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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汇报
为推动全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质增效、健康运营,更好地促进集体增收,带动群众致富,我县坚持党建引领,多元驱动,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扩面提质行动。到2022年底,全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覆盖率达到75%以上,为乡村振兴强基础,添动力。
一是强化支部引领。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作用,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担任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与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及时在具备条件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中建立“功能型”党支部。
二是做好宣传发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好摸底工作,清理、淘汰“僵尸社”、“挂牌社”、“空壳社”,确定好2022年重点推进的村,原则上新融合村党组织要全部领办合作社,逐村制定推进措施,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召开动员会议,深入宣传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重要意义、经营管理模式、利益分配机制等,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
三是完善运行制度。各乡镇(街道)负责,逐村制定“4+X”规范文件,即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规范化章程、村集体入股协议、社员入社协议、社企合作协议,以及财务、监督等内部管理制度,对注册满1年的合作社按照“示范引领型、规范提升型、改造转化型”进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四是坚持多元发展。拓宽合作社入股形式和经营模式,采取领办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类股份合作社、组建合作社联合社等方式,探索盘活闲置资源、发展物业经济、组建劳务服务组织、培育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众筹股份等集体增收路径,创建地域品牌,培育特色农产品。各乡镇(街道)牵头推进,帮助科学确定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主营业务、组织形式和发展规模,制定“一社一策”发展计划。
五是做好结合文章。结合“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鼓励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加快流转土地,扩大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结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鼓励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加快土地流转和托管力度,解决群众上楼后种粮不便的问题。结合农业技术推广。在规模较大合作社中试种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
六是组建合作联社(联盟)。鼓励打破村庄行政界线,围绕“吨半粮”建设、区域党建联合体,组建合作社联社(联盟),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组建1家镇级合作社联社(联盟),每个区域党建联合体要组建1家合作社联社(联盟),成立临时党支部,健全工作机制。在镇域范围内统筹资源要素配置,引进培育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前端对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强化科技支撑,后端对接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合作层次和规模。
七是强化服务支持。县委组织部引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积极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牵头开展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特色农产品推介活动,提高合作社品牌产品关注度和影响力;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制定合作社运行规范和操作指南,指导合作社健康运行。要做好业务指导、项目筛选、技术服务、骨干培训,鼓励农技人员结对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供技术支持;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和“农资直供”服务模式,探索成立专业服务公司为其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县商务局要积极打造电商平台,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县司法局要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每个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选派1名法律顾问,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提供法律支持。
八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国家、省、市、县示范社创建工作。鼓励支持各类农业生产发展类专项资金,一般优先交由村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实施。积极推动开展“鲁担惠农贷”、“齐鲁富民贷”、“强村贷”等业务,解决合作社前期资金问题。争取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商业保险产品。支持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等业务,持续加强农业保险服务。
九是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合作社监管机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会计单独核算,将合作社业务事项纳入村干部经济审计范围,推行合作社经济合同及大额支出乡镇(街道)备案制度,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事项决策等由乡镇(街道)经管站全程把关;
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每年聘请专业会计审计团队对合作社账目开展年度审计,杜绝合作社低效、空转和腐败问题。
十是组织观摩评比。县委组织部牵头每半年一次观摩评比活动,重点从制度建设、产业发展、经营模式、群众参与率、实现效益等方面对各乡镇(街道)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情况进行观摩评比,亮成绩、补短板、找差距、促提升。观摩成绩纳入年底综合考评。
十一是实施考核验收。将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综合考评,县委组织部牵头制定专门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年底前完成考核验收工作。各乡镇(街道)单独制定对村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作为评先树优、支部书记绩效工资发放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