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调研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调研报告6篇
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调研报告篇1
背 景
自2014年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来,教育部于2015年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简称《创新行动计划》)和《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简称《发展行动计划》)。
在2018年9月的全国教育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大力办好职业院校,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王继平表示,下一步针对“职业教育”将具体做四件事,即“出台一个文件、完善一个机制、召开一个会议和启动两项行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王继平11月8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打造“双师”团队方面,通过校企合作共建双师型教师,促进了高职教师和企业的双向交流和合作。
2018年11月14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审议通过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贵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贵州***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继续教育培训)联合办学合作方案
1、合作的总体思路
(1)实现社会机构贵州***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学服务公司)与财大继教院的双向交流和合作,建立起“共建机构、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享资源”的校企合作机制,促进财大培养“双师型”队伍提供一个良好的机会和平台;
(2)通过校企合作,充分发挥“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训基地、贵州财经大学培训中心、贵州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以及财大的师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成果优势,增强财大继教院把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脉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共同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培训模式,进一步提高财大继教院的知名度以及影响力;
2、合作的意义
(1)合理配置和使用好财大的教育资源,节约企业在职工继续教育资金不足问题,解决贵州企业缺乏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的意识,为整个社会节约继续教育资金,创立有针对性的各种短期知识技能培训,满足地方政府经济管理人才的提高,企业(含国企、民企)对职工进行短期培训的需要,培育企业把科技教育和职工培训纳入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为地方经济助力;
(2)通过校企合作,对财大继教院最新知识、最新技术、最新研究成果、最新的教材”得以快速实践运用,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学员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为目标;
(3)坚持服务地方突出特色的原则,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贡献求支持,以创新求发展的道路,以实现继续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3、合作目标
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优势,在财大继教院现有成功教育模式的基础上,本着以市场为导向,共同探索培训领域的深度与广度,开展各领域培训合作,更好地为社会培养所需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在2019年内实现党政、企业(含国企、民企)、金融(含税证类)、技能、考试考证、文化传承、技术创新、社会服务、专业定制等各类领域开展培训班次,计划培训8000至10000人(次),实现校企合作双赢,让财大继教学院在贵州继教(培训)领域再添新绩。
同时,探索岗前培训、就业培训、劳务输送新路子。
4、实施主体
(1)贵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贵州***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情况介绍另行附注)。
5、合作机制
合作期间,坚持以“共建机构、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享资源”合作机制为主线,要充分利用财大的师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成果优势与公司方的载体优势、资源优势、服务机动优势充分结合起来,发挥教学服务公司是学校与企业输送人才、交流资源的桥梁纽带作用,要结合企业特点,精准设计培养标准 提供培训方案做到和企业、产业接轨,让培训课程体系充分体现出实践教学与职业素养;
运行中加强共同研究、沟通协调、信息互通、良性运行的合作机制,行政管理以财大继教院方主,教学服务公司方辅,教学服务公司以财大继教院名义统一招生、统一教学和管理。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
6、合作模式
——成立“贵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发中心”)
(1)以“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的合作模式成立“贵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开发中心”或“贵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培训中心”(名称双方再行商定);
(2)“贵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发中心”只作为学院下设对外合作部门,受贵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管理;
(3)该中心不列入财大学院的行政体制部门,财大继教院委派正式编制人员对接日常管理工作,其余工作人员全部由教学服务公司方负责管理;
