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3篇
第1篇: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增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效果,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文件规定,持续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宏观政策调整透明度。
(二)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部门要主动公开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三)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围绕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加强巡查、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问责情况公开,助力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积极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实施情况,及时收集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增强解读回应参与实效
(一)发挥好政策解读的释疑和引导作用。围绕2020年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以发展实体经济、扩大投资消费、创业创新、改革攻坚、规划建设、乡村振兴、公共服务、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任务为重点,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公开的政策解读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及时跟踪政策实施进展情况,收集基层群众对政策实施效果的意见建议,对基层群众关心关注或容易引起不良后果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重大舆情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制订重大政策特别是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要通过民意调查、网络征集、听证会等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订的科学性。用好用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公开
(一)深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及时公开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进度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备案信息等8类信息。
(二)深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重点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分配领域,按照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三)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各单位要梳理细化本单位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相关信息,归集展示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为部门间核对和社会开发利用提供条件。
(四)深化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精准扶贫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区域对口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五)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
(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七)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推动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相关项目向社会公开。在政府及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等信息。
四、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等工作。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
(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协同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
五、强化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及时总结本单位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举措,积极向区政府办报送先进经验和特色亮点。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领会,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集中培训活动,引导政府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新条例,熟练运用新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机构改革编制职能调整实际,抓紧启动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公开目录指南的重新梳理和修订完善工作,有关工作要于7月底前完成,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落实市政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相关进度要求,完成规定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有关工作。
第2篇: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广州市2011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中共广州市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2011年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巩固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扩大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优化行政决策、审批、执法、管理、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作出积极贡献。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制作审查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巩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保障业务经费,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继续推进信息分类制作规范化。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自身履行职责的实际,及时认真梳理和制作以下基本信息,实现信息制作、管理的规范化,确保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1.本单位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主要联系方式等信息;
2.本单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实施和监督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本单位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事项及其工作流程、结果和申请材料目录;
4.本单位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及其工作流程和结果;
5.本单位受理举报、投诉、求助的主要途径及其处理结果,以及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结果;
6.本单位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的事项及其工作流程和结果;
7.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8.本单位重大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和主要内容;
9.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或经营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11.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其他信息。
(三)健全信息内容保密审查制度,正确界定信息公开属性。所有经过分类规范制作的政府信息,经审查批准为涉密信息的,在保密期限内一律不得公开。对非涉密信息,则要正确界定其公开属性。公开属性分为三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审查流程遵循由拟稿人提出公开属性的拟办意见、处室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最终审定的程序。
(四)依托政府网站发布各种信息,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网站建设,切实履行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的责任,及时报送各栏目内容,依托本单位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确保本单位网站信息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相一致,与实际办事流程相一致;
同时,稳步拓展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拓展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五)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完善以下6种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途径:1.通过办事窗口或其他来访形式当面提出申请;
2.以传真形式提出书面申请;
3.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申请;
4.通过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提出申请;
5.以邮寄信函形式提出申请;
6.以其他形式提出申请。同时,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机制,准确区分申请人索取文件资料与政策业务咨询的区别,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的诉求。
二、巩固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成果,优化行政监察,大力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一)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稳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物价、市政公用设施、征地拆迁、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在涉及民生重大事项决策拟制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以下6个工作阶段:1.是调研论证阶段;
2.是拟制阶段,包括起草决策草稿、决策拟制说明、专家论证意见、风险评估报告、新闻应对预案等;
3.是审核阶段;
4.是公示阶段;
5.是审定阶段;
6.是跟踪修订阶段。同时积极探索构建网络问政的工作模式,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和大洋网等网络媒体,推进网络问政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快构建标准化审批流程,推进审批服务优质化。经过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备案事项,各责任主体单位要继续按照方便市民和企业申请、查询、监督的要求,优化审批环节,加快构建标准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实行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电子材料互认,实现一次提交,多次共享,推进审批服务优质化。对暂时不能构建标准化审批服务流程的审批业务,也要尽量依托网上平台简化受理、审批的过程,不断提高审批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三)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科学合理细化。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要认真学习2010年7月28日市政府召开的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总结暨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动员大会精神,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逐步完成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量化、细化工作,逐项清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界定执法权限,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公开。
(四)继续推进社会管理精细化。承担社会管理职责的单位,要突出抓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管理目标,分解管理责任,以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为工作基本标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2.全面梳理本单位社会管理事项,简化、优化工作流程,编制目录和指南;
3.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积极构建社会管理数字化工作模式。
(五)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人性化。有条件的区(县级市)要抓紧筹建和完善集中政务服务中心,条件不充分的区(县级市)要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区域筹建和完善集中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镇)、各村(社区)都要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点)等政务服务窗口。各有关部门保留的专业服务大厅也要进一步完善办事窗口建设。要根据市民和企业的需要,因地制宜建设人性化配套设施,提供良好办事环境;
要探索建立政务服务情景化制度,以具体案例指引行政相对人通过正确的途径办理或反映问题;
要按照“热情接待,周到服务”的要求提供接待、咨询、指导、引导等服务;
要建立相关奖惩机制,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六)加强政务服务的规范管理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察。市政务办要加强对全市政务服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推进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质量评价监督工作,加强对政务服务的日常监督。市监察局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强区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扩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覆盖面,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察;
同时不断拓展和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的功效,推动基层信息公开和廉政建设。
三、积极构建面向公众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
(一)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政务办、档案局等部门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枢纽,以政务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为依托,以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市民网页、市民电子邮箱为实名认证“钥匙”,整合各级各部门网站的便民服务资源,建设政府云计算服务平台,整合政府服务热线、人工网点、网上服务大厅、移动通信终端、公共服务自助终端等多种服务手段和渠道,逐步构建“一站办理、一库管理、一页服务、一号连通、一卡通行”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
(二)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和数字化家庭应用,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各级各部门网站和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合力打造网上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创新服务形式,探索建立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代理办件模式,方便市民和企业就近办事。要在现有社区服务的基础上,启动构建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福利等一站式数字化便民服务的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我市社区服务信息化。
(三)有农村的区(县级市)及街(镇)要扎实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抓好街(镇)、村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整合涉农信息服务资源,建立一批信息化试点示范村、上网服务站和信息化服务队伍,为农民提供公益性信息网络服务。
四、积极拓宽政民互动渠道
(一)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进一步整合、巩固和完善领导接访、领导电子信箱、民意征集、百姓热线、政风行风评议、在线访谈等现有政民互动渠道,规范接收、分派和答复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按时答复率、答复满意度,保证政民互动质量。进一步探索、推进网上咨询、网上实时访谈、网上调查、网上评议等新的政民互动渠道。
