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云南健康扶贫工作会上讲话(2022年),供大家参考。
压实责任 精准发力抓实健康扶贫工程 服务脱贫攻坚大局
——在2017年全省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健康扶贫工作会议,是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重要时期,全面推进云南健康扶贫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任务是总结2016年我省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情况,安排部署2017年健康扶贫重点工作,细化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扎实推进我省健康扶贫工程,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健康扶贫工程实现良好开局
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要求,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围绕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高位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健康扶贫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做好健康扶贫工作顶层设计
一是省卫计委成立了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委主任和委党组书记双组长负责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扶贫工作,切实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和统筹协调。二是我委牵头并联合扶贫办等12家部门制定了《云南省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健康扶贫的7项主要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
制定了《医疗卫生进藏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进行了任务分解;
将健康扶贫工程纳入“一规划一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建立健康扶贫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三是建立了考核、问责和召回机制,把健康扶贫列入各处室责任、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中;
省扶贫办对健康扶贫进行行业年度专项考核,把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建设标准化农村卫生室”作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的考核验收重要指标。四是配合国家卫计委举办了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培训班,对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实施分类救治、提升服务能力等重点任务进行专题培训。五是召开新闻通气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云南12320卫生平台、微信平台,加大对健康扶贫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
(二)全面调查,摸清健康扶贫底数
一是按照国家卫计委的统一部署,集中培训700余人,动员近3万名乡村医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员,对16个州市、122个县区、1230个乡镇的19.39万户65.93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进行调查核查,确认患病户数10.86万户,占调查总户数的56.01%,有疾病的15.91万人,占调查总人数的24.13%。整个调查工作组织有力、方案措施详实、入户调查细致,被国家卫生计生委授予突出贡献奖。二是初步建立了云南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数据管理库,与省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库相关联,实行动态更新、数据共享,为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三)紧扣任务,推动贫困县脱贫退出
加大对脱贫县的健康扶贫资金倾斜,支持2016年计划脱贫摘帽的12个县,按照《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要求,紧扣卫生退出指标开展工作。12个县均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100%,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以县为单位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建有标准化农村卫生室,每所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指标全部完成。
(四)落实责任,扎实开展驻村帮扶
选派10名机关干部到挂钩点彝良县认真开展驻村扶贫工作,扎实落实定点帮扶责任。2016年共协调、安排资金1800多万元,统筹用于健康扶贫工作,重点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目前,我委挂钩联系的289户贫困户,已脱贫76户。
(五)突出重点,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一是贫困地区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16年新农合参合筹资标准提高到540元,参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20元。73个国家级贫困县、7个省级贫困县和25个边境县新农合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全省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和25个边境县一线行政村农村群众,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民政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合,农村群众参合率整体为98.47%,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15万元,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了75%以上,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60%以上。全面开展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多层次兜底线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将儿童先心病等22种大病纳入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并将报销比例提高到70%,其中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全年完成12086例城乡贫困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救助任务。实行大病分类救治,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省级救治123人补助资金132.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线,符合分级诊疗、按规定转诊住院的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我委与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2017年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省级按现行政策给予补助,差额部分由各地统筹资金,通过消化结余、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等方式予以落实,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实施“光明工程”,完成贫困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41665例,手术费用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在全国率先落实国家谈判采购药品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三个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0%以上。大理等地还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了补充商业保险,进一步发挥兜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
二是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坚持项目、资金投入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向贫困人口倾斜的原则,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235.94亿元,较2015年增长15.28%;
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141个项目,总体开工率达到87.23%。到2016年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3.15%,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0.67%,初步实现“三个一”目标。会同省发改委,完成“十三五”医疗卫生计生项目储备库编制工作。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的资金,启动100个县级公立医院和7所妇女儿童医院扶贫工程,首批19个项目开工。
