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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根据《全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和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有序做好全镇自查评估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对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梳理自查,科学评估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排查解决存在问题,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系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如期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自查评估。既瞄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核心目标,又兼顾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既盯紧重点村,又涵盖非重点村;
既总结成效,又梳理过程,做到人群、政策、项目、资金核查全覆盖,目标、任务、措施、效果核实全链条。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自查评估作为查漏补缺的有效途径,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边查边改、立改实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以问题整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三)分步推进实施。坚持一体谋划、分步实施、分级负责,明确各阶段任务目标、实施主体、组织方式、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稳步推进。
(四)严把质量标准。坚持定性与定量、统筹自查评估,全面自查,精准评估。广泛吸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从严从实自查评估,确保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办好群众来信来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五)突出结果导向。把自查评估结果纳入脱贫攻坚年度成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一般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三、自查评估对象
1、镇党委、政府、村居;
2、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人口;
4、省扶贫工作重点村;
5、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利用财政资金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
四、自查评估内容
(一)脱贫质量。重点自查评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稳定退出、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落实情况。
1、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主要自查评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省定扶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达标。建档立卡范围之外的一般农户是否存在应纳未纳的情况。
2、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稳定退出。主要自查评估是否能够提供法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场所,且配备必要的师资力量;
是否能够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场所,且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
是否能够提供符合当地饮用水安全标准的水源,已通自来水的相关设施是否进行有效维护,正常运行;
村内是否有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穿村硬化道路;
是否通生活用电。
3、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落实情况。主要自查评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之外的人中可能致贫或返贫的,是否按程序认定后纳入即时帮扶台账,并因户因人落实即时帮扶措施。
(二)“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4、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各项资助、减免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5、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先诊疗、后付费”、慢性病签约服务、医疗机构减免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6、医保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7、住房安全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贫困户住房安全等级是否全部鉴定、危房修缮改造是否全部完成、改造补贴是否及时发放。
8、饮水安全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贫困户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是否达标。
(三)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行业部门发挥人才、技术、政策等方面优势,推进行业扶贫情况。
9、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对取消贫困人口低保政策进行严格把关,不能因取消低保造成返贫。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低保金、特困救助供养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10、残疾人保障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是否及时足额,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养老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等政策落实是否到位。
11、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是否能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对劳动年龄内的贫困劳动力,按照部门培训职责,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贫困人口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是否能积极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执勤值班等多类型公益岗位和就业扶贫车间岗位,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12、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主要自查评估是否能严格按照金融扶贫政策规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和富民生产贷;
贷款项目是否能发挥良好帮扶带动和增收作用。
13、其他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主要自查评估驻村帮扶、“千企帮千村”脱贫攻坚行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贫困群众信息化建设、科技扶贫、生态扶贫、“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巾帼扶贫、文化和旅游扶贫等政策落实是否精准到位。
(四)社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情况。
(五)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重点自查评估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管理运营和收益分配等情况;
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绩效等情况。
14、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全县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评估。
(六)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重点自查评估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认可度。
15、扶贫工作认可度。主要自查评估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对扶贫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户数占抽查贫困户总数的比例。
五、方法步骤
自查评估工作分帮扶责任人自查评估、成员单位自查评估。共分动员部署、自查评估、成员单位自查评估、镇级评估、整改提升等5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召开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坊前镇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镇自查评估工作。
(二)自查评估。3月至3月31日,组织实施自查评估工作,印发《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附件)和《自查评估政策指引》,按时高质量完成自查评估工作。各村居自查评估相关表格、问题台账和自查评估于3月31日完成。
(三)成员单位自查评估。3月至3月31日,各成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自查评估工作,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对本部门本单位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本单位承担的其他各项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和历年来各级反馈的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自查评估报告和问题台账于3月31日前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四)镇级评估。采取镇村帮扶责任人入户实地考核评估,覆盖全镇81个自然村、10个重点村,实地查看产业扶贫项目。
根据实地考核评估情况,全方位查找存在的问题,多维度评估工作成效,多层面印证评估结果,形成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报告和问题台账,提交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整改提升。整改工作贯穿自查评估全过程。对自查评估发现的问题,统筹历年来巡视巡察、审计调查和督导考核等反馈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进行集中整改、销号管理。要加强上下沟通联络,全面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在5月上旬前清仓见底、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验收交账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自查评估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细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查评估工作,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程序标准。对照工作方案,严格标准要求,做到内容不缺、环节不少,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和问题台账。针对自查评估发现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员,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实现问题销号清零。
(三)强化统筹协调。要立足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积极有序推进自查评估工作。统筹整合本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程序步骤、责任分工和纪律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督导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自查评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自查评估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四)压实工作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实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行业指导,对照各自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本单位承担的其他各项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和历年来各级反馈的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情况,认真梳理、查漏补缺,3月31日前向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交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完成情况报告。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动态掌握自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督促指导等工作。
(五)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在自查评估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质量优先,从严从实开展自查评估工作。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数字脱贫和“被脱贫”,严禁走过场、降标准、打折扣,对自查评估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进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圆满完成自查评估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