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好党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供大家参考。
学好党的理论
指导工作实践
各位领导, 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发言的题目是《学好党的理论, 指导工作实践》。
转眼间,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就 90 岁了。
几十年来, 我们的党虽然历经磨难, 千锤百炼,但斗志弥坚, 更加坚强。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 人民群众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社会主义事业在中国显示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展现了民族振兴的光明前景。
我们的党之所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党的理论的先进性和时代性。
以毛泽东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核心的党的理论是全党的智慧结晶和实践升华。
无论在什么行业、 无论在什么岗位, 学好党的理论, 不但能提高个人政治素养, 更能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就劳动保障监察而言, 要做好这项工作, 必须要学好理论、 用好理论, 才能明确方向、 创新思路、 推动工作。
一要树立正确工作理念。
当前, 我国社会经济成分、 组织形式、 就业方式、 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 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
劳动保障监察既要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也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好这一点, 就需要用党的理论决定工作的方向。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 同时指出:
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和实现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因此, 要根据党的理论明确我们的工作目的:就是首先要解决发展的问题, 并通过发展来解决其他矛盾和问题。
我们的每一项工作措施都要围绕着发展来制定, 工作的成效要用服务发展的实绩来检验。
正确的理念只有应用到实践之中, 才有说服力、 生命力。
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 对于用人单位的一般违法行为, 要坚持以教育为主、 处罚为辅, 并实行“三个不罚”, 即首犯不罚、 轻犯不罚和整改到位不罚。对于发现的问题, 要及时以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的形式予以提醒和指导, 减少和避免用人单位因不了解法律而增加的违法成本, 有效防范各类劳资矛盾纠纷的产生。
而对于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或排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的违法行为, 如非法使用童工、 恶意拖欠或劳动者工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则必须依法予以打击。
二要运用正确工作方法。
劳资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 是非对抗性矛盾。
处理劳资矛盾,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 多运用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 依靠基层、 依靠群众解决矛盾, 走党的群众路线。
首先, 要尽量减少矛盾的发生。
要大力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指导企业依法用工、 规范用工; 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理性维权。
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宣传的辐射效应, 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守法和维权意识。
其次, 要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要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 网络化” 建设, 坚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心下移, 建立重点企业劳动监察协调员队伍、 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平台, 全面掌握城乡 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 实现分类监管、 动态监管, 构成动态化、 全覆盖的劳动监察执法格局, 有效预防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 调处矛盾要不留后遗症。
要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 从便民、 利民、 惠民等方面入手, 做到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高效便民、 廉洁自律。
按照“形成行为规范、 运转协调、 公正透明、 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的要求, 开展自我检查, 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 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员认真履行职责, 依法、 及时、有效处理案件。
三要完善维权工作机制。
胡锦涛同志指出,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 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首要的是搞好机制建设, 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有效调处社会矛盾, 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正当权益。要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实现在创新中发展, 必须要走从实践中来, 再到实践中去这个路
子。
坚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逐步形成一套科学的、 高效的、 社会各界认可的工作机制。
首先, 要加强分析研究。
注重新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新规律和特点, 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新情况, 不断寻求最佳的工作方式与技巧,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对群众来电、 来访所反映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 综合分析, 掌握重点时期、 重点区域、 重点矛盾发生趋势及规律性。
其次, 要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
采取重点监察、专项检查等方式, 按照“发现得早、 化解得了、 控制得住、 处置得好” 的目标要求, 全面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工作, 排查企业劳资矛盾情况, 及时开展调处, 有效化解有关劳资矛盾纠纷, 防止“问题积累、 矛盾激化”, 尽量使大部分的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三,要完善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 准确把握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针对各用人单位出现的多发问题, 研究对策, 并在法律、 政策、 制度等方面上做好服务, 规范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推动全市用工环境的改善和优化。
党的理论入门容易, 精通很难。
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 不断提高。
以上是本人的一点感想, 说的不对或不到位的地方, 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