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车制度,供大家参考。
用制度刹住公车腐败之“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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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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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古有轿子, 今有轿车。
如 今, 四 抬大轿不坐了 , 四 轮汽车成为 了很多 官 员 出 行的 第一选择。
大年初 一, 云南 红河州 州 委宣 传部 部长伍皓 通过官 方微博公布 了自 己 的 公车牌号 , 请大家 监督 , 赢 得很 多 网 友的 掌声 。
据财政部数据显 示, 2012 年中 央级“ 三公 ”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 84 亿元, 其中 公 车购 置及 运行费为 43. 48 亿元 , 占 “ 三公 ” 经费总 数的 54. 5%。
此外 , 92 个中 央部 门 的 公车保有量为 84425 辆, 新购置车辆 1622 辆。
而就全国 来看, 公 务用 车的 总 量已 经达到 了 惊人的200 万辆, 且这一数字仍处于 增长之中 。
如 此庞 大的 公车数量, 带 来的 不仅是高昂 的 运行成本 与 沉 重的 财政负 担 , 更为 重要的 是, 各种 乱象在公 车消 费中 肆虐 丛生, 使得本应“ 为 公 而使” 、 “为 民 而用 ” 的 公车, 不幸沦为 滋生腐败的 又一温床。
公 车消 费 之 怪现 状
怪现状一: 公 车私 用 。
很 多 官 员 把 公务车当 成了 自 己 的私 家车, 公车接送子女 、 公 车扫 墓、 公车旅游 司 空 见惯, 甚至连公车洗浴、 公车赌博都不时曝光 于媒体, 千奇百怪的公 车私 用 俨然已 经成 为 见 怪不怪的 “ 怪现状” 了 。
怪现状二: 超编制 、 超标准配车。
依 据 2011 年《 党 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 使用 管理办法》 的 规定 , 中 央和 国 家 机关一般公务用 车编制按每 20 人不超过 1 辆确 定, 地方各级 党 政机关的 标准由 省一级政府参照上述标准, 结合工作 需要 和 当 地实 际情 况确 定。
而且, 党 政机 关应配备使用 国 产 汽车, 一般公务 用 车配备 排气 量 1. 8 升(含) 以 下 、 价格 18万元以 内 的 轿车。
但现实 中 , 厅局 级官 员 配 备专 车自 不必 说, 县处级甚至科级官 员配备专 车的 情形 也 比 比 皆 是。
除此 之外 , 官 员 们 配备的 公 车越来越豪
华, 越来越高档 , 二 三十万元 的 中 低档 轿车已 经入不 了 眼 , 取 而代之的 是超过五十万元甚至百 万元 级别 的 进口 轿车或 者豪 华越野 车。
怪现状三: 公 车加 油 、 维修中 吃 回 扣 、 虚开发票 。
一些汽 车加 油 站、修理厂 为 了 能够 长期 做公 家的 生意 , 以 不正 当 手段吸 引 公 车司 机前去给公车加 油 、 维修, 然后 按照 费用 的 一定比 例 返还给司 机 或者按照司机要求虚开发票 。
除以 上三大 怪现 状外 , 违规换车借车、 摊派款项 购车、 违反规 定使用 公 安、 部队 、 武警等特殊号牌等情况在 公车的使用 和 管理中 也 屡见 不鲜。
五花八 门 的 腐败行为 泛滥成灾 , “ 公车之轮” 已 经深 陷腐败泥 潭。
公 车腐 败难 以 根 除之 缘
由 党 和 国 家 历来重视 公车反腐 工作 , 然而 自 1994 年公车改革开始,近二十年时间 过去了 , “ 车轮上的 腐败” 不 仅没 有减 少, 反有愈演 愈烈 之势 。
公 车腐 败, 已 成 顽疾, 究 其原 因 , 笔者 认为 主要 有以 下几方面:
其一, 官 本 位思 想、 特权思想 及享乐主 义思 想在 作祟。
在 一些 官员 心中 , 公车就是专车, 是自 己 身 份、 地位的 象征: 有公 车开道, 才能显示出 自 己 的威 风与 派头 , 而 若没有专 车, 就不 好出 门 、 不好办事。就是在 这样 荒唐 的逻辑下 , 公 车堂 而皇之地 成为 了 为 官 之标配 , 无论官 大官 小 , 都万万不 可缺少。
