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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月党支部委员会记录5篇
【篇1】2022年一月党支部委员会记录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
党支部委员会设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同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
(七)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控告,及时汇报。
(九)考察了解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负责编党支部领导班子、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有关名册。
(二)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三)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五)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另外,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完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二)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三)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协同支部组织委员有计划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工作。
(四)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鼓动工作,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工作。
(五)指导和推动本支部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篇2】2022年一月党支部委员会记录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组织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二、按期主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落实支部工作计划、决议,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搞好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经常组织支委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与支委交流、沟通情况,协调好与村委会及村级其它组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组织委员职责
一、具体负责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总结,协助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三、组织好党员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做好党员学习和活动记录。
四、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纪律、党风党纪教育,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对违纪党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五、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一、负责支部宣传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协助书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三、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村实际,做好党员、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
四、及时发现、总结、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同时运用反面典型教育党员。
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党支部(总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禁止一言堂。
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支部(总支)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综合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委员对形成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
三、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总支)作出的决议,委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四、严格遵守法纪原则。委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党的纪律,依法依纪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
五、维护团结的原则。支部委员要竭力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坦诚相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
“三会一课”制度
一、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和上党课。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具体,讲究实效。
二、党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支部(总支)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工作。
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表彰和党纪处分等问题。
四、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等情况。
五、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等内容。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农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二、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四、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党费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支部(总支)每半年向乡(镇)党委上交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党员联系户制度
一、围绕“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主题,开展党员联系户工作。
二、每个党员按支部指派与本人选择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农户。
三、党员联系职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组织有关指示精神;
听取联系户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其正当权益;
帮助联系户排忧解难,共同寻找发展致富之路;
进行法制宣传,督促联系户遵纪守法。
四、对待联系户要热情、耐心、主动,走访联系户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五、党员联系户一经确定后,一般不作变更,确需调整的,应事先报支部讨论通过。
六、对联系户的思想状态和遇到的困难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党支部,集体讨论解决办法。
七、党员联系户情况在党员会上进行通报,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参加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外出的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党组织。党员临时或无固定地点外出,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组织。外出党员和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应主动与所属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汇报情况。
四、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应及时到外出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外出党员返乡后,党组织要认真检查《流动党员活动证》等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载。
六、对流入党员,应及时接受其组织关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 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总支)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时,每个党员必须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总结思想、学习、发挥作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做出自我评价,与会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四、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议,提出整改意见。
五、对评议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要及时教育帮助,促其整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六、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记录、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和总结,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总体要求: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遵循的原则:紧密结合农村党员实际,做到分类指导,按需施教,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
三、学习教育的内容: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形势政策教育;
党的优良传统和党风廉政教育;
市场经济、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四、学习教育的方法途径: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有计划的组织党员集中学习;
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活动,加强实践锻炼;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会;
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宣传优秀党员故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确保教育时间。党支部(总支)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年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结合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累计不少于6天。
六、保障教育经费。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村管理费安排适当的党员教育经费。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七、发展的新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
八、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是否按期转正。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应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
二、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全体村干部、村民代表、所在村的各级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等。
三、评议工作由乡镇党委指派人员主持,评议采取集体和个人述职、谈话座谈、走访群众、填写测评表等方式进行。
四、村干部述职。村干部在评议大会上进行述职,实事求是、详细全面地总结班子和个人工作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接受党员、干部和代表的评议。
五、参评人员测评。参评人员根据每个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六、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挂钩。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是党员的要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的要按有关程序罢免。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二、参会人员为全体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本村党员和所在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三、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范围: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应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过半数通过。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实施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财经委员会由村主任、财经委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村委会主任负责财务收支的管理,财经委员负责算帐、结帐管理,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本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三、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村财务事项发生必须执行村财务计划;
