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7篇)

时间:2024-09-11 11:16: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

  

  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建设

  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加,社区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基层治理职责。要加强社区建设和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建设示范社区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目标:

  通过建设示范社区,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推动社区内的发展和和谐稳定,打造一个有序、安全、文明的社区环境。

  一、推进社区自治

  1.成立居民自治委员会,由社区居民自行选出代表,负责协助政府开展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2.完善自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和权利,加强培训和引导,提高自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3.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建立居民议事机制,增加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优化社区环境

  1.加强社区环境整治,清理垃圾、绿化美化、修缮道路等,提高社区整体面貌。

  2.加强噪音、污染等环境监管,保护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3.加强对小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小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

  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改进。

  三、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1.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2.实行居民申诉制度,及时解决居民的诉求和问题,确保居民权益得到保护。

  3.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培养和管理,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社区安全防范

  1.加强社区治安巡逻,建立健全社区安全防范机制,增加社区的安全感和稳定性。

  2.加强反诈骗、防火等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社区警务合作,加强对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预防,确保社区的安全稳定。

  五、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1.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提升居民的文化素养和精神生活质量。

  2.支持社区艺术团体和文化机构的发展,提供更多优质文化服务。

  3.建设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提供良好的文化交流和娱乐场所。

  以上是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政府、居民和社区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相信能够实现社区治理水平

  和居民幸福感的提升,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六、加强社区居民教育

  1.开展居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加居民的法律常识。

  2.组织社区居民培训课程,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提高居民的就业能力和生活素养。

  3.加强青少年教育和关爱工作,开展青少年活动,提供心理咨询和学习辅导等服务。

  七、加强社区与居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1.建立社区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居民通报社区重要信息、政策动态和服务动态,增加居民的知情度和参与度。

  2.建立社区居民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居民的基本信息、需求和意愿,为社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3.建立居民意见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居民座谈会或问卷调查,征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改进社区工作。

  八、加强社区间合作与交流

  1.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资源的共享和合作,为社区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2.建立社区联盟或协会,促进社区间的交流和合作,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推动社区发展。

  3.组织社区交流活动,如文化节、体育比赛等,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

  九、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

  1.建立健全社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2.推行社区智能化服务,如社区服务号、APP等,方便居民查询、报修等。

  3.加强信息安全保护,保护居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十、评估与反馈机制

  1.建立社区建设和基层治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组织居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社区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的反馈和意见,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诉求。

  以上是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补充内容。通过以上的措施,可以进一步促进社区治理的提升和示范社区的建设。同时,还需要政府、居民、社区管理机构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推动社区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只有建立了良好的社区治理示范区,才能为其他社区搭建起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这将是一个艰巨而又充满挑战的任务,但只要各方共同努力、齐心协力,相信一定能够实现基层治理示范社区的建设目标。

篇二: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

  

  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推进基层“德治、法治、自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推进基层“德治、法治、自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创建基层依法治理新模式、推进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在更深层次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

  体,通过开展文化旅游节、一村一品、一镇一节、文化走亲等活动和党员中心户(文化科教示范户)建设,用优秀的中华文化熏陶、提升全县人民的整体文化品位和道德修养。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和“文化礼堂”建设,注重弘扬传统美德,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广大群众求真、趋善、臻美。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传播正能量、提升精气神。推进农村“春泥计划”实施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在未成年人中重点开展孝敬、友善、诚信教育,关爱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留守儿童,凝聚家庭亲情。

  3.倡导以评树德。以文明村镇(街道、社区)创建为载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在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行业等多层面建立道德评议组织,开展群众性道德评议和各类乡风评议活动,发挥舆论影响,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以“最美”精神为核心,在各行业中选树标杆,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在全县发现、培育、宣传一大批“最美”海盐人,形成全社会崇尚、学习、争做“最美”海

  盐人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和弘扬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平民英雄”和“凡人善举”,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加强法治建设。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目标,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学会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各项工作,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一种基本取向。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积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威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一把手”权力阳光行动,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按法律法规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合情合理合法办事,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的公信度、满意率。

  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引导、规范和监测,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守规范、违法要查处、违规要问责的执法管理体系。推行民主决策、专家咨询、民生事项公证听证和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充分吸收社情民意,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公正司法。以打造阳光司法和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为载体,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公正司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等手段,让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等制度,大力推广民生热线、网上信访等做法,构建便捷高效的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健全县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拓展行业性专业调解,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化解社会矛盾全过程,提升调解公信力。

  3.促进全民守法。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注重创新“法律八进”等普法载体,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

  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以及新居民为重点,着力提高全体社会成员法治观念,努力形成全社会充分相信法律、正确运用法律、自觉敬畏法律、严格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大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法律咨询专线及电子网络平台,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化、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使法律知识广泛传播,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加强自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水平,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化“以社区为基础、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为骨干”的“三社互动”品牌建设,正确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强化各类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激发社会活力。

  1.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巩固基层民主自治。健全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自治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激发群众参与服务的主体意识。明确基层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组织的衔接互动。深入推进“五星级”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推行村级民主决策“五议两公开”工作法,提升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与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治章程,依托基层自治,运用道德和法治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矛盾。

