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黑龙江省纪检能力作风知识竞赛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23 13:0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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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黑龙江省纪检能力作风知识竞赛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黑龙江省2022年纪检能力作风知识竞赛实施方案4篇

【篇一】黑龙江省2022年纪检能力作风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2020年黑龙江省住建行业防灾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全省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进一步做好我省2020年度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及排水防涝行业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主题
      202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二、时间安排
      5月9日至15日,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宣传活动;
宣传周之后至12月底,转入防灾减灾宣传周演练常态化和基层应急能力常态化建设阶段。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各地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及城市排水防涝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部门、行业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主题,深刻理解以防为主、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用以指导工作,推动实践。
      (二)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演练活动。各地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及城市排水防涝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系列活动。各地城镇燃气及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行业企业开展燃气安全演练、排水防涝应急抢险演练等专题活动,确保基层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稳步提升。省厅将组织开展燃气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城镇排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培训等系列活动。
      (三)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各地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及城市排水防涝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行业企业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燃气企业要重点对燃气管网、燃气场站、燃气调压及室内燃气设施和隐患排查治理、燃气应急保障及燃气安全投入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组织行业单位重点对易涝点整治情况、老旧排水管网存量、排水泵站和溢流闸门维修养护情况、窨井清掏养护情况开展排查;
要结合排查情况建立风险隐患点台账,并制定整改计划,“拉条挂账”开展整改。在开展压力容器、检查井等有限空间作业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地城镇燃气和城市排水防涝行业主管部门要精准测算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积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对应急物资储备可采取应急物资协议储备等方式与邻近物资供应企业建立供应保障合作关系,努力满足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峰值需求。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地城镇燃气和城市排水防涝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行业企业、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线抢险、综合指挥、专家力量相结合的应急队伍,保障应急抢险人员的专业性。要定期开展不同类型应急抢险演练活动,确保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做到“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保障应急抢险人员人身安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及城市排水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防灾减灾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结合疫情形势,合理选择学习和宣传方式,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常态化,实现疫情防控和防灾减灾两手抓、双促进。
      (二)突出基层基础。各地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及城市排水行业主管部门要适应工作任务需要,紧盯薄弱环节,倾听基层反映和企业及群众呼声,积极主动补短板、强弱项,使基层能力和素质得到有效提升,不断提高我省住建行业基层防灾减灾水平。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及城市排水防涝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摸排风险基础上,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各项活动。
      请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及城市排水防涝行业主管部门于7月10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12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建筑施工方面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城镇燃气及城市排水防涝方面报市政基础设施处)。

【篇二】黑龙江省2022年纪检能力作风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财经[2012]81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2.08.29

【实施日期】2012.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财经〔2012〕81号)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农垦总局:

现将《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黑龙江省种粮大户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为培育和发展种粮大户,促进土地规范、合理和有序流转,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机械化作业,提升粮食产业化发展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对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中心工作,以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为重点,以财政政策为导向,精心培育和发展种粮大户,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大力推进我省农业水利化、机械化、科技化、合作化、市场化建设,打牢龙江农业发展基础,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市场化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我省粮食稳产增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补贴向粮食主产区倾斜,集中资金支持种粮大户,重点扶持连片种植超千亩以上并已基本实现“六统一”(统一整地、统一播种、统一投入、统一收获、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的种粮大户,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规模化经营,鼓励和调动其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2.动态管理。按照粮食耕种的土地面积(以下简称“耕种土地”)和集中连片程度等因素确定种粮大户,一年一定,有进有出,实行动态调整和档案管理。

3.项目补贴。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合作,通过建立种粮大户贴息奖励机制,放大对种粮大户的贷款额度,加强对种粮大户信用资金监管,解决种粮大户资金紧张等问题。同时,对超级产粮大户(种植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适当补助,提升粮食生产的规模化和机械化水平,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增强种粮大户投入能力。

4.易于操作。补贴办法简便易行,操作性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于广大农民和社会监督。

二、补贴对象、补贴品种、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实际粮食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并且单块连片种植面积不低于500亩的农民(农工)等个体粮食生产者,简称为“种粮大户”。具体为:单个种粮大户在一个县域内实际粮食播种面积在1000亩以上(含1000亩,下同),并且单块连片耕种面积不低于500亩。耕地来源包括:本人分得的二轮承包田(工资田);
在本县范围内承包其他农户(农工)二轮承包地;
承包乡村机动地、农林场、部队及单位耕地;
个人开垦的具有县及县以上农业部门合法批准手续的耕地。不包括乡村集体和农林场等企事业单位由集体(单位)自行耕种的耕地。对农户承包省农垦系统的耕地和跨县(市、区)承包耕地单独统计。

(二)补贴品种:主要为水稻、玉米、小麦和大豆四个粮食品种。

(三)补贴项目:

1.建立种粮大户贴息奖励机制。与省联社对接,通过建立对种粮大户贷款的贴息奖励机制,对纳入管理的种粮大户,通过放大贷款额度的方式进行补贴,贷款风险由省财政厅、省联社共同承担,省财政厅承担70%代偿责任,省联社承担30%代偿责任。具体流

【篇三】黑龙江省2022年纪检能力作风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方案


     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是为农业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是现代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对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重要作用。为积极抢抓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机遇和我省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的市场机遇,迅速提升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将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成一个优势产业,重振黑龙江农机装备产业雄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发展重点