(二)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通过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现场等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涉及民生工作事项和重大政务活动的内容、程序、途径和效果。
(三)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政民沟通平台的作用。通过畅通渠道、完善制度、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复议程序中。
(四)拓宽市民了解、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渠道。由市府办公厅会同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加快整合视频、音频等媒体资源,建设完善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除涉密会议外,大力提倡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并逐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公众公开。
五、继续深化街(镇)政务公开
全市各街(镇)要继续大力推进本街(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并在2011年底前完成其目录和指南编制,向社会发布。同时,要加强办事窗口的软、硬件建设,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进一步完善“察民情、知民意、聚民智”的工作机制和群众来信、来函、来电受理、转办、回复制度和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创新与辖区内居民沟通互动的形式,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
六、进一步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全面规范和监督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要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进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加强对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要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形式,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七、加强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监督考评
(一)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与市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要紧密合作,会同市法制办、国家保密局、档案局、科技和信息化局、政务办以及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成培训工作小组,分工合作汇编培训教材,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街(镇)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涉及民生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化方面的业务培训、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市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的工作力度,会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根据《广州市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穗府办〔2004〕50号)相关规定,结合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完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量化标准和考核方式,组织对全市各有关单位2009年至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同时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11年3月2日印发
第3篇: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自治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x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x〕x号)精神,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紧盯重点领域,拓展公开范围(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1.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x政发〔x〕1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要将本级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部门重要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本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两微一端”等渠道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
2.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出台或者调整相关政策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沟通并问计求策,并在政策文件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明确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内容方式、完成时限等,增强政策文件的科学性、适用性。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二)推进行政执行公开。
1.加大督查工作公开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要围绕自治区x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系列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2.加大审计工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等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3.跟踪掌握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行政执法公开。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各级政府网站、“信用中国(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即时公布。
2.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提高监管和执法的公正性、威慑力和公信力。
3.建立社会公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畅通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1.深化“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紧盯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改革、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定期发布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信息。紧盯精准脱贫推进公开,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及扶贫项目等信息,加强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等信息。紧盯污染防治推进公开,围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内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执法监督、环境投诉处理等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公开工作。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事项公开,在x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四级四同”政务服务清单目录。继续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集中在各级政府网站、x政务服务网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公开。
3.深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就业信息公开力度,依托各级政府网站、12333便民服务热线等载体,及时公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和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基层成长计划以及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公布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努力营造公平就业创业环境。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公开,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各种形式提前1个月—3个月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片区划分、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并有序公开幼儿园分布、治理等学前教育信息;
加大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奖助学金等政策。加大医疗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级诊疗、现代医院
管理、全民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度建设的政策、进展等相关信息,重点公开医疗服务、药品召回、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好自然资源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全区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解决基层征地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信息不便捷等问题,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4.深化财政信息公开。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自治区财政厅每年组织全区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并督促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在本级政府网站专设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展示财政预决算信息;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x〕209号)要求,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定期公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还率、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五)推进政策解读。围绕“建设美丽新x、共圆伟大中国梦”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和“互联网+教育”示范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x都市圈建设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务必于政策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自治区各部门提请自治区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和提请印发的文件,可以公开的,均需开展解读,采取视频、动漫、图解等方式,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x年,政策解读要达到100%,其中图解达到80%以上。探索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自治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相关活动,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等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2次。
(六)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务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的重要环节,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回应重点,做好研判处置。时刻关注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
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热点,以及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引导,化解矛盾。加强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特别是在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中,让公众在“指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在场、在线、在岗”。
二、完善平台功能,提升公开成效
(七)推动政府网站规范发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强化常态化监测,加大“问题网站”曝光深度和问责力度。抓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和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地级市以及新建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八)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各市、县(区)和自治区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做强做优1个主账号。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
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九)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健全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规范和制度体系,严格实行“组稿三审制”“清样三校制”,严把保密审查、筛选编辑、校对审读等关口,确保准确性,提高权威性。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自治区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供《自治区政府公报》刊登。确定自治区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急厅等部门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前刊登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十)加快办事大厅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梳理编制并公布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单点登录”“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继续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各类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实现“一号对外”,
切实解决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三、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公开水平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将政务公开纳入效能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的要求”落实到位,让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
(十二)推广试点成果。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推广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结合国家部委制定的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尽快制定各自业务领域政务公开落实措施和主动公开清单目录,指导督促各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十三)推动会议开放。完善会议开放常态化机制,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推广政府开放日制度,定期开展“公民走进政府”“评议政务公开”等活动。建立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制度,选聘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定期评议本行政区域政务公开情况。
(十四)加强基础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部门
要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年底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部署。抓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本要点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本要点的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对落实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