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意向
中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4.04.30?
【字
号】
【施行日期】2014.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通知
省局直属机关各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通知》(甘组发〔2014〕4号)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参加范围
凡省局机关各直属机关的在职党员,都要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亮明身份,参与服务,接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社区报到。
二、报到方式
(一)省局机关的在职党员持直属机关党委介绍信到所在居住地社区报到,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持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
(二)省局机关在职党员居住地在省局家属楼(广武门),经统计后指派一人持直属机关党委的介绍信到广武门社区报到;其他居住地相对在一起的在职党员,经统计后可将介绍信开在一起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居住地比较零散的在职党员持直属机关党委的介绍信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三)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由社区党组织开据回执单,在职党员交本单位党组织留存。在职党员报到后居住地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到新居住地社区报到;新党员要在入党后一个月内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各党支部(总支)要认真统计汇总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将本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统计汇总情况于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省局直属机关党委。
三、活动内容
省局直属机关各党支部(总支)要本着简便、适度、实效的原则,根据在职党员的年龄、身体、家庭和职业特点等情况,因人、因时、因地而宜,组织在职党员重点围绕以下5个方面,广泛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
1.听取意见。在职党员要加强与所居住社区群众的经常性联系,注重从身边人、身边事中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所想所思所盼,随时梳理和向社区党组织提交群众诉求和各类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2.宣传政策。在职党员要及时向社区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耐心细致地做好社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提供服务。在职党员要针对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特长与优势,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服务,努力做到让群众欢迎、群众受益、群众认可。
4.解决困难。在职党员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社区党组织提供的信息,采取多种方式为社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尽心尽力解决社区困难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实
际问题,对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本单位和社区党组织汇报,争取有关方面协调予以解决。
5.接受监督。在职党员要敢于亮明身份,主动接受身边群众对自己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要求、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的监督,切实树立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四、有关要求
(一)省局直属机关各党支部(总支)要做好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的思想发动工作,教育党员提高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组织单位所有在职党员按时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要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就在职党员向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进行对接,定期沟通交流,掌握本单位党员在居住地社区的表现情况;要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主动与本单位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广泛开展各类共建活动,帮助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建立党员向居住地社区报到档案,把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的表现,作为对党员进行考核评价、民主评议、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省局直属机关各党支部(总支)要把在职党员向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对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各类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职能;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单位本部门位在职党员的特长和服务意向,建立本单位本部门在职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的基本情况档案,加强对在职党员的规范化管理;要制定工作计划,设计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动员和组织在职党员充分利用节假日以及八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参与社区活动;同时,在职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在居住地在社区的具体工作情况。
(三)省局直属机关各党支部(总支)要切实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作为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强化措施。要积极借鉴开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群众需求,制定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报到登记事项,丰富创新活动内容,着力构建党员“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良性机制,真正让党员在“零距离”接触中受到群众教育,让群众在“点点滴滴”中看到党员作为。各党支部(总支)要加强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的督促检查,力戒形式主义。省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作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期工作,认真研究谋划,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注意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省质监局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统计表
中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省质监局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统计表
序号
姓名
入党时间
报到社区(居住地)
报到时间
备注
篇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意向
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为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在职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构建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新机制,促进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地区积极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
一、基本情况
地区共有党员
XX人,在岗职工XX人。其中公有制单位XX人;
非公有制单位XX人。自地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X月X日下发了《关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通知后,地直各党(工)委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积极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开展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已有
名党员到社区报到。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共建机制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以下简称在职党员)为主体,健全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单位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的社区党建共建机制,广泛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比服务、做表率”活动,强化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的意识,通过选举、邀请等方式,吸纳在职党员到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以及社区各类志愿者队伍和民间团体中来,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大局意
识。通过社区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和街道社区党建的相互联动,构建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三、活动开展情况
宣传发动、建立台账。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制作了报到工作“流程图”,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泛进行宣传,号召在职党员积极到社区报到。社区党组织在认真做好在职党员报到接洽工作的同时,及时建立健全在职党员报到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在职党员基本情况、单位、职务、特长、服务意愿、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并将社区党组织已签署接收意见的回执联及时反馈单位党组织,实现双向对接,接受双重管理。
创设岗位、突出特色。以“点亮微心愿,共圆和谐梦”活动为载体,社区党组织组织人员积极走访群众,深入辖区困难党员、空巢老人、外来务工人员家庭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广泛征集“微心愿”,共设立服务项目10大项40小项(敬老志愿服务队,文艺活动志愿服务队,法律科普志愿服务队,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政策宣传志愿服务队,义务巡逻志愿服务队,扶贫帮困志愿服务队,便民服务志愿服务队),并将征集到的服务项目通过社区公示栏、街道办网站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QQ群进行公示,方便党员主动认领;
同时,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专业特长和服务意向,按照“社区所需、党员所长”原则,采取自愿组团、结对服务等形式,对在职党员进行分组或编入相应的党员志愿者服务团队,利用业务时间以志愿服务的形式,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领岗服务、解决问题。各在职党员根据所居住的院落、楼栋,下到各个网格中,领岗认责,按照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公开党员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服务承诺、承诺结果的“三亮五公开”原则,积极开展“六服务”活动,即你点我供“菜单式”个性化服务,便民利民“一站式”零距离服务,访贫问暖“一对一”献爱心服务,沿门逐户“家门口”延伸式服务,民情民生“心贴心”志愿式服务,示范表率“常态化”公益性服务。发挥党员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健全制度,形成常态。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反馈制度,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每月召开1次会议,互通情况,总结工作经验,讨论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增强开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档案,社区党组织将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认真详细记录,每月向地委组织部反馈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建立“三方”考核制度。各级组织部门将进社区活动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内容,把开展活动情况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
社区党组织对开展活动情况实行“百分制”积分量化考核,每月根据登记情况,核算出当月积分,并及时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进行反馈;
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将社区党组织考核结果综合运用,作为个人年终评先评优和党内表彰的重要依据,表现不好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健全完善在职党员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坚持以服务为导向,把服务群众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重要任务,作为
在职党员进社区主要职责,逐步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以社区服务站为基础,不断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培育在职党员志愿服务意识,动员在职党员加入各类志愿者队伍,优化志愿者队伍结构,壮大志愿者队伍力量,使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社区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群体、社会弱势群体等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和帮助。通过在职党员责任岗、公益岗,党员承诺制和党员联系户等途径,加强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力度,锻炼党员党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建立健全在职党员进社区考核机制
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健全完善在职党员进社区考评体系,每年度由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参与社区建设情况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将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并在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内容和表彰奖励的依据之一。对不按时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不积极参与社区党建的在职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评先选优时,要征求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对不支持、不配合社区工作的部门、单位及在职党员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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