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2篇
【篇一】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
中共****乡党委
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
报 告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乡党委在县委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委班子成员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2015年,在全乡广大党员、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2015年,乡党委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督协调的工作原则,全面系统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日常工作来抓;
二是认真落实***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依据工作规划研究制定了2015工作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在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三是乡党委分别与各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委委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确保职责分工不留空白、责任落实不留缝隙,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班子成员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三个核心建设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2015年4月,***乡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扎实开展了以“核心价值观、核心行为规范、核心胜任力”为主题的三个核心活动,***乡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开展活动,***乡的三个核心建设活动被县纪委定为标杆乡镇,在制度建设上形成一套完整、行之有效制度,从日常工作行为的乡村两级干部“十不准”,到民主议事的“四议两公开”、再到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还有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制度的网格越扎越小,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有利于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纪律意识,为全乡各项建设保驾护航。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乡*村支部书记***,个人纪律意识差,工作中时有失联状态,经党委成员多次与其谈话后,仍未为诲改现象,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进行免职处理。免职一名支部书记,警醒一大片村干部,全乡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
四、强化责任意识,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全力支持和保障乡纪委执纪办案,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有群众来访、信访反映乡村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确实有违纪行为的乡党委决不护短,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自己处理不了,交由县纪委处理。2015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起,查实一起,给予党纪处理村干部5名,戒免谈话1人。
五、强化服务意识,开展惠农资金大检查。***乡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当前反腐新常态下,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15年在县纪委的指导下,对全乡2014年以来的惠农资金进行了一次拉网式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有极少数人存在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线索,现交由县纪委处理。
总之,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还不够;
反腐倡廉的实施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针对这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加大对全乡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乡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意识,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切实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016年1月20日
【篇二】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者:郝锦彤 岳晓红来源:《求知》2015年第05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时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这些决策和要求,明确指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不落实就是失职。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
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努力增强三种意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一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厘清了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对于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当,勇于负责,不折不扣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第一,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和干部良好形象的重要职责,作为培养和保护干部、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作为“责任田”,牢记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敢抓敢管、及时发声、决不失责。第二,必须增强主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党委的首要、直接、全面的责任,不回避、不依赖、不推托,亲力亲为,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改变由纪委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第三,必须增强领导意识。要突出党委的作用,全面把握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把领导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应有之义,始终坚持把关定向、支持保障,强化接受纪委监督的自觉性,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