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改革发展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不作为,政绩观偏差,以会议(精选文档)

时间:2022-06-24 09:4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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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改革发展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不作为,政绩观偏差,以会议(精选文档)

在推进改革发展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不作为,政绩观偏差,以会议3篇

在推进改革发展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不作为,政绩观偏差,以会议篇1

篇一:副县级领导整改措施

个人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决改变重业务、轻学习的错误观念,下大力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用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的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工作。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问题二:政治敏锐性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握精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央对新疆形势的重大判断上来。牢固树立没有与稳定无关的地方、无关的部门、无关的人的观念,切实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问题三:政治鉴别力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深、学透上狠下功夫,坚持每天自学一小时,每月组织参加一次政府党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修养。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问题四:政治执行力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提高执政为民的服务能力,尽快建立完善市政府班子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形式主义方面。

问题一:学风不实、不正,学用脱节。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自治区党委、地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整改的主要内容来抓。坚决改变重业务、轻学习的错误观念,下大力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用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的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工作。在学深、学透上狠下功夫,坚持每天自学一小时,每月组织参加一次政府党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修养。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问题二:文山会海,效能低下。

整改措施及成效:切实精简会议文件,按照务实高效原则,建章立制,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必须开的会议尽量多会合一,提高会议实效。减少文件印发,规范公文报送,精简简报材料,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到2014年年底各种专业会议比2013年要减少10%,发文比2013年要下降30%。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问题三:政绩观有偏差,不重实效。

整改措施及成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地委“西出兴边靠xxxxx”的工作要求和市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通盘研究全市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问题四:抓落实力度不够,执行力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完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责,责任到人、时间到天。对需要立即办理的,由即时督办;
对不能立即办理的,跟踪督办;
每季度对办理情况逐项督查、汇总,对未完成事项跟踪督办;
每半年对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问题五:担当精神不足,奋斗激情减退。

整改措施及成效:牢固树立发展创新理念,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统一发展思想,坚定发展信心,完善发展措施,迅速打开房屋征补、土地征收、边境旅游等工作局面。把责任落在肩上,把工作落在实处。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问题六:抓落实力度不够,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力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和“红线”意识,坚决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在2014年8月底前制定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问题七: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对学习“双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自治区党委、地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整改的主要内容来抓。坚决改变重业务、轻学习的错误观念,下大力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用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的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工作。在学深、学透上狠下功夫,坚持每天自学一小时,每月组织参加一次政府党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修养。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问题八:政绩观有偏差。

整改措施及成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地委“西出兴边靠xxxxx”的工作要求和市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通盘研究全市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问题九:政绩观存在偏差。

整改措施及成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地委“西出兴边靠xxxxx”的工作要求和市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通盘研究全市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问题十:会风不实,不见实效。

整改措施及成效:切实精简会议文件,按照务实高效原则,建章立制,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必须开的会议尽量多会合一,提高会议实效。减少文件印发,规范公文报送,精简简报材料,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到2014年年底各种专业会议比2013年要减少10%,发文比2013年要下降30%。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二)官僚主义方面。

问题一:调研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及成效:牢固树立群众第一的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多下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按照市委制定的五个一联系制度要求,深入了解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把基层群众满意当作衡量工作作风和工作业绩的第一标准。每月到乡镇场调研不少于3天,到部门调研不少于5天,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问题二:拍脑袋决策,脱离实际。篇二:党的群众路线个人整改措施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整改措施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通过不同的形式认真征求听取了宣传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共查摆出“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15条,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大家对我提出的批评意见,通过认真梳理,共涉及4个方面20个问题,现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以下整改方案。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转变作风方面整改措施 问题1:在党忧党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增强“主人翁”意识,大局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同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开展斗争;
坚决做到执行上级政策不打折扣,不信谣、不传谣。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问题2:执行八项规定从严要求不够

整改措施: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精简会议活动,转文风,改会风,认真抓好部机关及宣传系统整改落实。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四风”方面整改措施