(4)该中心作为双方对接工作、开发培训项目、教学课程的设计、拓展招生市场、研究培训项目等系列工作的场所和推进培训工作的链接点,在培训学员过程中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培训学习环境和创立良好的培训行业品牌;
7、合作期限
合作时间初定十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8、合作双方权责
(一)财大继教院方主
1 负责培训专业审核及申报,审查教学服务公司方对外发布的各类招生宣传资料;
2 负责制定教学计划(也可教学服务公司协助制定),编制教学大纲和教材审定,对教学服务公司选聘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3 财大继教院根据教学服务公司方招收学员情况,向教学服务公司配置学院正式编制员工,工资待遇由学院统一发放,定期检查和指导教学服务公司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质量监控;
4 财大继教院实行宏观管理:包括行政、教育教学、后勤保障、学员档案审核、培训合格审查等并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关证书;
5 财大继教院在校园内(鹿冲关校区、河滨老校区)提供提供寝室、教室、活动场地、中心办公室和招生场所(以下简称教学设施),以便办理招生咨询、教学管理,提供必要的办公室,配备桌椅等基本办公设备(办公设备教学服务公司方可以购买);
6 教学设施尽可能的在财大继教院方可用资源内解决,在财大继教院方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由教学服务公司方在财大继教院方范围外另行解决,
(二)教学服务公司方
1 以贵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训基地、贵州财经大学培训中心、贵州财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的名义招生,独立运作,资金自筹,自负盈亏,教学服务公司负责招生与教学管理的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执行财大继教院的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主办学校的检查监管,坚持依法从严办学;
2 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政策法规,在财大继教院领导下,教学服务公司全面负责培训计划申报、招生录取、学籍注册和学员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实验实习、人才培养质量和安全稳定;
3 严格按财大继教院审核后印制的招生资料发布招生信息,并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生源,不得违规招生和不实宣传;
4 负责学员成绩和教学档案的管理;
5 按财大继教院的统一要求聘用教师,认真审核教师资格,严格学员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社会满意度,如发生违规违法事件,由其引起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由教学服务公司自负;
6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为学员办理相关保险,承担学员教育管理中的安全责任,依据相关法规妥善处理学员安全事故。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安全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全权处理教学和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7 合作办学后增加新开的专业培训项目的教学设备,由教学服务公司方负责购买, 所购买的教学设备归学院所有;
8 教学服务公司在因需求需要对设施及其他进行整改及维修的费用由教学服务公司出资维修;
9 在正常运行后如有其他超出范围事项,具体方案另议。
9、财务管理
(1)对外招生收费以“贵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发中心”名义收取学费,中心收取后统一转入公司进行核算;
(2)公司执行年度财务核算制度,当年核算分配(时间原则上不超下一年度的1月31日止);
(3)财务人员教学服务公司聘任,双方共管,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合法合规;
(4)办学中的运行经费、人员工资均由公司规定统一支付。
(5)其他管理按《公司法》财务制度执行;
(6)设立以教学服务公司为主体的财务管理,开立银行账户,其财务接受财大继教院的监管,财大继教院可以安排会计人员;
(7)教学服务公司负责招生的学员收费标准定期向财大继教院报备;
(8)教学服务公司在财大继教院校区开展工作或办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由教学服务公司自行承担。
10、收益分配
根据国家教育继续教育办学政策,办学单位,办学模式相关收费标准,财大继教院提取培训收益利润的百分之二十(20%)作为教学设施使用费,教学服务公司方提取培训收益利润百分之八十(80%),日常教学课时费(师资费用、管理费用)由公司成本支付。
11、风险控制
(1)教学服务公司将根据国家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设立相应的学员安全管理措施;
(2)办学期间,教师和学员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案件、纠纷等问题,由教学服务公司全权负责;
(3)教学服务公司将结合各方面优势,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积极招收生,保证生源充足;
(4)双方共同协商师资储备,保证有足够且优秀的教师团队满足培训师资需求;
(5)教学服务公司积极拓展资源储备,确保联合办学培训正常运行和发展,争创国家优秀再教育单位。
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调研报告篇2
综合办公室述职报告综合教研组的述职报告参考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今天能够站在这里,我觉得自己真的非常幸运.回想
第一次站在这里,我是竞选组长的参选人员,而这一次我是以综合教研组组长的身份向大家汇报这一学期综合教研组所走过的历程.
其实我还满享受教研组长这个职务给我带来的不同与以往的感觉.虽然我得付出比以往多一倍甚至更多的休息时间,虽然我得经常绞尽脑汁地想组内教研活动的各种内容,虽然我还得牺牲一下自己瘪瘪的钱包(因为要用手机联系组内的成员,而我们综合组成员又是最多的),但是,它让我得到了锻炼和成长.
例如与他人沟通的能力、自我业务水平的提高,更多的是让我看到了其他老师身上的闪光点.我们组内的杜副校长是我们四楼办公室的常客,每次来不是拿着科学书就是科学作业本,一坐就是好长时间,原来是和我们办公室的另外两名科学老师在交流、探讨科学知识,他经常会说:我要自己先弄懂了,才能去教学生,要不然不就误人子弟了吗.
