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讲话

时间:2022-09-01 08:35:0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讲话

 

 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深入了解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巩固“阳光村务工程”成果, 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市纪委决定开展这次专题调研活动。

 刚才, 村“两委”的同志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村级事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等作了 介绍; 村民代表围绕农村信访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 难点问题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建议等作了发言, 大家说的都很好, 听后很受启发。

  近年来, 按照省委、 省政府和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工作措施, 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在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 明显成效。

 特别是我们探索建设了 “阳光村务”信息网络平台, 实现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全方位动态管理, 有效提高了“三资”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

 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 切实巩固“阳光村务工程”成果, 是贯彻落实党的“三农”政策、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是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载体, 也是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

  一是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常态化。

 进一步推进“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

 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度, 强化集体资金管理, 村级所有收支要全部纳入代理中心核算和监管, 严禁无据收款、 白条入账, 严禁隐瞒、 截留、 坐收坐支、 设置账外账, 严禁以拨代支。

 强化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严格执行台账登记、 固定资产核算、 定期清查盘点以及资产资源评估等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和资产拍卖转让、 抵押担保等, 都要采取公开竞价、 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的民主监督。

 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作用, 村里所有收支必须经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入账, 涉及“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

  二是要推进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常态化。

 坚持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来抓。

 村集体重大财务开支、 土地等资源资产承包和租赁、 土地整治、 公用事业建设、 惠农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在村“两委”商议研究的基础上, 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和操作程序图, 全面实行决策事项申报、 结果公开和月报告制度。

 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监督落实村级管理事务流程化管理中的作用, 确保村务管理在有效监督下按程序规范常态运行。

  三是要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常态化。

 严格按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性质、 任职条 件及产生方式, 选好、 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凡村监委主任或成员发生变动的, 要及时补选, 不适宜的要进行调整。

 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重点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落实情况、 村务公开情况、 民主理财情况、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执行情况、村干部履职任职及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 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 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有权检查、 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建立健全村“两委”工作和村监委工作双向通报制度、 乡镇包村干

 部指导协调制度、 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与协调处理机制, 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四是要推进“阳光村务”网络监管常态化。

 进一步完善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为重点的“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认真落实专职信息录入员和网管员制度、 信息录入审核审批制度。

 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村务决策、 工程项目、 民生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和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

 乡 镇和中心村要全面设立“阳光村务”电子触摸屏或公开屏。

  五是要加大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 认真受理、 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 重视媒体、 网络等舆情反映, 对实名举报的要件件有回音。

 加强监督检查, 及时解决美好乡村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纪执法, 对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 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 土地整治、 “三资”管理等方面以权谋私、 贪污侵占的案件, 重点查处贪污、 挪用、 挤占强农惠农资金、 扶贫资金、 救灾救济资金、 社保基金的案件, 基层干部以权谋私、 索贿受贿、 侵占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 违规收受礼金、 有价证劵、 支付凭证的案件, 严肃查处干扰、 破坏村级组织选举的案件, 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确保美好乡村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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