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联体实施方案新,供大家参考。
西安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 探索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 整合卫生资源, 提高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切实方便群众就医, 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 探索构建以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 打破机制体制壁垒, 不断提高医疗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 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 有效、 方便、 价廉、 连续、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发展医联体, 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机制, 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 运行效率,合理分流患者, 逐步建立“基层首诊、 双向转诊、 急慢分治、 上下联动” 的分级诊疗模式。
2015 年, 在每个城区都建立 1—2 个医疗联合体, 力争 2016 年实现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联合体全覆盖。
三、 工作原则 ( 一)
“落实功能、 统筹发展” 的原则。
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 落实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注重责权一
致, 统筹兼顾医联体内的实际利益, 实现双赢。
医联体内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来的隶属关系与投入渠道保持不变, 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主导下, 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建立契约关系,明确各自 的权利与义务, 赋予牵头医院对二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职能, 在此基础上开展纵向合作。
( 二)
“因地制宜、 多 元探索” 的原则。
根据自 身医疗资源配置现状, 兼顾历史上已形成的合作关系基础, 各单位按照就近及属地原则, 开展松散型和紧密型等不同模式的合作, 建立集团化、 托管型、 技术协作型等不同类型的医联体。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 探索建立中医医疗联合体, 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 三)
“循序渐进、 积极稳妥” 的原则。
主要以合作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 以管理为手段, 以技术、 人员、 流程、 信息方面的业务整合为切入点, 以点促面、 先易后难, 由浅入深, 平稳启动, 逐步向更加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四、 组建及管理 ( 一)
总体布局。
根据行政区划, 结合医疗资源分布及百姓就医习惯, 在每个区县建立 1 至 2 个医联体。
在城六区主要组建由综合型三级医院牵头的医疗联合体; 在郊县区继续推行县、 镇、村一体化和区域信息协同模式。
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院专科优势, 形成具有儿科、 眼科、 妇产科、 中医科、 骨科等专科特色的医疗联合体。
各三级医院可因地制宜, 优先结合本单位卫生支
农对象和行政区划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医联体。
有能力的三级医院可跨区组建医疗联合体。
首批组建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西安交大一附院负 责在雁塔区建立医疗联合体; 市中 心医院、 市中医医院、 长安医院负责在未央区建立医疗联合体; 市第四医院、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在新城区建立医疗联合体; 唐都医院、 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辅仁医院)
负责在灞桥区建立医疗联合体; 陕西省人民医院、 市第一医院、 市第九医院负责在碑林区建立医疗联合体; 西电集团医院负责在莲湖区建立医疗联合体。
未纳入首批组建医联体的三级医院应根据情况积极开展组建工作。
( 二)
组建方式。
以三级医院为牵头医院, 三级综合医院建立的医联体应包含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 镇卫生院)
, 三级专科医院可根据自 身能力组建具有专科特色的医联体。
此前已经建立合作关系的, 一并纳入医联体管理, 并按照医联体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规范; 鼓励民营医疗机构、 市管医疗机构组建或加入医疗联合体。
( 三)
管理模式。
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以章程为共同规范, 以管理为联结纽带。
医联体采取理事会治理结构, 理事会作为联合体的最高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联合体所属医疗机构的总体发展规划、 资源统筹调配, 机构、 人员 绩效考核,效益、 薪酬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理事会设理事长 1 名 ( 原则
上由牵头医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 副理事、 理事若干名 , 由理事长、 副理事长共同提出理事拟任人选, 负责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会成员 需报市级、 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能履行职责。
( 四)
职责分工 1. 牵头医院:
承担医联体理事会的筹建, 负责医联体日 常事务管理运行; 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医联体章程和各项制度; 负责组织医联体日 常工作例会、 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 承担对下级医疗机构的管理指导、 技术帮扶、 质量控制、 人员培训等; 负责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疑难危重疾病患者的会诊、 上转接收工作; 完成理事会规定的其他工作。
2. 各成员 单位:
承担常见病、 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和慢性病管理, 开展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 护理等治疗; 负责医联体内上级医疗机构的稳定期和康复期患者的下转接收工作; 完成理事会规定的其他工作。
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作为辖区医联体理事会的重要成员 ,履行监管职责,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医联体提供各种政策支持。
五、 工作内容 ( 一)
统一规划发展, 开展综合考评。
医联体根据各医疗机构专业特点、 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在医联体理事会统一规划下,实行总体控制、 实时监控、 动态调整, 按年度校准完善发展方向、按季度审核任务完成情况、 按月 度分析运行效率指标。
医联体理事会委托牵头医院, 定期对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考评监
测和通报, 内容包括医疗质量、 服务水平、 运行效率、 人员绩效等, 各成员 单位要结合考评结果对本单位相关部门及职工给予奖惩。
( 二)
推行二、 三级医院全科医师团队到社区服务制度。
各二、 三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全科医学科, 设置全科诊室。
全科医学科人员构成分为管理团队和医疗团队。
管理团队的成员兼任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主任职能, 主要负责制定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的个性化指导方案、 培训课程及人员 配置方案。
医疗团队由医联体内二、 三级医院的医疗专家、 技术骨干组成, 一是负责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 保证每天至少 1-3 名 专家在基层医疗机构坐诊, 二是在全科诊室出诊, 负责上转患者在院内的接诊、 分诊工作及下转患者的康复指导工作, 促进优势医疗资源下沉。
上级医院选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任和全科医师团队, 其工资待遇由所属医院承担, 不得低于原收入水平。
( 三)
医联体内人员 合理流动。
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 选择医联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 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 由各医疗机构报医联体理事会审核后,向双方( 或多家)
