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启动会主持词(全文),供大家参考。
在**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今天召开2017年二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会。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第二轮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各室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组组长;
李家乡、蒲台乡、区司法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今天的会议有三项议程,下面依次进行。
第一项:请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宣读区委第二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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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请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安排第二轮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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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自今年3月全区首轮巡察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巡察工作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中心,紧盯“三大问题”和“六项纪律”,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着实开展了对区农牧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政治巡察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第二轮巡察,采取“一托二”的形式,对*个单位、*个乡镇进行巡察。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巡察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十八届党中央,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均对市县巡察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省区市党委要推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党的市和县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7月20日中办印发了《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这些都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大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一定要站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这个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切实用好巡察“利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第二轮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务必把巡察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放在心上,落在实处,全力配合、支持好巡察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巡察工作要坚持“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的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中心、剑指问题、精准发力。
一要突出问题导向。按照王岐山书记提出的“竖起耳朵、瞪大眼睛、伸长脖子去找问题”的要求,抓住重点和要害,切实把被巡察单位最重要的“穴位”点准,真正巡出实情、查出问题、开出良方。一是结合实际,找准重点问题。此轮巡察的单位,类型特点各不相同,巡察的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除了共性要求外,也要准确把握被巡察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要积极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和途径,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做好线索储备,找准重点问题。要善于分析问题线索,个性问题要深挖,共性问题要找准,以小见大,由表及里,突出根源和重点。二是深入调查,查实具体问题。要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受理信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把明察与暗访结合起来,带着线索去调查,带着问题去走访,把具体问题查准、查实、查透彻、查到位。
二要明确工作重点。要继续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所谓“重点人”,就是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
所谓“重点事”,就是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
所谓“重点问题”,就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要创新方式方法。要借鉴市委巡察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在干中学、学中干。很多时候,问题藏的非常隐蔽,如果只做面上的工作,可能发现不了真实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我们创新方式,增强针对性、机动性、灵活性。必要时,可以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直奔主题,直指要害,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有些情况的了解可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下沉一级,延伸到下属单位去了解,深入挖掘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四要注重成果运用。巡察工作结束时,各巡察工作组要悉心梳理掌握的情况,以对区委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认真撰写好巡察工作报告,使《报告》客观准确定性和评价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为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原汁原味地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特别是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警醒,把教育防范做到前头。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期间要及时向纪检、组织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移交。要把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发挥好巡察工作的导向作用。
五要推动问题整改。要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强化整改责任。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反馈、移交以后,问题线索处置的责任主体是纪检、组织等部门,整改落实的责任主体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分层压下去,不能混淆职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巡察工作,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认真对照、务实查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明纪律,履行职责,全力完成巡察各项工作任务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巡察组肩负着区委权威和信任,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强化责任,敢抓敢干,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要牢记职责使命,落实监督责任。各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在巡察中要有作为、有担当,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坚持既管事又管人,真正把每一个干部用好、管好、带好,切实履行好巡察工作职责。抽调参与巡察工作的工作人员,有的在原单位是领导岗位,到巡察组工作后,要主动适应巡察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办事,坚决服从安排,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巡察组成员工作期间脱离原单位,集中精力搞巡察,巡察任务结束后,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再回原单位工作。希望巡察组成员以大局为重,坚决服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调配和工作安排,对区委巡察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
二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巡察纪律。巡察干部必须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更高的标尺来衡量自己,做到纪律严明,绝不出现“灯下黑”。工作纪律上,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组织授权巡察哪个单位,巡察权限就只对哪个单位有效,不能越权处理不是本组巡察对象的问题,更不能打着巡察旗号去办私事。保密纪律上,要严格遵守巡察纪律,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绝不能跑风漏气。保密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必须守口如瓶,不能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廉洁纪律上,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措施要求,严把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在廉洁自律、改进作风上做表率,确保每一名巡察干部都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三要加强团结协作,勇于担当负责。巡察组成员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碰硬,提高发现问题、总结归纳问题的能力。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如实反映问题。要珍惜组织的信任,以担当精神扛起责任,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努力完成好巡察任务。巡察组长安排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每个同志的专长;
副组长要积极配合组长,敢于负责、敢于担当;
联络员要做好上下沟通、内外协调;
抽调干部要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协作配合,形成团结共事的氛围,提高巡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被巡察单位一定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的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碍巡察组正常工作,否则,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同志们,第二轮巡察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勇往直前、迎难而上,不折不扣地完成区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到此结束。请参加区委第二轮巡察的巡察组全体成员接着参加巡察业务培训。其他同志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