问题3:理论学习研究不深不透

整改措施: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确保每天不少于两个小时用于学习。继续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科学判断和驾驭形势的能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每年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2篇以上。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问题4:存在做“表面文章”的现象

整改措施: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转文风改会风,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撰写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不少于3篇。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问题5:舆论引导水平不高

整改措施:运用各类媒体,宣传县委招商引资、园区建设、项目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等重要工作。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和管理。对网上舆论积极应对,组织流转回复,制订出台《红安县关于办理网络媒体反映事项的管理办法》。推进红安精神的时代化、大众化。成立红安精神研究会,研究学习宣传红安精神。开展道德模范、红安楷模、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弘扬新风正气,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措施:严以律己,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分管的部门和干部严格管理。对县委中心组学习、部机关管理和网吧管理等三项执行不到位的制度重点督办,加大落实力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政绩观存在偏差

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事情,注重解决边远山村、基层群众入学、就医、文化活动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举行广场舞大赛,组织“唱响红安”歌手大奖赛,丰富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8:办事存在经验主义

整改措施: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意见,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剖麻雀,用点上的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科学决策。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对同志们关心不够、官气足

整改措施:加强同干部职工群众的联系,虚心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平时与班子成员多交流沟通,坚持“五个必谈”,每年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不少于2次,至少同宣传系统主要负责人交心谈心1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站位不高、分工协作不够

整改措施: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个人服从组织。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存在图安逸舒适的苗头

整改措施:认真吸取革命先辈的精神营养,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克服贪图享乐,追求奢华等不良现象,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力争有所作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工作主动性不强

整改措施: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认真谋划好服务中心、理论宣讲、新闻外宣、精神文明创建、群众文化活动等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宣传部机关“六考”确保进入全县前十名,红安宣传工作排名确保进入黄冈市前三名。

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

问题13:创新意识不够

整改措施:克服精神懈怠,求稳怕乱的思想,勇于探索,敢闯敢干,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跳出条条框框的限制,牢固树立“标杆”意识,努力创造大宣传格局,以思想大解放推动经济大发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节俭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确保今年“三公”经费比去年下降15%。整改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问题15:自律的“闸门”没有完全关紧

整改措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廉洁自律,坚决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落实“一岗双责”,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整改措施

问题16:“群众看病累”问题

整改措施: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采取弹性工作时间,增加挂号窗口,开放专家门诊,简化就医流程,实施县乡人才、技术互通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看病累问题。

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前。

问题17: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整改措施:筹措资金4000万元,组建六大规范化校车公司,购臵150台标准校车,初步解决我县农村15000名学生安全乘车问题,“让学生平安上学回家”。

整改时限:2014年8月底前。

四、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整改措施

问题18:无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机制

整改措施:建立宣传系统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机制,解决末梢堵塞问题。

整改时限:2015年6月底前。篇三:个人对照整改措施

个 人 整 改 措 施

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对我个人而言,是一次重新审视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机会。现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政治敏锐性不强,对于各类谣言、段子不能坚决抵制,对国家的重大事件和党的方针政策评头论足。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工作中不善于充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缺乏事先沟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敏锐性不强,发现和处理问题不及时。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两规定一办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作风建设上满足于传达上级精神,要求分管班子成员抓落实后自己就很少过问,督促执行上差距明显。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观望心理。作为行政一把手,有一种为单位谋地位、争利益,请吃和吃请是必要的思想,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
也存在公车私用接送家人现象;
工作安排上习惯以会议安排会议,导致会议过多过滥。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绩观有偏差,过于注重重点工作,安排不合理。作为行政一把手,工作有时候急于求成,注重轰动效应和吸引领导的眼球。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安排街、村干部不分昼夜,赶时间、抢进度一味地要求指挥部工作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出结果、

?- 1 -出成绩,八小时外和休息日一律全部加班,没有做到“张弛有度”。

2、在乎面子工程,看重考核排名,工作有偏科。过分追求财税收入增长、城市规划形象等显绩工作,为民服务意识弱化,对党的基层建设、民生保障等打基础、重长远的潜绩工作重视不够,有所忽视和放松。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明知计外超生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了,仍不出实招抓根源,甚至盲目提出创市级计生工作模范乡镇(街道)目标。

