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政策优化讲话(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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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政策优化讲话(精选文档)

招商引资政策优化讲话3篇

【篇一】招商引资政策优化讲话

贵州省贵阳市花卉产业招商引资办法

为将我市花卉产业做大、做强,打造成为西南地区又一个花卉产业发展的省会城市;
为深入践行“三创一办”工作,改善“林城”人民的精神生活,实现“爽爽的贵阳、鲜花的海洋”目标;
为坚持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之路,实现花卉产业的大突破;
为增加农民收入、壮大企业发展,寻求社会各方力量的广泛参与,整合花卉产业发展资源。根据我市花卉产业发展状况和花卉产业“十二·五”规划及今后花卉产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趋势,现面向全国发布《贵州省贵阳市花卉产业招商引资办法》,欢迎本省市及全国花卉优秀企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等行业优秀代表到我市投资兴业、建言立策。

一、基本概况

(一)区域位置

贵阳市作为贵州省的省会城市,具有着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其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是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通信枢纽和综合性工业基地及旅游胜地。川黔、湘黔、贵昆、黔桂铁路交汇于此,322、210国道贯穿全境,有通往各地的高速及高等级公路,4E级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厦蓉高速公路贵州段已开工建设,贵广快速铁路在建之中。贵广铁路与即将建设的兰渝铁路连接起来将形成一条从西北经西南连接华南的快速通道,将有力地促进贵阳和华南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贵阳北距重庆长江口岸300多公里,南下广西可直抵北部湾出海,是大西南连接珠三角的陆上交通枢纽,具有近江、近海、近边的相对区位优势。贵阳南站是西南地区最大的货运编组站,同时还是航空、公路网络的交汇点。

(二)社会经济

全市总面积8034平方公里,人口331.57万,城镇人口152.4万。耕地总面积107817公顷,其中:旱地总面积66773公顷,水田总面积41098公顷。贵阳市有“林城”之誉,森林覆盖率达到34.79%。

贵阳市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进入新世纪以来,贵阳市的城市规模、综合经济实力和产业聚集能力逐步增强,已成为辐射全省和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城市。改革开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贵阳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谐发展。“十一·五”以来,地区生产总值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速度。2009年,全市生产总值902.61亿元、财政总收入252.0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05.36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68.98亿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7.7、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4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316元。

(三)自然气候

贵阳市位于贵州省中部的云贵高原东斜坡地带,地处东经106º07¹至107º07¹,北纬26º11¹至27º22¹之间,海拔高度1659米。贵阳市气候具有明显的高原性季风气候特点,系亚热带湿润温和型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196.9毫米,近年来雨量减少,大雨集中在每年六、七月间。年平均日照数1353小时,年平均温度15.3℃,最热月(7月)平均温度24℃,最冷月(1月)平均温度4.6℃,历史上最低温度为零下9.5℃;
极端高温39.5℃。春秋气温、晴雨多变,光、热、水同季,相对湿度大,无霜期270天左右。

(四)产业状况

贵阳市花卉基地主要分布在三区二县,分别为白云区麦架镇高坡村和都溪林场、乌当区东风、朱昌和金华三镇、小河区王宽和红艳两村以及修文县小箐乡、息烽县永靖镇。主要栽植的切花种类有非洲菊、出口菊、康乃馨、月季、洋桔梗、百合和盆栽类的蝴蝶兰、大花蕙兰及新发展的切叶类等。至2009年底,贵阳市鲜切花种植面积已达5000亩、设施栽培保有面积130.99㎡、产量达到2.5亿枝,产值为1.3亿元。有各类花卉企业12家、花农600余户,2005-2009年累计投资已达7400余万元。

