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2篇)

时间:2024-09-03 15:00:07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

  

  精品资料

  山西省审计厅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

  ........................................

  山西省审计厅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晋审经责〔2014〕110号

  第一章

  总则

  精品资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我省实施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主要有:省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和市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和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县(市、区)党委书记,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企业)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组织协调与计划管理

  第三条

  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建立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等部门组成。

  领导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与厅经济责任审计处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按照“突出重点,以任中审计为主,积极开展党政同步审计”的原则确定。省审计厅每年提出下一年度审计计划思路,根据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委托建议,经领导组(联席会议)办公室研........................................

  精品资料

  究后提出审计计划草案,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纳入厅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问题处理、统一审核把关、统一报告报送“五统一”的审计管理方式进行。

  厅经济责任审计处负责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经分管厅领导审核后,报厅长批准执行。

  第三章

  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六条

  厅各处室、单位应当按照审计任务安排组成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承担多项审计任务的,经分管厅领导同意,根据各项审计任务的完成期限分别组织实施。

  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由厅领导或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审计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在审计组成员中确定主审、指定审计现场负责人。主审应当履行其规定职责和审计组长委托履行的其他职责。审计现场负责人根据审计组组长委托履行审计现场管理职责,对审计组组长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审计通知书在审计实施3日前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不含送达日、进点日和法定节假日。

  审计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名称、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起始时间、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纪律要求。

  第八条

  审计组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有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相关资料;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资料;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有关工作总........................................

  精品资料

  结、会议纪要、业务档案资料;有关重大经济决策、资源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资料;对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情况资料;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意见以及落实纠正情况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被审计单位应当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

  审计组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提交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述职报告,主要内容:贯彻执行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本地区、部门、单位经济

  社会发展情况;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情况;有关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十条

  审计通知书主送被审计单位,报送省政府有关领导,抄送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被审计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被审计领导干部。

  市委书记、市长、省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县委书记审计通知书报送省长。抄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和相关市县党委、被审计领导干部。

  省直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干部审计通知书报送省政府分管领导。抄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社厅,被审计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被审计领导干部。

  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审计通知书报送省政府分管领导。抄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被审计领导干部。

  第四章

  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

  精品资料

  第十一条

  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在审计通知书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主要内容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内容、审计组织方式方法、审计进度安排、审计组内部重要事项及职责分工、审计工作要求等。

  根据工作需要,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可以走访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走访事宜由厅经济责任审计处统一协调安排,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走访。

  第十二条

  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组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厅领导批准后实施。如需调整按原有程序报批。

  审计经费预算由审计组编制,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厅计划管理处、办公室、分管厅领导审核后报厅长或厅长授权的厅领导批准。经费决算在出具审计报告、填报审计统计报表后报销。

  第十三条

  审计组要按照核定的工作量严格控制现场审计时间,严格执行审计项目情况周报告、月反馈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计任务。如遇有涉嫌重大违法违纪事项或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日的,要经厅计划管理处、分管厅领导审核后报厅长批准。

  第五章

  召开审计进点会

  第十四条

  审计组在开始实施现场审计时应当组织召开审计进点会。参加人员为:厅领导、审计组成员、厅经济责任处相关人员,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所属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人参加。

  第十五条

  审计进点会的主要内容有:宣读审计通知书、告知审计工作纪律规定、提出配合审计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作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述职报告;参加会议的联席........................................

  精品资料

  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人员讲话;厅领导讲话;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讲话;其他有关内容。

  审计组应当在召开审计进点会前2日内告知厅经济责任审计处,联系领导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参加。

  第十六条

  审计组应当在审计进点会召开后1个工作日内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公示,悬挂双举报箱。审计公示内容包括:审计项目、审计对象、审计时间、审计纪律八项规定、举报电话和邮箱、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六章

  审计访谈

  第十七条

  审计组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当采取访谈方式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访谈对象主要有: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被审计单位有关内设机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谈话了解情况的人员。

  第十八条

  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访谈,一般情况下由厅长进行。对被审计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访谈由分管厅领导进行,访谈面要达到80%以上。对被审计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访谈由审计组有关人员进行,访谈面要达到50%以上。

  访谈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汇总形成书面记录,作为确定审计重点内容依据,并归入审计档案。

  第十九条

  审计访谈内容要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确定,主要内容有:推动本地区、部门、单位科学发展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职责、措施、效果和存在问题情况;任职期间重要经济事项、重大经济决策、大额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其他需要关注和核实的有关情况。

  ........................................

