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十严禁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十严禁”心得体会 中央组织部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央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并向全国组织系统印发了《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主要包括:严禁“封官许愿”,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友谋取私利;严禁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等。
这是中组部组织部为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树立和维护组工干部的形象的一项重大举措。中组部针对自身出台的“十个严格”,给组工干部设置了行为底线,表明了中央严惩吏治腐败的勇气和决心。
中央领导同志鲜明地提出,选干部既要重能力更要重品行,要重用那些政治坚定、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有实绩、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不用那些以权谋私、为己干事、干部群众信不过的人,不用那些不负责任、拉私人关系、投机钻营的人,不用那些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那些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打铁需要自身硬。只有自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具有“战斗精神”,才能在用人问题上敢于“硬碰硬”。
当前,组织工作存在一些人民群众不尽满意的地方,特别是在少数地方存在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现象。面对这些歪风邪气,如果自身不能做“十个严禁”,自身不过硬,缺乏“战斗精神”,缺乏抵制不正之风的勇气和胆量,对这些问题听之任之,或者采取回避态度,放任自流,其结果不堪设想。组织工作要有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畏权势,不徇私情,不怕威胁的勇气,坚持工作原则不动摇,坚持做人原则不妥协的正气,顶住
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歪风邪气,做到公道正派、知人善任、任人唯贤,把那些能干事、干成事、品行好、作风正、廉洁不阿的干部选拔上来。组织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组织工作肩负着坚决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神圣使命,是一项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不能有半点马虎。只有具有“十个严禁”的要求,严于律己,争作表率。加强党性修养,砥砺个人品行,严格守法遵规,干净做事做人,新时期的组织工作才有精气神,才有战斗力。
“十严禁”要求能不能给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带来新气象,关键是把“十严禁”真正落到实处。可喜的是,中组部强调,对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要调离组织部门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欢迎社会各界对组工干部执行“十严禁”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现在的问题是,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唯有如此,才能把组织部门真正建设成为“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保障和推进各项工作,让全党满意、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