3、理论学习不深入,素质提升走过场。挤时间学和坚持学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习惯于将理论学习视为读文件、翻报纸、写体会、搞座谈等,形式上虽丰富,实际效果不明显。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没有沉下心、静下气来系统的学习和研究群众路线的渊源、意义和作用,没有深刻认识到这项活动的重要性,没有与街道当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仅仅是应付式的抄抄笔记,听听党课,甚至还常以工作太忙为借口不参加集中学习,在班子成员和基层党员中没有起到良好表率作用。

4、抓工作不深不实,解决问题不够。在街道工作近2年,7个村(社区)中去过的村民组还不到40个。即使下去也是走马观花转一圈,走村入户解决实际问题少。财务管理、计划生育、民政事务、信访维稳等工作由于深入不够,管理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习惯于照抄照搬,缺乏细化、实化、本地化的办法和措施。

5、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不强。作为行政一把手,没有很好摆正自己的位臵,书记让做什么就做什么,认为工作做好了是- 2 - ?书记的功劳,做坏了有书记担责任,工作中有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思想,回避矛盾和问题。对农业、林业、环保等工作不关心,不重视,缺乏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甚至有些工作一年到头只开个会,很少亲自过问处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6、密切联系群众不到位,有官本位思想。对班子和干部情况掌握不够深,对个别班子成员和干部存在的小问题视而不见,该提醒的没提醒,该谈心的没谈心,很少主动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意愿,特别是对村、社区一些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了解不深,关心不够,工作上经常强调下级服从上级,难点工作常以上压下,工作安排后只注重结果不问过程。

7、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方法不多。在处理和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上方法不多,有时感觉束手无策,存在畏难情绪,特别是对整顿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强的措施。

8、创新精神缺乏,创新措施较少。对照焦裕禄精神“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审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以前怎么干就怎么干,别人怎么干就怎么干”的思想,指导推进工作的创新意识不强、办法不多。民主发扬不够,没有广泛听取其他人的意见,作决策、拍板工作凭个人工作经验决策,没有深入群众。

9、作风建设没有抓实,讲排场,常浪费。在一些公务接待中,有接待超标、铺张浪费的现象,尤其在接待客人时存在“接待不发包把烟不够热情,不请吃顿把饭不能尽地主之谊”的狭隘思想。虽然八项规定出台了,但个别时候还抱侥幸心理,有在农家乐超标接待的情况。

?- 3 -10、缺乏艰苦奋斗精神,廉洁自律做的不到位。对勤俭办会、按标准接待以及经费管理等方面监督、管理不到位,有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全身心扑在工作上的时间和精力相对减少。时有公车私用、逢年过节有赠送和接受土特产、碍于情面,主动或被动吃了一些“人情饭”的现象,没有做到严以律己、严以修身。

(四) “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为官不为”问题,但有些应该亲自抓的重大工作、重大项目、重大问题交给分管领导抓,不利于工作推进和问题解决。

四、具体改进措施与今后努力方向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克服重工轻学倾向,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民主议事、集体决策机制。在重大事项的处理上,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会议听取意见,民主议事,集体决策,坚决不搞一言堂。在涉及工程招投标、资产处臵、重大资金安排等问题上,坚决按照规定执行,绝不允许领导干部插手项目招投标。

(二)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作风,首先要在思想上重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从自己做起,为党员干部树立清正廉洁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公务接待上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接待,严禁公款吃喝,坚决遏制吃喝之风,要把所有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踏踏实实为民办事,勤勤恳恳为民服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的实施办法以及学习的实施细则,严格控制“三公”开支。

- 4 - ?(三)端正态度,消除“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

1、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安排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决策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工作不急于求成,不急躁。尤其是在征拆问题中,进行深入研究讨论,没有形成共识的坚决不搞头脑发热,拍脑袋决策。多关心干部生活,不盲目追求速度,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不以加班人数多少、加班时间长短为唯一衡量标准。

