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群服务中心相关制度》,供大家参考。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中纪委“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特制定 XX 工业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严格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①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学习制度
为确保 XX 工业园区党群服务中心能够带领广大党员深入持久、富有特色、卓有成效地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就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要学习内容,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二是积极探索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规律,按照注重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制度,三是进一步增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干部理论素养、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目的任务
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理论学习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努力提高思想水平、理论水平和决策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党性修养的自觉性、立足本职,积极工作,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三)学习制度
1、集中学习制度
主要以集体集中学习为主。集中学习又以研讨交流为主,每次围绕一个主题,并围绕学习主题和他人的中心发言开展讨论和发言,主要发言人须准备书面发言稿,列席学习人员以听课为主。
2、个人自学制度
要积极自觉地开展读书活动,在学好规定的必读书目外,应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自觉选学有关科目。
3、学习纪录制度
负责每次中心组学习(活动)纪录。记录应规范,做到一次一记,一年一归档,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情况等。
每位学习成员要做好个人纪录。记录内容提要:一是学习时间、主持、发言讨论;二是本人发言提纲或具体发言内容;三是本人自学纪录(包括书名、章节内容及体会);四是有关重要内容摘抄。
4、学习调研制度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参与学习成员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学风,把理论学习与分管的工作密切结合起来。
5、学习考勤和通报制度
接到学习通知后,应事先做好工作安排,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请假,须经领导批准。学习的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6、计划、总结制度
为了提高学习质量,年初根据上级有关指导精神和要求,结合本人分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为了不断提高学习的效果,发现不足,总结经验,及时总结学习(活动)情况,做到半年一总结。
三、工业园区工作人员责任书
为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保证工业园区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实施行政服务,防止和纠正行政服务过错,结合实际,特下达如下责任书。
(一)严禁工作午餐饮酒。
(二)严禁参与赌博及其他以钱物作赌注的娱乐活动。
(三)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听音乐和看电影。
(四)严禁利用职权以谋取私利。
(五)严禁对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其他形式的索拿卡要吃行为。
(六)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
(七)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协调管理。
(八)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不与其发生争吵。
(九)及时准确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办理业务不出差错,按承诺时限办结。
(十)必须在办公台前展示办事示意图和公开办事流程图。
(十一)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不造成局域网阻塞中毒或服务器崩溃。
(十二)办公用计算机系统中不存放游戏、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十三)挂牌上岗,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制服的穿制服。
(十四)言行文明,举止文雅,不乱扔乱吐,不在大厅晾雨伞、吃食品、带小孩、做家务活、打嗑睡。
(十五)不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等。
四、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是针对群众对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熟悉的实际问题,而采取的一项便民工作制度。
(二)服务对象来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窗口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四)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的窗口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即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窗口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负责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有关承办窗口。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窗口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所属业务部门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部门。
(六)有群众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接答电话人员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回答问题。
(七)对于来投诉、报案、举报的群众,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对群众投诉、报案、举报
的问题或其他部门经手办理的事项等,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或告知有关部门受理,主动向群众做好说明工作和反馈工作,让群众满意。
(八)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戒。
2、责任人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经济处罚。
(九)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
1、对“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意见箱等。
五、咨询服务承诺
(一)对您的电话咨询,我们将即时答复或转办相关负责人员。
(二)对您到我处咨询,我们将当场回答或引至相关部门。
(三)对您的书面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一次性告知制
(一)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首次办事请求,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程序及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注意事项。
(二)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或要求的,应马上办理,不能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告知办理时限。
(三)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材料手续和办事程序、办事依据。
(四)对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的,应热情告知其不能办理的原因及依据。
七、情况报告制
(一)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和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
(二)定期收集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情况,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的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八、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来我处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二)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并按公示的时限办理。
(三)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四)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
(五)对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耐心解释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九、行政问责制
(一)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效能,贻误工作,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损害服务中心形象的,依照本制度实行行政问责。
(二)行政问责,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的原则。
(三)行政问责种类:
1、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2、诫勉谈话教育;
3、告诫;
(四)行政问责的种类根据过错原因、性质、程度、后果及行为人认错态度,单独或者合并使用。
(五)中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和县委、县政府、镇政府的决定拖延不办的;
2、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对不属本人或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违反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制,举止不文明,服务不周到,群众不满意,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6、违反一次性告知制,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返,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违反限时办结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8、滥用职权,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9、腐化堕落,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损害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
10、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制度规定的。
(六)追究程序
行政问责由镇纪委直接进行调查并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对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本中心无权处理的人员,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档案管理制度
(一)克服与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柜要合理摆放并编号,档案存放和查阅要系统、条理、有序、方便。
(三)保持库房的整齐、清洁、美观,注意调节库房温、湿度。
(四)做好库房的保卫和保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档案。
(五)档案管理人员对破损和变质的档案应及时报告,并采取修整复制或做其它技术处理。
(六)库房内严禁吸烟或存放易然、易爆物品,做到防震、防火、防光、防盗、防潮、防虫、防高温等工作,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七)需查阅档案的,一般性文件必须经分管领导由管理员负责查阅,永久性文件和长期性文件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查阅,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查阅和外借,原始材料不得随意带离档案室。
十一、微机的配备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微机的配备应根据部门的性质任务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经领导同意后,统一购置。
(二)微机的使用原则上为办公,不得它用。
(三)微机操作人员要爱护微机,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禁止非办公室人员任意非法操作。恶意损坏者应赔偿并给予严肃处理。
(四)上班期间禁止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一经发现,严肃批评,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微机的维修及附件的配备,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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