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建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建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提出如下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实现“三个不断增强、三个保证”的目标要求:即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保证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组以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各支部为基本单位,按照“注重以上率下、强化分类指导、激发基层活力、选树先进典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常抓不懈”的要求,在夯实“学”的基础、抓住“做”的关键上持续发力。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坚持重创新、求实效,以“政治信仰更加坚定、宗旨观念更加牢固、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格、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党的基层组织活力更加显现”为基本目标,带头深化学习、带头讲专题党课、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改进作风,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四个意识”,推进机关学习教育走前头作表率,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好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三大战役”,实现“四个率先”、打造“四个上杭”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内容
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紧扣学的内容、做的标准、改的要求,真学真做,学做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根据既定的实施方案做好经常学、长期学的安排部署,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一)在“学”上下功夫,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深入学、针对问题学、不断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用党章党规规范提升党员行为。深入学习系列讲话,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与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闽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滴水穿石”精神,“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的优良作风以及对闽西“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重要批示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历史,特别是闽西革命历史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zd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与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同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起来,更好地引领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在“做”上下功夫,增强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
教育引导党员按照“四讲四有”及合格党员具体标准,对照市第五次、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争当“红土先锋”,争做信念坚定、纪律严明、品行高尚、作为担当的表率,自觉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转化为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当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开展“学习廖俊波,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弘扬廖俊波同志对党忠诚、心系群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忘初心、扎实工作、廉洁奉公,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扑下身子抓实各项工作,真心实意为人民造福。
(三)在“改”上下功夫,确保学做结合推进事业发展
要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的规定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持续深入查找分析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进行“党性体检”,特别要结合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对照先进补齐短板,把整改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思想作风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真正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举措方法
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要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按年度制定学习安排,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院主要领导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充分利用古田会议会址、才溪乡调查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和网站、微信等“互联网+”平台,探索开放式、体验式、互动式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感染力。机关党总支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月一提示、一季一督查”管理体制,对党支部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党支部自身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等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
2. 组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党支部每年确定若干主题,组织开展学习研讨,结合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2017年,重点围绕三个主题开展学习讨论:第一个主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各党支部要采取集中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讨论学什么、怎么学,如何做廖俊波式的好党员好干部,时间安排在“七一”前;第二个主题是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干部以“四个合格”为参照系,主动对照、自我检视,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的负面清单,不等不拖、即知即改,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时间安排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第三个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开展专题研讨,时间安排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每个主题可安排若干名党员作重点发言,其他党员互动交流。学习研讨要紧扣主题、紧贴实际,体现不同党员特点,让党员学得进去、议得起来。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的问题。党员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对照问题清单,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要注意全面考察党员日常参加组织生活、完成组织分配任务、服务推动中心工作、参加志愿服务等情况,年底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客观公正确定党员考评等次。应用好考评结果,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
4. 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采用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要严格规范会议议程,认真开展意见征求、问题查摆、对照检查、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会后结合查摆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要提前向县直机关党工委报告。要将利用忏悔录进行警示教育、谈话函询情况检查说明等做法作为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动作,抓实抓好。
5. 立足岗位率先垂范。持续深化“红土先锋”党建工作品牌,引导党支部积极创建具有代表性、作用发挥明显的“红土先锋岗”。持续推动党员统一佩戴党员徽章,增强党员意识,展示先锋形象。举办“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增强党员履行检查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与社区结对共建力度,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两学一做”的最大实践,积极鼓励党支部和党员结合工作职责,在推进“三大战役”、机关党员进社区等方面,不断创造新成效、总结新经验。
6. 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督促引导党员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发动机关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投身改革,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动力。实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深化开展“中梗阻”“慵懒散”问题整治。严格执行党员管理,着力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机关党员廉政教育,大力推进“立家规、正家风、严家教”行动,自觉规范机关党员言行。
7.深入开展“五查五看”。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开展党员党性作风“五看五查”:一看理想信念,查是否信仰缺乏、信念缺失、精神缺钙,是否做到“四个自信”;二看纪律规矩,查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做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看工作作风,查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市委2号文件;四看组织观念,查是否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是否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五看责任担当,查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是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对照《关于进一步治理“为官不为”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实施办法》,重点查找“六不”的情况,对查摆出的问题,逐条列出举措,确保整改到位。
8.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书记清单”,将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纳入述职评议内容,着力抓好责任清单制定公示、日常监督提醒、年终述职评议等关键环节。党组织书记既要履行好抓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全体党员每年撰写1篇学习体会,各支部每年撰写1篇党建研究论文。
9. 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常态化。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看是否存在“特殊党员”;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看是否自觉接受监督;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落实机关党建“一岗双责”,看是否率先垂范,是否带头严格执行市委2号文件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组织领导
(一)压实主体责任。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年专题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院领导要结合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处室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抓好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实施,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设计好自选动作,指导和督促党支部保质保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各党支部要结合中心工作,每年研究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和工作清单,明确开展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主要方式。
(二)加强督促指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列为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清单和述职评议的具体要求,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及时进行整顿并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拓宽学习路径、丰富学习资源,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党员e家”、网络课程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增强学习实效。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运用检察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综合优势,大力宣传机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做法、亮点和成果,积极选树宣传先进典型,不断传递正能量,持续营造积极健康的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紧紧围绕履行检察职能,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同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同完成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同全面实施“三大战略”、深入打好“三大战役”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学思践悟、学做结合、知行合一。把学习教育与规范司法行为融为一体,推进规范司法常态化长效化。积极搭建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践平台,组织党员履职尽责,践行“四个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