我很佩服他的不耻下问的精神,而且每次教研活动结束后,他总是
第一个上交评课表的.另外朱洪福老师和杜卸花老师是组内参加活动最积极的,每次的听课、评课,他俩都会准时参加,还有杜荣兰、汪梅仙两位老师虽然即将退休,但是教研活动一次不落,他们那种认真负责的态度真的让我很感动,同时也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还年轻,或许有些事情做的不够好,我很感谢他们对我的包容和工作上的支持.这是发自我内心的感谢.
随着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深入发展,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我们综合教研组全组教师充分利用业务学习时间,主动思考,不断进行专业学习和课后反思,注重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教研氛围浓厚.
在学校各项活动中有我们劳作的身影,有我们的辛勤汗水.正是因为有了大家共同的努力,这个学期我们综合教研组才有了以下成绩:
科学方面:叶文哲老师指导学生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
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调研报告篇3
篇一:新专业调研报告(参考提纲)
专业调研报告(参考提纲)
一、 专业人才需求与专业改革调研目标、基本思路与方法
二、 专业人才需求调研
1. 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2. 行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人数,技术等级,年龄,学历,工资等)近三年人才招聘情况;
未来人才需求的要求(学历、资格证书、技术水平等)
3. 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分析
4. 专业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分析(国内标准、国外标准、国内外著名企业标准)
5.浙江省 专业人才招聘渠道分析
三、 高职 专业现状调查
1. 专业在国内的分布情况
2.国内各地区 专业的教学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分类)
3.国内各地区 专业的特色、教改动向和发展趋势
4.其他
四、专业教学 分析(含师资 、实训 、培训教学 、校企合作 等的分析)
五、对 专业教学改革的建议
1.关于培养目标、专业方向
2.关于课程设置
3.关于教学改革
4.关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5.关于师资队伍建议
6.关于实践教学及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7.其他
篇二:专业调查报告范本
本科生专业调查
题 目:
关于采矿专业知识的调查
专 业:班 级: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成 绩:
共青团 与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制
关于采矿科学的调查报告提纲
采矿科学技术的基础是岩石破碎、松散物料移运、流体输送、矿山岩石力学和矿业系统工程等理论。需运用数学、物理、化学、力学、地质学、系统科学、运筹学、信息论、控制论、电子计算机应用等学科的最新成果。本次调查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岩体工程力学和采矿及矿山安全;
2.采矿科学的知识体系;
关于采矿专业知识的调查
摘要:为使同学们对即将学习的专业知识有提前的了解,以便以后更好的学习专业知识,班级组织同学对岩体工程力学,采矿及矿山安全,事故预测、监控与防治以及专业现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是大家了解了专业的学习内容,认识了一些设备器件,大家都能够对专业知识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也增加了学习的兴趣,达到了预期目的。
关键字:岩体工程力学;
采矿及矿山安全;
事故预测、监控与防治;
专业现状及前景
前言:当今社会,随着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文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学博得础上更加要求精益求精,所以,社会、学校对大学生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社会、学习的要求,使自己的专业知识达到更高的水平,我们必须对所学的专业知识有一个全面的预知。因此,决定于暑假期间组织同学对专业知识进行调查。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大家到图书馆查阅文献,通过互联 查找专业知识介绍等各种形式积极加入到活动中。做了充足的准备后,大家一起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首先了解了我们所学专业的一些基本情况与学习要求,及其发展前景与就业状况:
一、岩体工程力学和采矿及矿山安全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岩体工程力学、采矿及矿山安全及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
1、岩体工程力学
岩体力学( c a c a c )是土木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岩体力学是力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研究岩体在各种力场作用下变形与破坏规律的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科学,是一门应用型基础学科。国际上往往把岩体力
学称为岩石力学。它是研究岩体在各种力场作用下变形与破坏规律的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科学,属于应用型基础学科。主要研究经过变形和破坏的岩体在地应力条件改变时产生再变形和再破坏的力学规律的学科。是力学、地质学与工程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
岩体力学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连续介质力学阶段。把岩体视为一种完整的连续介质材料,将连续介质力学的理论和方法,特别是把土力学理论移植过来,用于解决在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岩体力学问题。这是岩体力学发展的早期阶段;