三是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制定全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实施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10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正按要求积极推进实施,为4055个村卫生室配备了健康一体机。上海市、军队和我省的73所三级医院启动对口帮扶全省88个贫困县95家县级医院(含7家县级中医院),并签订一对一帮扶责任书,明确帮扶时间,逐步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统筹推进乌蒙山片区、滇黔贵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迪庆藏区医疗卫生和定点帮扶工作。大力推广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实现紧密型县乡一体化管理。制定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和科学的分级诊疗模式,启动以老年人、慢性病、孕产妇等重点人群为主的签约服务,66个县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群众592.42余万人。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89所医院获得20个专业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5所医院的34个专业成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继续开展等级医院评审工作,完成等级医院评审10所、带教评审2所;
对已通过评审的31所二级医院开展追踪检查抽查工作。远程可视医疗网络覆盖204家基层医疗机构。
四是贫困地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成效逐步显现。制定《云南省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农业人口数1‰左右的比例,对全省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逐步解决基层医务人员不足。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录力度,完成1070人招录计划,全省农村订单定向学生总数达到3904人。落实特岗全科医生每人每年6万元的财政补助。开展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和乡村医生在职学历教育,助理全科医生在培559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00人,招录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中等职业学历教育2960人,1091名乡村医生通过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制订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支持贫困地区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改革,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针对基层人员职业发展有针对性制定并实施《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部分地区对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乡村医师出台了奖励政策。通过多措并举,基层医务人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待遇得到改善,积极性明显提高,稳住了队伍,兜住了贫困地区农村医疗卫生的网底。
五是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行“四统一”的管理模式,按综合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中医保健等专业要求,分类组织实施。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提供服务主体的原则不变,保障农村贫困群众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加强农村贫困人群服务管理,提升服务内涵和质量。深入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城乡人居环境,加快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进程,改善人居环境,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64.68%。健康扶贫成员单位主动下拨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公厕建设、自来水供应等设施建设。通过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人居环境,以及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扶贫攻坚工程。
六是贫困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建立和完善了省、州、县三级并逐步延伸到乡、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加强县级疾控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大幅提升贫困地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推动贫困地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研判工作。开展贫困地区食品营养安全工作现状调查及部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营养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推动贫困地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以县为单位农村水质监测中心全部建成、监测工作全面展开,农村饮水安全更加保障。
七是贫困地区中医药(民族医药)稳步发展。按照每个州市、县要设置1所公立中医医院的要求,优先建设贫困县中医医院。执行新农合对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10%的倾斜政策。完成全省23家二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和等级评审。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启动实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规范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全省97.7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14%的乡镇卫生院、84.9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1.9%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务实推进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和中西医协同协作治疗艾滋病工作。
八是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帮扶政策有效落实。积极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加强了贫困地区妇幼健康项目管理,有效组织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两癌”检查项目,依托新农合政策的有力支撑,整合“两癌”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手术治疗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促进“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实施。为22万对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在县、乡两级住院分娩包干费由新农合基金和中央补助资金全额报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5%,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较同期进一步下降。落实计划生育帮扶政策,统一了全省城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目前,全省有2.57万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继续发放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016年有852户失独家庭获得了扶助。
九是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全省已基本建成覆盖省级到乡村的新农合省级集中信息网络,实现了省内跨区域即时结报等功能。部分地区指定了县级公立医院为定点扶贫医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农村贫困患者开通“绿色通道”,住院费用由定点扶贫医院按比例现场直接减免,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实行“一站式”结算。部分地区在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的基础上,进行民政“一站式”救助减免,降低贫困人口自付费用。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级健康扶贫成员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奋战在全省健康扶贫主战场上的广大干部职工的智慧、心血和汗水的凝聚。在此,我谨代表省卫生计生委向长期关心、支持、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参与健康扶贫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问候!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健康扶贫工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政策不够超常。一些州市对健康扶贫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成立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对健康扶贫工作政策研究不充分;
部门间尚未形成合力,责任分工不明晰,行动措施未细化。以常规工作代替健康扶贫现象比较明显,全省健康扶贫一盘棋的格局尚未形成,省市县三级日常沟通联络机制亟待建立;
健康扶贫工程责任压得不实,督查考核机制亟待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仅有少部分地区为贫困人口购买了补充商业保险,疾病救助资金落实不到位,贫困人口大病的自付比例较高,疾病负担仍然较重。
二是扶贫对象识别还不够精准,精准管理和动态管理不到位。一部分因病致贫返贫人口没有纳入数据库管理,存在因病致贫返贫人口遗漏问题;