  精品资料

  第七章

  审计重点内容

  第二十条

  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部门、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

  第二十一条

  对市、县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经济工作政策措施,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重要经济事项、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实施效果情况;政府执行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监督情况;自然资源、财政资金、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党委及其工作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本人直接参与的重要经济事项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第二十二条

  对市长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经济工作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有关经济活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重要经济事项、重大经济决策实施效果情况;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第二十三条

  对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是:推动本部门、单位科学发展情况;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重大经济........................................

  精品资料

  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对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第二十四条

  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经济工作法律规定和产业调整政策情况;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产负债损益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经济事项、重大经济决策实施和效果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对外投资、担保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第二十五条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应当重点关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主要内容是:公务支出预算管理、会议和培训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使用、因公出国(境)管理、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等情况。

  第八章

  审计发现问题责任界定

  第二十六条

  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当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区别不同情况对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作出界定。

  第二十七条

  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

  精品资料

  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其他应当承担主管责任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九章

  审计评价

  第三十条

  审计评价采取由综合定性评价与对审计重点内容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综合定性评价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结论性评价。按对审计重点内容的定量评价得分情况分为:得分在90分以上为很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得分在80分至90分为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得分在70分至80分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一般,得分在70分以下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较差。

  第三十一条

  对审计重点内容的具体定量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具体内容分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完成经济工作目标任务情况(15分);执行中央和省经济工作方针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情况(15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财政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情况(15分);保障民生资金项目投资,促进维护群众利益情况(15分);加........................................

  精品资料

  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促进投资结构优化(15分);加强对公务支出和公务消费管理情况(15);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10分)。

  第三十二条

  对审计重点内容的定量评价根据不同类型的领导干部分别设置若干具体评价内容,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分别按1、0.8、0.6、0.5四个得分系数计算,汇总计入各个审计重点内容定量评价。

  第三十三条

  下列情况在对审计重点内容的定量评价得分的基础上直接采取加减得分,加分、扣分不超过10分。

  在经济领域获得国家级综合先进,每获得一项加1分;省部级综合先进,每获得一项加0.8分。有关经济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或全国推广,每获得一项加1分。若有与前项重复的不重复加分。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承担直接责任每项扣1分,承担主管责任每项扣0.8分,承担领导责任每项扣0.6分。

  第十章

  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

  审计组应当在现场审计结束10日内完成审计报告撰写工作,经分管厅领导审核和厅长同意后,及时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意见。

  审计报告内容包括:审计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审计实施时间;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有关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评价意见;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主要业绩;审计发现问题的事实、定性、责任界定、处理处罚意见以及依据的法律法规;对以前年度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的事实和移送处理意见;审计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其他情况。

  ........................................

  精品资料

  第三十五条

  审计报告封面由审计机关、发文字号、审计项目名称组成。审计机关为:山西省审计厅,发文字号为:厅统一编发的文号,审计项目名称:由被审计单位名称、被审计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和审计类型组成。

  第三十六条

  审计报告引言部分主要包括:审计依据、时间、对象、范围等内容。

  审计报告基本情况部分重点表述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相关情况、审计实施情况等方面内容。

  第三十七条

  审计评价要突出重点、层次分明、语言平实、详略得当,既要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业绩,又要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更应避免相互矛盾。对于被审计单位履行经济责任无关的事项,证据不充分的事项,未列入审计内容的事项,一般性问题不作评价。

  对于因审计执法条件限制、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提供资料不全面、不准确等因素影响,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查明而同时又存在审计风险的事项,要给予客观反映。

  第三十八条

  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业绩,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责任落实”两个方面,重点反映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及重点资金投向效果情况、加强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

  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责任认定和处理(处罚)意见要根据发现问题的性质、金额、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关联程度,按照重要性原则和严重程度排序逐项反映。同类问题可合并综合表述。

  第四十条

  对违法违规问题表述要完整、准确,包括违法违规时间、主体、原因、金额、主要情节、被审计领........................................