碎裂岩体力学阶段。在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国际上发生了几次大型水坝工程事故。在对这些重大事故研究过程中,逐渐注意到岩体并不是完整一块,而是由节理、断裂等切割成的碎裂岩体。在岩体力学研究中重视了节理、断裂面等力学作用,提出了不连续性、不均匀性、各向异性是岩体的重要特征;
注意到尺寸效应等现象。在力学分析上出现了块体分析的理论和方法。
岩体力学主要研究岩体上各种工程地基的变形、破坏;
岩体边坡的变形、破坏;
地下工程的围岩变形、破坏、开挖和支护;
岩体改造方案及技术。必须研究的基本问题有:岩体结构,特别是结构面的地质规律;
岩体中应力,包括地应力及工程建设引起的二次应力;
岩体变形规律;
岩体破坏机制及强度理论;
岩体水力学理论。
岩体力学的基本理论主要有岩体地质研究 、岩体力学试验和实验、岩体的力学分析和;
岩体改造方案及技术措施研究。这四部分研究工作与岩体工程研究的阶段相对应,逐步地开展和应用。
岩体力学的应用主要是与岩体工程阶段结合分为三类:岩体力学特性普
查 、专门岩体力学问题研究和岩体变形观测监测及反分析。
采矿及矿山安全
矿山安全是国家在采矿过程中,为保障安全而需要采取的措施。目前,我国已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的人给予相应处分。
1、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
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三、煤矿重大事故预测、监控与防治
煤矿安全生产一直是煤矿企业最为关心的大问题。为了做到煤矿安全生产,应坚持预防为主,有效控制和排除重大安全隐患。要达到这一目的,从技术上应紧紧抓住三个环节:预防;
监控;
防治。
篇三:专业建设调研报告
专业建设调研报告
一、调研目的
此次调研主要针对长三角地区、江苏省、淮安市装备制造业大中小企业、江苏省高职院校及外省部分高职院校、我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毕业生及在校生。
主要目的:
1、了解企业对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技能型人才的能力要求、需求层次、内部人才培养途径以及校企合作意向等问题;
2、了解目前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的发展现状、专业特色、教改动向,兄弟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
3、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知识技能应用情况、对学校人才培养的评价与建议等问题;
4、了解学生对专业知识体系的理解及评价。
通过调研结果分析企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技能型人才需求情况、人才的岗位分布、人才岗位能力要求及对我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毕业生的评价。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的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最基本的依据。根据社会需求确立专业建设和发展方向,准确定位我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的培养目标,继而制定出目标明确、定位准确、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使我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专业,并为淮安市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调研时间 年6月至 年9月
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人才需求状况
通过对相关企业的调研后发现,机械制造业的不断调整,其投资方向、产业结构正逐步向低污染、高科技方向发展,具体体现在:机械产品品种不断更新,生产工艺不断改进,新设备的比例不断增加,设备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这些都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及社会适应性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另外,企业设备对一线操作人员的需求在大量减少,而对于高端人才的需求量较大。
1、行业人员基本情况。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行业从业人员在单个企业的人数相对较少,技术等级较高,年龄较轻,不一定有很高的学历,但是一定有着丰富的高效解决问题的经验,和对这个行业的自己很深的理解,工资待遇在企业中属于中上等水平。
2、近三年人才招聘情况
对于生产一线的人员主要从技工学校来进行招聘,这部分人员实操能力相对较强,理论基础相对较弱,解决新问题的能力相对差一些。高职毕业的人员均须
从生产一线做起,并且在企业都会经历轮岗的磨练,凡是能够经受住磨练一年以上的我院毕业生在所在企业都有了较好的发展。经过一年左右的磨练后一般都能到技术部分或者销售售后部门等技术含量较高,收入可观的岗位上稳定工作,部分优秀的学生可以进入设计部门与本科生争取一杯羹,甚至有的比本科生做的还好,因为学历的差异让高职学生有了更强的学习动力,在校期间良好的实践动手能力给其学习相关理论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3、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及人才规格分析
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从事制造业的企业需要大批基层技术管理应用人才,高新技术的实施和装备制造业财富的创造正是通过这些基层管理者来执行和实现的.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既是高等院校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高校教学质量,形成自身特色发展的需要。
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分析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数控车工中级证、CAD高级证书和钳工中级证。
数控车工中级证书:可以满足学生初次就业时在生产一线参与生产的需要,学生可以直接上手操作机床或者经过短暂的传授后进行产品的生产加工,减少了企业再培训的时间,降低了企业引进新人的成本。
CAD高级证书:可以满足学生绘制零件图纸的岗位能力要求,可以高效的与其他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交流学习。
钳工中级证书:可以满足学生对于设备维护保养的要求,在该工作岗位上对于各种修配有着较高的要求,多种钳工加工方法的学习经历可以降低学生的畏难心理。
《专业调研报告》出自:
:
请保留,谢谢!