(五)发展计划

全市主要花卉基地以乌当区、白云区为主体,其它区县正逐步加大面积、加快发展速度。新的种植种类在引进、不符合市场需求的种类在淘汰、地方特色花卉在稳步开发、切叶类配材正在兴起。“十二·五”期间主要发展计划是到2015年,建成出口菊花基地、康乃馨基地、非洲菊基地、盆花及高档花卉等基地1万亩(其中,新增面积4800亩),建立健全鲜切花产业链,实现全市鲜切花产业产值5亿元,带动农户3000户(其中,新增带动农户2000户)。基本完成贵州花卉工程研究中心、贵州花卉拍卖中心、贵阳花卉信息网络中心等三大中心建设,逐步形成科研、生产、加工、流通良性循环的花卉产业化经营格局。造就一批花卉规范化生产的管理和科技人才,树立至少一个在国内公认的贵阳花卉品牌,使贵阳成为全国主要的品质优良的花卉生产基地之一,实现花卉资源的科学生产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招商项目

根据贵阳市花卉产业“十二·五”规划、各个年度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花卉产业发展的指示意见,从2011年起,以引进培养1-2个国家级的花卉企业、2-3个省级花卉龙头企业为目标,引导带动我市花卉产业的发展,实现花农的增产增收。

围绕我市几年来的探索,已经确定的产业发展项目方向,将切花类的非洲菊、康乃馨、玫瑰、马蹄莲、菊花、百合等和切叶类的适合我市发展种类作为今后主要发展方向。引进的企业也可根据全国市场状况和自身优势,结合我市气候、土壤条件,自行确定发展的种类和品种。主要引进企业类型为下列几种。

(一)生产发展型企业:引进省内外花卉企业落户贵阳市白云区和乌当区花卉基地从事花卉种植,主栽种类为康乃馨、切花月季、切花菊、非洲菊、切叶类及企业经过考察后适合贵阳种植、市场实际需求的其它种类等。企业落户后需达到以下几个要求:

1、新建标准大棚至少500个(折合9万㎡);

2、引进市场需求、贵阳适栽的新品种至少2个;

3、带动当地种植户至少50户以上;

4、鲜切(叶)花(A、B级)优质率达80%以上、外销率达50%以上、出口率30%以上。

5、企业在我市运作时间不少于3年。

(二)技术服务型企业:对现有花卉种植户进行种植技术、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指导,企业需达到以下几个要求:

1、带动农户管理现有大棚1000个(折合18万㎡),带动农户50户以上;

2、鲜切花优质率(A、B级)达80%以上、外销率达60%以上、出口率40%以上;

3、年收购基地切花1000万支以上,年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

4、企业在我市运作时间不少于3年。

(三)物流销售型企业:

在贵阳市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建立占地至少20亩的物流销售中心,年收购贵阳自产鲜切花0.5亿支以上,年销售额在2500万元以上。企业在我市运作时间不少于5年。

(四)省外种植大户:

主要从事康乃馨、非洲菊、切花月季及适合贵阳种植、市场实际需求的其它种类等,并且具备相应的技术指导能力,能够较好的在技术上对花农进行指导和培训。需达到以下几个要求:

1、各个种植大户要求管理现有或新增标准大棚达到100个(折合18000㎡)或以上;

2、带动农户至少20户;

3、鲜切花(A、B级)优质率达70%;

4、种植大户在我市运作时间不少于2年。

三、优惠政策

2011年-2015年以下优惠政策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基本原则;
坚持对引进企业“面对面、个别谈”的灵活政策;
贯彻“适合企业、适度改变”的原则。

(一)生产发展型企业:享受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用种子(苗、球)补助。补助标准为企业在这两方面实际投入总资金的40%-50%。基础设施建设包含新增的大棚、苗床系统、灌溉系统、补光系统、遮黑系统、排水系统、温湿度调节系统、气体补充系统等。

(二)技术型服务企业:全面完成前述指标任务,经验收合格,每个标准大棚一次性补助300元。

(三)物流销售型企业:全面完成前述收购、销售指标任务,经验收合格,引进的外省企业按当年基础设施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