  2.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探索建立群众参政议政平台,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代表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凝聚各方共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健全社情民意收集网络,加强分析研究,完善解

  决反馈机制,通过发挥人民群众的自主作用和能动作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把基层村(社区)建设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3.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努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推进居家养老、环境保护、慈善帮困等方面服务型、公益型、互助型社会组织,打造一批示范性强的公益服务项目和便民服务品牌。强化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建设,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探索完善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扩大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范围、渠道,实现社会协同治理,增强社会活力,使社会组织在互助服务、公益慈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推进基层“三治”建设是形势所需、使命所系、群众所盼,是应对经济社会深刻变化挑战的新课题,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新实践,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新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科学把握“三治”之间的内在关系,积极引领社会主流价值观、推进政府部门自身职能转变,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的热情,把这项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平安海盐”建设的突破口来抓,抓紧抓实。同时,要鼓励基层大胆探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找准工作切入点和抓手,通过政策创新、实践突破、由点到面,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协调,纳入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县委将成立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县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立德治、法治、自治三个建设工作小组分别由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委社工办)担任组长单位,各个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并牵头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各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三)统筹协调推进。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三治工作的投入力度,通过抓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层系列平安创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工作,努力实现就地解决问题。要坚持系统治理的理念,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统筹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新居民服务管理问题、科技信息化手段运用问题等,着力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完善社会治安“七网”防控体系和网上网下结合的防控体系、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等,有效解决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注重运用依法治理的方式,强化公众

  的参与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要加大对三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集中民意、民智、民力,不断提升基层平安创建的层次和水平。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了解、研究、解决“三治”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建立三治建设的评价体系,把推进“三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中共海盐县委

  2014年3月4日

篇三: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公布日期】2021.04.28?

  【文

  号】

  【施行日期】2021.04.28?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其他

  正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2021年4月28日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夯实国家治理根基,现就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三)主要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基层政权坚强有力,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层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

  二、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确保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

  强日常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

  (三)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

  三、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一)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推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二)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市、县级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等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乡镇(街

  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

  (三)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县级党委和政府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

  (四)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每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市、县级政府要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应急状态下对乡镇(街道)人、财、物支持。

  (五)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健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

  四、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不盲目求大。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

  (二)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与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三)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由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工作。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

  (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市、县级政府要规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主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政策,采取项目示范等方式,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

  五、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

  (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村

  (居)法律顾问工作。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科学常识、卫生防疫知识、应急知识普及和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三)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六、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

  (一)做好规划建设。市、县级政府要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健全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

  (二)整合数据资源。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三)拓展应用场景。加快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延伸,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提高基层

  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治理的组织领导,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基层治理工作,整体谋划城乡社区建设、治理和服务,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乡镇(街道)要提高抓落实能力。组织、政法、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二)改进基层考核评价。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事项,并为权责事项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应支持。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考核,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和频次。统筹规范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以及“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出具证明事项、创建示范等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容错纠错工作,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保障基层治理投入。完善乡镇(街道)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办公、服务、活动、应急等功能面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盘活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支持建设完善基层阵地。

  (四)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专门制定培养规划,探索建立基层干部分级培训制度,建好用好城乡基层干部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加强对基层治理人才的培养使用。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严格执行乡镇(街道)干部任期调整、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研究制定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市、县级政府要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制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等从事社区工作。

  (五)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加快基层治理研究基地和智库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理论研究。以市(地、州、盟)为单位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工作,加强基层治理平台建设,鼓励基层治理改革创新。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补齐补足社区防控短板,切实巩固社区防控阵地。完善基层治理法律法规,适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条例。

  (六)营造基层治理良好氛围。选树表彰基层治理先进典型,推动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做好基层治理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基层治理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基层治理专题宣传。

篇四: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

  

  社区基层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变革的不断深化,社区基层治理成为了当前社会管理和发展的重要课题。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基层治理,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我们制定了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改善社区基层治理机制,提升社区自治水平,增强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三、项目内容

  1.制定社区自治章程:建立健全的社区自治章程,明确社区居民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社区管理行为,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2.建立社区议事机构:设立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建立起居民自治的组织机构,推动社区基层治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3.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4.加强社区宣传教育:开展社区治理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自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居民自治的参与和支持。

  5.推进社区民主监督:建立社区监督机制,加强对社区事务的监督和评议,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项目实施步骤

  1.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组织项目宣传推广:通过宣传栏、社区广播、宣传单张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项目的意义和目标,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支持度。

  3.成立项目工作组:组建项目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推动项目的具体实施。

  4.开展社区调研:深入社区,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为项目实施提供依据和支持。

  5.制定具体措施: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

  五、项目效果评估

  1.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社区基层治理改善的感受和评价。

  2.观察社区治理效果,检验项目实施后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情况。

  3.收集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社区基层治理工作。

  六、项目总结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社区基层治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度得到了增强,社区治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得到了提高,为社区的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希望通过持续的努力和改进,进一步推动社区基层治理工作,为建设美好社区贡献力量。