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调研报告篇4
***乡镇纪委联合办案组制度暂行办法
为了探索建立适应***区管理体制的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机制,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在不改变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有效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为***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纠的要求,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创新办案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高效化解基层矛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协调、分片指导原则。做到整合资源与提高素质、查办案件与推进工作、注重实效与强化治本相统一。
(二)坚持就近整合、提高质量原则。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思路,合理划分办案区域,有效配置办案资源,确保形成办案合力。
(三)坚持依法回避、交叉办案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联合查办案件实施地域回避,一般由非案件管辖地乡镇纪委办案人员进行查办,确保案件查办顺利进行。
(四)坚持以案代训、共同提高原则。联合办案工作应发挥办案骨干主导作用,通过互相学习、以案代训方式促进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办案水平的共同提高。
(五)坚持乡镇纪委双重管理、交办案件垂直管理的原则。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区纪工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其现行管理体制保持不变,联合查办案件由纪工委直接管理,所需办案资源由纪工委统一调配。
三、区域划分
根据***区乡镇分布实际,成立河南、河北两个联合办案组,联合办案组在纪工委领导下开展案件检查工作。
河北联合办案组包括*******、***、***、***6个镇;
河南联合办案组包括*****、***、***、***、**、**6个乡镇。联合办案组组长由纪工委领导成员担任,负责掌握辖区内案件基本情况,指导查办案件工作,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重大案件直接参与查办。联合办案组成员由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组成。
四、办理范围
联合办案组应突出办案重点,要严肃查处基层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中的腐败问题;
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作风粗暴、欺压百姓等不良作风;
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
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
一般信访案件由乡镇纪委自办,联合办案组负责办理重要复杂案件。
重要复杂案件主要指:
(一)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二)反映问题较多且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单独组织查处困难较大的案件;
(三)本乡镇不宜直接查处的涉及本乡镇基层站所和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案件;
(四)需要本乡镇纪委人员回避的案件;
(五)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报结果的案件;
(六)涉及违纪金额较大的经济案件;
(七)乡镇干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包括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
(八)需要联合办理的其他案件。
五、办案程序
(一)纪工委对联合办案线索统一管理,凡联合调查的案件,由纪工委领导批示或由案发地乡镇纪委提出。属于乡镇纪委职责范围内的交乡镇纪委办理,重大或复杂问题交联合办案组办理。乡镇纪委认为案件重大、复杂或自办有困难的,可报经联合办案组组长、纪工委主要领导同意后,交联合办案组办理。
(二)联合办案组领受办案任务后,联合办案组组长在本片区内研究成立调查组,确定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明确调查任务,提出办案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调查组由一名非案发地乡镇纪委书记任组长,两名或两名以上乡镇纪委书记(其中一名为案发地乡镇纪委书记)为成员组成,开展信访举报案件的核实调查等工作。
(三)调查组对案件线索初核后,其立案、审理及后续处理决定等工作报纪工委研究决定。纪工委要加强对案件初核、查办工作的领导,经常性地督促检查调查组的工作进展情况。调查组可以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工作地点由案发地乡镇提供。
(四)调查组完成的案卷交由纪工委统一保管。调查组组长是案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联合办案组组长是整个案件质量负责人。
