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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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精选文档)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4篇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篇1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校纪委是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纪律检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协助党委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反映这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
  二、按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在职权范围内,检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中坚持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党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四、协助党委组织部对副处以上干部进行评议和考核。
  五、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以各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六、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揭发、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有关党纪事项的申诉;
做好纪检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七、做好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生育、治安保卫、人事、保密、信息、离退休人员、固定资产等工作。
  八、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九、承办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
   书记岗位职责
   
  一、负责纪委会的全面工作,主持纪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和办公会议,组织制定纪委会的工作计划,检查、总结纪检工作。
  二、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按时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布置的任务。
  三、组织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检查纪委委员的工作情况,协调委员之间的关系,抓好纪检系统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四、组织对党风廉政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动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五、组织、领导对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下级纪检干部的工作,及时解决下级纪检干部请示的问题,做好大案要案的调查研究、审查核实工作,做好有关文稿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六、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协助书记主持纪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纪委会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主持草拟纪委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种文稿。
  二、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和任务,提出纪委开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主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
  三、负责调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报告调查结果。
  四、协助纪委会书记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起草案件的处理文稿,对受处分的党员要亲自谈话,听取其说明和申辩。
   五、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各党总支、支部的纪检工作,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六、做好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人事、计划生育、保密、信息、离退休人员等工作。完成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员岗位职责
   
  一、深入调查和了解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和报告调查结果。
  二、承办检查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做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核查取证工作,听取当事人的说明和申辩,提出对案件的处理建议。
  三、进行党风廉政情况调查,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发现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和经验。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岗位职责
   
  一、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催办以及立卷归档工作,保管和使用印鉴,开具介绍信等有关信函、证明。
  二、负责纪委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协助纪委领导督促纪委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根据领导的布置和要求,草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等文稿,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四、负责纪委办公室报刊订阅收发、材料收集、财物管理、安全保卫等日常事务工作。
  五、具体负责信访工作,接待来信来访,做好登记归档、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六、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篇2

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长春市妇女联合会

长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长春市农业委员会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长春市新闻出版局

长妇联字[2008] 4号

关于表彰长春市“和谐家庭”的决定

各县(市)区纪检委、文明办、妇联、综治办、农业局、环保局、文体局,市直机关、大专院校妇委会:

为了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广大家庭成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素质,近年来,长春市妇联与市精神文明办联合在长春市开展了广泛的“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同时,与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农业委员会、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长春市新闻出版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总结了一批“廉洁家庭”、“平安家庭”、“和睦家庭”、“小康家庭”、“环保家庭”、“读书家庭”典型。为了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在全社会营造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加快建设繁荣、和谐、开放、美丽长春的进程,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决定联合表彰 等20户家庭为长春市“和谐家庭”标兵, 等180户为长春市“和谐家庭”。

希望受到表彰的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全市广大家庭认真学习受表彰家庭的先进事迹,自觉弘扬男女平等、清正廉洁、平安和睦、勤劳致富、环保节能、读书教子的家庭美德。广大家庭成员努力提高个人品德修养,树立助人为乐、奉献社会的社会公德意识,以文化兴家、以德育治家、以法律护家,以绿色染家,让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走进每个家庭,并最终成为长春市广大家庭普遍追求的时代新风!

主题词:表彰 文明家庭 决定

长春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印发

长春市“和谐家庭”标兵名单

(排序不分先后)

陈秀飞 王振范 蔡兰田 苏喜文 陈锡繁 闫丛珍

尹爱青 刘国成 赵晶范 刘国瑞 刘国江 刘晓坪

刘洪杰 刘淑芝 杨 萍 丁声侠 熊守超 赵金萍

孙成秀 刘金侠

长春市“和谐家庭”名单

(排序不分先后)

廉洁家庭:

郭万和 杜金菊 于慧楠 翟桂萍 金正奎 高宝华

杨 辉 门树生 梁桂梅 韩光荣 黄福增 王连芳

夏艳新 王从容 左爱萍 吴翠云 李日明 孙艳春

刘桂花 马长林 尹增江 袁庆山 曲 晶 王道纯

黄小平 华 赟 李永新 刘兴山 袁久林 肖玉山

平安家庭:

韩 佩 韩述华 郭玉彩 杨 静 李友昌 韦亚芳

李春生 孟繁君 闫斯琪 宋凤云 赵 德 王文秀

邢志芬 刘沛姝 李朝农 房玉清 刘均华 尹洪涛

代春芝 孙 荣 沈淑清 徐 影 姜世泽 林淑荣

李华林 徐清武 姜永奎 杨和平 寇洪萍 唐玉凤

和睦家庭:

