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四类”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18 13:50:06 来源:网友投稿

2017年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四类”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国令第x号)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11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7年宣传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四类”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四类”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四类”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国令第x号)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11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7年宣传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活动的通知》(x明办〔2017〕x号)的精神,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践行“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深化“和文化”道德品牌,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2017-2017年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四类”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旨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激励广大志愿者服务社会、传播社会正能量,为深化“和文化”道德品牌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做出积极贡献。该奖项主要授予长期参与我县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服务社会、能够反映新时期志愿服务精神、对文明xx建设做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站。

2017-2017年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四类”先进典型的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基层群众意见,发掘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站先进典型。本年度拟评选表彰最美志愿者50名、最佳志愿服务组织5个、最佳志愿服务项目5个、最佳志愿服务站5个。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17-2017年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四类”先进典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评选活动的开展,决定评选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审议评选奖项,公示评审结果,向县文明委提请审定拟获奖名单。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2017-2017年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四类”先进典型评选的具体工作。

三、推荐条件

1.最美志愿者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2)长期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讲文明树新风、党员带头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4)是志愿汇注册成员,志愿汇记录志愿服务时长50小时以上,连续服务年限超过2年。对事迹突出、有重大贡献的优秀志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推荐条件

(1)依法成立2年(包括2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在民政局备案,表现特别突出的社会组织,也可参与推荐。

(2)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

(3)按照县文明委《推进全县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意见》(x文明委〔2017〕x号)要求,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4)有明确的服务领域,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5)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参与脱贫攻坚、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环境保护、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3.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条件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2年以上(含2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县内有较大影响,在脱贫攻坚、传播文明、保护环境、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县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4.最佳志愿服务站推荐条件

(1)按照“六个一”标准建站,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办公场所和标识,有志愿服务宣传标语,按志愿服务项目配有相应物品。

(2)志愿服务制度建设完善,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制度、有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并上墙。

(3)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健全,志愿服务站有具体的组织架构;志愿者常态开展志愿服务,着装规范、态度和蔼、服务热情;有志愿者队伍花名册,志愿者信息齐全。

(4)志愿服务活动建设规范,有志愿服务活动的档案记录(台帐),常态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2次。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申报推荐(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15日)

志愿者个人、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和志愿服务站负责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有关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进行逐级推荐,名额不限,统一将推荐名单和事迹纸质材料上报评委会办公室,地址:xx(老县委一楼东108室),电子版上传到xx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有关评选事宜,可及时与县文明办联系(联系电话:xx)。

(二)审核材料,公众投票(2018年1月16日-1月31日)

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推荐条件进行排序初选,征求纪委等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候选志愿者个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站名单,同时通过xx发布、文明xx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参考依据。

(三)组织评审,媒体公示(2018年2月1日-2月14日)

组织召开评委会会议,由评委会成员根据主要事迹和投票结果以现场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候选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站进行评选。评委会对评选通过的拟奖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四)发布公告,表彰颁奖(2018年2月26日-3月5日)

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评委会主任审定后,由县文明委与县志工委联合发文表彰,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举办2017-2017年全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四类”先进典型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活动既是展示我县志愿服务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和文化”道德品牌培育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具体举措。全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动员,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二)认真推荐,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站的评选资格进行把关,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宁缺勿乱。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传媒集团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运用各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挖掘和树立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的影响力,推动我县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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