2、摒弃面子工程,力争工作出实效。立足月亮岛街道实际,一方面突出项目建设这一重点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全面工作。在铺排征拆项目时力求做到符合区委、政府要求,符合发展实际需要。确保征拆资金调度,抓实指挥部干部管理,抓好社保、限价房、就业等配套服务。在突出抓好街道重点工作的同时,对其它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兼顾平衡。另一方面在统筹兼顾的同时注重工作实效。接下来,我将制定详细的月工作安排,用纸写笔载的方式记录各线工作情况,定期听取各线干部工作汇报,及时调度各线工作,努力争取全面发展。

3、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集中学习,做到0缺席,每次学习之后做好总结,查找自身不足并改正,巩固学习成果。平均每周至少自学四个小时,在业余时间多看书、少玩乐,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有方向、有目标。着重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等,坚定理想信念。

4、沉下身子访民情,工作真抓实干。严格落实街道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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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改革发展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不作为,政绩观偏差,以会议篇2

摘要:
当前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玩忽职守罪的司法认定与刑法规定和社区矫正执法实际存在偏差,应及时予以纠正。主观罪过认定方面,应重点考察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能否预见“重大损失”的出现,以及是否实际具备对“重大损失”的防范能力。客观要件认定方面,应注意分清一般工作失误与玩忽职守的不同;
在存在玩忽职守行为的情况下,仍应依法判断是否出现“重大损失”的法定后果,而不能仅以矫正对象再犯罪事实,便一律追究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刑事责任。因果关系认定方面,应重视玩忽职守行为是否能与矫正对象再犯罪及其“重大损失”形成事实上的有力因果关系。

关键词:
社区矫正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重大损失因果关系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区矫正在我国正式推行,承担这项工作的一线执行人员近年被判玩忽职守罪的也越来越多。虽然中国裁判文书网是从2014年才开始启用,样本可能不具全面性、广泛性,但鉴于社区矫正是于2011年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2年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联合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也于2012年起施行,因此从社区矫正正规化实行时间来看,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社区矫正领域渎职犯罪的裁判文书,仍然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实证分析价值。通过对该网截止2017年2月公开的裁判文书进行检索,获得相关裁判文书36份,涉及被告

人43人。从样本总体看,43名被告人中身份系基层司法所所长或所负责人的有25名,占被告人总数的58.14%;
普通矫正工作人员14名(其中受委托从事矫正工作的4名),占被告人总数的32.56%;
司法局领导3名、中层干部1名,分别占被告人总数的6.97%和2.33%。而罪名主要集中在玩忽职守,涉及被告人38人,占被告人总数43人的88.37%;
涉滥用职权罪4人,占比为9.3%;
涉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1人,占比为2.33%。案件罪名分布整体情况以玩忽职守的占比最大,滥用职权及徇私舞弊类依次次之,且总占比也较小。2018年9月,笔者在河北调研了解到,该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被追究玩忽职守罪刑事责任的情况也较突出,这代表了近两年社区矫正领域的基本趋向。就在笔者写作此文期间,因执行过失而被判玩忽职守罪的案例仍然不时出现在新闻报道中。检视已有相关裁判文书,我们发现相关司法认定在犯罪主客观要件及因果关系把握方面,均不同程度地与刑法本身的规定存在一定偏差,亟需厘清。

实践中,社区矫正的具体执行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承担。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且于2020年7月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也于第9条、10条分别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及“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但在可以预见的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应该都属于《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普及和社区矫正机构建立并逐渐承担法律赋予执行任务的过渡时期。据笔者了解,除个别省、市局部建立专门社区矫正机构,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社区矫正执行仍然主要由司法所承担,从事社区矫正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被自动认为对矫正对象负有监管职责。因此,本文行文中多数时候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指代“社区矫正执法人员”。


