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落实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如何落实规章制度
经管中心 刘永青
[《长钢纵横》 2008 年第 4 期 总第 59 期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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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管理, 建立规章制度必不可少, 而落实好则更重要。
要落实好规章制度就必须有一个严密的约束机制, 管理到位, 责任到位。
第一、 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全面、 完整、 科学, 具有可操作性。
首先,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 在生产、 经营、 质量、 技术、 人力资源开发等各个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 在制定时, 必须全面考虑, 使规章制度具有完整性, 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 其次, 企业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 是企业管理理念、 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的体现, 在制定时, 必须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 充分论证, 实事求是, 使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不能靠闭门造车或搞“暗箱操作” , 更不能随心所欲地凭主观臆断制定一些“土政策” 。
第二、 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 及时修订。
在企业中可以发现, 各种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多, 也比较全面,但总会有某些规章制度不能跟上企业管理的发展, 不能满足实际要求, 有的规章制度甚至是几十年前的制度, 现在仍然使用。
很明显, 这些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成了摆设或拌脚石, 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反而妨碍工作的正常进行。
因而, 制度不能一成不变, 要根据企业管理的发展, 及时修订,使之符合实际情况的需求, 与时俱进。
第三、 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公平、 公正, 公开。
俗话说“制度面前, 人人平等” 、 “王子犯法, 与庶民同罪” , 不管是领导干部或亲戚朋友, 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 谁违背了规章制度, 谁就应该受到制度的处罚, 否则, 认人唯亲, 保持一团和气或放低处罚标准, 根本起不到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甚至会起到消极的负面作用。
在这点上, 大部分企业做得很不好, 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加以注意的。
第四、 建立完善的督促机制, 保证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
规章制度制定得再好, 如果执行过程无人监督, 必然会出现人为偏离制度的约束和要求, 不能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
领导也好, 普通职工也好,既然制定了那么多的制度、 职责, 就要求我们的管理、 执行活动必须按制度行事, 受其支配和约束, 但如果仅是满足于开会时的泛泛而谈或制度的表面约束, 工作就落实不到位, 责任就追究不到人, 就会流于形式, 久而久之, 人们就我行我素, 把制度和职责置之于脑后, 淡忘了制度的约束和要求。
为此, 要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 对已有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检查, 对全体职工起到督促作用。
第五、 明确职责, 细化分工。
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 使之受到约束, 实现各项规章制度意图, 达到完成企业目标的要求, 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应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只有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才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层层分解, 细化分工, 使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实。
第六、 领导干部必须做好表帅, 率先垂范, 带头执行。
企业领导处在重要的工作岗位, 他们负责确定企业价值的目标定位、 发展思想、 资源配置、 各种规章制度的出台以及工作的方式方法等, 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中层管理者是企业走向成功的重要力量, 他们承上启下, 既是大团队中的一员和伙伴, 又是小团队中的领导和教练, 他们应具备正确做事和做正确事的双重能力。
企业领导和中层管理者,
通过各方面的工作影响、 作用于每一位职工。
第七、 建立完善的考核、 评价机制。
有制度、 有执行, 但并不一定能做好企业管理中的各项工作, 还得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合理、 有效地评价和考核, 这样不但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平、 合理的执行, 也能促进全体职工主动按要求执行, 更能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及修订和补充。
而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考核依据就是要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 不仅要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 而且要对其结果进行纵横对比、 合理评价, 因此, 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是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考核的依据。
同时, 完善的评价机制也能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完整性、 科学性、 可操作性进行合理地评价, 并使其得到及时的完善和补充修订。
总之, 企业的发展要靠各项规章制度, 而规章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落实到位。
如果企业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制定、 督促和执行制度、 职责的时候, 做到掷地有声, 一步一个脚印, 那么, 企业就一定会呈现一种新气象。
劳动合同
一、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 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
本合同一经签订, 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和职工(乙方) 亲自签章, 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方为有效。
三、 本合同中的空栏, 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 并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 不需填写的空栏, 划上“/ ” 。
四、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 不定时、 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 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 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 字迹清楚、 文字简练、 准确, 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 本合同(含附件) 签订后, 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
乙方(职工) :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 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
二、 工作内容 (一) 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部门、 工种或职务) 为
(二)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按变更本合同办理, 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 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 工作时间 (一)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 标准工时制, 即每日工作
小时, 每周工作
天,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 不定时工作制, 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产(工作) 需要,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 工资待遇 (一)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 种形式执行,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 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 月; 试用期满工资
元/ 月(——元/ 日) 。
2、 其他形式:
。
(二) 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 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 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 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 应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 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 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 按国家有关规定, 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 季/ 月) 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 控告。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合同期内,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 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 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 乙方患职业病、 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 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办理。
(四) 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 年休假、 婚假、 丧假、 探亲假、 产假、 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 劳动纪律 (一)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 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向乙方公示;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 考核和奖惩。
(三)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并作如下约定:
八、 本合同的变更 (一)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本合同, 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 本合同的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本合同可以解除。
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甲方歇业、 停业、 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 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 9 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中按第 6 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 乙方解除本合同,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 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 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女职工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内的;
4、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解除本合同后, 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 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 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 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
鉴证人:
鉴证日期: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