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每月小结15篇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xx市xx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xx分局、xx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xx普法网站及xx法治xx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2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根据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开展了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活动期间,充分调动师生、群众,组织开展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到学校,摸清他们的活动规律和活动特点。学校每周一次通过校会、班会、班级微信群等进行了有力的宣传,利用每周一升国旗的机会,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认识和能力,激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学校还开展了排查整治学生携带刀具进校园和拉帮结派欺凌学生的现象,净化了学校的环境,保证了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学校还联合了村、派出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打黑除恶斗争合力。结合少先队、保卫处开展校园欺凌整治活动,集中摸排黑恶“头目”和“骨干”,力争将其一网打尽。
学校还在醒目的地方悬挂扫黑除恶的宣传横幅1条,在宣传栏内张贴扫黑除恶的文字资料和图片10余幅,在公示栏内张贴的公告1张,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明白纸100多份,多方面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活动气氛,将扫黑除恶的活动落到实处。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认清了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了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侵害师生和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问题得到了有力地整治。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3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随着通知的层层下发,各级政府积极行动掀开了全国扫黑除恶的大序幕。
在村里的大街小巷上,刷满了扫黑除恶的标语“扫黑先打伞”“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村里的大喇叭里播放着扫黑除恶的宣传材料,街头巷尾的人群中,议论着临近的某村的哪个村霸被公安局抓了起来…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们也加入到这场战斗中来,我们把印制好的宣传页发放到村民手中,再解释的过程中一个村民拉着我们的手说:“党的政策真是好,是时候跟这些黑恶势力算算总账了,党为老百姓出口恶气。”
“扫黑先扫伞”,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扫除保护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防止黑恶势力闻风散,再萌芽。
“扫黑务除尽”,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4
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我局党委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我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城建领域扫黑除恶动员专题研究部署会,全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均到场参加会议。会议上党委书记、局长崔见光同志对城建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科室针对各自业务领域进行摸底排查黑恶势力,强调要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突出位置。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城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局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局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横幅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在城建领域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二是向市在建各工地施工企业发放《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致全是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共建共享平安家园 致全市人民群众开展平安建设的一封信》的宣传资料共300余份。三是要求在建工地利用围墙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在局办公楼LED宣传屏进行宣传,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四是设置了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突出管理。
重点排查我市城建领域可能涉及的黑恶势力,如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的串标围标、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工地建材强装强卸等黑恶势力。
一是对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前三名进行了排查,其中包括丰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及剑南派出所等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的前三名、丰城市淘沙镇粮管所建设项目的前三名、丰城市张巷中心小学东岭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中的前三名等共计12家建筑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未发现串标围标等恶性行为;二是利用安全巡检的契机对建筑工地进行排查,近期,我局对市区在建项目的56家施工企业进行了排查,采取走访询问等方式重点对“砂霸”、“水泥霸”等黑恶行为进行排查,目前发现3起线索。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我市城建领域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5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非常英明果断,充分展现了法治权威,充分展示了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黑恶势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党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常及时、非常重要,意义十分重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
这次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必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朗朗乾坤,决不能容忍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我们一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留有任何空间。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6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提高人民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可出台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对实名或匿名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根据性质不同给予不同的现金补助,并设置最高奖励。
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好打赢这场硬仗,为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7
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及向各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镇宣传打击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8
随着越来越好的国家政策的转变,人类文明、和谐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打黑除恶”已不是新名词,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无论黑恶势力、黑社会组织团伙、寻衅滋事、村霸、路霸、还是打架斗殴都会影响着人类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每每提到“黑社会、黑恶势力、黑帮老大”等名词,都会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咬牙切齿、甚至恨之入骨。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合营销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在学校,扫黑除恶也不能少,校园霸凌的新闻层出不穷,学生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加大打击力度,让黑暗势力无处遁形,维护校园和谐,保障学生的安全。教师也要懂法守法,教育学生更好的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9
当前,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
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由于“保护伞”的存在,黑恶势力更为猖獗,人民群众的怨声更大,幸福指数只减不升。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我们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除了严厉惩治“外部”犯罪分子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于铲除黑恶势力要深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做到“连根拔起”,标本兼治,让黑恶势力无再生之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也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有雷厉风行的魄力,有“刨根问底”的钻劲,有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实干精神,坚持“严打”、“常打”、“深挖”、“细扫”,久久为功,努力守护一方净土,给基层百姓长久的安宁。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10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是在部分地区和领域仍然比较突出。其活动渐趋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有的黑恶势力向物流、交通、金融等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黑恶势力诉诸“硬暴力”的方式明显减少,多使用“软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增加了防范、打击难度。
扫除黑恶势力需要重拳出击,做到“快、准、狠”,形成“雷霆之势”,也要注意方式手段,长期追踪、科学研判、果断出手,务求连根拔起、一网打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涉黑涉恶“保护伞”的违法犯罪类型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城,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七)操纵、经营“黄某某”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十一)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12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13
当前,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
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由于“保护伞”的存在,黑恶势力更为猖獗,人民群众的怨声更大,幸福指数只减不升。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我们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除了严厉惩治“外部”犯罪分子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于铲除黑恶势力要深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做到“连根拔起”,标本兼治,让黑恶势力无再生之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也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有雷厉风行的魄力,有“刨根问底”的钻劲,有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实干精神,坚持“严打”、“常打”、“深挖”、“细扫”,久久为功,努力守护一方净土,给基层百姓长久的安宁。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14