二、主观罪过方面:考察矫正对象再犯罪及导致损失能否被预见和控制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属过失犯罪。在我国刑法中,过失犯罪主观上主要包括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疏忽大意、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过于自信两种心态,即行为人有预见义务但是未能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负有后果发生的避免义务却未能避免的两种情形。基于此,我们认为,当“重大损失”的法定结果发生,要确定该后果能否以“玩忽职守”归罪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针对社区矫正具体工作内容和司法实际,详细考察行为人的工作任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素质、工作能力和责任心,以及工作条件、履职保障情况,以此判定行为人对法定后果是否“应当预见”或“应当避免”,即行为人对行为后果是否具有预见可能、避免可能及其程度等。值得注意的是,不能仅凭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或导致“重大损失”这一结果事实,就简单推定司法所工作人员主观上一定存在玩忽职守的罪过心态,或者将工作失误、工作疏忽等也上纲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结合司法实际,应重视考察以下两个问题:

(一)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否预见“重大损失”。通过考察社区矫正的决定条件、决定标准以及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答案应是否定的。

首先,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是否再次犯罪难以预见。根据相关规定,关于缓刑、假释矫正对象回到社区服刑的判决、决定条件,刑法的明确要求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对于监外执行对象,刑事诉讼法也明文规定“不致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并用单独一款强调“对适用保外就