(四)省外种植大户:现有大棚无偿使用,缴纳土地使用租金首次生产用的种子(苗、球),市级资金给予40%-50%的补助。

除上述针对性补助政策外,我市在下列政策上对各类企业和省外种植大户实行更优惠的政策。

(一)新品种引进补助:企业和种植大户,首次引入本市种植的新种类、新品种,市级资金给予引进种子(苗、球)80%的补助。

(二)外销运输补助:落户企业或省外种植大户,收购本地自产鲜切花,通过空运、陆运和海运等方式,销往外省市(地区)和出口国外的,运费由市级财政资金给予运输费用总额30%的补助(据实结算)。

(三)出口外销订单补助:企业与国外花卉销售公司签定销售订单的,收购本地自产切花,凭与农户的结账单、外销合同及实际成交单据,市级财政资金按订单总额的5%给予补助。

(四)贷款扶持贴息补助:积极鼓励企业、大户贷款发展花卉产业,对在贵阳建设花卉产业的投入贷款,由市级财政资金给予当年贷款一年的全额贴息补助。

(五)其它应享有的政策:企业在贵阳固定资产规模达到300万元以上或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100户以上,将为其申请市级龙头企业称号,享受政府对龙头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协调省级花卉产业发展资金给予补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贵阳市农业委员会特色农业发展处

联 系 人:谢启洪(处长) 李涛

联系电话:138******** 139********

传 真:0851-*******(农委办公室)

e-mail:gystcc240@163.com

二○一○年八月

【篇二】招商引资政策优化讲话

上海市招商引资政策,上海开发区招商

一、充分认识本市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迫切需要。本市中小企业面广量大,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有利于发挥融资性担保对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信用增级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二)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进一步实现本市金融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的迫切需要。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引导信贷资金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技术、有市场的行业和企业倾斜,实现本市“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战略目标。

(三)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是进一步发展本市金融中介服务业的迫切需要。融资性担保行业是本市金融中介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有利于培育和提升本市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

二、把握本市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健全机制,突破瓶颈。要把握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规律,从实际出发,努力解决和突破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并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化、可持续的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机制。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加强工作合力,加大扶持与服务力度,为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规范一批,发展一批。对现有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重新确认登记。同时,发展一批实力较强、信用较高、运行规范、风控良好的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其做大做强。

三、积极实施加快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引导带动作用

要进一步发挥政府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的作用,在积极放大担保功能、带动扩大融资规模的基础上,搞好风险防范控制。要继续加强本市与国家有关担保机构的合作,鼓励各区县政府结合实际,主导设立主要为本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1.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积极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特别是要重点支持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创业型、吸纳就业型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中小企业。

2.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担保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缓解其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帮助中小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信用意识。

3.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积极引导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投向。

4.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注重发挥引导作用,加强与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积极带动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5.市、区县两级财政要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两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编制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预算,充分运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委托有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建立规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代偿损失核销机制。有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代偿损失核销事项,可参照财政部制订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8〕28号)办理。

(二)进一步促进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

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民资、外资等各类资本积极参与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1.鼓励民资、外资等各类资本在本市设立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各区县政府应结合所在区域实际和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情况,通过开办费补贴、房租补贴、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加强对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

2.重点扶持一批符合有关规定、经重新确认登记且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业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区县财政要综合运用奖励补助、风险补偿等方式,提高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能力。

3.促进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创新和改造重组,鼓励优势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以多种形式实施行业内部和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进一步优化本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结构,提升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质量。

4.市、区县产业、科技、金融等主管部门要通过各自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产业导向目录和有关企业的发展状况,帮助和指导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掌握、了解国家和本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三、建立市、区县联动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

1.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对本市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的基础上,市、区县两级财政整合有关资金,建立市、区县联动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继续加大对各类融资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

2.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本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根据其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规模和已取得国家资金支持的情况,经审核对其融资担保代偿损失按项目计算,由市、区县两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给予20%~40%的补偿。

