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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机关党建担当使命、守正创新、再续精彩的重要一年。做好新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XX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基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可持续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为主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为牵引,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突出政治统领,增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1.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自觉践行“三个体现”,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让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成为党员干部鲜明政治品格和机关政治生态鲜明重要底色。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督查问责机制,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机关的有效贯彻落实。加强政治历练,注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应对重大斗争和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对党忠诚教育,规范政治言行,引导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探索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送1次情况报告。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请示报告。自觉接受政治巡视巡察,对反馈问题进行真改实改、全改彻改。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机关党支部每月开展1次“有主题、有主讲、有讨论、有收获”的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有机融合。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委员列席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增强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坚持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全年至少讲1次党课。
二、深化理论武装,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夯实思想根基。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采取党组(党委)中心组引领学、教育基地实践学、支部集中深入学、青年读书会交流学、搭建平台自主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X中X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为重点,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四史”宣传教育。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读本、“学习强国”平台、湖北红色资源,讲好抗疫“大思政课”,推动省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实效。加强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拓点扩面工作。
5.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重大主题宣传,广泛组织岗位练兵、党课展播、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党组织书记讲党课、专题读书班、专家宣讲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高举思想旗帜、汇聚奋进力量。机关各支部适时开展1次“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召开1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
6.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支持配合省委巡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紧盯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特别是政治风险,及时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坚持政治标准,加强对所属刊物、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突出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提高治网用网水平,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实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外请报告人审查备案机制。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言行敢于亮剑、坚决抵制。
7.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2019-2021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情况。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和谈心谈话、家访等制度,大力实施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工程和关爱帮扶行动,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属、老党员和因公伤残、生活困难、外派援疆(藏)、挂职等党员干部,帮助解决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
三、坚持大抓基层,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8.筑牢支部战斗堡垒。对标落实支部工作条例、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行“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选优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加强换届提醒督促。做好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开展2020-2021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七一”前夕召开省直机关庆祝建党101周年暨“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大会。
9.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统筹做好各单位、行业、系统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推行党务公开,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吃劲岗位、艰苦地区,接受多岗位锻炼、中心工作锤炼、急难险重任务磨练。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
10.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做好机关统战工作,引导省直党外代表人士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建言资政,更好凝聚共识。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强机关工会建设,开展“春送政策、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全民健身、爱心助农等活动,当好干部职工的娘家人。组织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丰富“青年读书会”活动,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引导团员青年建功立业。推进巾帼建功活动,擦亮“爱心妈妈”“最美家庭”品牌,把省直妇女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旗帜下。
四、持续正风肃纪,涵养风清气正机关政治生态
11.建设清廉机关。贯彻落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指导督办、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加强宣传阐释、开展调研指导、召开推进会、组织第23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选树示范点等方式,大力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化纪律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注重挖掘本部门本领域的清廉元素,积极打造特色鲜明的清廉文化品牌。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持久战。
12.深化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规范督查检查,持续整治部署工作“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推进落实“中梗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大力纠治“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等“机关病”,推动党员干部唯干唯实唯先、善谋善作善成。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13.严格监督执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建好用好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措施,确保依法秉公廉洁用权。健全完善机关纪检工作机制,提请省委出台加强省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推动形成党内监督合力。
五、服务中心大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14.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核心任务,强化全局思维和系统观念,找准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组织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职责,在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中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
15.助力深入实施区域发展布局。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融入“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紧贴部门职能,明确目标定位,科学设计载体,拿出务实举措,知重负重、担责担难,更好彰显机关担当和党建作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驻点帮扶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16.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扎实推进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做出实效、形成长效。用好省直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线上管理和资源共享。坚持“民呼我应、领办实事”,充分发挥单位职能优势和党员干部专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社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7.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自觉当好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扎实开展“我为营商环境献计献策”、走访服务企业、“我为企业办实事”等活动,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总结宣传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成势见效
18.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指导督促省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用好清单管理、典型示范、述职考核等方式,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直各单位全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党组(党委)书记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并进行评议。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巩固成果、提高质量。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党建巡察相结合,对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落实指导市州工委工作的办法,构建上下贯通、互学互鉴、整体联动的机关党建格局。
19.建强党务干部队伍。按照“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要求,配齐配强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适当增加人员。落实定期轮训、任职培训制度,分层分类举办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支部书记、普通党务干部和纪检干部、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中心组学习秘书、新党员等示范培训班,加强对省直单位自主办班的指导。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出缺,应在6个月内补齐。推进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发挥工委党校“两基地一智库”作用,坚持强党建、提素质、聚人心、促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教研质量。
20.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区分不同类型单位的党建职责和特点规律,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加强分类指导,实施分级管理。探索工委与单位党组(党委)的沟通联系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双重领导体制规范运行。建立工委与7家责任单位的联动机制,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形成合力、取得实效。发挥省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作用,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努力推出更多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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