(五)纪工委组织联合办案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工作分析汇报会,总结交流办案经验,安排部署办案工作,梳理摸排案件线索,及时研究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存在的问题,通报本辖区内乡镇纪委的案件查办情况。
(六)联合办案要认真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在查办对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时,除经常性地向纪工委报告外,重大事项或其他需要报告案发地党委的,要及时报告;
调查组在提交调查报告基础上,还要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提交案件调查治本工作报告,以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工作要求 (一)联合办案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整合资源、通力协作。要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案件初核或查办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办案人员应严格遵守办案回避制度、办案保密制度,严格遵守办案工作“六不准”,即:不准无故拒绝联合办案组的统一安排;
不准向案发地单位提出与联合办案无关的要求;
不准与涉案人员私自接触,接受涉案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礼品和宴请等;
不准违反程序、纪律和法律办案;
不准对外泄露、扩散举报材料和调查内容;
不准私自保存、销毁调查证据材料。
(三)联合办案工作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凡抽调人员在参加联合办案期间,一般不应再安排本乡镇其他工作,为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查办案件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党委执行落实联合办案组制度的情况,将作为***区党工委年终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纪工委根据联合查办案件开展情况,核拨一定工作经费。案件查办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实行各乡镇纪委书记及纪检干事信息资源入库管理,对每个入库干部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情况予以记录,防止办案中出现人情案、关系案。
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调研报告篇5
公检法联合办案的几点思考
内容摘要: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联合办案被刑事司法系统默认甚至广为接受, 以至于在普通民众看来, 这成了司法机关表达对案件重视的一种方式, 每当发生什么重大的或者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时, 人们总会情不自禁地期待着公检法三家联合办案——由各级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三部门的领导,召开专门的案件讨论会迅速拍板定案。在效率优先的思维方式支配下, 公检法联合办案确实能够迅速调节三机关之间的矛盾,使三机关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快速处理案件。但是,由于公检法联合办案制度本身的法理缺失,缺乏制约机制,制度实行者也缺少正当程序观念,公检法联合办案制度在实践中已经走向异化, 案件讨论会不仅仅是摆事实、讲法律那么简单, 三部门对案件的协调与妥协并达成一致意见常常成为会议的主旋律。笔者认为出现这种弊端是因为对刑诉法相互配合原则的过分重视和曲解。
关键词:公检法 联合办案 弊端 司法独立
公检法联合办案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宪法》第135条和《刑事诉讼法》第7条做出的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一直以来,公检法相互配合迅速完成对大案要案侦查审理似乎名正言顺了,但我们在赞叹和钦佩司法机关高效运作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公检法互相配合关系的缺限及消极后果。下面浅谈我对此问题的几点思考。
一、什么是配合
配合是指各部门或诸单元为了完成一个共同的目标而互相有机地完成各自的分工。在刑事诉讼中“互相配合强调的是诉讼中各种不同的职能主体和权力主体之间的相互协作。”它强调的是公检法三机关在分工基础上,互相支持,互相协助,查明案件事实,揭露和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如果分工是明确各尽职能,那么配合是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协助其它机关行使其职能而不越权包办。
由此看来,互相配合原则有至少以下特点:A、配合是司法机关之间的配合,公民、法人作证或协助调查不是配合。B、配合是司法机关的诉讼职能配合,各方地位平等、目标相同。