  精品资料

  导干部参与决策情况、截至审计时的状况、审计期间整改情况等。如果既涉及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又涉及任期外的,应当在发生问题的时间和金额上加以区分,分别反映。

  对每个问题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处理处罚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都要引用清楚法规名称、发文单位、发文号、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处理处罚意见应当具体、可落实。

  第四十一条

  责任界定要针对逐个问题进行。在简要说明责任界定理由的同时,根据问题的事实、被审计领导干部在问题事项中的实质性参与程度、关联程度,划分清楚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专题报送省政府处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以及其它不宜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知悉的问题,可以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第十一章

  审计复核和审理

  第四十三条

  审计组应当在收到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反馈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的核实、修改工作,完成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代拟稿工作。经所在处室复核后,连同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反馈意见、审计组采纳反馈意见情况的说明等材料交厅法规处审理。

  第四十四条

  厅法规处自收到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文书代拟稿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审计项目的审理工作,并出具审理意见。审理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被审........................................

  精品资料

  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划分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

  第四十五条

  需要提交厅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事项,由厅领导、法规处、承担审计项目的处室提出议题,经分管厅领导批准后,送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向厅长汇报,经厅长批准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提请厅审计业务会议审定事项主要包括: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有关业务处室和厅法规处认为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把握不准的事项;有关业务处室与厅法规处有重大分歧意见的事项;拟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的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线索;有关审计业务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事项;厅长认为有必要提请审计业务会议议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

  有关业务处室、单位应当在厅法规处审理结束5个工作日内和厅审计业务会议议定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审计报告和结果报告等审计业务文书修改完善工作,经分管厅领导审核后报厅长签发。

  第十二章

  审计结果报送

  第四十七条

  经厅长签发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业务文书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印制、报送工作。

  第四十八条

  审计结果报告主送省人民政府。提交和抄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及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市委书记、市长、县委书记,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属本科院校、国有重点骨干企业领导干部的审计结果报告同时报送省委书记、省长、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

  ........................................

  精品资料

  审计报告主送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审计决定书主送被审计单位。审计移送处理书主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司法、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或单位。

  第四十九条

  主送省政府的审计结果报告只报送电子文件,经厅电子政务系统传输。

  报送省委书记、省长、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和提交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审计结果报告由相关业务处室交厅办公室后,由厅办公室通过机要渠道报送和传输纸质文件各2份。

  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由相关处室、单位送达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及其他有关单位纸制文件1份。

  第十三章

  审计整改落实

  第五十条

  各处室、单位应当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审计实施过程中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后,要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审计厅报告执行审计决定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

  第五十一条

  对整改不力、拖延整改或弄虚作假的被审计单位,对突出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对经督促仍未解决的重大问题,各处室、单位要及时向分管厅领导报告,必要时由省审计厅向省政府或有关领导机关作出专题报告,提请有处理权的机关做出处理。

  第五十二条

  各处室、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应当加强分析研究,作出专题报告,提出审计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向省审计厅提出在一定范........................................

  精品资料

  围内通报审计结果,或者以适当形式对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的建议。

  第五十三条

  审计组应当在出具审计报告90日内完成审计项目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经审计组长和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按厅统一要求归入厅档案室。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操作规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操作规程由厅经济责任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操作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审计通知书参考格式

  2.审计访谈记录参考格式

  3.审计报告参考格式

  4.审计评价指标参考格式(党政)

  5.审计评价指标参考格式(部门)

  6.审计评价指标参考格式(企业)

  山西省审计厅2014年6月11日

  ........................................

篇二: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局五项措施夯实经责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方案意见

  第一篇:审计局五项措施夯实经责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方案意见

  审计局五项措施夯实经责审计基础

  为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审计内容,提高工作效率,防控审计风险,审计局力争在五个方面下足功夫,继续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模式化和标准化。

  一、在加强创新经责审计方法上下功夫。改进审计结果运用方式,改进经责审计方法,要积极探索和加强任中审计制度,前移经济责

  任审计关口,把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预防机制作用。

  二、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上下功夫。要发挥经责审计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加大监督力度。

  三、在加强审计质量管理上下功夫。要将审前管理、审中管理、审后管理相结合,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被审对象,及时回收被审对象的反馈意见,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经责审计的监督,坚持审计的独立性,为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和防范审计风险提供保障。

