范围经营、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件31 起, 责令整改15家, 罚没款0. 8万元。
教育当事人45人次。
( 二)
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 我局一直保持着对医疗机构拉网式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全面加强了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开展整治工作以来, 我局全覆盖、 拉网式对辖区内 3 家大型医疗机构、 17 家乡镇卫生院( 所)、 40 家诊所社区, 400 余家村卫生室( 诊所)
进行常规检查, 并梳理出一些违法违规单位, 重点对这些院、 室进行跟踪, 着重检查其药品购进渠道、 购销凭证、 药品储存条件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使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情况, 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予以处罚, 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了 卫生部门。
( 三)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 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 我局通过下发文件、 发放宣传单、 利用新闻媒体等方式, 广泛宣传、 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会同卫生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全县 40 家医疗机构、 95 家药品经营企业确定了 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络员 。2010 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70 例, 今年预计完成 100 例。
四、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 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局领导班子召 开专门会议, 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条款, 研究安排部署我县整治工作, 并把有关文件印发给各药品经营企业。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 对各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分门别类,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案件移送, 对于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一律按照法律条款顶格处理, 切实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
我局专门印发了 《关于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的通知》 文件, 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凡是在标签、 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者明示疾病预防、 治疗等功能, 以及产品名 称与药品名 称相同或相似的保健食品、 保健用品、 消毒产品、 化妆品、 食品, 一律下架, 暂停销售。
2011 年年初以来, 我局继续在医疗机构开展了 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调查摸底工作, 共调查登记非药品 4 大类 25 个品种。
2、 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 我局在开展利用邮寄、 物流运输业等服务行业进行销售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中, 为切实取得实效, 采取三项措施:
1、 加大检查力度, 联合公安、 邮政等部门对邮政局、 物流公司 进行巡回检查, 检查内容为以上行业受理的邮寄药品, 查看邮寄药品单据, 并根据单据调查邮寄药品单位( 个人)
合法资质。
2、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一是药监局对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违法邮寄药品品种名 单及时通报邮政部门, 二是邮政部门发现有人邮寄或者收取的物品是药品时, 立刻电话通报药监部门。
3、 建立了 打击非法邮寄渠道销售药品合作机制。
一旦发现有人邮寄
药品有违法嫌疑时, 立即暂时扣押, 并及时通报我局, 我局执法人员 在一个小时内前往检查处理。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我县没有发现通过邮寄渠道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 但是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机制, 对通过邮寄方式向我县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起到了 遏制作用。
3、 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检查整治 在行动中, 我们采取了 以下措施严厉整顿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
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 制度。
我局设置广告检查员 1 名 ,每周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
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 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提请工商部门查处; 二是强化部门配合。
与工商、 广电等部门召开药品广告管理联席会议, 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 加强信息沟通, 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
今年共监测违法广告 2 条次, 已全部提请工商部门查处。
4、 开展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 针对目 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 我局利用互联网和报刊获取相关信息, 加强对中成药抽验比例力度,努力提高抽验靶向性和对违法案件的贡献率。
今年我局提高这类药品在日 常监督抽验中的抽取比例, 共抽取怀疑非法添加药品 12 批次。
同时我们开展了 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 讲座、 义诊等方式销售药械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
有效阻止了 2 起通过义诊和讲座方式向群众销售药品、 非药品的违法行为。
5、 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剂类复方制剂 自 2008 年开始, 我局就已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纳
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 我局向各药品经营企业转发了 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 ( 国食药监办[2008] 613 号)
, 并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制度。
在日 常工作中, 执法人员 不断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重点跟踪核实相关药品销售流向, 使药品在可控渠道内流通, 严防流弊发生。
一年多来, 我局在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 共出动执法人员2310 人次、 执法车辆 276 车次、 检查涉药单位 1680 家次、 责令整改 158 家次、 筛查药品 1200 批次、 抽验药品 135 批次、 处罚560 家次, 罚没 26 万元, 圆满地完成了 专项整治工作。
公司规章制度一、
公司形象
1 、
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 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
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 要求等任何场合, 应注视对方, 微笑应答, 切不可冒犯对方。
3、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 语气温和, 音量适中, 严禁大声喧哗。
4、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 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
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
接听电话应及时, 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 如受话人不能接听, 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 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
员工在接听电话、 洽谈业务、 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 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 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 公司标识及落款。
7、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 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
生活作息
1 、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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