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查总结(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淇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清查违规审批发放矿业权的 总结报告
截止目 前, 我县严格按照招拍挂管理办法挂牌出让采矿权 22 宗, 使我县招拍挂制度顺利实施, 逐步建立公平、 公正、 公开的矿业权市场。
在矿业权出让管理中, 一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国务院 241 号令)
、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土资发〔2005〕 200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 ( 国土资发〔2006〕 12 号)
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对新设置的矿业权,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 一律采取招标、 拍卖、 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 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做到程序、 过程公开、透明。
二是对权限内采矿权的延续、 转让、 变更等登记及权限外矿业权登记的初审等手续, 建立了业务信息公开、 窗口接件、 处室会审等制度, 明确了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收费项目 等内容, 保证了工作人员依法、 公平、 公正从事审批业务, 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收益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 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采矿权使用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业权价款均直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四是编制每个矿业权设置方案, 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 优化资源配置, 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
通过清查未发现违规审批、 发放矿业权和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矿业权市场的行为。
今后,将进一步严肃查纠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的基础上,对清理出的问题逐个项目 、 逐个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查纠力度, 着力查处应当通过招拍挂出让矿业权而采取协议等方式出让矿业权; 采取泄露交易信息、进行不公正评估等手段帮助请托人获取矿业权; 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矿业权出让审批; 滥用自由裁量权, 擅自决定缓交、 减免资源补偿费; 为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申请人违规办理、 颁发相关许可证书, 以及矿业权出让制度不健全, 交易制度不完善、 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确保我县矿业经济持续、 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