二、在法律中寻找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我国《刑诉法》第三条对三者的诉讼职能作了明确规定,但在行使这些职能过程中究竟要如何互相配合,法条并未作明确规定,倒是该条明文规定“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这与《刑诉法》第七条到成鲜明对比。因此从现有的法条上看,除了第七条上原则性的提示之外,很难找到现成的三者职能配合的具体规定,而且从《刑诉法》关于职能分工及其具体含义来看,各司其职完全可能,且可不以对方的职能配合为前提。
在现行刑诉法下,公检法三机关在履行法定的诉讼职能中并不一定需要互相配合才能完成任务,至少配合不是全方位的,代表不了侦、控、审三大职能运作方式的全部或大部,尤其是在依法办案的大前提下,由于三机关职能不同,三个职能又分处三个环节,其对案件处理的原则、方法、立场均不同。三机关分工明确,互不隶属,过分强调配合,其结果只能是牺牲自己的原则去迎合他方的需求,从而背离自己的职责,最终是使自己的角色和职能荡然无存,进而影响司法公正,引起种种消极后果,使刑事司法权力变成“司法权力主体间为了共同目的所采取的手段,”沦为行政或政治的工具,抛弃了刑诉法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取向。
三、互相配合的消极后果
如前文所述,互相配合并不反映刑事诉讼规律,并非侦、控、审三大职能运作之基本要求。但由于互相配合思想已长期占据我们内心,成为实践中最被强调的一项准则。因此长期以来它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也是十分巨大的。
第一、三者强调配合关系,会导致制约关系的削弱。
公检法三机关均是掌握国家一定权力的机关,三者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基本上代表了三个不同的诉讼环节。由于三者的职能都可能对公民个人产生深刻的影响,并且作为权力,原则上均有被滥用的可能。因此,对权力设置,必须给予适当的制约:对权力的行使,必须有适当的监督,因此在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各项权力进行一定的制约是必要的,这是司法公正必要条件,也是司法公正的程序体现。否则极易导致司法权力的滥用或产生司法腐败。依照目前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的设计,侦、控、审三个环节必须有一定的制约。但是由于我们在讲分工、制约的同时,又讲究三者之间的配合,而且往往将互相配合提升到一个政治高度,往往要求三个公权机关为完成某个特定的使命(如严打整治、专项治理等)而同心协力,往往为达到目的而不问手段,使得原本清楚的三个诉讼环节及各自的职能趋同或混同。为达到目的,往往使后面原本具有监督制度的环节迁就前面环节的某些不足,或职能同一,久而久之,产生配合的任意,并成为习惯,导致制度的弱化,甚至虚无。过去二十多年的实践也证明,有相当的部分的错案是在政法联席会议上产生的,而这个联席会议往往是调和三家矛盾观点的主要场所和方式,是互相配合的典型表现。
第二、三者强调配合关系,使得检察院原有的监督职能形同虚设。
无论是宪法还是刑事诉讼法,均确定了检察院为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依正常的理解,在分工的基础上,检察院对公安、法院两家的诉讼职能活动的合法性实施法律监督,对其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能的行为有权督查并提出指正,籍此来保证诉讼的公正。尤其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的监督手段往往还能使公安的侦查结论产生否定性后果。但由于互相配合原则的存在,使得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一些违法行为听之任之,或视而不见,甚至对原本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的案件强行起诉,以达到所谓的配合。
第三、三者强调配合关系,使法院的中立地位动摇。
法院作为法定的裁判机关,其本身必须是中立的,否则他仅仅是一方当事人而非仲裁者。由此,司法公正也丧失了最基本的条件和标准。而所谓的中立,尤其是刑事诉讼中的中立,是指“有关事项的裁断者或处理者对与该事项有利害或直接关系的诉讼主体应当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不得偏袒任何一方或对另一方持有偏见或歧视。”
法官中立,法院在行使刑事审判权时必须中立,恐怕无人会提出异议,否则,审判徒具形式而少了实质意义。只有法院中立、法官中立,才能客观公正地对待控辩双方,才能理性、公正地判断事实及适用法律。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案件的客观公正,才能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职责。中立要求裁判者不能有事先的对任何一方的支持、好感或者对任何一方的歧视或偏见。“裁判者对某一方程序参与者存有偏见,可能来源于其个人情感上的好恶,也可能源于其先入之见或预断。”但由于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这一法定原则需要贯彻,使得法院往往在案件审判之前就已经与公安、检察院达成谅解,或经过沟通已达成共识,从心理上已倾向于或不得不倾向于作为配合伙伴的检察机关,而对诉讼另一方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下意识产生排斥,立场明显不中立。而且,由于法律上只允许互相配合在公、检、法三机关之间进行,不要求也不允许法院再与诉讼的另一方辩方之间再产生互相配合,因此,互相配合的结果是显而易见了。由此可见,所谓的讲配合,只能使法院丧失裁判者的理性和主见,丧失其中立的基本立场。天平明显倾斜,诉讼三角明显变形。为了能还法院公正、中立的本来面目,必须在制度上予以保证,其中的主要一点就是取消所谓的互相配合,尤其是法院与控方、侦查方的配合。