自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_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及时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全市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先后召开局党组(扩大)会、扫黑除恶局长专题会议、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并结合_实际对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强化线索摸排,强化精准打击,强化源头治理,强化责任落实,真正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了突出位置。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质量、进度和效果,局党组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乔小雨任组长,局县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摸排情况,组织并开展宣传活动等工作。根据局党组(扩大)会研究意见,研究制定了《_市国土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工作步骤、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等,制定工作方案及工作台账,细分“责任田”,努力形成全系统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是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为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高效开展,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政务网站、微信微博、条幅展板等多种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丰富的专项斗争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共制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宣传横幅23条,宣传展板15块,将其放置于市民活动广场及主要道路两侧;在_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宣传文章,在市局门户网站设立涉黑涉恶相关线索专用举报平台,在局机关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报箱,在_市国土执法工作手册上连续刊登扫黑除恶工作相关政策、通知、信息,组织签订《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747人份,编印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百余本,并制作了扫黑除恶主题台签,通过多方位宣传形成打击国土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高压态势。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督导核查。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细化追责问责措施,从制度安排上确保发现问题有人管、发生问题有人负责、失职渎职受到追究。聚焦土地征迁、涉土涉矿、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领域黑恶势力和违法行为,到各县(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求各县(区)局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务必对本辖区内规划区与国土资源工作相关的涉黑涉恶线索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务求做到“三个及时”(及时发现线索、及时登记备案、及时汇报到位),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收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排查涉黑涉恶线索8条。
扫黑除恶每月小结篇15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动作为、稳步推进,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中主动发现、深挖细查“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筹划部署。县纪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此项工作写入纪委全会报告,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作为20xx年工作重点。在纪委常委会等会议上及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情况,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以及在工作中违反纪律、消极应付、跑风漏气等问题。牵头成立由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政法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司法、民政、工商等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违纪查办组,下设线索疑点排查组和案件分析研判组,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办涉黑涉恶腐败、深挖背后“保护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斗争中的协调配合,推进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XX的实施方案》,明确了8个方面工作重点和6项具体工作措施,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日程。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定期协商会商、线索排查及分析研判、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基本构建起了我县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工作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的“1+3”制度体系,为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线索收集,优先快速办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对20xx年以来查处的案件进行了梳理,排查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并建立了专门工作台账。充分发挥监督员“监督哨”及“探头”作用,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深入基层和群众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纳巡察工作重点,着力发现有关问题线索。认真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将巡察中发现涉恶线索**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置。积极协调政法机关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主动排查问题线索,深入摸排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是强化培训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我们参加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业务、中央督导组督导重点和工作方式方法。会后,结合我县实际,就案件调阅、线索排查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会商,并及时向各乡镇纪委传达了会议精神,明确了各自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在迎接市专项督导中,认真准备、查漏补缺,以督导促进工作落实。在年中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中,把涉黑涉恶问题纳入监督检查范围,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整治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对多个部门和单位落实县委工作部署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抽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初期,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领会得不深不透,对中央的文件精神没有深入细致加以研究,“四个意识”还不牢固。没有认识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形势的判断有偏差,认为“黑”和“恶”的问题并不常见,扫黑除恶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工作只停留在与政法机关日常沟通协调,认为只需掌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即可,没有投入主要精力靠前作为,没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问题线索排查缺乏主动性,难以发现问题,存在消极“等”“靠”思想。近期,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的再传达、再学习以及参加市县两级多次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后,认识得到了根本性转变,政治站位得到根本性提高,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
二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没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及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党纪法规的学习,对相关涉黑涉恶政策缺乏深刻理解,对遇见的问题缺乏细致深入研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怎么开展、围绕的重点是什么对下培训指导不够,没有提出符合县情的具体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导致有的基层纪委没有扎实有效开展具体工作。
三是工作衔接配合还有待加强。没有科学合理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调工作机制,与县扫黑办就相关问题线索互通共享、工作衔接还有待加强,机制还不顺畅,长效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没有完全形成上下、左右连通,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基层纪委主阵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力的情况进行问责。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逐步深入,部门间的磨合渐趋顺滑,问题也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四是督导检查不到位。县纪委机关对下督导检查力度不够,停留于开会议、听汇报、看资料,在前期开展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检查中,只将该项工作列入检查内容,检查过程没有深挖细究,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在基层和有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对本地县本部门工作情况掌握不全面,没有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尤其是监督职责。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XX县纪委将按照市纪委要求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以迎接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为着力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巡视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一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协调政法机关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调阅20xx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卷宗资料,深入摸排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二是会同政法机关落实好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有效衔接5项工作机制和“1+3”制度,定期协商会商,强化线索排查及分析研判。三是加大严查快办力度,力争在近期查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问责一批失职失责党员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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