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期盼建议

时间:2023-05-09 14:00:06 来源:网友投稿

我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已退休领取待遇人员*人。根据我局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业务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迫切需求,作出以下期盼。一、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面临的困难问题(一)灵活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期盼建议,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期盼建议

我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已退休领取待遇人员*人。根据我局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业务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迫切需求,作出以下期盼。

一、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面临的困难问题

(一)灵活就业人员在养老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参保人满足于缴纳最低档次、年限。大部分参保人员只注重目前的既得利益,主要考虑的是“如何最大限度降低参保费用而获取最大金额的养老费”,以致他们只愿意缴纳最低档次、最低规定年限,截止目前有*人是以缴纳的最低档次、最低年限办理退休,占总退休人员人数的*%。

2.参保人放弃参保。我县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未达到全省平均工资水平,导致部分人员虽然对退休后有长远规划,但受限于收入情况,对缴费本身也存在限制,从而放弃参保。尤其是16岁-35岁的年轻人认为自己还年轻,不愿意早参保或者没有多余的资金参保,我县16岁-35岁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仅*人,占参保总人数的*%。45-60岁的中年群体有余钱参保且参保意识强,但受需要缴费15年且不能补缴的限制,仍在观望政策,期望能一次性补缴。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受缴费基数、年限、退休上年省平工资等多种因素影响,使群众在参保时无法准确计算出若干年后的退休待遇,也限制了部分参保人积极性。

3.参保人断保续缴意识不足。一部分人上班的时候按公司要求缴纳社保,失业断保后不立即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等临近退休前几年再重新开始缴费,以补足15年的缴费年限。一部分人缴费15年就不再继续缴费。截止目前,我县断缴人数*人,占总参保人数的*%。

4.部门对企业监管缺失。我县多数为中小微企业,大都是小规模、低科技、无竞争力产品,经营情况不良、效益不高,尤其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水平大不如前,用工单位受利益驱使不与雇佣灵活就业人员签订合同或约定不缴纳社保,而当前就业压力大,从业人员也不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

1.经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工作中,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工资基数是*元(有保底缴费基数政策),而之前一直参加工伤保险到达退休年龄后按政策继续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的工资基数为其公司原申报工资基数(无保底缴费基数政策),其中大部分人员工资基数低于*元,这两类人员如若发生工伤、工亡,待遇相同但参保单位缴费金额不同,对缴费高的参保单位不公平。

2.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空缺问题。一是外卖员、代驾司机等人员与其平台不存在劳务关系,无法以参保单位参保,但是这类人员极易发生伤亡事件。二是乡村振兴中,农村产业化发展,如药材栽种、水果采摘、农民包工建房等会有大量临时性用工,这部分人员用工保护还存在空白。三是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实施方案还未出台。

二、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对养老保险方面意见建议

1.建议优化养老金计算方式。一是为更好的宣传“长缴多得”,建议让缴费达到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待遇增幅加大以刺激有能力缴费人员的激情。二是同样以两名相同条件且同时退休的人员为例,缴费100%档次比缴费60%档次实际缴费高出几万元,实际养老待遇差距不足500元,不利于“多缴多得”的宣传,因此建议优化待遇计算方式,增加缴费指数影响养老金的比重,调待时考虑缴费指数。三是建议简化养老金预测办法,以群众看得懂的方式对养老金进行预测,让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摇摆不定的人能通过测算出的数字直观的感受到所缴纳费用与预期享受养老待遇的回报率,让群众吃下定心丸,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2.加大力度以宣传促参保。一是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政务信息网、电视台、*人社APP、“*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村委会大喇叭和社区居委会广播、公开宣传栏和群众聚集地张贴宣传语等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在宣传时,结合实例予以讲解,避免晦涩难懂的专业词汇,力求通俗易懂,并着重对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解释。二是注重政策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纠正一些企业主和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误区,强化各类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加社保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加大力度培训多面手工作人员,熟悉社保各项政策及业务,提高社保经办人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三是深入社区、企业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建议社区、村上定期开就业指导等会议的时候能邀请社保局人员到场讲解社保政策,回答群众疑问。坚持到各类用工单位如快递、外卖等走访,提升企业法人法律意识,主动为职工参保,提高企业职工维权意识。

3.加强部门协同与监管。一是建议建立共享数据系统,将税务、工商、社保、劳动监察等部门的企业用工情况、收入情况等信息进行互联,税务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涉税风险控制,对社保、个税申报数据全面对比,一旦有异常,可将违规企业列为重点稽查对象。各部门通过数据交换,对政策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把控。二是加大执法稽核力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对企业缴纳社保情况进行监管,利用大数据参照企业信用评级的标准,对企业数据进行分析,重新评估分级。对缴纳社保不及时、存在漏缴现象企业降低信用评级,增加抽查检查次数,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对外公示。对检查结果不正常企业进行联合惩戒,让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二)对工伤保险方面意见建议

1.建议系统能自动调整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工资基数,使其保持一致。

2.建议深入研究农业集约化生产特点,从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等工作中吸取先进经验,为这类人员建立工伤保险制度

3.建议省厅尽快出台我省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公务员、参公人员等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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