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虹润慈善助学基金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虹润慈善助学基金实施方案
一、 成立虹润慈善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成员 由县委宣传部、 县教育局、 虹润公司董事会等有关人员 组成。
二、 基金总额及项目分配 虹润公司每年提供总金额 30 万元。
其中:
圆梦助学金 8 万元, 励志奖学金12 万元, 公益慈善项目 10 万元。
三、 励志奖学金发放方案 1、 资助对象:
顺昌一中、 顺昌二中高中阶段正取的贫困生, 每校高中三个年段各 10 人, 共计 60 人。
2、 受助条件:
受资助贫困学生必须思想品德端正, 对社会抱有感恩之心。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① 农村低保 ② 城市低保 ③ 孤儿 ④ 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 ⑤ 学生家庭丧失劳动力, 无固定经济来源 ⑥ 其他经济困难 3、 评选办法:
① 个人申请;
② 年段推荐;
③ 学校评议并公示;
④ 虹润慈善助学基金管理委员 会确认。
4、 助学金额:
每人一次性资助 2000 元, 共计 12 万元, 于次年 1 月 20 日前发放。
四、 圆梦助学金发放方案 1、 资助对象:
高考正式录取本科院校且户 籍在本县的贫困生, 顺昌一中、顺昌二中每校各 12 人, 共计 24 人。
2、 受助条件:
受资助贫困学生必须思想品德端正, 对社会抱有感恩之心。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① 农村低保 ② 城市低保 ③ 孤儿 ④ 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 ⑤ 学生家庭丧失劳动力, 无固定经济来源 ⑥ 其他经济困难 3、 评选办法:
① 个人申请, 并附高考录取通知书;
② 原学校审核;
③ 虹润慈善助学基金管理委员 会确认。
4、 助学金额:
原系顺昌一中、 顺昌二中每校特困生 2 名 , 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 元; 贫困生 10 名 , 每人一次性资助 3000 元。
共计 8 万元, 于当年 8 月 30日 前发放。
五、 公益慈善项目资助方案
1、 资助对象:
① 事关民生的公益文体活动或建设项目 ;
② 临时特困对象。
2、 资助对象确认: 由县委宣传部审核推荐, 虹润慈善助学基金管理委员 会确认。
3、 资助金额:
10 万元。
注:
本方案为暂行方案, 此后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虹润慈善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附:
虹润慈善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
虹润慈善助学基金管理委员 会
2 0 1 1 年 8 月1 7 日
附件:
虹润慈善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照
片 原属学校
即将就读学校
所在年级
申请慈善助学类别
家庭条件基本概况: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
年段长意见:
年段长:
德育处意见:
主任:
(盖 章)年
月
日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基金管理委员会意见:
(盖 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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