  四、在加强经责审计规范性上下功夫。一要强化科学性。加强对审计干部经责审计培训,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二要强化法治性。要不断制定和完善审计法律法规,以适应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三要强化操作性,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在加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上下功夫。一是要建立联系制;二是要建立考核机制;三是要建立报告制。这既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能充分体现审计监督对党委负责的原则,同时也有利于党政机关对干部的全面、深入了解,为考核使用干部作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篇:五项措施夯实森林防火基础

  **镇五项措施夯实森林防火基础

  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结束后,白浪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与10月24日召开了由镇防火指挥部成员、各村两委成员、各防火检查站人员、护林员和应急分队人员参加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会上对防火工作进一步进行了部署安排,重新落实了责任,强化了措施,并与各村签订了2010防火目标责任书,形成了镇、村、组、户四级森林防火体系,进一步夯实了我镇森林防火的基础。

  (一)重新摸底排查隐患。抽调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20名人员组成了摸底排查小组对全镇7个村重点防火区域进行了认真摸底排查,及时掌握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并限期进行了整改。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村护林员的的工作职责,提高了防范意识。

  (二)加大防火宣传力度。一是各村和镇属事业单位都按照镇上的要求召开了会议,及时传达了镇里的防火会议精神,并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广播喇叭、张贴宣传标语等不同的形式对森林防火的意义、森林火灾的危害进行了广泛地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从思想上意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二是有镇生态中心组织专人到重点防火区域和人群聚集地进行宣传,提醒全镇各家各户森林防火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三是对在校学生进行了防火知识和图片教育,利用每周一次的防火教育课,进一步使学生明白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通过广泛的宣传,使森林防火工作逐渐成为常路镇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关注的问题,全镇人人关心森林防火工作,个个从行动上参与森林防火工作。

  (三)加强“四类”(精神病人、智障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人员的监控。经过我们认真摸排,我们对全镇7个村防火重点监控人员落实了监控人员,并对其中的15名非正常人员进一步明确了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签订了监护责任状,强调了各项职责,坚决实行一对一的监控,做到了盯死看牢,在防火期间不让一个非正常人员进入林区。

  (四)做好防火物资准备。在镇政府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仍拿出部分钱来,购置了防火头盔20个、防火用铁锨40把、专用灭火

  扫帚40把。同时,各村也根据实际情况准备了各种灭火工具,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确保火情发生后拿得出,用的上。

  (五)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火预案,调整充实了防火指挥部人员和30余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人员,做到在防火重要期间,全镇工作人员分成3组24小时轮流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做出及时处理。对应急分队和各村的应急小队进行了专业扑火知识培训,并准备于近期进行防火演练,使其掌握正确的灭火步骤和方法,做到遇到险情不慌张。

  采编:广成

  第三篇:灵台县审计局乡镇领导经责审计工作

  灵台县审计局乡镇领导经责审计工作

  注重抓好七个环节

  灵台县审计局韩建宏

  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着一个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的责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各代表党委、政府行使权力,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其责任具有广泛关联性和不可区分性。乡镇党委是一个乡镇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高决策层和核心,党委主要领导是一个乡镇范围内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党委书记肩负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科学决策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对所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责无旁贷地负有首要责任。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处于探索阶段,以前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乡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围绕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直接有关的经济活动而展开。

  新的《审计准则》施行后,灵台县审计局认真学习,在搞好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狠抓落实,注重抓好七个环节:

  一是准确定位,服务发展。党委领导经责审计重点突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行政领导主要审计其对党委决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是更新理念,突出绩效审计。对党委领导侧重于决策过程的审

  计;对行政领导的审计则以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重点。

  三是抓住主线,关注社会热点。对党委领导重点关注其对不同时期作出的经济决策事项是否重点符合国情民意和中心工作,对行政领导重点关注各项经济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在国家当前重视的住房保障、就业、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上有所作为以及相关资金是否发挥了使用效益等。

  四是审前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现场审计开始前,张贴审前公告,征求组织、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对审计对象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评价。对行政领导的评价注重实绩,对党委书记的评价注重宏观决策。

  六是关注整改,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所在,领导机关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和决定落实,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决定的整改和落实情况纳入了人大督查工作范围。

  七是密切配合,重视成果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把审计中反映出来的财政财务数据、经济效益、个人廉洁情况综合写进审计报告中,组织部门曾多次调阅经济责任档案,根据审计结果,参照规章制度,结合其他考核,切实把审计成果运用到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任用中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四篇:大田集镇五项措施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大田集镇五项措施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大田集镇按照市县“四清理、四完善”的指示精神,全力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和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从“村为主”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了《大田集镇2014年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从出生上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季度查体和包保责任制等不同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同时,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镇党委、政府与村支书、主任、女计生专职主任签定目标责任书,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不能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完不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的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使村干部抓计划生