赵丽华 邸 旭 李继民 冯 雷 齐淑艳 谢桂秋

张 杰 乔桂芳 田庆芬 高井芝 李 慧 孙启东

杨松梅 孙 宁 肖敏杰 谢振峰 刘希伟 赵连跃

塔怀娟 崔越莉 门艳玲 赵玉华 李 鹏 孙育新

刘淑芹 刘 宾 于雁民 刘 肃 颜春香 孙彤姝

小康家庭:

李明侠 张茹珍 马晓文 王淑艳 常世东 赵显亚

王爱民 初长革 田树臣 林清远 李喜奎 丛淑杰

韩丽杰 宋永芹 李广华 吕占红 王 洋 赵春福

赵明和 陈立波 陈国芬 张广辉 丁淑芳 张德海

周英山 赵得春 闫凤喜 刘喜良 路永伟 程志芬

环保家庭:

付泽友 李永军 刘玉明 王春荣 胡 克 王新影

王国良 罗文英 张 晶 陶忠复 魏顺刚 孙丽梅

张立仁 王志贤 石丽华 吕宪波 任成立 王建国

王克丽 俞 申 于洪杰 徐桂清 朱宝玉 王子成

姚淑清 李继辉 贺志义 马建立 张建和

读书家庭:

王洪秀 周庆才 李向群 张曙光 蔡德水 范雪松

郭菊勋 王兆文 娄志航 熊庆堂 李喜坤 付海燕

王恩波 孙福英 于春明 王 欣 吴 威 魏克威

李亚男 曾 平 李文玉 魏秀荣 王砚海 卢占生

陈春侠 付国华 唐冰开 景 瑛 刘红秋 李纯莲

杨玉林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篇3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纪委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为重点,坚持融入中心、科学谋划、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落实责任、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履行纪检工作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的领导,组织、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五人组成,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

第五条 公司纪委的办事机构是组织部。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纪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 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

1、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管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5、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6、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按照上级规定以及年度公司纪委工作要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四)按照上级规定,受理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受理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五)按照上级规定,调查处理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向公司党委提出对违纪的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六)调查处理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向公司提出对违纪的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七)领导和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八)加强公司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九)承办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公司纪委书记的职责

(一)主持公司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公司党委组织党内监督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检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结合实际,提出总体工作思路,组织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三)主持召开纪委会,研究决定公司纪律检查重大工作事项,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按照规定要求向上级报告重大情况。

(四)主持召开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各党支部纪委委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问题,布置工作,通报情况,督促工作,推广经验。

(五)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六)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教育。

(七)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公司纪委副书记的职责

公司纪委副书记依照公司纪委书记职责,协助书记工作。按照纪委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权。

第九条 公司纪委委员的职责

参加纪委会议,参与研究纪委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
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审议;
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公司纪委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公司纪委办公会,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纪委副书记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参加;
纪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纪委会并确定会议议题,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纪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公司纪委扩大会。

会议主要研究决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指示的措施;
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
部署案件查处工作;
按照党纪处分批准权限,向公司党委提出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员违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公司纪委换届选举、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纪委书记认为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围绕议题,充分讨论,对需要表决的议题,分别表决并形成纪委决定;
对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议题,可暂缓表决,待会后进一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

第十一条 学习制度

公司纪委学习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由纪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公司纪委委员参加。学习内容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因形势需要,可临时召集学习。

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篇4

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是县委确定的执行力巩固年,**乡纪委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立足乡域实际,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

把《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省、市、县系列规定、上级关于在灾后重建中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的规定、禁令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及时把中央、省、市、县关于先进典型和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进行传达,切实抓好先进典型教育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在干部心中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二、广泛开展监督检查

1.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县重建委监督检查组印发的《2018年汉源县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意见》(汉重监组〔2018〕4号)要求,制定了《**乡2018年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乡党委成立了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灾后重建监督巡查小组,对全乡灾后重建工作特别是重建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开展全程、全覆盖监督,确保干部廉洁、重建高效、政策执行有序、信息公开及时、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地灾防治到位,推动灾后重建工作实现时间节点目标和散户建房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一年来开展灾后重建监督检查63次,制发通报7期,并对发现的48个问题进行了台账管理。目前,全乡333户重建户均已完工,搬迁入住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照《汉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汉府办发〔2018〕15号)所列任务,排查出当前我乡涉及的民生政策项目18项,并对当前涉及的资金安排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掌握。乡党委政府成立综合监督检查组1个,分村成立监督检查组各1个,在乡域范围内采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执法监察等形式,重点对新农合、新农保工作情况、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农业相关补贴兑现情况、城乡低保五保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等项目建设程序和质量等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正当利益的行为,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一年来,开展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92次,出动328人次,发现问题24个,纠正问题12个,提出意见建议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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