     (一)产业布局重点。

     依托哈尔滨、佳木斯市现有基础和条件,加大招商引资和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区域分工协作,着力建设哈尔滨市和佳木斯市两大农机产业园,集中力量将哈尔滨市和佳木斯市打造成国内一流、特色突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型农机装备制造基地,形成优势互补、布局合理、集中度高的产业新格局。充分发挥哈尔滨市辐射带动力强的优势,规划建设农机产业园,加快约翰·迪尔公司、爱科集团等国际知名农机企业的引进与合作,推进一拖(黑龙江)现代农业装备集团等企业大马力拖拉机项目的实施,形成农机装备动力机械产业集群,带动大型农机具和零部件产业发展。同时,积极推进畜牧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产业化进程,形成企业间关联紧密、配套能力较强的国家级新型农机装备产业集中区。到2013年,哈尔滨市农机产业园实现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充分发挥佳木斯市东部中心城市和三江平原市场的优势,加快推进园区建设,力争建成集研发、生产、配套、物流及市场销售为一体的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重点发展谷物、大豆、水稻收获机械,水田拖拉机及水田整地、育秧、插秧机械,旱田耕整、播种、管理机械,粮食前加工处理机械等产品,建成全国知名的农机城。到2013年,佳木斯市农机产业园实现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省内其它市(地)、县(市)及农垦系统,围绕哈尔滨市和佳木斯市新型农机装备制造基地,积极发展配套产业。加快农垦(松花江农场)现代农机科技产业园、七台河勃利县农机产业园等已经形成农机园区的资源整合,积极发展优势和特色农机装备产品。

五、实施步骤

     为确保顺利完成发展全省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各项任务,实现总体发展目标,分3个阶段重点推进(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和在建、拟建项目情况表附后)。

     (一)启动期(2010年)。

     全面启动各项工作。哈尔滨市和佳木斯市政府分别制定出台农机产业园发展规划,做好园区范围划定、征地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各种公用设施。跟踪推进美国约翰·迪尔公司、爱科集团、日本久保田公司、白俄罗斯戈梅利农机联合体、一拖(黑龙江)现代农业装备集团、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江苏沃得集团、山东福田公司等正在洽谈或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确保一批大项目进入园区建设,一批项目达成入区协议,园区建设初步实现有投入、有形象、有企业、有增量。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农机装备重点发展方向及产品目录》(2010-2013年)、《黑龙江省地方农机补贴产品目录》(2010-2013年),为全省农机装备发展、补贴提供方向和依据。启动农机装备制造企业、科研单位、销售服务中心的整合工作,探索完成1个至2个农机装备制造企业集团的组建工作,为下一步企业的整合积累经验;
深入推进农机科研一院五所的整合工作;


     完成省级及农垦系统省级农机销售服务中心,13个二级农机销售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国家农作物收获和处理机械设备及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力争2010年年底,大项目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全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亿元以上。

     (二)加速发展期(2011年至2012年)。

     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继续加快哈尔滨市和佳木斯市两个农机产业园区的建设,推进定点、定向招商工作,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完成,配套体系初步建立,生产性服务业比较完善,至2011年年底两个园区各入区10户以上企业,2012年年底园区基本建成,两个园区实现销售收入均超过30亿元。企业整合工作基本完成,4户农机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实现紧密型公司化运作,推进具备条件的上市企业完善前期准备;
完成三级及乡镇农机销售服务中心、农机维修服务站的建设,覆盖全省及农垦系统的农机销售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组织开展申报、评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加快推进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力争至2012年年底,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户,大项目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全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亿元以上。

(五)对农机产业园的特殊政策。

     哈尔滨市农机产业园、佳木斯市农机产业园、农垦(松花江农场)现代农机科技产业园在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同时,享有以下政策:

     1.对园区内新建农机装备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调整、土地调剂使用、环评等开通绿色通道,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快捷服务,简化手续,限时办结。

     2.新建、扩建项目除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不再征收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企业自愿原则,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

     3.搭建园区融资、质检、信息共享、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对符合国家扶持方向的项目,优先向国家争取服务业、大市场物流、仓储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4.对引进项目多、财政回报率高的农机产业园区,省政府在园区建设上给予一次性资助。

     5.政府出资成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优先为入驻园区的配套加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配套服务。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3日   实施日期:2010年05月23日   (地方法规

【篇四】黑龙江省2022年纪检能力作风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通信企业管理)黑龙江省交通信息网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交通厅文件
黑交发(2002)398号
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交通信息化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市(行署交通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交通信息化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省交通厅科技教育处。
二ΟΟ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章)
主题词:交通信息化黑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共印52份。
总体方案
通知
2002年11月25日印发
黑龙江省交通信息化总体方案
黑龙江省交通厅2002年11月
目录
1概述1

1.1交通信息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11.2总体目标1

1.3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21.4编写方案的依据2

2交通信息化现状及需求分析3

2.1交通信息化发展的现状32.1.1国内外发展现状32.1.2省内发展现状62.1.3存在的问题7
2.2省交通信息系统需要建设的内容82.2.1网络建设82.2.2应用系统建设82.2.3信息与数据库群建设14

3内网建设方案15

3.1网络设计原则153.2网络结构层次17
3.3黑龙江省交通信息网络中心建设方案183.4A类内网方案193.5B类内网方案19
3.6地市交通局网络建设方案203.6.1地市交通局机关内网方案203.6.2地市交通局办公资源网的建设213.6.3地市交通局网站的建设213.7县交通局内网建设方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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