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两法衔接贯彻落实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关于两法衔接贯彻落实工作汇报
一、我镇“两法衔接”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直以来我镇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两法衔接”工作意识
由于我镇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时间短,执法人员相对年轻,执法办案经验比较缺乏,对此项工作积极性不够,把“两法衔接”工作当成临时性的短期行为,积极配合的主动性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工作存在沟通不到位,相互推诿等情况。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两法衔接”工作意识,我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开办行政法学习班,举办岗位大比武执法实践竞赛活动等,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协同公安机关办案,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棘手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序开展。
我镇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严格遵守国务院提出的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捷、诚
实守信、权责统一。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小组,成立了案件合议小组,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确保“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杜绝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审核、合议、讨论及处罚后的评查等环节,做到调查、审核、处罚三分离,有效杜绝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二、“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尽管我镇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在个别执法领域和执法环节仍存在不规范或违法情形,主要表现为:
缺乏法律知识。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和范围不明确,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缺乏,业务素质不高,对其职责权限不明确,不敢履行法定职责。例如,我镇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对街道两旁的商户侵占道路的行为不敢进行查处,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也不敢进行驱离。
信息不畅通。
我镇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还停留在一般工作层面,情况通报制度特别是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导致信息相互封闭,相互监督配合效果难以保证。
缺乏统一认识。
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对部分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立案标准、证据标准认识不统一,加之案件本身交复杂,涉及罪名较多,往往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民事欺诈交织在一起,罪与非罪、主观要件等不易把握,造成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机关看法不一,分歧较大,移送案件的成案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部门配合,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和公安部门实施联合办案力度,可以依靠公安机关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有效获取相关证据;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集多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全力保障案件查处的需要,调查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犯罪案件。通过各部门的有效合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微杜
渐,尤其是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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