而配 一辆好车、 私 用 下 公车、 吃 点 回 扣也 就再正常 不过。
其二 , 利 益的 诱惑 。
拥 有一辆汽 车, 除了 需要 支付一笔 购车款外,还要承担林林总 总 的 油 费 、 修理费 、 养护费 、 过路费 。
而 有了 公车,这些费 用 就都可以 不 用 自 己 掏 腰包 而由 公家 负 担。
试问 , 在利 益面前,作为 公 车受益者 的公 车改革者们 , 有几个愿意 自 己“ 革” 自 己 的“ 命” ? 其三, 公车反腐 缺乏 法律层面的依 据, 在惩 处力 度上更是“ 隔 靴搔痒” 。
现有的 公车使用 与管 理规 定, 大多 政策性色 彩浓厚而 强制性、约束力 不足, 在 违规 责任的 设置上一般只 有“ 依 照党 纪政纪有关规定
处理” 这样 模糊 的规 定, 从而 导致公车腐败 行为 即 使被发觉 , 也 往往大事化 小 , 小 事化了 。
其四 , 公车的使用 与 管理不够 透明 , 监督失 效的 现象非常 严重。从目 前来看, 各 级政府在 “ 三公” 消 费 报告 中 一般只 公布 公车的 数量及相 关财政支出 , 对于 公车的 其他信息 , 外界均 无从知晓 。
与此同 时,对公车使用 与管 理的 监督 主要 来自 于党 政部 门 的 自 我 监督 。
而 在信息渠道不 够畅 通的 情况 下, 监督 机制 形 式 化的 缺点 更为 明 显 , 这是公车反腐一直未 见成 效的 重要 原 因 。
遏制 公 车腐 败之 良策
公车改革的 试点 工作 目 前已 在 全国 多 地 展开, “ 公 车租用 ” 、 “ 私车公用 ” 、 “ 岗 位补 贴” 等多 种车改方案应声出 炉。
以 笔 者之见 , 不同 方案 各有优点 , 但单纯实 行某 种方案还不足以 实 现“ 削 减公 车数量、减少公 车开支、 提高公车使用 的 规 范性和 透明 度 ” 这三大公车改革的目 标。
要想 真正 遏制 公车腐败, 必 须要 构建一个制度 化的 公车反腐体系 。
对此, 笔者 提出 如 下 四 点 建议:
第一, 加 快 《 反 腐败法》 的 立法进程, 将公 车的 使用 和 管 理纳 入到法律的 规 制之 中 。
《 反 腐败法》 应当 专条规定 公务用 车的 配 备主体、使用 范 围 、 配车标准、 费用 承 担, 尤其要设定明 确而 严格的法律责任:违法使用 公 车的 , 年终考核 评定 为 不 称职 , 并视 情节 给予 警告 、 记过、记 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等处分; 构成 犯罪 的 , 移送司 法机 关处理。
第二, 强化 法律监督 机制 , 确 保法律监 督的 实效性。
检察 机关是否有效发挥法律监督 职能 , 能 否有力 查 处职务犯 罪, 对于 反腐 工作的成败意 义重大。
在公 车反 腐这一环 节中 , 人民检察院 应当 利用 先进科技手段, 努力 创 新法律监督机 制, 如 增 设专 门 监督公 车使用 的 科室、安装 GPS 卫星定 位系 统、 建立数据 共享平台 等, 来实 现对公车的实时监控, 从而 及时发现 并将公车腐败行为 扼杀 在萌 芽阶段。
第三, 建立公车信息 披露制度, 促进公车信息 的公 开化 与透明 化。各级政府应当 设 立公 车信息管 理办 公室, 对所属 公车进行统一登记 ,
将公车的 牌照、 型号 、 所配官 员 与 司 机 、 油 费、 维修 费、 保险费等详细 信息 公布 在政府网 站上, 并定期 更新, 以 方便公众查阅 。
第四 , 积极鼓励 社会监督 , 促进整个社会“ 反公 车腐 败” 良 好风气 的 形 成。
阳 光 是最好的 防腐 剂, 只 有让公 车系 统以 老百 姓看得见 的方式来运行, 才能阻止腐 败的 “ 霉菌” 在公 车使用 中 疯长。
为 此, 一方面可以 在 公车上安 装统 一车牌、 涂刷 统一 标示, 让公车在外 观上能为 大众所识别 ; 另 一方面, 要 设置 专门 的公 车腐 败举报热 线, 及 时反馈群众的 投诉意见 , 并对举报者给予 一定 奖励 。
总 之, 公车反腐是 一场 任重而道远的“持久 战”, 不可能一 蹴而就。只 有在 官 员 们的 头上高高悬起 制度 的 “达摩克 利斯之剑”, 用 健全而完善的 反 腐机 制来杜绝 腐败 因 素 的产 生, 公车私用 的 腐 败现 象才会无处藏身 、 无所遁形 , 公 车才能彻 底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