篇五: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

  

  加强基层治理建议和意见

  加强基层治理是保持社会稳定、提高民生幸福感的关键举措。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意见,以加强基层治理:

  1.建立健全社区自治机制:

  设立有效的社区自治组织,通过选举产生社区委员会,让居民参与基层治理的决策过程。

  2.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注重解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不足,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3.开展社区宣传教育:

  加强社区宣传,提高居民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公民责任感。

  4.加强社区安全防范:

  提升社区治安防范水平,加强巡逻、监控等手段,建立健全的社区安全网络,确保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5.实施精细化社会管理:

  采用智能化手段,如社区智能化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提高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6.加大社区卫生环保力度:

  加强社区卫生管理,推动垃圾分类、环境整治等工作,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7.优化基层治理团队:

  建设专业的基层治理团队,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的管理水平,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8.鼓励社区组织居民自治:

  鼓励居民组织自力建设、自我管理,形成社区自治的良好局面。

  9.强化基层法治建设:

  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服务,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加强纠纷调解和解决。

  10.建设信息公开平台:

  建设社区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居民公示社区治理工作、预算和决策等信息,增强社区治理的透明度。

  11.加强社区参与式预算:

  鼓励居民参与社区预算决策,通过居民投票等方式确定社区建设和发展方向。

  12.实施全员参与的社会治理:

  实现社区治理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社区和居民三位一体的治理格局。

  13.建立社区大数据管理:

  建立社区大数据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分析,更好地了解社区居民需求,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4.推动社区文化建设:

  发展社区文化活动,促进邻里之间的交流,提升社区文化内涵,形成共建共享的社区文明。

  15.注重特殊群体关爱:

  关注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障人士等,提供专门服务,让社区治理更具人文关怀。

  这些建议旨在通过改进基层治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社区

  自治等手段,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确保社会治理更加精细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篇六: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

  

  社区基层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在社区居民参与基层治理的背景下,本项目旨在提供一个完整的实施方案,以促进社区的民主参与、公平决策和社会共治。项目的主要目标包括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主动性,增强社区的自治能力,建立健全的社区治理机制,为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福祉做出贡献。

  二、项目内容与计划

  1.社区居民参与意识的培养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基层治理的认识和理解。包括举办社区论坛、举行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计划于每月举行一次社区论坛,邀请专家学者和社区居民参与,讨论社区问题和提供解决方案。

  2.社区代表选举与培训

  制定社区代表选举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举。选举产生的代表将接受培训,提高他们的领导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以更好地履行他们的职责和义务。

  3.社区议事协商机制的建立

  建立社区居民代表与社区工作人员、治理机构之间的定期协商机制,以促进信息共享和意见交流。定期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社区发展规划、民生项目和重大事项等。

  4.社区治安与环境整治

  重点关注社区治安和环境问题,加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社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垃圾分类、绿化宣传等活动,为居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和美丽的生活环境。

  5.社区文化建设

  推动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组织文艺演出、知识讲座、手工艺品制作等活动,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体验。鼓励居民自发组织文化团队,举办庆祝活动、节日庆祝等,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三、项目预算与资金来源

  1.项目总预算:100,000元

  2.资金来源:政府拨款、社区居民捐款、企业赞助等多种途径。

  四、项目评估与监控

  按照项目计划的进度,制定相应的评估和监控指标,定期进行项目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达成。

  五、项目推广与复制

  通过项目的成功实施和效果的展示,吸引其他社区借鉴和复制本项目经验。组织交流活动和经验分享会,为其他社区提供帮助和指导,推动社区基层治理的发展。

  六、项目组织与管理

  设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确保项目的有效运行和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项目进展、解决问题和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该实施方案是社区基层治理项目全面实现的重要步骤,将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治理机制。通过居民的参与和努力,相信社区的发展将会更加繁荣和健康,居民的福祉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篇七: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

  

  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建议

  基层社会治理是指在基层单位中,通过各种形式的组织和管理,对社会事务进行调整、协调和解决的过程。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是为了保障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然而,在实践中,基层社会治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针对这些问题,我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实施需要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因此,应加强对基层组织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干部和志愿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组织的有效运行。

  2.推动社区自治。社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鼓励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同时,要加强社区自治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机会。

  3.加强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矛盾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常见的问题,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解决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培养专业的社会矛盾调解人才,提高社会矛盾解决的能力和水平。

  4.强化社会治安管理。社会治安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区治安保卫能力。同时,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处罚,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5.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基层社会治理应重视解决社会不公和不正义的问题,推动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

  6.加强信息化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效率。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保护个人信息和社会信息的安全。

  7.加强法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应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

  8.促进社会创新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创新和创业,为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人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同时,加强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和推广,促进社会的创新发展。

  9.加强社会文化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应重视社会文化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加强社会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

  10.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协调。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各个部门和组织的合作和协调。因此,应加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

  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社区自治、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创新发展、加强社会文化建设和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协调,我们将能够更好地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和挑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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