村卫生室没有因病致贫返贫的档案,部分村医未全面掌握本村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的情况。
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重点任务落得不实。宣传引导还不到位,宣传手段单一,干部群众对政策知晓度不高,卫生计生系统内尤其是基层参与健康扶贫的程度不深;
部分地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未全覆盖;
贫困人口住院治疗仍需预交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偏高,医疗救助等制度未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大部分地区分类救助工作尚未启动。
四是健康促进亟待加强,疾病防控任务十分繁重。部分地区贫困群众的健康观念陈旧,健康知识匮乏,还普遍存在抽烟、嗜酒、喝生水等不良生活习惯;
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待改善;
基层实验室检测监测设施设备缺乏,专业人员不足;
结核病、艾滋病、消化道传染病,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疾防控任务十分繁重。
五是结对帮扶不够扎实,帮扶成效亟待提升。部分三级医院未有效落实蹲点组团帮扶责任,帮扶目标不清,任务不明,对派出帮扶的人员管理、考核不严,工作浮于面上,与被帮扶对象的预期还有较大的差距。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解决。
二、突出重点、奋发有为,推进健康扶贫取得新成效
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要求,以压实职责任务为重点,以兜底保障为关键,以分类救治为抓手,加大工作力度,把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实卫生补短板项目,夯实健康扶贫基础设施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健康扶贫工程、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等项目的支持。二是全力推进“四个一百”卫生重点项目建设,确保100所县级公立医院和7所妇女儿童医院顺利建设,认真组织2月25日49个项目的集中开工,力争年内完成投资45亿元;
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做好2018年开工项目的前期准备。三是根据《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对标对表要求,采取措施,落实2017年计划脱贫出列县的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
(二)抓实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健康扶贫医疗保障
一是开展基层卫生能力提升年活动,成立“补短板、强基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二是继续开展全省临床重点专科、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加大培育优势学科。三是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建立完善三级医院和贫困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有效的对口帮扶机制,改善贫困、民族和边境地区的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四是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建设,优先支持连片特困地区、人口大县、边境沿线和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发展,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流动。
(三)抓实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建设,优化健康扶贫人才队伍
一是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推进实施基础人才培养、医师万人培训、高层次人才培养、高端人才引进、“拴心留人”等“五项计划”,加强儿科、全科医生、精神医学科、助产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抓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年度计划,年内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每千人口1.88人,注册护士数达到每千人口2.26人,全科医生数达到每万人口1.31人。二是完善职称评定办法和评价标准,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实际的职称评定制度。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支持引导各地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四是强化中医药人才建设,遴选培养50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100名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不少于5000名乡村医生。五是推动高等医学教育发展,加强高等医学教育内涵发展,提高卫生计生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四)抓实机制完善,加强健康扶贫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健康扶贫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因病致贫返贫调查数据库动态管理是全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的基础,是基层卫生计生队伍一项长期的、艰苦的、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要严格执行贫困识别和贫困退出标准,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加强动态管理,规范建档立卡因病致贫返贫人员的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把应进未进和新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纳将来,把应退未退和非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人口退出去,把已脱贫贫困人口标注出来,从抓数据质量入手,强化基础工作,规范数据安全管理,巩固精准扶贫数据基础。
二是建立健康扶贫沟通协调和考核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和成员单位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制定《云南省健康扶贫考核办法》,围绕健康扶贫的重点任务,建立指标体系。按照核心指标、成效指标、工作指标三类,将指标细化到部门、到单位、到处室,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完善资金投入和绩效管理制度。“十三五”期间中央安排的政策、资金、项目等将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也将充分考虑贫困因素。各地要加大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财政投入,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抓实项目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的慈善帮扶和对疾病的慈善救助,各地各单位应全力做好帮扶服务工作。
(五)抓实重点任务实施,促进健康扶贫取得实效
一是全面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全面推开分类救治工作,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单位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分批救治。第一,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按照“三定两加强”原则,即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付费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分病种、分批次对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进行救治。第二,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全面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倾斜有关医保政策。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签约服务,制定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方案,在县级医院指导下,对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依据病情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并提供公共卫生、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服务。第三,实施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医疗费用负担重、患有重病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通过倾斜医疗政策、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动员社会力量救助等措施,实施兜底保障。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补贴,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以实施分级诊疗为重要抓手,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贫困地区延伸。推广以支付方式改革为纽带和以资源整合为重点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在全省所有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包,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三是全面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集体、社会和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作用,实现贫困人员100 %参保。从医保政策入手,进一步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政策倾斜力度,筑牢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网底。鼓励各州市积极探索,整合资源,为贫困人口购买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开展大病社会救助工作试点,动员公益组织和企业在贫困县设立大病社会救助基金,通过社会募捐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和个人开展募捐,精准救助贫困大病患者,进一步减轻大病个人费用负担。做好2017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贫困大学生的社会保障卡费减免工作。