3.对市、区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根据本意见承担的代偿损失补偿,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对象属地化原则实施分担。市、区县两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具体分担比例为:对高新技术企业,按6∶4比例分担;对一般企业,按5∶5比例分担。

4.市、区县两级财政要在现有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规模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充实和扩大融资担保专项资金规模。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财政部制订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四、积极创新融资担保服务方式

(一)各类融资担保机构要创新担保业务品种,积极参与本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信托计划等担保,并积极研究股权及知识产权、出口退税账户、应收账款质押等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措施,在贷前审查、贷后管理等方面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发展。

(二)支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积极开展分保、联保等业务,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充分发挥再担保机制重要作用,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开展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合作,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与再担保体系。再担保机构要不断探索创新业务模式和再担保产品,通过授信再担保、增信再担保、联保再担保等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信托计划等担保提供再担保或反担保,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三)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利用网络服务平台,与网络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网络服务机构的网络联保贷款新机制,积极开发利用网上注册企业网络商业信用,开展针对网上注册的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四)继续探索发展互助担保、个人担保等多种融资担保模式。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以行业、园区、市场、社区等为单位,积极开展互联互保,鼓励和支持农村微小企业、农户(商户)开展自然人保证或联保小额贷款等多种融资担保模式。

五、营造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市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登记成本。对融资担保机构办理代偿、清偿、过户等手续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二)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可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要向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开放,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信息查询,为融资担保机构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担保客户有关的信息资料提供便利。

(三)各级财税部门要积极实施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等的财税优惠政策,切实提高和改善融资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

(四)请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做好融资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工作,将融资担保机构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管理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信贷登记查询系统,将融资担保机构经营与对外担保情况纳入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五)由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等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普及融资性担保知识,努力营造有利于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加强对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为有利于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切实加快发展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参加的市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和业务监管联席会议,主要承担两项职能:一是指导开展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工作,审议决定行业监管的重大事项;二是促进本市融资性担保行业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区县政府开展融资性担保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绩效评价与综合考核机制,以及协调解决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市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和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
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
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
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
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篇三】招商引资政策优化讲话


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现就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做如下规定:
一、土地政策
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已实现道路、通讯、天然气、供水、排水、宽带网、有线电视等“七通一平”,土地出让价格为6.4万元/ 亩,足额交齐后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按约定期限建设、投产并实现税收后,县财政按3.4万元/亩奖励企业。

二、税赋政策
凡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税收优惠政策,即自项目投产之日起,前两年由县财政给予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同等数额的奖励,后三年由县财政给予上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每半年由企业持纳税凭证向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奖励,经核实确认后,报县政府审批,财政局兑现。
三、收费政策
县级行政收费全部免除,事业性收费经县政府审核按最低标准执行,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县物价局、纠风办审核批准后统一公布,所有中介评估性职能一律降低准入门槛,推向社会市场化运作。须向县以上有关部门交纳的各项费用,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依据核定的最低标准,一个窗口一次性收取。
四、服务政策



由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领办、代办有关审批手续,充分利用机关网站、电子邮件等现代化手段,切实做到一次告知(项目建议书、技术资料、资金证明、身份证明等所有基础资料和应办手续),限时办理(县内手续两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县以上手续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一站式服务(项目落地过程中所需县级手续由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外来企业在职工购房、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五、环境政策
开发区实行“扎口式”管理,进入企业的检查、收费等活动,不得影响企业正常建设或经营,在时间和程序上都由县纠风办批准,开发区管委会派员配合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未经批准的检查、收费,并向县纠风办或县长公开电话举报。企业可根据需要到开发区管委会办理运输证,企业运送原材物料和产品的车辆,如无重大违规,不准查扣,保证企业有畅通无阻的交通出行环境。
六、金融政策
企业竣工投产后,依据企业要求,协调有关银行等金融单位解决流动资金贷款。
七、特殊政策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过亿元项目或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投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


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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