机构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 与医联体内非本机构医技人员 和医疗管理人员 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 报本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聘请其在本机构兼职。
上级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中级职称前或申报高级职称资格考试前, 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至少
6 个月 。
( 四)
强化基层医务人员 业务指导培训。
牵头医院要定期安排医联体内的基层医务人员 到上级医院进行免费进修学习。
积极推广学科指南及临床路径, 共同遵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 逐步实现疾病的规范化、 同质化诊疗。
宣传普及简便、 有效、 价廉的中、 西医基层适宜技术, 重点是各类慢病防治技术。
( 五)
开展医联体人员 的统一培训和考核。
委托医联体牵头医院对医联体内人员 统一组织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及其他( 全科医师、 住院医师规范化、 专科护理人员 )
培训考核工作。
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的人员职称晋升, 需通过牵头医院组织的考核, 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能参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定。
( 六)
医联体内探索开展预约诊疗、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手段创新。
在二、 三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基础上, 搭建统一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 提供更加便捷的预约诊疗服务。
在统一质控标准、 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 在医联体内扩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减少重复检查检验, 检查互认必须在符合医疗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开展, 可按项目 逐步互认, 分步实施。
( 七)
完善双向转诊制度, 建立绿色通道。
结合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患者自 愿的原则, 开展医联体内的双向转诊工作。
落实基层医生首诊负责制, 制定医联体内的转诊规范与流程, 建立基层患者转诊绿色通道, 对通过基层转诊的患者, 上级医院优先安排诊治, 鼓励社区居民首选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 八)
对接医疗信息, 推进院际协作。
利用现有医疗卫生信息化资源, 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建设医疗协同信息系统, 实现医联体内各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信息互通, 逐步完善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
积极组建区域影像诊断中心、 心电诊断中心、 临床检验中心、 医用消毒供应中心等优质资源共享平台, 从而满足医联体医疗服务的需求。
( 九)
理顺运行机制, 加强绩效考核。
医联体理事会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 根据牵头医院的考核结果, 做好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 合理分配取得的效益,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给予下沉专家一定补贴, 以充分发挥各成员 单位和医务人员 的积极性,实现医联体的可持续发展。
六、 工作进度 ( 一)
启动对接阶段( 2015 年 2 月 -4 月 底)
。
2015 年 4 月 30 日 前, 各牵头医院与区县卫生局做好协调、对接工作, 拟定医联体构架、 章程, 签订协议, 推荐理事会成员。4 月 底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挂医联体牌匾。
( 二)
组织运行阶段( 2015 年 5 月 -11 月 )
。
2015 年 5 月 底前, 完成组织机构建立、 机制建设、 人员调配等工作, 在医疗联合体内制定统一的服务规范和标准, 开展各项合作工作。
6 月 至 11 月 , 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改进、 提升, 逐步理顺运行机制, 探索建立适合各自 实际情况的运营方式。
( 三)
监督考核阶段( 2015 年 12 月 )
。
在医疗联合体内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 牵头医院对各成员 服务能力、 运行绩效等予以考核和通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联体进行综合考评, 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方案适时进行调整。
七、 保障措施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职责。
为加强医联体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成立西安市医联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市医联体建设工作的规划、 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人员 名 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局医政处, 负责日 常事务。
区县卫生局要成立医联体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 负责推进医联体组织组建、 运行监管、 考核评估等工作。
市卫生局将医联体建设工作纳入综合目 标考核, 各区县卫生局也要将医联体组建工作纳入相应的考核体系。
( 二)
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建设规划。
各医联体要按照医联体建设目 标原则和内容, 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细化工作内容, 明确任务措施, 确定责任分工, 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与机制, 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 积极宣传推广, 扩大知晓范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各类医院要组织开展好对联合体试点工作目 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 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 参与试点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努力赢得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联合体试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为此项改革的平稳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四)
整合信息资源, 加快信息化建设。
整合医疗信息化资源, 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 加强城市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努力实现医疗服务、 公共卫生、 应急救治、 健康档案、 基本医保、 药品使用等信息互联互通, 为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
西安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刘顺智
市卫生局局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张翠珍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吕
鹏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红艳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 、 副局长 荣
亮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 、 副局长 魏建民
市卫生局副巡视员 成
员 :
西安市下辖十三个区县卫生局局长; 市属市管三级医院院长; 市卫生局医政、 妇社、 农合、 医改、 科教、 人事、 信息、 中医、 农卫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王红艳( 兼), 成员 :
市卫生局医政、 妇社、 农合、 医改、 科教、 人事、 信息、 中医、 农卫部门负责人。