四是全面推行健康扶贫便民惠民措施。积极推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取消贫困人口住院预付金。加强部门间协作,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医疗救助 “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未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的,实行定点医院垫付、定期联审、统一结算的方式,方便贫困患者。
五是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与卫生应急工作。要抓住薄弱环节,强化贫困地区公共卫生与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优化健康扶贫的卫生环境。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努力让贫困群众“少得病”。大力推进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加强农村学校健康教育,开展“小手牵大手”行动,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职业病、放射卫生、饮用水水质和食品等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减少健康危害。加强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巩固疾病防控成果,健全完善疾病监测预警体系,有效应对传染病疫情。建立完善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云南省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扎实推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全员治疗工作。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发挥好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中的作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加快建设卫生防疫移动处置中心,全力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推进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六是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卫生条件。科学做好新农村卫生医疗公共服务设施设计和建设,加快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进程,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力度。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爱国卫生工作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改善沿边群众生活生产条件、脱贫攻坚等环境整治任务。
七是加强健康扶贫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健康扶贫的积极作用,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共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按照《云南省“互联网+健康医疗”行动计划》,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为统领,协调推进省、州市、县区三级区域、计划生育业务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平台建设。组建省级人口健康云平台公司,加快省级健康医疗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强健康医疗信息标准规范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着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大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省级三甲医院年内实现对医联体内30%的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三、强化保障、狠抓落实,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高效惠民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场关键战役,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要求“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要做到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我们要认清新形势下健康扶贫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的工作行动中去,把健康扶贫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一项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健康扶贫任务具有相当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但是千难万难,只要真正重视了就不难,认真谋划了就不难,找准了突破口就不难,真抓实干了就不难。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推动健康扶贫工程持续深入开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指挥督战,身先士卒抓扶贫、亲力亲为促攻坚,为全党做出了表率。我们必须要强化看齐意识,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向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要求看齐。作为推进健康扶贫工作者,新时期肩负着新使命。要强化“干好工作是本职,不干工作是失职,干不好工作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本系统、本部门的长期的、重点的中心工作,采取超常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做到工作目标刚性、计划实施刚性、政策措施刚性、考核问责刚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健康扶贫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同时,要树立全局意识,在省扶贫办的统一协调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业扶贫工作,特别是要在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中有所作为。
(二)健全组织领导。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健康扶贫工程列入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常抓不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主动抓,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抓、全力抓,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调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全面把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卫生计生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协调推动落实贫困县主体责任,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贫困县目标考核管理,加强组织推进,抓好各项政策落实。
(三)加强资源整合。各地各单位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积极统筹领导资源、统筹内部资源、动员社会力量等,形成领导健康扶贫工作闭合回路,细化分解健康扶贫行动计划和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政策托底作用,强化工作合力,助推健康扶贫工程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四)严格督查考核。注重用好考核的“指挥棒”,加强效果监管。对照健康扶贫行动计划的任务分解和职能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考核扣分标准,纳入年度政府目标责任考评,充分运用综合考评和行政监管手段,评估工作效能、问效工作实绩。充分运用专项查办、挂号督办、定期回访、销号落实等督查手段,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任务不落实不放过,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强化责任追究,对健康扶贫工作组织不力,没有按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完成质量差的,将启动行政问责,组织诫勉谈话,增强健康扶贫工作的落实力和执行力。
同志们,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云南省健康扶贫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求真务实,集各方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开展,为打赢云南脱贫攻坚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