  育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二是抓好待遇落实。在落实村级计生干部福利待遇上,不打折扣,不弄虚作假,全部按规定执行。对兼职的实行定额补贴,对专职的落实定额工资,且按月发放,女专职副主任等都享受到了应有待遇,一人一卡,一季度一兑现。三是强化村级自治。在镇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各村组织人员对村规民约进行统一修订;全力推行村民自治合同和计划生育行政合的签订与落实,合同签订落实率达到100%。四是狠抓证件办理。简化证件办理手续,落实免费办证政策,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帮办制等“一条龙”服务,使计划服务手册、生育证、利导证、流动人口等办证及时率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100%。五是全面落实利导政策。严格执行计生家庭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对232户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户按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共为2923名享受新农合补助的计生家庭交纳新农合基金20.566万元。

  (申玉林)

  第五篇:关于贯彻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意见(审经责发[2011]92号)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

  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资委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

  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意见的通知

  审经责发[20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党委组织部、监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审计厅(局)、国资委(局),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

  监

  察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

  计

  署

  国

  资

  委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贯彻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意见

  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贯彻落实好《规定》,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现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规定》的重要意义

  《规定》的颁布施行,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对于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宣传《规定》,将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纪检、组织、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贯彻落实,不断开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一)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制度。各地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在今年内完成联席会议的机构设置,由党委或政府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已经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地方,可以继续保留领导小组,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进一步发挥作用。

  (二)加强联席会议办公室机构建设。各地要在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及时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同级审计机关内设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合署办公等相关事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同级审计机关的副职领导或者同职级领导的规定,选好配强办公室主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争取建立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相适应的经济责任审计局。

  (三)健全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要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工作高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既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各地要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人员和经费,进一步充实审计力量。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以“实、高、新、严、细”为标准,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要整合利用好现有审计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高素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队伍。

  三、提高审计计划和组织实施的科学管理水平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审计计划和组织实施管理,健全有关管理制度,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有序、有效开展。

  (一)做好审计计划管理工作。要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建立被审计单位审计数据库,全面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按照被

  审计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性质、经济责任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科学拟定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按照确定的审计计划组织实施,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追加审计项目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提出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提出追加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机关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审计对象。科学把握好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的关系。要加强对掌握大量资金(资产、资源)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各地要在继续巩固和深化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

  (三)实行科学的组织实施方式。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财政决算、专项资金等审计结合起来,有效调配和整合审计资源,实现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资源共享。

  四、着力推进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和审计规范化建设

  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信、可靠、可用,要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全程管理。

  (一)准确把握审计内容。经济责任审计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在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基础上,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等。

  (二)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要从实际出发,认真

  研究和细化不同类别、不同级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审计评价既要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取得的相关业绩,又要反映其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准确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审计评价要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审计评价要与审计内容相统一,严禁超越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评价。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要逐步建立健全与《规定》配套的制度规范。从实际出发,制定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可操作性

  强的审计指南,进一

  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程序及成果运用等。要认真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对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操作流程、审计方式方法等,逐步建立起与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五、健全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纪检、组织、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切实抓好审计结果运用这一关键环节,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得到有效运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情况反馈等结果运用制度,积极促进审计结果有效运用。积极探索和逐步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二)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审计机关要按照《规定》要求,将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党委、政府,提交相关部门,并依法办理申诉事项。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考评、职务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审计结果报告要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审计查出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审计结果,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六、推进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内管干部审计)是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以《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推动内管干部审计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加强机构和人员建设。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实际需要,配强专职人员,充实审计力量,认真开展好内管干部审计工作,切实发挥服务干部管理监督和单位发展目标有效实现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制定关于内管干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用以指导和规范全国内管干部审计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及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逐步健全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结果运用和

  审计整改等一整套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体系,保障内管干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级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内管干部审计工作的指导,通过调研、座谈、培训、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对审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等形式,促进内部审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推动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内管干部审计工作。逐步推行内管干部审计工作报告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同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地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将本地区内管干部审计工作情况,每半年一次报送上一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推荐访问: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