第四、三者强调配合关系,使得辩护职能萎缩,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本身不能仅仅成为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工具,其价值取向不能停留在犯罪控制上,刑事诉讼同样也是保护人权,维护相对弱小的个人免遭公权力侵害的有力武器。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刑事诉讼的目的是惩罚犯罪分子和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统一。讲配合首先使得控方的观点能够在庭审前就传递给审判方,使后者先入为主,而在将来排斥辩方意见。其次,控方总是能够以配合为由要求审判方对自己的工作失误或缺陷进行谅解,籍此支持控方观点。最后,事先的配合与事后的配合使得法庭审理徒具形式化,辩护成为摆设,辩方的意见无法被采纳,甚至将被告人的辩解理解成抗拒认罪而使之蒙受不利后果,弱小的被告方与强大的公权力联合阵营对立,只能成为被“专政对象”,其合法权益往往难以保障。
参考文献:
【1】萧锐:《“联合办案”与被遮蔽的救济途径》,载《南方都市报》,2007 年12 月9 日。
【2】刘克兰、陈晓婷:“试论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对人权的保护”,载《法学杂志》2009年第5期,总第183期。
【3】荣晓红:试析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审查,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2期,总第547期
【4】陈永生、宋志军:“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推进司法改革——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综述” 网址:
>
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调研报告篇6
联合办学方案
商务外语学校(以下简称商外)与附属中学(以下简称附中),就联合办学事宜提出以下方案设想:
一、联合办学的宗旨:合作办学,优势互补,厚德强校,精质施教,以培养造就高素质毕业学生为宗旨。
二、联合办学的目标:将学校办成有特色、有名望、有规模、可持续发展的省级重点中学为追求目标。同时,争取用3-5年时间,使交大附中教师岗位津贴的80由附中逐步自行解决。
三、联合办学的方针:发展高中,提高初中,逐步改革,机制变通。
四、“发展高中”,即学校的改革和发展,首先要发展普通高中。而办好普通高中的关键又必须办出特色:1,专办女子高中,面向全省招生,住校全封闭管理;
2,在规定的普高课程外,增强英语口语教学;
3,高中毕业生通过相关的考试合格,可分别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职业中专毕业证》和国家劳动保障部印制的《技术等级证》;
4,学生毕业后,高考凡报考华东交通大学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录取。
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滚动式发展,首次招生2个班100名学生;
用3-5年时间,争取在校高中生达到10-12个班,学生数达到500-600人。
举办普通高中实行民办学校机制运作。收费按商外拟报批的每生每年5400元的标准收取。住宿费按交大标准代收转。膳食费自理。
五、“提高初中”,即提高初中教学质量、提高初中升学率、提高初中学生素质。20xx年面向全省招收初中新生2个班100名(男女兼收),住校全封闭管理。校外新生收费按商外拟报批的每生每年3200元的标准收取。住宿费按交大标准代收转。膳食费自理。
六、“逐步改革”,即1,增收补支,争取用3-5年时间,使交大附中教师岗位津贴的80由附中逐步自行解决;
2,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和课全制;
3,逐步实行高中、初中、小学分部核算制。
七、“机制变通”,即附中引入商外民办学校的办学机制,高中收费和初中新生收费总收入按“7:3”分配,附中七成,商外三成。附中承担全部费用开支(招生费附中、商外各承担一半),商外承担提供向全省招生权和收费权及参与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初中部和小学部仍按原来的体系运作,逐步引入民办机制,循序渐进,稳步发展。文秘114版权所有
八、交大及附中教职工子女的入学费用:小学和初中均按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杂费收费标准收取。保证入学;
高中收费按既定标准收取。
九、教学用房可采取三个方案,并优选其一。
第一方案是改造现有校舍。1,在校园外靠南边兴建一幢30个教室和10间教师办公室的教学楼,每层6间教室和2间办公室,共5层,总面积约2500平方米;
2,在校园内北边兴建一幢36个教室共6层的学生宿舍楼,第一层6个教室供小学使用,上面5层为学生宿舍,可供约700人住宿。3,在校园内西边建食堂、浴室,共2层,上面供外聘教师休息住宿用。4,将现有旧教学楼全部拆除,扩大校园面积,按实际面积修建田径运动场。
这个方案的优点是,可以满足24个教学班(高中、初中各12个班)和实验室的需要,可以解决住校女生的全封闭管理,还可以基本上够上一所正规中学的校容校貌,有利于招生。
第二个方案是腾出成教学院。将此院提供给附中。此院有教室24个,正好满足我们设定的办班要求。而且有多个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学生宿舍、办公室、食堂、浴室等设施齐备。住校女生便于封闭管理。
第三个方案是引进外资建校。此方案实施难度较大,因为现在的招资办学者多数是办自有的独立院校。即使有投资者,也要以其为主。因此,此方案不太理想。
以上所提方案设想,敬请领导予以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