在推进改革发展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不作为,政绩观偏差,以会议篇3

玩忽职守、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被告人赵金荣,男,53岁,原系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衡水中心支行行长,1993年6月13日被逮捕。被告人徐志国,男,47岁,原系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衡水中心支行副行长,1993年6月13日被逮捕。被告人赵永强,男,30岁,原系河北省衡水师范专科学校英语教员,1993年7月27日被逮捕。被告人刘淑红,女,34岁,原系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衡水中心支行外汇业务科副科长,1994年4月1日被逮捕。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衡水地区分院以被告人赵金荣犯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告人徐志国犯玩忽职守罪、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告人赵永强犯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告人刘淑红犯玩忽职守罪,向衡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衡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1992年3月底,被告人赵金荣、徐志国在河北省衡水市与美国人梅直方、李卓明(另案处理)洽谈合作引进国外资金事宜,赵金荣、徐志国轻信梅直方、李卓明编造的只需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小支行(以下简称衡水农行)出具备用信用证作为手续,他们便可从国际金融市场为衡水农行引入巨额资金,衡水农行对引入的资念无需还本付息,也不用对所开信用证承担任何责任的谎言,在对信用证业务和梅直方、李卓明的资信程度均不了解的情况下。既个经本行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也不向地方政府和上级银行如实报告,就于同年4月1日至2日,代表衡水农行与梅直方、李卓明签定了引入外资100亿美元的协议。4月4日,赵金荣派徐志国到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总行)咨询引进外资的可行性。徐志国在农业总行未找主管外汇业务的国际业务部咨询,即返回衡水向赵金荣说:人业总行认力引进外资是件好事,促使赵金荣决定将此事进行下去。4月5日,赵金荣、徐志国在梅直方、李卓明未按事先的承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下,即超越本银行业务范围,开具了200份备用信用证,总金额达100亿美元。赵金荣和被告人刘淑红依职务在信用证上签署了各自的姓名后,交给梅直方、李卓明寄往国外。4月7日,衡水农行收到国外一家企业对所开备用信用证的查询。赵金荣、刘淑红签署厂由梅直方、李卓明拟定的对备用信用证无条件确认的电函,对查询作了答复。4月15日,赵金荣义根据梅直方的要求,与刘淑红签发了对国外另一家企业查询的复函。4月17日,河北省农业银行要求赵金荣、徐志国汇报开具备用信用证的情况,赵金荣、徐志因为掩饰渎职行为,向梅直方、李卓明索要其事先承诺的反担保函。梅直方、李卓明即虚构了一份“联合国家共和银行”100 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赵金荣明知这份信用证是无效的,仍向上级银行报送。4月21日,香港一家企业来函查询赵金荣、刘淑红此时已因无权签发信用证受到上级银行负责人的批评,但仍然签发了无条件确认所开备用信用证的复函。衡水农行的备用信用证寄到国外以后被直接变卖。农业总行为追索这些信用证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金融信誉亦受到严重损害。
1993年年5月26日,被告人赵金荣参加了农业总行决定报请公安机关审查梅直方、李卓明诈骗行为的会议(以下简称“5.26”会议),赵金荣明知会议内容是事关国家重大利益的秘密事项,并受到有关领导要其保密的特别指示,仍将会议内容泄露给被告人徐志国。徐志国为了使梅直方、李卓明逃走,有利于掩饰其渎职行为,将上述秘密事项写在纸条上交给
受衡水农行聘请充当翻译的被告人赵永强,让其通知给梅直方。同时赵永强还将衡水农行为挽回损失,准备委托其向境外有关企业发送否定备用信用证的电函一事也告知梅直方,赵永强按梅直方提供的另一地址将这一电函发出,破坏了衡水农行这一消除备用信用证风险的措施。
衡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机构对外提供外汇担保管理办法》中规定,为境外机构提供外汇担保,应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农业总行发布的有权签字样本中,没有被告人赵金荣、刘淑红的答样。况且衡水农行国际业务代理处的营业执照上,也没有国际结算和外汇担保的业务范围。赵金荣身为衡水农行行长,不履行行长的职责,轻信梅直方、李卓明的谎言,违反行业管理规章,越权开出100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严重损害了中国农业银行的财产权益和金融信誉,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应当依法严惩。“5.26”会议研究了向公安机关报案,追查梅直方、李卓明诈骗犯罪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属于国家秘密,与会人员有保守秘密的义务。赵金荣违反保密法规,泄露“5.26”会议秘密事项,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应当依法惩处。赵金荣一人犯数罪,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告人徐志国身为副行长,不履行主管外汇业务的职责,在轻信梅直方、李卓明谎言后,对本银行违反行业管理规章,越权开出100亿美元备用信用证起了重要作用,使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应当依法严惩;
徐志国明知“5.26”会议内容是关系国家重大利益的秘密事项,为了促使梅直方、李卓明外逃而将其非法提供给梅直方,其行为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规定的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徐志国一人犯数罪,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告人赵永强积极参与向梅直方非法提供“5.26”会议秘密事项,并泄露衡水农行要消除信用证风险的信息,破坏这一挽救措施,其行为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规定的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
被告人刘淑红不履行衡水农行外汇业务科副科长的职责,违反行业管理规章,参与签署备用信用证,在受到上级银行批评后不思改悔,仍然参与签署备用信用证确认函,其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
据此,衡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4月26日判决:
被告人赵金荣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犯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被告人徐志国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犯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赵永强犯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刘淑红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第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赵金荣、徐志国、赵永强、刘淑红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赵金荣的上诉理由是:开具备用信用证未越权,不知道“5.26”会议内容是国家秘密,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和泄露国家秘密罪。徐志国的上诉理由是:玩忽职守情节不重,一审处刑过重;
不知道“5.26”会议内容是国家秘密,不构成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赵永强的上诉理由是:向梅直方提供“5.26”会议内容是按衡水农行领导指示办事,不知道提供的内容是国家秘密,一审处刑过重。刘淑红的上诉理由是:参与签署的有关文件系奉命签署,且不知道文件的性质和内容,不构成犯罪。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赵金荣不是银行系统信用证的有权签字人,衡水农行也没有开办信用证的业务;
在“5.26”会议上,有关领导告知赵金荣须对会议内容绝对保密,会后又经有关领导特别交代不能将会议内容告知徐志国,但赵金荣却反其道而行之,其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上诉人徐志国不尽职责,在向农业总行咨询引资一事时极端不负责任,对衡水农行轻率开出备用信用证起了重要作用;
徐志国还将明知应当保密的事项故意提供给梅直方,其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上诉人赵永强明知“5.26”会议内容关系国家重大利益,属国家秘密,却积极将其提供给梅直方,破坏了衡水农行消除信用证风险的措施,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上诉人刘淑红签署备用信用证时,赵金荣已向其告知文件的性质,其签发的最后一份备用信用证确认函又是用中文制作,刘淑红的上诉理由也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于1994年5月13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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