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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哲同志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刚才,建平县长对具体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要站位全局,提高认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件非干不可、必须干好的大事要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特别针对土地制度改革进行了系统阐述,核心就是保护农民土地的财产权利。今年4月以来,省、市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我们要清醒认识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从国家层面讲,开展农村土地确权一是全面了解国情的需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农民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人民政府确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将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和农户承包土地的准确信息统一录入数据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国土地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有利于中央了解国情国力,更好地指导开展土地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土地保护的措施。我国耕地人均数量少,总体质量水平低,后备资源也不丰富,保护耕地是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和进城落户人口的增加,农田耕地撂荒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严重的乱占耕地、违法批地、浪费土地等现象。由于土地权属不清,这些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耕地面积锐减,土地资产流失,不仅严重影响了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以在明确承包地归属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土地性质、划定耕地红线,促进耕地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三是稳固农村基础的要求。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关键在于承包地等资源性资产管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以真正把承包农户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落到实处,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参考。
同时,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民也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以通过确权促维权。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和物质权益。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价值日益显化,农民对土地权利的关注度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然而,受历史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农村普遍存在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权利主体不明等问题,对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以进一步查实农民承包地的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明确农民的土地权利主体地位,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二是可以通过确权促确责。随着农村集体经营制度的确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农民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但是对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却没有落实到位。同时由于长期以来部分地块权属责任不清,政府开展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时往往难以找到有效的责任主体。通过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可以进一步明确承包土地的责任主体,明确土地发包方的监管责任和承包方的承包责任,让农民朋友更清晰、准确地了解自己在土地承包中有哪些应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应尽的义务,确保从土地权益中得到应有的收益,在国家征收征用土地中尽到应尽的义务。三是可以通过确权促发展。当前,农业发展正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趋向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型生产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可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制度,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产权、林权、股权顺利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实现资源、资产与资金要素的合理转化和结合,进一步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确权登记以后,农民还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获得股份收益,也可以通过承包地流转,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
二、要抓住关键,做细工作
我县已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确权登记颁证“整体推进”县。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今年我县必须全面完成17个乡镇、4个管理处、2个办事处的362个行政村,约5406个村民组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步骤复杂,必须抓住重点环节、重点任务,把工作做细做实,稳步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
(一)宣传动员要到边到角。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必须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通过电视、网络、标语、会议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争取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乡镇、村组要层层召开动员会,一级一级宣传发动,一级一级走村入户,大力宣传农村土地确权对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确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张榜公示、电视报道、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法规、方法步骤、时限要求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做到确权工作家喻户晓、入心入脑。扎实做好入户宣传工作,逐人逐户宣传告知,对外出不在家的农户,一定要通过电话、公示等方式及时通知到人,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同时,也要注重对基层干部的宣传培训,让广大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重要作用,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县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参与做好土地确权工作。
(二)调查摸底要全面细致。开展土地权属调查是登记颁证的前提和基础,是推动确权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步骤。农业、国土部门及各乡镇、村要密切协作,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所有权调查摸底工作,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四至边界、面积大小、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全面清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农村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资料,能够收集补全的全面收集整理,能够补建修复的尽量进行修复,通过掌握第一手的原始档案资料,摸清原土地承包合同、证书记载的土地承包历史状况,为明确土地权属提供参考。同时,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智慧商城”建设成果,对要确权的土地能够提前明确空间位置、实际面积、承包关系的,能够合理确定土地权属、界址、面积的,要摸排细致、尽量减少确权工作量。
(三)政策解释要统一规范。要严格按照国家《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执行监督工作。组织编印统一的政策宣传小册子、印制问题解答“明白本”,对承包合同、地块调整、登记发证、确权确股不确地等政策规定进行摘要整理,让农民群众看得懂、记得牢。要统一政策宣传口径、规范政策宣传文本,确保政策宣传的权威性、准确性。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的把关,确保政策执行在基层不跑偏、不走样。对确权登记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制定解决方案,尽量采取村内民主协商、村民决议的办法解决;
乡村无法解释的,要及时向县请示汇报;
县本级无法解决的,我们要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政策予以解决。各乡镇、各村都不能对政策不明、问题不清的私开口子,严禁因此出现后续不稳定问题。