财务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
财务发生后应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报经村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由财经委员审核记账。
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四、定期公开本村财务状况,接受村民监督,同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一、 村党支部、村委会、股份合作社三者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和《党章》第32条规定:“街道、乡、镇党委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各个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村党支部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是党在农村各项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股份合作社是村的经济合作组织。
二、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生产队干部和村委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三、村委会工作职责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
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五、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任应具备的素质 1、村委会主任本身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办事公平、公正,不谋取私利,不谋取宗族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自觉带头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法律观念较强,不违法、不违纪。 3、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文化知识和领导能力,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 (二)村委会主任的职责 村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镇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委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负责村委会的全面工作。 1、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指示,研究部署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经常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和生产,生活及群众的疾苦,热心地解决村民群众的问题和困难。 3、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其它成员和村民、村民代表的监督,按照村务公开的原则把群众应当知道的事项及时公布。 4、组织好村民委员成员的学习,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5、与村党群组和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加强联系,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村委会主任如果是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支委的,应当把党支部的决议,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村委会工作中加以贯彻;
如果村主任不是支部的组成人员,应加强与党支部的联系,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还必须树立一个观念,具备两种能力。 第一、服务观念,领导就是服务,这是我们党对领导的高度概括。 第二、组织指挥能力,村民委员会要执行政府的法令,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就必须通过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因而,组织指挥能力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必须具备的素质。村民委员会主任根据工作内容,要求,向各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有关人员分配任务,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
协调村内各方面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对承担任务的组织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决策能力,决策就是作出决定,村民委员会如何创造性地执行政策,如何对本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自治活动进行规划和指导,这就需要决策。 (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工作方法 1、坚持群众路线;
2、充分发扬民主;
3、认真听取不同意见。
六、村民代表工作职责
村民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能: 1、每年对村委会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听取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审议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重大事项;
3、审议修改本村的发展规划、经济发展指标、涉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4、审查批准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集体资产的产权处置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5、审议修改本村各项制度;
6、推选产生本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7、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七、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和法规。 2、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的要求。 3、负责召开小组的各种会议和组织各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4、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对村的经济发展、政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相应的建议。 6、参加村民议事或村民代表大会,积极参政议政。
八、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职责是: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
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
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当月的收支情况; (2)监督基建工程和经营项目的发包程序,工程验收程序; (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投资的讨论; (4)参与讨论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 (5)对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监督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制度的执行情况;
(7)监督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有关村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8)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
(十三)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协助镇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村团支部主要职责
1、在上级团委和村党支部领导下,积极完成上级下达和各项任务,围绕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3、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贡献。
4、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规律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6、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执行团的纪律。
8、办理团员、青年和政治思想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团员的业务水平。
9、利用重大的节日,大力开展各类有益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团员的文娱生活,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
10、大力发展村教育活动,加强转化工作,促进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xx村妇联工作职责
1、向广大妇女宣传妇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
2、负责上传下达工作信息,掌握各妇代会服务站工作,活动进展情况,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3、负责向妇联汇报,沟通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服务站工作开展。
4、负责培养和选树下岗工及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的先进典型总结工作。
5、为妇女儿童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6、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家庭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对妇女进行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xx村民兵营(连)长职责
一、教育民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府的法律、法令,组织带领民兵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组织民兵参加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三、负责征兵工作。兵役登记、复退军人的管理和预备役工作。
四、制定民兵工作计划。安排民兵活动、定期召开民兵干部和民兵会议。
五、抓好民兵工作“三落实”。做好基干民兵、普通民兵、民兵干部、兵员动员对象等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六、战时按照上级命令、组织预备役人员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并带领民兵担负战斗勤务、参军参战、巩固后方、发展生产、支援前线。
【篇3】2022年一月党支部委员会记录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范本)(按姓氏笔画为序)
××××年××月××日
说明:
1.候选人×名,其中差额×名,应选×名;
超过×名为无效票。
2.投赞成票,请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
3.投反对票,请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
4.弃权,不画任何符号。
5.另选他人,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
【篇4】2022年一月党支部委员会记录
党支部委员会
1.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
2.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的设立。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并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也可设3名支委(一般设正、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或不设支委,只设正、副书记。支委名额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
3.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后,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采取由委员会协商分工的办法产生书记、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篇5】2022年一月党支部委员会记录
党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
边言
【期刊名称】《党建文汇:下半月版》
【年(卷),期】2002(000)012
【摘要】支部大会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的领导核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支部的经常工作。
【总页数】1页(20)
【关键词】党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治;选举
【作者】边言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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