(四)工作推进要稳步有序。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各项工作,落实好土地清查、承包权调查、完善承包合同、登记颁证、建立档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稳妥、顺畅、有序地推进工作。要坚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以二轮延包为基础,以承包台账、合同和权属证书为依据,坚持承包关系、承包地块、承包起止时间“三个不变”,严禁擅自收回和重新发包土地。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矛盾比较突出、农民要求十分强烈、确需进行调整的,根据法律政策规定和农民群众的意愿进行微调。坚持因地适宜、点面结合,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必须统一部署、步调一致,同时指导各乡各村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民拥护赞同的土地确权模式,不搞行政命令式的“一刀切”。尤其是双椿铺镇蔡店村作为成熟的试点,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更高的标准、更快的速度完成登记颁证工作,为其他乡镇提供好的经验。
(五)野外作业要精准高效。积极引入专业的测绘队伍开展土地测绘工作,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让真正有资质、有能力、有经验的测绘公司参与土地测绘工作。要加强对测绘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野外作业的全过程监管,综合运用高空航拍、卫星定位等技术手段,对各个地块进行精准定位、精准丈量,测绘结果与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进行比对,有效解决承包地块空间位置不明、地块面积不准、四至边界不清等问题。测绘公司要排除外界干扰、独立完成测绘工作,确保测绘结果公开公正、准确无误。国土等部门和乡、村干部要积极协助配合测绘工作,为专业人员开展测绘提供便利。
(六)群众互动要全程留痕。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组织干部进村入户,一对一、面对面地开展宣传,把法规政策讲清讲明,把利害关系讲细讲全,帮助群众打消思想顾虑,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提高农民参与配合确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权工作的每个步骤都要反复酝酿讨论,每个环节都邀请群众参与,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等成果,要一项一项的让群众签字确认,在乡、村、组进行全面公示,做到情况不清楚不实施、公示有异议不确权,确保确权颁证的成果合法有效、得到全体群众认可。对存在争议的田块和问题,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合情合理的原则,通过农民协商的方式依法解决,为确权登记颁证创造条件,避免出现土地矛盾纠纷问题。权属来源不清楚、违法占地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准进行登记颁证,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特别对外出人员,他们对确权登记的全过程是否认可、对确权的结果是否认可,不能简单地说“我打过电话了”就行了,而是要将他们认可的痕迹留下来,避免今后出现反复或纠纷。
(七)时间节点要把握准确。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全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依时序进度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各阶段工作,确保准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科学统筹,把调查摸底、档案整理、绘测招投标等流程多、时间长的工作放到前面来,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快进入资料收集、土地测绘等环节,5月份正式启动确权登记工作。抓紧完成公开公示、登记颁证、档案建设等后续工作,确保11月份完成登记颁证任务,12月份迎接省市级核查验收。
(八)确权成果要科学运用。坚持一举求多效,创新和深化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运用,加快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托确权登记颁证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积极探索地籍信息化管理,为国土部门提供土地属性证明,完善土地利用数据库,提升土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土地测绘成果,科学分析农村土地现状,为制定乡村建设规划、开展空心村整治、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等工作提供依据。通过确权登记颁证,促进土地适度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促进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明确承包地归属,结合国土部门正在开展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权和林业部门开展的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抵押贷款业务,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与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相结合,促进基本农田划定调整工作开展。
三、要强化保障,确保实效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今年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协作配合,认真加以落实,确保顺利完成。
(一)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节点进行统筹安排,对各相关部门责任进行细化落实,对各乡镇工作开展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进一步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任务,尽快选定办公地点,保障必要的办公设备,迅速启动工作。从各单位抽调业务熟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实行集中考勤、集中办公,建立一支精明强干、认真负责的人员队伍,确保“五一”后人员到位。各乡镇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人员责任、工作流程、时限进度,把县委、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发挥各方作用。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的责任义务,严格落实部门的职能责任、乡镇的属地责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农业部门要牵头抓总、具体负责,做好方案制定、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和考核评定等工作,积极对接上级最新政策和规定要求,把确权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任务,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对县委、政府安排的任务事项,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不得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涉及相关人员抽调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要确保抽调人员与原单位工作暂时脱钩,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土地确权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辖责任,认真做好辖区内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地块丈量、归档造册等工作。要注意发挥村级基层组织的作用,各村、组要发挥村“两委”班子和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选配一批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对本辖区情况比较熟悉的同志作为联络员,积极配合确权登记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三)强化指导,规范政策执行。要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成立专门的业务指导工作队伍,对基层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指导,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要求顺利推进。要加强对政策执行的把关,扎实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组织一批懂政策、懂业务的专家和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法规政策巡回宣讲,帮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答疑解惑。要积极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一会儿动员会结束后,县农业局将对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四)狠抓落实,严格督促检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必须加强督导,狠抓落实,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完成确权任务。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要紧密配合,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专项督查,不定期派出联合督导组到各乡镇开展现场督导,强力推动工作开展。建立工作月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跟踪检查,每月编发一期督查通报,晒一晒、比一比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要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对思想高度重视、工作进展迅速、完成情况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任务落实不力、玩忽职守以及在确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要加强检查验收和评先评比,明年初将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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